童年这本书的读后感500字左右14篇
童年这本书的读后感500字左右14篇
童年这本书的读后感500字左右篇1
《童年》与《在人间》《我的大学》被人们称之为高尔基的“自传三部曲”。读了《童年》这本书,阿廖沙坚强、乐观的精神,值得我们去赞扬,去学习。
在外祖父家,在那个被阴云笼罩的家庭里,阿廖沙倍受欺凌。但是,他并不屈服,勇于挑战外祖父的权威,就是用鞭子暴打也还是如此。在阴暗之余,阿廖沙同时也体会到了温暖。外祖母的呵护让他感受到了亲情的美好,茨冈尼克、“好事情”等好朋友让他感受到了友情的可贵……在这黑暗无边的日子里,他仍然能发现阳光——生活中的真、善、美。也正因为这些,让他在饱受磨难的同时,能够一直保持着儿童美好的天性:好奇心和求知欲,也让他更加的坚强。
阿廖沙是个懂事的孩子,他自立自强,在很小的时候就能自食其力,靠在街头捡破烂来养活自己……在他身上,我们的不足显而易见。
我们现在的生活跟阿廖沙是没法比。我们的生活,是阳光的,多彩的。我们衣食无忧,有爸爸妈妈的呵护,有爷爷奶奶的宠爱,有老师们的亲切教导,有好朋友的真诚关爱,让我们快乐地度过每一天。而阿廖沙呢?他的童年,是在令人窒息的黑暗天地里度过的。有人说磨难能激发一个人的潜能,我想的确如此:阿廖沙他生活自理,我们却衣来张手,饭来张口;他能自己养活自己,我们却依赖家庭;他坚强乐观,我们却因一点儿挫折就退缩不前……
尽管我们生活中可能并没有那么多挫折与坎坷,但我们也应该像阿廖沙一样,坚强而乐观地面对生活,让生活变得有滋有味,毕竟没有经过考验的麦子只是一个空壳罢了。
童年这本书的读后感500字左右篇2
书是智慧的泉源,也是知识的结晶,而没有书,就如同没有食物,使人没有知识的力量,所以哥德说:“读一本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
书,在外表看来不甚起眼,但当你翻开歌剧魅影时,你会发现魅影面对他那张被诅咒的脸,因为他怕被世人会用异样的眼光来看他,只能躲躲藏藏的戴上面具行动,不愿面对残酷的现实,这时,你会替他感到怜惜,所以书,可以带领我们进入梦幻的书中世界
但要说到,最喜欢的一本书在这浩瀚书海中,我最喜欢的书莫非是世界名著——《老人与海》,它是一个有关一位老人出海捕鱼的故事,由于那位老人已经连续79天没有钓到鱼了,面对别人的耻笑他依旧出海捕鱼,而不管是马丁资助给桑蒂阿哥一些补结品,还是桑蒂阿哥跟黑人比利器的情节,都让我陶醉在其中!尤其生存在全世界有百分之七十面积是海洋地球的我们,可以从这本书了解渔夫的辛苦,体会渔夫的心情。
但是,最让我佩服的,是他的毅力,因为,不管别人嘲笑他多少次,他还是会乘风破浪的出海捕鱼,就算遇到了无数的挫折,他依然拿着钓竿等着大鱼上钩。而且,不管他碰到暗礁,还是被鲨鱼突击,都不会击退他破釜沉舟的决心,因为他想,即使运气欠佳,只要秉持着一颗坚持的心,最后一定会成功的!终于“上天不负好心人”桑蒂阿哥钓到了一只巨大无比的旗鱼,并与牠折磨了三天三夜,虽然在返航的路上,旗鱼已被鲨鱼吃得一乾二净,剩下鱼骨,但是,这过程使其他渔夫都对他啧啧称奇。
所以对我而言,老人与海不只是一个老人跟海搏斗的故事,更是教我毅力的一位导师啊!尤其当我遇到挫折时,我就会想起老人坚持的决心,之后就会鼓励自己从挫折中站起来,愈挫愈勇,迎接新的挑战,而且我在书上还学到只要有一颗义无反顾的心,在难的挑战也能迎刃而解!
