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间照料中心申请书
日间照料中心申请书
申请人:
申请时间:
申 请 登 记 表 入住老人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身体状况
入住老人 身份证号码
赡养人
赡养人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家庭情况
申请人签字:
赡养人签字:
年
月
日
村委会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垣曲县
村社区老年日间照料中心 协
议
甲方:垣曲县
乡(镇)
村委会 乙方:入住中心居民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丙方: 法定赡养人姓名:
身份证号:
为了更好地服务入中心老人,充分体现尊老、敬老、爱老、养老的社会养老服务理念,经甲、乙、丙三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为乙方提供相应的日间照料、文化娱乐、康复锻炼、医疗保健等服务设施和场所,保障乙方生活环境舒适、洁净。
2、为乙方提供完善的管理规章、服务流程和相应服务。
3、对乙方实行日间照料一个月制度,凡不适应新的生活环境,要求回家者,经甲方劝导无效,由甲方通知法定赡养人家接回。
4、甲方有权拒绝接收精神病、传染性疾病等重大疾病患者入日间照料。
5、乙方在日间照料期间患重大疾病或其他疾病甲方暂时解除日间照料协议,待乙方痊愈后,再入日间照料。
6、下列款项、物品由甲方按规定统一管理使用。①上级部门下拨的“人头”经费;②甲方社会各界人士、社会组织、单位向本中心捐赠的物品、款项;③乙方接受社会各界人士、社会组织、单位捐赠的款项物品。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办理日间照料手续,签订入日间照料中心协议。
2、服从管理,积极参加本中心组织的各项义务活动,外出
须向工作人员请假,并写有假条,回来后及时销假。
3、遵守公共道德,讲文明、懂礼貌、爱护公物、视中心如家,遵守中心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内部矛盾内部解决,不做有损本中心形象的事,不说有损本中心声誉的话,不得损坏公物。
4、讲究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杂物、烟头,不乱倒污水,不随地大小便,不说粗话、脏话、不允许在房间室外乱画乱贴等。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在房内装置其它设备。
6、闲杂物品不得带入本中心,贵重物品可交由本中心工作人员代为妥善保管,凡乙方自己保管发生丢失责任自负。
7、乙方患突发性疾病、出现意外甲方一概不负责任。
三、急重病及处理原则 1、乙方突发疾病或慢性病加重,甲方立即将乙方病情告知丙方,并要求丙方:A、立即来中心接回或送医院;B、医院诊治的交通、医疗、陪伴等费用由乙方自理。乙方接通知后,若无故不来者,一切后果由丙方承担。
2、乙方因突发病突然死亡或抢救无效死亡,甲方通知丙方后,丙方应及时处理后事。造成的各项费用、责任等全由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
3、老年人组织器官的退化和许多隐性生理疾患突发,易致精神错乱、跌倒、骨折、大小便失禁、瘫残卧床等,甚至突然死
亡,这是老年病的主要特征,是迄今无法有效控制的人体生理现象,乙方发生上述情况,是生理病理结果,甲方不承担任何民事和经济责任。
四、意外事件 1、乙方在本中心范围以外发生的各种意外事故;2、乙方在本中心同非甲方工作失职造成的一切意外事故;3、乙方发生自身伤害行为;4、乙方未委托甲方代管的钱物遗失。
乙方发生以上意外事件,甲方须立即通知丙方来中心处理,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终止协议 1、乙方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或不适宜集体生活,如打人、骂人、酗酒滋事或不道德行为,经教育无悔改者,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通知丙方领回。
2、乙方入住后,甲方发现乙方患传染病、精神病、癫痫病等疾病不适宜入日间照料中心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六、本协议在履行中若发生纠纷,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通过垣曲县人民法院解决。
七、未尽事宜由各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从
年
月
日起生效。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签字(按手印):
甲方:法人签字:
丙方:签字(按手印):
年
月
日
村社区老年日间照料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一、日间照料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必须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坚持全心 全意为老年人服务,前方百计为老人排忧解难。
