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安全环保发言材料
——0 2020 年 年 4 4 月 月 6 26 日在老高川镇经济工作会议上
镇人大主席
任建军 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我就全镇工矿企业安全、环保工作进行专题发言,不妥之处,请大家多提宝贵意见!
2019 年,在镇党委、镇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我镇工矿企业未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环境治理工作成效明显。但是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工矿企业的安全、环保工作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当前,企业正在复工复产,受疫情影响,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面临许多前所未有的新情况、新挑战,部分企业抢时间、抢机遇、抢要素等行为让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形势更加复杂严竣。鉴于此,镇党委、镇政府对全镇 2020 年工矿企业的安全、环保工作提出了更高、更严的工作要求。
一、安全生产工作 (一)切实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一是严格落实煤矿复工复产工作程序和验收工作,切实做好煤矿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是严格执行矿级领导轮流下井带班制
度、出入井检身制度和职业健康检查制度; 三是严防井下的顶板、水患、瓦斯、火灾、煤尘超标并保障井下的通风系统正常运行; 四是坚决杜绝“五假五超”现象的发生,严厉打击擅自开采矿井边界煤柱等违法行为; 五是各煤矿要根据县政府文件精神及时给股民兑现分红,健全完善村矿和谐机制,及时化解矛盾和支付农民工工资,防止发生上访行为;六 是加强未复工煤矿的盯守监管工作。
(二)重视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扎实开展疫情防控形势下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服务工作。重点检查工业企业的现场管理、安全防护措施、安全培训教育、日常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治理、疫情防控等方面的执行与落实情况等。要求各有关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严格落实行业管理责任,将安全生产工作与疫情防控工作同部署同检查,要切实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安全管理和疫情防控措施“双到位”,确保大排查大整治大服务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环境保护工作 做好 2020 年的环保工作,各企业负责人要进一步增强环保意识,牢牢将环保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严格按照府谷县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三十项攻坚行动工作要求,结
合煤炭行业、工业企环保标准的新要求,进行整改。
一要紧盯重点抓整改。加快工矿企业 10 蒸吨/时及以下锅炉的拆改工作;严查工矿企业露天堆煤现象,加快企业环保煤棚建设,于 6 月底全面完成搭建任务;加强工矿企业矿井污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站、雨水收集池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达标回用,杜绝外排;硬化并绿化厂区及进出场道路;抓好企业建筑工地扬尘抑尘工作;开展工矿企业清洁“百日行动”,重点对矿区、厂区及周边区域环境卫生进行大排查、大整治,力争企业环境卫生大改观。
二要抓好运煤车辆苫盖篷布工作。重点对全镇煤矿、兰炭、金属镁、电力、铁合金等工业企业涉及原煤、兰炭等运输车辆未苫盖或苫盖篷布不规范行为进行专项治理。各煤矿、工业企业要高度重视,全力配合,迅速行动起来,研究制定工作细则,切实加强煤炭、煤焦运输车辆的管控力度,确保所有煤炭、煤焦运输车辆上路之前做到规范苫盖篷布。对于不按规定要求苫盖篷布,运输过程中出现超载、遗洒、飘散载运物的车辆,镇政府将联合交通、环保、交警等部门,对相关运输车辆责任人员采取批评教育,扣押车辆、罚款等方式进行处理;同时,倒查相关煤矿、工业企业的责任,给予警告、约谈、停票等处罚措施。
三要进一步抓好“散乱污”企业再排查、再整治工作。目前,我镇“散乱污”企业主要集中在非法储存原煤、煤泥、煤矸石、非法炼油厂等领域。各责任单位必须进一步加大排查力度,拓宽排查范围,对环保不达标、无证无照、违法违规生产经营、有污染物排放的企业、工业摊点、工业小作坊加大整治力度。凡属于整治范围内的“散乱污”企业,坚决按照“两断三清”(即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清除产品、清除设备)标准依法予以取缔。已完成取缔工作的“散乱污”企业要达到清理取缔要求,严防走过场、搞敷衍等情况发生。要安排专人进行定期、不定期巡查,坚决杜绝已取缔“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一经督导检查发现,对于包抓镇村干部不履职、不尽责,或工作不认真、走过场的,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镇纪委、派驻监察组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对于违法情节严重的“散乱污”企业负责人,交由执法部门依法进行严肃处理。
同志们,工矿企业的安全、环保工作责任重大,我们要团结一心,齐抓共管,争取将我镇今年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抓紧抓实!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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