童年这本书的读后感500字左右篇3
曹文轩爷爷的《草房子》,就像童年一首浪漫、温暖、纯真无邪的诗。在那溢满阳光的草房子里,一切美得宁静、温馨、悠远,并且永恒。
我爱《草房子》里的每一个人。我爱桑校长,他工作那样认真,爱他的工作,爱他的学校,爱他的师生们;我爱纸月,她是个内向、善良的小女孩,她的心灵如同皑皑白雪般纯洁;我爱陆鹰,他长着光光脑袋,被大家叫”秃鹰”,他充满无助与孤单,但却凭着自信让所有人对他刮目相看;我爱细马,他长的很精神,喜欢笑,十分爱说话,到油麻地小学,因为没有人听的懂他满口的江南口音,他感到孤独、压抑,可他那顽强的品质十分令我敬佩;我爱白雀,她有一副好嗓子,银铃般清脆,她不仅仅外表美,并且心灵美;我最爱是主人公桑桑,一个淘气的,正直的,聪明的,勇敢的小男孩。桑桑为了自我喜欢的水月而变得干净,他帮细马放羊,陪孤单的秦大奶奶聊天,卖掉心爱的鸽子,把钱借给杜小康当做生意的本钱,忍着病痛的折磨坚持上学,最终战胜了病魔,考上了中学。他心中有爱:爱同学,爱教师,爱父母,爱秦大奶奶,爱水月,爱妹妹……虽然那个年代的桑桑与此刻的我们有许多不一样之处,但都有一个闪闪发光的,心有灵犀的共同之处,那就是:我们都有一颗童心,都向欢乐出发!
人生无处不真情!成长的欢乐是用我们真诚、善良的心去对待每一个人;成长的欢乐是用我们拼搏、不懈的努力应对未来的考验;成长的欢乐用我们不畏艰难的意志,掌握在我们自我的手上。
《草房子》用最纯真的爱告诉我们:每个人的一生不可能都是一帆风顺的,生活充满了酸甜苦辣。当苦难来临的时候,我们不能逃避,要满怀期望,微笑着去应对。让我们和桑桑一样,怀着最真的心,朝着自我的梦想勇敢奋进,欢乐向前吧!
#718202
童年这本书的读后感500字左右篇4
俗话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就在今年暑假,妈妈为了让我增加阅读量,提高写作水平,给我买了一本书,那就是我朝思暮想的四大名著之一《水浒传》。
一买回家,我就如饥似渴地读了起来。我被书里的故事情节深深吸引了。一个个活灵活现的英雄人物展现在我的眼前,有性格刚烈的黑旋风李逵、莽撞的花和尚鲁智深、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行者武松、神机妙算的智多星吴用、武艺高强的玉麒麟卢俊义、精明能干的拼命三郎石秀、排兵布阵的神机军师朱武、 枪 法出众的豹子头林冲、精通炮法的轰天雷凌振、筑建城垣的九尾龟陶宗旺……
这本书主要写宋江等一百零八个好汉打家劫舍,劫富济贫的故事,后受招安,受职先锋,打辽国、击田虎、征王庆、伐方腊成功后,许多英雄被高俅陷害而死。我对梁山好汉由衷的敬佩,对高俅、童贯、蔡京之流的奸臣无比痛恨。
梁山好汉中,我最喜欢的是天闲星入云龙公孙胜,他不仅能腾云驾雾,而且能呼风唤雨,精通法术,在梁山排行第四。公孙胜曾破过高廉、乔道清、马灵等人的法术。摆起阵法,无人能敌。在打辽国时,还用这法,让兀颜统军的大将束手就擒。我对他真是佩服得无体投地。
在《水浒传》中,我既喜欢公孙胜,也喜欢方腊的猛将石宝。石宝武艺高强,惯使流星锤,一把劈风刀也神出鬼没。有一次,他和天空星急先锋索超相持,两个更不打话,斗了二十回合,不分胜负,突然,石宝用流星锤打将来,索超措手不及被打死于马下。邓飞大怒,挥舞铁链来战,石宝和邓飞过招十合,邓飞力怯,被劈死于马下。还有一次,李逵、鲍旭、项充、李衮四将敌石宝,石宝不战,李逵刚休息,石宝就冲上来,挥起劈风刀将鲍旭斩为两段。瞧!石宝武艺多高强,我多想拜他为师呀!