二、尊重老年人的人格及权利,对待老年人一视同仁,为老人保守秘密,不泄露老人隐私。
三、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坚守服务规范,严密工作交接班环节,避免工作脱节,做好老人的日间护理和照料工作。
四、每天填写日间照料服务记录,发现老人有异常现象,在第一时间报告值班主任,通知家属,并及时采取救助措施。
五、每天打扫室内卫生,及时通风换气,保持环境清新整洁。
六、中心每月召开一次全体人员会议,听取工作人员对各项制度落实情况的工作汇报,分析情况,研究布置工作;每周进行一次检查,解决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安排下周的食谱、灶务、卫生等工作。
七、建立财务管理制度,设立专帐专人管理,每月对账目收支情况进行公布。
准
入
条
件
准入人员必须是 60 岁或 70 岁以上空巢老人、五保户、孤寡老人,必须是个人自愿,经村委会同意,经过健康检查,并且符合下列条件者,方可准入。
一、意识行为清楚者; 二、没有传染病者;
三、行走方便不需要他人照顾者; 四、能独立料理自己生活者。
老年人申请日间照料流程
1.条件:凡年龄满六十或七十周岁、生活能自理、健康状况良好、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或老年痴呆的老人均可申请入托;
2.申请:本人填写入所申请登记表,家属(监护人)同意
并签字;
3.体检:申请入住的老人必须提供医院出具的当年度的健康状况证明书;
4.认定:日间照料所根据家访、老人健康状况等有关条件综合评估进行入室认定;
5.签约:老人及亲属(监护人)与日间照料所签订《老人入托协议书》; 6.交费:入托老人或亲属(监护人)根据协议书的约定按时到社区老年日间照料中心交费。
日间照料中心安全制度
1、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防止老人人身和室内财产遭到损失,维护日间照料所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2、坚持“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做好安全防火工作,所内配备灭火器,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3、下班前,工作人员应对水、电、门窗等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有问题及时处理或报修。
4、做好人员往来的管理工作,严防陌生人进入本所,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厨房间、休息室等地。
5、经常提醒入托老人注意保管好私人钱物,以防丢失。
6、交接班时要做好交接班登记和交接手续,对不履行手续者如出现问题,当班者自负。
7、每天下班前向中心汇报一次安全情况,对出现的问题和解决结果要记录在案。
日间照料中心老人守则
1、 遵守日间照料中心各项规章制度。
2、 服从日间照料中心工作人员管理,建立和维护良好的所风所貌,不服从管理,发生问题者责任由本人承担。
3、积极参加日间照料中心组织的各项学习和各项文体活动。
4、老人之间团结和睦,相帮互助,互敬互爱,讲文明,讲礼貌,坚决杜绝不良风气。
5、搞好个人和环境卫生,衣服整洁,勤洗澡,勤理发,不随地乱丢果皮、脏物,吐痰入盂。节约水、电,爱护公物。
6、 不得向工作人员赠送物品、钱财。
7、老人因事外出要请假。
8、争当 “六好”老人。即:遵守纪律好、团结互助好、爱护公物好、清洁卫生好、健康锻炼好、集体活动好。
餐饮膳食管理制度
一、膳食由专人负责,成立膳食管理委员会,膳管会工作由中心负责人挂帅,由中心工作人员、入托老人代表、村民代表等组成。每月活动一次,研究膳食情况,总结上月伙食使用情况、
营养分析结果、收支情况,提出下月伙食建议,吸收各方的意见,制定合理食谱。
二、社区老年日间照料中心提供一日三餐,饭菜应以清淡为主,少油腻,要有荤有素、有汤有水、干稀结合,食物要杂、菜肴要烂、蔬菜要多,充分适合老年人的身体和口味,
三、膳食费应做到专款专用,计划开支,合理使用,收支平衡。
四、准确掌握每日就餐人数,按人头供应主副食品,做到质价相符,价格合理,经常征求入住老人对伙食工作的意见和要求,不断改进善食质量。
五、食品制作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以后每年例行体检一次,防止带病操作。
六、厨具、餐具安期消毒,碗筷专人使用,分别存放;餐桌每餐一小洗,一天一大洗。炊事员必须注意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勤洗涤、勤理发、勤剪指甲、勤换工作服、便装不得进入操作间。每天对食物操作间进行打扫消毒,保持整洁卫生,符合食品制作要求。
七、原料采购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要求,建立出入库制度,杜绝三无、腐烂变质食品进入。生食品一次不宜采购过多,
包装定型食品采购时注意查看食品检验合格证和化验单,食品入库后分类存放,容器加盖隔墙离地放置。
八、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制止无关人员进入厨房,防止意外事故发生。严防漏电、漏水、火灾发生。每天对炉管道阀门、开关进行检查。一旦发生食物中毒要立即报告,保留,保护好现场,封存可疑食品,以待清查原因。
