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肺炎疫情应急防控工作方案
企业肺炎疫情应急防控工作方案
为了切实加强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防控工作,阻断疫情传播途径,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全镇工业企业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上级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充分认识疫情防控的复杂性、严峻性,坚持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紧迫的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切实保障全镇工业企业员工生命健康安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
二、组织领导 成立工业企业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协调、处理全镇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党政办,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全镇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复工前的准备工作
1.分五类对全镇工业企业所有人员进行全面摸排登记,包含:湖北籍员工(2020 年 1 月 24 日以前至今一直未离开的湖北籍员工除外)、进出湖北省员工、近期与湖北入遂人员有密切接触者、除湖北籍外的省外员工、省内县外籍员工(详见附表 1-5)。上述“五类”人员中,前三类人员一律劝阻返厂,待全省一级响应解除后方可入企;对后两类人员坚持“非必要即推迟、非急需少用人”的原则,因特殊岗位要求确需返厂的,企业必须报镇政府严格审核同意后,对其隔离观察 14 天以上,无异常情况再上岗(具体操作参照附件 3)。
2.各企业必须结合实际,制定详细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参照附件 1)和复工生产实施方案,落实各项复工前的准备工作后,提请镇政府审核验收通过(附表 6)。
3.各企业必须提前筹备足够的复工所必需的体温检测仪、至少 15 天的医用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物资。
4.各企业复工前,必须对整个厂区的所有车间、办公区域、食堂、宿舍、文化娱乐场所、工棚等进行全面的消毒杀菌。对室外环境消杀,按照 100 斤水兑1000 毫升(2 瓶)的 84 消毒液进行消杀;对室内的环境消杀,按照 100 斤水兑 500 毫升(1 瓶)的 84 消毒液进行消杀。
5.各企业必须将疫情防控知识采取宣传单、短信、微信、宣传栏等形式,对所有员工提前培训宣传到位。
6.各村居全面摸排辖区内企业籍员工情况,分村汇总统计后,由镇卫计办对照比对,确保无异常情况才允许返厂。
(二)复工后的防控工作
1.复工时对所有入厂员工进行体温检测,复工后每天上下午 2 次监测体温,并造册登记,若员工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现象,立即隔离观察,必要时送医院就诊。
2.所有员工必须正确佩戴口罩上岗,且每天至少更换 1 个。
3.员工用餐分时段、分区域、分车间进行,自带餐具,尽量减少不同车间人员混合聚集。尽量不开会、集中培训,采取微信、短信模式布置工作。
4.复工生产企业、工地实行封闭管理,对确需进厂的采购商、材料商、访客等人员进行实名登记并体温检测,防止外来感染源进入。
5.每天对厂区、工地全区域进行消杀防疫。
6.分批次轮流下班,严格管控在厂住宿员工,防止聚集扎堆,杜绝聚餐、打牌等现象。
四、工作要求 1.明确责任区域。全镇上下和各企业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把疫情防控摆在当前最重要的位置,做到联防联控,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镇内企业由镇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负责监管指导,每个企业按照属地原则由各村居帮助指导企业防控到位。各企业务必履行好主体责任,各企业负责人为本企业疫情防疫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企业详细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复工生产实施方案,并按要求做足、做细复工前各项准备工作,做精、做实复工后各项防控工作。
2.明确工作职责。镇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监管指导镇内企业复工疫情防控工作,包括摸底排查、宣传指导、实地验收、中途检查等。各村居负责协助企业做好复工疫情防控工作,包括前期宣传、方案指导、资料完善、实地验收、生产防控等。各复工企业负责本企业厂区范围内的所有防控工作,包括复工前、复工时、复工后的各项工作等。
3.依法服从安排。各企业务必严格按照县防疫指挥部第 3 号令有关要求,全镇所有企业复工时间均不得早于 2020 年 2 月 9 日 24 时,具体复工时间,视疫情防控形势,以上级文件确定时间为准,擅自开工、复工以及故意隐瞒相关疫情的,将按危害公共安全罪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
4.严格审查督导。各企业需充分做好复工前准备工作,必须满足各项复工条件,并且按照复工有关程序(附件 2),经镇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审查通过后方可复工。镇卫计办和各村居要对辖区内工业企业的务工人员进行严格比对和审核,确保上岗人员来源可靠。镇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企业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未经审查擅自复工的、防疫措施落实不力的企业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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