《水浒传》中的梁山好汉只反贪官,不反皇帝,一直以“忠义”两字为主,忠的代表是宋江、卢俊义,义的是代表是李逵、鲁智深。宋江以忠义而深受梁山好汉的拥护,我却认为这是愚忠,毛泽东说过,宋江被招安后,成了朝廷镇压农民起义的工具,成了一把夜壶,人要用就用,用不着,谁都说脏。宋江真不该投奔朝廷,最后落得可悲的下场,使梁山兄弟也受到连累。看着梁山好汉一个个倒下,我心里有说不出的难受。
读了《水浒传》这本书,我了解了中国古代的历史,水浒英雄们的反抗精神,懂得了许多做人的道理,这不愧是我国的四大名著之一。
#151671
童年这本书的读后感500字左右篇5
坚定不移的心,清澈的眼神,主人公简爱的那种不去,无论对生活还是命运,从来都是不屈的。这种力量,这种精神是我一直想要拥有的,我觉得跟我还是蛮像的,相貌平平,没有显赫的背景,一切都要靠自己去改变,我比她幸运,没有那么坎坷的命运,没有那么曲折的经历,如果我能拥有简爱一半的力量,我想我就会成功。
故事讲简爱在里德太太家,10岁的简面对舅母、表兄妹的歧视和欺负,已经表现出强烈的反抗精神。当她的表兄殴打她时,她勇于回击;当舅母嚷着叫自己的孩子远离她时,她高喊“他们不配和我在一起”;当她被囚禁在空房中时,想到自己所受到的欺负,从内心发出了“不公正”的呐喊。在孤儿院,简的反抗性格更为鲜明,这和她的朋友海伦·彭斯忍耐顺从的性格形成了明显的对比。海伦·彭斯虽遭欺负却信奉“爱你的仇人”,在宗教的麻痹下没有仇恨,只有逆来顺受。而简对冷酷的校长和摧残她们的教师深恶痛绝。她对海伦说:“假如她用那根条子打我,我要从她手里把它夺过来,并且当面折断它。”充分表露了她不甘屈辱和不向命运妥协的倔强性格。离开孤儿院后,简爱来到了桑菲尔德庄园,并与庄园的男主人罗切斯特相爱,但不幸的是在婚礼的那天,得知罗切斯特已经有妻子了,出于尊严和爱,她离开了庄园,即将到手的幸福也就这样破灭了,不管怎么样,简爱这一生都为了自己的目标,不断追求,面对讥讽,勇敢的捍卫了自己的尊严,最后,也得到了自己的幸福。
简爱这样说:如果上帝赋予我财富和美貌,我会让你难于离开我,就像我现在难于离开你一样。可上帝没有这样安排。但我们的精神是平等的。就如你我走过坟墓,平等地站在上帝面前。无论上帝给你什么,你都有权利拥有自行,拥有追求幸福的理由。
简爱还说:。那些无论我做什么去讨他们的欢心都始终厌恶我的人,我也应该厌恶他们;对那些不公平的惩罚我的人,我就应该反抗。身份卑微,相貌平平,那有怎样,她就是这样敢于反抗,敢于争取自由。
每当我们在生活中遇到困难,每当我们迷茫,难以前进时,想想简爱这一路,或许就有走下去的力量了。
童年这本书的读后感500字左右篇6
乘复习功课的间隙,我把《活着》给看掉了。余华的这本书早有所耳闻,可是一直没什么时间,到是张艺谋的电影先看过了。读过原著之后不由得赞叹这书天生就是本很好的剧本,我想编剧更本不用改什么。故事的描述镜头感十足,是我最喜欢的那种讲故事的模式。作者的文字并不华丽,但平实中却充满了力量,是一种能从内心感动你的力量。我不想说什么涉及灵魂的字眼,可能书看多了就不太容易随便给感动了,但这的确是一本好书,值得我推荐。希望每个人读过之后都会有自己的感悟。
给出一段书中的文字,大家欣赏下:
老人和牛渐渐远去,我听到老人粗哑的令人感动的嗓音在远处传来,他的歌声在空旷的傍晚像风一样飘扬,老人唱道:
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
炊烟在农舍的屋顶袅袅升起,在霞光四射的空中分散后消隐了。
女人吆喝孩子的声音此起彼伏,一个男人挑着粪桶从我跟前走过,扁担吱呀吱呀一路响了过去。慢慢地,田野趋向了宁静,四周出现了模糊,霞光逐渐退去。
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
童年这本书的读后感500字左右篇7
《十万个为什么》是一部有许多知识和科学的科普读物,里面的知识包罗万象,上至天文,下至地理,科学、地理、动物、植物……有许许多多的科学问题都可以在《十万个为什么》里面找到答案。
以前,每次下雨过后我都会在天空看到一道道美丽的彩虹,在我没看《十万个为什么》的时候我不知道彩虹是怎样形成的,读了《十万个为什么》以后,我知道:其实彩虹是飘浮在空中的小水珠反射太阳光而形成的,这是因为下雷阵雨,水珠也比较大。往往一阵雨过后,很快转晴,水珠在空中反射太阳光,所以成了彩虹。
读了《十万个为什么》以后,我还知道雨和雪是怎样形成的。由于太阳照射,使水变成水蒸气升上天空,在天空上形成了云,当云积满水后就会有雨水来,这就形成了雨;雪的形成是因为:水蒸气在天空遇到冷空气,凝成了一点一点的小冰点,落下来就成为了雪。
看了《十万个为什么》,我还知道了“为什么石头有毒”、“什么是三角洲”、“沙为什么会鸣叫”……《十万个为什么》真是一本百读不厌的科普书!