卫生管理制度
一、入灶人员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工作人员要督促入灶人员保持室内外环境整洁,地面无痰迹和污物,室内外无苍蝇、
蟑螂等,垃圾、废弃物要放入指定的地方。
二、每天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质量,严禁室内吸烟,吐痰等不良习惯。
三、公共场所使用的用品用具,用完后注意洗净消毒,按要求保管,一次性用品严禁重复使用。
四、用餐后的碗筷,要及时清洗,按要求存放保洁。
五、建立健全入灶老人的健康体检档案,至少每年体检一次。
六、保持室内外清洁卫生。室外划分卫生区,每天清扫一次;室内物品保持干净,达到整齐美观,搞好绿化、美化、净化。
七、认真搞好食堂卫生,坚持定期消毒。
八、坚持定期卫生检查制度,发现问题,限时改进。
九、个人卫生和公共卫生要有专人负责,保持划分卫生区整洁干净,卫生。
财务管理制度
一、严格按照有关村级财务规章制度建立健全会计帐簿,政府经费和自费人员寄养经费、个人或集体捐赠和资助的款物,自
产农副产品收入及使用。等一切经费收支都必须入帐,做到日结月清、帐款相符、帐目清楚。
二、坚持财务公开,自觉接受护理对象和有关部门的检查监督,做到收支帐目每季度公布一次,食堂帐目每月公布一次。
三、严肃遵守财务纪律,任何经费严禁私人借用,做到专款专用,任何组织或个人挤占挪用、贪污、截留、私分日间照料款物。
四、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帐目,购置和制作的各类生活设施,要如实登记入帐,坚持一年一次的固定产清查,填表选册存档,确保老年灶的财产完整。
五、集中保管闭置固定资产,落实专人管理,防止流失。
六、按实际需要有计划地购置日常生活用品,确保入灶人员正常生活。
日间照料中心负责人职责
1、团结带领工作人员全面落实“尊重老人、对老人负责、让老人称心、家属放心” 的服务宗旨。
2、主持日间照料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做好每天日巡工作记录,接待来访家属,做好需要入所老人的面试及上门探访工作。
3、负责定期召开工作会议,虚心听取老人和工作人员的意见,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合理安排老年人的饮食菜谱,隔周制定好菜单。督促工作人员每日购买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的食品,努力搞好伙食,杜绝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5、根据老年人的生理和心理特点,有针对性地组织老人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
6、定期向老年人亲属通报老年人在日间照料中心期间活动和情况。
7、关心员工,勤俭管理,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发现隐患及时解决或报告。
8、定期向有关部门领导汇报工作,使日间照料中心的管理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
日间照料中心工作人员纪律
1.认真学习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团结一致,遵守日间照料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
2.关心集体、互敬互爱、互帮互助,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积极参加中心的各项活动,树立良好的风貌。
3.要尊重入托老人,热情为老人服务,严禁用粗暴的态度或冷漠的态度对待老人;不拿或不吃入托老人赠送的物品或食品。
4.爱护老年日间照料中心内的所有公物;不得随意带走中心内的物品或食品; 6.顾大局,识大体,遇事多请示多汇报,重大事项,突发事件及时向领导汇报。
垣曲县
村社区老年日间照料中心 协
议
甲方:垣曲县
乡(镇)
村委会
乙方:入住中心居民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丙方: 法定赡养人姓名:
身份证号:
为了更好地服务入中心老人,充分体现尊老、敬老、爱老、养老的社会养老服务理念,经甲、乙、丙三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为乙方提供相应的日间照料、文化娱乐、康复锻炼、医疗保健等服务设施和场所,保障乙方生活环境舒适、洁净。
2、为乙方提供完善的管理规章、服务流程和相应服务。
3、对乙方实行日间照料一个月制度,凡不适应新的生活环境,要求回家者,经甲方劝导无效,由甲方通知法定赡养人家接回。
4、甲方有权拒绝接收精神病、传染性疾病等重大疾病患者入日间照料。
5、乙方在日间照料期间患重大疾病或其他疾病甲方暂时解除日间照料协议,待乙方痊愈后,再入日间照料。
6、下列款项、物品由甲方按规定统一管理使用。①上级部门下拨的“人头”经费;②甲方社会各界人士、社会组织、单位向本中心捐赠的物品、款项;③乙方接受社会各界人士、社会组织、单位捐赠的款项物品。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办理日间照料手续,签订入日间照料中心协议。
