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车公养自查报告
私车公养自查报告
按照区纪委《关于在全区开展私车公养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街道党委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认真开展了私车公养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并对全体干部职工严明了纪律要求,进一步规范了公车管理行为。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办事处现有公务用车1台,兼职司机1名。
二、自查情况
经自查,没有出现私车公油、私车公修、私车公租、私车公补、私费公报等私车公养问题。
三、治理措施
(一)加强领导,认真部署
成立了党委书记为组长、主任为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由财务科具体负责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把专项整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做好思想发动、政策宣传、计划制定和安排部署工作。支持群众监督,鼓励群众举报。
(二)加强学习宣传,提高思想认识
迅速传达学习运河区纪委关于严明公务用车管理使用的相关规定,严禁私车公油、私车公修、私车公租等私车公养现象,从纪律上、制度上筑牢廉洁自律防线。要求干部职工必须加强自律、恪守底线、公私分明,自觉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时刻以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坚守纪律底线。
(三)提高认识,加强管理。
通过此次私车公养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使办事处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私车公养的危害性,并逐步加强了对容易产生私车公养的关键环节、部位的管控。同时,严格按照相关财会法律、法规、制度、规定进行财务管理,加强财务监督。今后,我们将按照有关规定,继续加强对公务用车管理。
私车公养自查报告
根据省纪委《关于纠正私车公养问题的通知》和市纪委《唐山市私车公养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综合所认真贯彻落实公务加油卡和私车公养等相关文件精神,我院领导高度重视,对/公务加油卡和私车公养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并对全体干警严明了纪律要求,进一步规范公车管理行为。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自纠情况
经自查自纠我院四张加油卡,加油卡由办公室统一交钱,七辆公务用车,无超编车、超标车、违规借车、换车等违规配备车辆情况,无公车私用、私车公养、驾驶员在公务用车运维费中违规报销费用等情况。
具体如下:
1、按照规定我院完成公务用车新标识喷涂工作。
2、我院无将购置的公务油卡发至个人供私车用;
3、无单位为个人报销或发放燃油补助;
4、我院无个人利用职务之便使用单位公务加油卡为私车加油或将油卡变卖套现;
5、无报销私车维护保养费、装饰费、路桥费、违章罚款等。
二、自查自纠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教育
加强公务加油卡和私车公养整治,规范领导干部用车行为,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的需要,也是维护维护党和政府形象及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迫切要求,我院严格按照要求,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和有关廉洁自律要求的基础上对照通知有关规定,逐一排查私车公养规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二)加强管理、严格纪律
我院领导针对私车公养问题研究制定了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要求全体干警充分认识加强公车管理、执行公务用车规定的重要性,在切实抓好公车管理同时,要求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好公车管理制度,为全体干警做好榜样。我院全体干警严格按照规定,不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严格执行公车定点停放、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健全完善专人负责、领导审批、统一派车等措施,严格执行车辆派遣、驾驶、检查等规定,坚决杜绝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问题。
(三)多措并举,强化检查
我院不仅对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制定针对性方案,也对公车各项安全措施予以认真落实,绝不允许酒后驾车,不准违章驾驶,不带故障行车,在车辆维修上,履行节约,采取有效措施,努力降低消耗,节省车辆费用开支。
(四)日常监管,举报监督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公务用车,按照相关文件中关于公务用车和私车公养的有关规定,我院对公车进行了明确规定,强化日常监督,加大管理力度,采取对外公布举报电话,加强公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形成一个严谨的监控环境。
私车公养自查报告
根据厅直纪委《关于开展私车公养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文件要求,涞源北服务区高度重视,积极响应,结合实际,深入开展自查自纠,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运行取得实效。
层层联合运行,深入开展自查自纠
结合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问题,违规报销私人车辆费用问题,违规将私人车辆出租给单位并报销费用问题,假借其他单位名义公款购车问题,私车公养其他问题进行全面深入排查。
广泛深入传达,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针对文件要求,层层传达贯彻落实,要求全体员工积极参与专项整治工作之中,做好监督工作,同时要求司机进一步加强车辆管理工作,综合办公室主任对派车单、油耗、加油卡充值及使用环节强化监督检查,确保环环相扣,落实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