#530869
童年这本书的读后感500字左右篇8
在这个缤纷的暑假中,我阅读了中国四大名著之一的《三国演义》,《三国演义》主要讲了东汉末年,天下大乱,以曹操、刘备、孙权为首的魏、蜀、吴三方的战争,造就了许许多多具有特色的人物,比如说:神机妙算、料事如神、足智多谋的诸葛亮;义气、善战的关羽;勇猛的张飞;才华横溢的周瑜;胸怀大志的孙权;见利忘义、人中赤兔的吕布;还有我认为老_巨猾的曹操……虽然有这么多具有特色的人物,但我还是最喜欢、最敬佩足智多谋、才思敏捷的诸葛亮。
因为他智勇双全,就拿《草船借箭》这个典故举例吧:当时周瑜借军事为由故意刁难聪明的诸葛亮,要求他在十天造完十万支箭,周瑜心里暗暗高兴:哼,你再怎么聪明也肯定做不到。可诸葛亮却对他说最多只要三天就可以完成任务。诸葛亮向鲁肃借了二十条船,每条船有三十名士兵,船用布遮住,两边都插满了草,可周瑜并不知道他的计划,非常疑惑。过了几天,江上大雾弥漫,半夜时分诸葛亮请鲁肃去把十万支箭取来,船慢慢靠近曹营,将船一字排开,曹操不敢迎战,只让箭手放箭,等到天亮,只见那十几支船插满了箭,诸葛亮把船驶了回去,完成了周瑜的要求,就这样机智诸葛亮利用有雾的天气;利用曹操疑心很重的性格,并且考虑周全,安排很巧妙,不费吹灰之力拿到十万支箭。这就是我敬佩诸葛亮的原因,而且这也是我最喜欢的部分。
《三国演义》最后一回合是荐杜预老蒋献新谋,降孙皓三分归统一:当时蜀、魏国灭亡,晋朝快统一天下,只剩东吴没灭,吴国孙皓无能,陆抗和羊祜相杀,羊祜因病而死,命杜预接任,准备灭吴,这时陆抗等将军也去世,因孙皓慵懒,吴国终被晋国所灭,晋朝皇帝司马炎一统天下,三国终结。
童年这本书的读后感500字左右篇9
花谢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一首《葬花吟》让多少人心悲意恸。一曲《红楼梦》,唱出了一个时代的悲喜兴衰。当大雪落得白茫茫一片真干净时,曾经的繁华富贵只有留在薄薄的书页中了。
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这是最好的时代,这是最坏的时代。”国运昌隆,皇恩永续,似乎一切都欣欣向荣,万象争辉。少有人看到,整个社会从最底层至最上流,皆是一番淤泥拥阻,浑浊不堪的景象。底层百姓失田弃地,难以维持生计。不愿受辱遭害的,毅然别过人间。硬挣着命活下来的,不是被官府算计,就是被大家族盘剥,最终也免不了悲惨的命运。大家族间更是利益纠葛,为了钱势互相倾轧,争权夺势,与官府沆瀣一气,弄得民不聊生。就是家族内部也是无休止地勾心斗角,最终还是难逃家破人亡的结局。
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林黛玉喟叹的不止是她一个人的悲哀,也许不久后的他年,不光是这倾城倾国的林妹妹,就是这天下无二的大观园内的一草一木也怕是不知何处去了吧。世间的快乐终归于幻灭,回想起来,也不过是做了一场梦而已。纵使清纯洁净如妙玉之类,也终究落得个狼狈退场。在那个污浊不堪的时代,有谁能够出淤泥而不染呢?个人的悲剧如流沙攒聚,渐渐汇成无限的沙漠了。他年葬侬知是谁?不知。慢慢风尘把它们都埋葬干净了。
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这是最凄凉的一句联,也是林黛玉对自己结局的最为精准的预测。《红楼梦》是一出悲剧,剧中的每个人都被牢牢困在命运的蛛网上。有的人在奋力挣扎,筋疲力竭。有的人早已放弃抵抗,迷迷糊糊地等待毁灭的到来。他们的悲剧并非巧合与偶然,而是与整个社会的沉沦密不可分的。预言从一开始宝玉梦游太虚时就得见端倪。不然,高鹗何以续作后四十回?何不续出大团圆的皆大欢喜的结局?宝黛二人是天上仙灵转世,死后自会还化作仙灵重归天界,可那些血肉之躯呢?还是一朝春尽,终归尘土。