2、服从管理,积极参加本中心组织的各项义务活动,外出须向工作人员请假,并写有假条,回来后及时销假。
3、遵守公共道德,讲文明、懂礼貌、爱护公物、视中心如家,遵守中心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内部矛盾内部解决,不做有损本中心形象的事,不说有损本中心声誉的话,不得损坏公物。
4、讲究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杂物、烟头,不乱倒污水,不随地大小便,不说粗话、脏话、不允许在房间室外乱画乱贴等。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在房内装置其它设备。
6、闲杂物品不得带入本中心,贵重物品可交由本中心工作人员代为妥善保管,凡乙方自己保管发生丢失责任自负。
7、乙方患突发性疾病、出现意外甲方一概不负责任。
三、急重病及处理原则 1、乙方突发疾病或慢性病加重,甲方立即将乙方病情告知丙方,并要求丙方:A、立即来中心接回或送医院;B、医院诊治的交通、医疗、陪伴等费用由乙方自理。乙方接通知后,若无故不来者,一切后果由丙方承担。
2、乙方因突发病突然死亡或抢救无效死亡,甲方通知丙方后,丙方应及时处理后事。造成的各项费用、责任等全由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
3、老年人组织器官的退化和许多隐性生理疾患突发,易致精神错乱、跌倒、骨折、大小便失禁、瘫残卧床等,甚至突然死亡,这是老年病的主要特征,是迄今无法有效控制的人体生理现象,乙方发生上述情况,是生理病理结果,甲方不承担任何民事和经济责任。
四、意外事件 1、乙方在本中心范围以外发生的各种意外事故;2、乙方在本中心同非甲方工作失职造成的一切意外事故;3、乙方发生自身伤害行为;4、乙方未委托甲方代管的钱物遗失。
乙方发生以上意外事件,甲方须立即通知丙方来中心处理,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终止协议 1、乙方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或不适宜集体生活,如打人、骂人、酗酒滋事或不道德行为,经教育无悔改者,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通知丙方领回。
2、乙方入住后,甲方发现乙方患传染病、精神病、癫痫病等疾病不适宜入日间照料中心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六、本协议在履行中若发生纠纷,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通过垣曲县人民法院解决。
七、未尽事宜由各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从
年
月
日起生效。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签字(按手印):
甲方:法人签字:
丙方:签字(按手印):
年
月
日
垣曲县老年日间照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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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请 登 记 表 入住老人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身体状况
入住老人 身份证号码
赡养人
赡养人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家庭情况
申请人签字:
赡养人签字:
年
月
日
村委会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老年日间照料中心
申
请
登
记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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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时间:
老人姓名
性别
身体状况
出生年月
年龄
老人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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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老人联系 电话
家
庭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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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社区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备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