由此看来,一部《红楼梦》的内涵太丰富,叫人无法全部参透。一首《葬花吟》又怎能概括得尽?真真是红楼一世界。
童年这本书的读后感500字左右篇10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
点一盏油灯,呷一口清茶,水汽氤氲在我的脸上、眼中。朦胧之中,我仿佛又看见了宝玉那倔强的脸。“人都说是金玉姻缘,俺只念是木石前盟。”我爱《红楼梦》,它的味道说不清,道不明。
想起宝黛初次见面时,宝玉就摔了玉,可想而知黛玉对于他的意义。只可惜,他俩是木石前盟,他有玉,她却没有锁。于是,在这所封建大家庭中,贾母义无反顾地选择了有金锁的薛宝钗。黛玉气绝正是在宝玉娶宝钗的这个时辰。正所谓,“香魂一缕随风散,愁绪三更入梦遥。”
“白玉堂前春解舞,东风卷得均匀。蜂团蝶阵乱纷纷:几曾随逝水?岂必委节尘?万缕千丝终不改,任他随聚随分。韶华休笑本无根: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这是大观园的姊妹们最后一次聚在一起作诗,宝钗的这首《临江仙》令众人心服口服。
“胭脂洗出秋阶影,冰雪招来露砌魂。”人世间,以雪色最为纯净,可又有谁的心如雪色一般不掺杂半点杂质呢?
人常以为宝钗定是珠宝玉石不离身,打扮的花枝招展,然而大观园中最为素净的女孩子却是宝钗。文中借薛姨妈之口说过,宝钗向来“不爱花儿粉儿”,文中也有描写她的服饰,皆是素雅之色。
世人说宝钗端庄,却不知,她只想守着一缕冷香,静立人世。看过兴衰,历过炎凉,越过荣誉,自然不再留恋繁华。至于伤春悲秋,或许在她心里,早知那不过是惘然罢了。为了家人,东风再恶,也要笑迎。
没有一个红楼女子是简简单单的,他们的骨与肉,灵与魂,命运与归宿,都让人叹息。
读《红楼梦》,总是越读越放不下。鲁迅先生说,“一部《红楼梦》,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而这本书,又何尝不是一面镜子?人人都能从其中看见自己心中的影子。
童年这本书的读后感500字左右篇11
《三国演义》是一部断代体古典名着小说,它讲述了从东汉末年时期到晋朝统一之间发生的一系列故事。首先我看到的是像“滚滚长江东逝水……”这一类脍炙人口的诗句,接着引入正文。第一句话这样说到:“话说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这句话不无道理。
周末七国分争,并入于秦,及秦灭之后,楚、汉分争,又并入于汉……书中还有上百个人物、无数的军事谋略,加上作者本身借着历史人物,来阐述忠、教、仁、义的道理,更是深中人心。它写的庸主献帝、刘禅,无能之辈吕布、袁术、袁绍、刘表、刘璋,气量狭隘的周瑜,长厚的鲁肃,勇者张飞、许楮、典韦,下至因行间而贻笑千古的蒋干,无不个极其态。这些人物给了我很深的教育。虽有这些人物,但最令我有所感受的是这本书当中所描述的几个英雄人物。先说关羽。这是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人物之一。他降汉不降曹、秉烛达旦、千里走单骑、五关斩六将、古城斩蔡阳,后来又在华容道义释曹操。他忠于故主,因战败降敌而约好一知故主消息,便不知千里万里往投。我认为虽降了敌,但最后还是回来了,不但仍算忠,而且还要算一种难得可贵的忠。
童年这本书的读后感500字左右篇12
想必大家都知道《童年》这本书吧。它是俄国高尔基写的,用第一人称叙述的,主人公是阿辽什卡。全文讲述了阿辽什卡从三岁至11岁这一时期的艰苦童年生活,从“我”的母亲投奔“外公”家写起,到“外公”叫“我”去人间结束,生动的再现了19世纪七八十年代的生活。这本书里刻画了,许多有个性的人物,快乐的“小次冈”,热情的“好事情”。勇敢正直的阿辽什卡,善良乐观的“外婆”,自私残暴的“外公”,贪婪的“舅舅们”。
阿辽什卡的父亲是一个正直善良的人,他在外公家中最亲的人那就是“外婆”了,阿辽什卡的童年经历了长,常被外公毒打的疼痛,每当读到这是我的眼泪从脸庞流了下来。因为他们的家里比较穷,所以阿辽什卡捡破烂卖钱。告诉我们要珍惜钱,不要浪费它。
本文叙述了阿辽什卡从小心地善良,是非分明,敢爱敢恨,他勤于学习,刻苦耐劳,严峻的生活,将他的锻炼成长为一个刚强,有力想有作为的人。他不畏艰难阻险,即使在穷途末中也要笑着去面对困难的精神品质,深深的激励着我,让我学会了笑对人生、笑对困难。
给我印象最深的是阿辽什卡的外婆,因为她心慈心软,聪明能干,热爱生活,对事情都很忍让。她如一盏灯照亮了阿辽什卡,那独自、孤凉的心。
童年这本书的读后感500字左右篇13
用了三天时间把《傲慢与偏见》这本书看完了,其实我读书是很慢的,别人读350页的书也许就需要两三天,而我要磨蹭到四天左右才能看完,但是我对这本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因此读得也比较痛快。
初读《傲慢与偏见》,是很多年前的事了。当初朋友给我介绍这本书时,就说读这本书一定要有耐心。我想这个忠告是正确的。刚开始接触时,并不觉得此书有何过人之处,情节平淡,人物刻画也没有给我留下深刻印象,过目即忘。然而越是读到最后,越是被吸引得舍不得撒手,犹如裹着糖衣的糖果,入口时平平淡淡,什么味道也没有,等到糖衣渐渐溶化,丝丝甜味便溢了出来,最后,是满口的甜蜜。
从此就一发不可收拾地爱上了这本书,各种版本看了一遍又一遍,电影也不知看了几回。然而每次重温,总有新的感觉出现。
一开始确实是对故事情节抱有较大兴趣(这也是我反复看的主要原因),后来随着对其熟悉度的加深,自己知识的拓展,慢慢了解了许多故事内外的事情。
这本书没有讲什么离奇的故事,把整本书贯穿下来的就一种东西——婚姻,三个女儿的婚姻,而其主要的就是从二女儿伊丽莎白的爱情故事来体现一个真正美好的婚姻的观点,大女儿简的婚姻算是美好圆满,她和宾利属于一见钟情,而在宾利住在泥地别墅的这段时间里,两个人也算了感情一拍即合,但是出于女孩子的矜持,简也没有把她对宾利的感情淋漓尽致地发挥出来,她毕竟不像丽迪亚一样,所以终究还是要控制自己的感情。这就导致宾利的好朋友达西对他们的感情产生了错觉,以为宾利是一厢情愿,简对宾利并没有感情,而且简的家人毕竟还是有些粗俗,和宾利门不当户不对,所以就和宾利姐妹一起将两人分开了一个冬天。而达西着情于伊丽莎白,但是由于听信了威克汉的胡言乱语,所以对达西一点好感都没有,当达西跟她求婚的时候,伊丽莎白毫不犹豫地拒绝了,达西只好写了封信把两件事情的真相告诉伊丽莎白,伊丽莎白这才对他的印象有所变化,而且对威克汉厌恶起来。丽迪亚是个比较放荡的女人,她和凯蒂着情于那些军官,而有一次丽迪亚收到邀请,与民兵团一起外出,结果凯蒂嫉妒起来,殊不知丽迪亚和威克汉竟私奔了,直到达西出手帮助了此事,才让丽迪亚和威克汉结婚,但是两人结婚后连糊口的钱都没有。柯斯金和夏洛克的婚姻不能说幸福,但是至少没有丽迪亚和威克汉那么惹人嫌,柯斯金原本一厢情愿追求伊丽莎白,但是伊丽莎白很果断地拒绝了,当柯斯金遇到了夏洛克,第二天竟就和夏洛克求婚了,而夏洛克想到柯斯金有一定的收入,于是就同意了他的求婚,两人就这样结为夫妻。简和宾利则在夏天重逢的时候旧情复燃,幸福地结了婚。
这部小说中描述了这么多人的婚姻,其中最圆满的婚姻可以说是伊丽莎白和达西的了,两个人一开始互相讨厌,但是达西渐渐被伊丽莎白的灵性所吸引,伊丽莎白却一直认为达西傲慢,对他也有一定的偏见,但是当误会解开,两人才发现是惺惺相惜的,再没有比对方更合适自己的人了。在他们的婚姻中,展现了伊丽莎白不低头于贵族的性格,和对婚姻有独特的见解,她讨厌一切以金钱为目的的婚姻,她只想找到适合自己的人。这应当是婚姻最初的目的也是最终的目的。
作者简·奥斯汀,是一个我非常欣赏的女作家,不只因为她的才华,也是对她人生经历的一种同情。《傲慢与偏见》可以说是她自己人生的写照,为自己量身定做的小说。然而不同的是,两种截然相反的结局。奥斯汀一生没有婚嫁,我想这大概是那段刻骨铭心却没有结局的爱情所造成的。而幸运的是,主人公伊丽莎白和达西在冲破层层阻碍后,有情人终成眷属。这或许也是奥斯汀为自己的遗憾补上的完美句号。
小说中塑造的人物和各种世故情态也是当时社会风气的一种体现。在当时的英国社会,女子以婚姻为自己的最高人生目标,班纳特太太更是把每个女儿嫁出去作为她一生唯一的大事。在达西和伊丽莎白的年代是趋于保守的,也会有贵族和平民上的障碍,而女子结婚,却也不失为变平民为贵族的好方法。
童年这本书的读后感500字左右篇14
《简·爱》之后,今天又看完了《傲慢与偏见》,感觉蛮有味道的。与朋友聊天说看完这两本书,不知道为啥,却着实被鄙视了一般,也许吧,正经的公务员书籍会计书籍不去看,去看这么些杂书,着实太不正经。只是现在的记忆力越来越不行了,又让我想到了“快餐”这个词,既然如此,趁还记得,就记录下点点思绪吧。
女儿买回一本英文版的《傲慢与偏见》,沟起我对少年中学时代的回忆。
那年,正是我初二放假的时期,那天,我正聚精会神的“偷看”“第二次握手”。当我正如痴如醉的感动在握手的精彩故事情节时,大哥走过来,手里拿着一本书丢在桌面上,在丢下书的同时也丢下一句话:“好好看看,别成天自以为是,看完给我写读后感,我要检查的”,说完就走了。我愣了半响,半天没反映。拿起那本书一看,就是中文版的《傲慢与偏见》。
这是我看的第一本外国小说,看书之前,我并不明白大哥的用意,看完之后,才知道大哥的用心良苦。
因为出身在军人家庭,再因为优越的家庭环境,更因为是家中之掌上明珠,我总是昂首挺胸、目不斜视、目中无人一般,从来不知道天有多高地有多厚。除了长辈,除了大院里的孩子,除了需要关照的贫民百姓,对那些地方干部或一般阶层出身的孩子,我从不屑一顾,待人接物上从没给过好脸色、好语调。尤其是二个哥哥的同学到访,更是雪上加霜冷言冷语,这让二个哥哥很是头痛,虽不止一次的对我加以指责,只因我的反唇相击,令他们无奈则罢。
奥斯汀的《傲慢与偏见》,以日常生活为素材,生动地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它是一本既浪漫又现实的爱情故事,更是对人的个性和处世待人的一种行为和态度的认知。这本书,是我人生成长中第一个最为重要的认知转折点。
还是说说这本书吧,主人公是小贵族班纳特家的二女儿伊丽莎白和一个富家子弟达西,两个人的性格特色鲜明,一个直率坦诚但又略显固执,一个举止优雅事业有成而又有些目中无人的傲慢,这是刚开始阅读时的印象。
达西先生生于贵族家庭,年收入不下一万英镑,父母亲从小开始便教他保持高格调,并常常出入上流贵族社会中,慢慢养成了傲慢而目中无人的性格特点。处于贵族身份并且有着高收入的他,有着那份傲慢是应该的,只是,可贵之处在于达西的性格在于与伊丽莎白之间产生的爱情而彻底变化,由一个举止优雅但无比傲慢的贵族子弟变成乐善好施而又体恤他人、风度翩翩而举止依然不失风雅的上流人士。
伊丽莎白性格直爽坦诚,初入世事的她跟有着少女共同的特征,天真烂漫而对事物充满着好奇心,对爱情充满渴望而又谨小慎微。除姐姐吉英和父亲外,伊丽莎白与妹妹们的交流较少,我认为这也是作者在突出伊丽莎白成熟的特征。伊丽莎白的偏见是显而易见的,只是与其说是偏见,不如说是一种不服输的心理,而我觉得这倒是极为可爱的性格。
美好的事物总需要一波三折的过程来铺垫和润色。从开始第一次见面跳舞后伊丽莎白的偏见开始,伊丽莎白的眼中就只剩缺陷了,着实是一个傲慢的纨绔子弟,而他人对达西的所有负面评价都是对的,并且升值超过与他人的描述。直等到达西求婚不成,傲慢而客观的一封信,才导致伊丽莎白感情的转折,当然这次的打击也是达西性格的转变点。从此以后,伊丽莎白对事实的求证使得对达西的感情愈加升温,达西则变得越来越体恤他人。最后,达西准备再次向伊丽莎白求婚,伊丽莎白也在与内心斗争,达西的舅母对伊丽莎白的恐吓和威胁反而成为了这桩婚姻的催化剂,坚定了达西和伊丽莎白的心理。
我感觉这本书除了传达傲慢与偏见对人之间交流的阻碍外,同样在说明,如果爱一个人,另外一个人和自己是相似的,而且幕后做的事情总比眼前多的多。达西为了伊丽莎白,默默的帮韦翰还清了债务,并给了一定的财务支持,并最终促进了丽迪亚的婚姻而不致闹成笑话。而这一切,若非舅母柯林斯的回信,也许伊丽莎白永远也不知道达西所做的所有。而伊丽莎白,作为女性的内敛美也是表现的惟妙惟肖。母亲对达西的冷落和嘲讽,伊丽莎白的内心是如此忐忑不安与痛苦,默默承受心中的愧疚。眼神表达的情感是无法掩饰的,伊丽莎白直率而不愿高攀他人,但在几次与达西见面而不敢直视,脸胀通红,伊丽莎白所拥有的女性美展现的如此可爱……
说实话,对书中的爱情故事,因年少,我看的似懂非懂,也并不再意。而对书中女主人公伊丽沙白那补实真诚,以及在跟傲慢无礼的男主人公达西对话时表现出来的聪明才智,特别的欣赏和敬佩。
书中的对话机智幽默,妙趣横生。记得其中一句“如果你果真聪明的过人,那么你傲慢的就会有分寸”,也就是说,没有分寸的傲慢,是一种无知和无礼的表现,更是幼稚和自负的可怜。当一个人把自己看的比其他人都略高一等的时候,总会摆出一幅高高在上的姿态。在日常生活中,不经意间,我们不知不觉的也会成为傲慢与偏见的主角,而我就是无法认知自己的毛病成为了书中的主角,这是很可悲的。在读完这部著作后,我才体味到了它的价值所在。
很感激我的大哥,这本书对我日后的成长,起到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最起码,我的行为和态度有所改善,待人接物不在那么傲慢无礼,最重要的是,我懂得了什么叫尊重,在我成长的日子里,常常告诫自己:“尊严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要有内涵,用智慧和能力获得成就,那才是真正的有尊严;高傲也不是天生的,无知的高傲自己而贬低他人,这只会令他人看不起自己。真正有尊严、有才学的人绝不会如此妄自菲薄”。
《傲慢与偏见》中的人物刻画细腻,令人赏心悦目。这是一部优美而平和的作品,有很多值得我们深思的道理,值得一读。子曰:“朝闻道,夕死可矣。”吾曰:“阅毕一书,得一道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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