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会管理规章制度
商会管理规章制度
目
录
一
关于加强商会建设的若干规定
二
关于印信使用与管理的规定
三
礼仪规范
四
商会秘书处工作制度
五
商会关于列席会议的有关规定
六
商会各级组织的人员组成及职权
七
商会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会长助理、理事职责职权
八
商会财务制度
九
会员登记管理制度
十 十
会员身份识别制度 十一 会员准入管理制度 十二 文件收发管理制度 十三
档案管理制度 十四
附则
一
关于加强商会建设的若干规定
为保证商会工作健康、高效、有序地开展,特作如下规定:
一、商会会员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商会的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商会对有下列行为的会员,解除其会员身份,同时解除其在商会各级组织中的一切职务:
1、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刑事处分的; 2、参加非法组织,拒不悔过的; 3、因企业信誉差、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严重败坏人声誉的; 4、拉山头、结帮派,对商会团结造成严重影响的; 5、用造谣、污蔑等手段败坏商会声誉的; 6、侵占、挪用商会财产资金的; 7、其它对商会建设有不利影响的。
二、商会各级组织成员,要热忱参与商会工作,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自觉遵守商会的章程、规章、制度和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的组织原则。商会对有下列行为的各级组织成员,解除其一切商会职务:
1、会长办公会、理事会的组成人员无正当理由连续三次不参加会议的(包括授权代理的); 2、拒不执行商会各级组织决定的; 3、不接受商会工作任务的; 4、在商会各级组织会议后,散布与会议决定精神相对立的言论,造成不良后果的; 5、其他对商会建设有不利影响的。
三、商会聘用的专职工作人员要热爱商会,严格遵守商会的规章制度,尽职尽责地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商会对有下列行为的专职工作人员予以解聘:
1、不胜任本职工作要求的; 2、因失职给商会造成较大政治、经济损失的; 3、因不遵守纪律、法规和公民道德规范,给商会造成不良影响的; 4、贪污、挪用商会资金或侵占商会财务的; 5、不服从领导指挥的; 6、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 7、泄露商会机密的; 8、以商会名义为个人谋取私利的; 9、对商会团结起消极作用的; 10、不遵守商会礼仪规范的; 11、其它对商会建设有不利影响的。
二
关于印信使用与管理的规定
为了强化商会印章和介绍信的使用与管理,促进商会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特对商会印章及介绍信的使用与管理工作规定如下,望严格执行:
1、凡以商会名义印发的文件、材料均需经会长(或会长授权的副会长)审核,加盖公章后下发或报送。
2、商会内部各部门办公用公章,由主管部门提出,会长审核签字后,送办公室盖印。盖印章实行签字制度,由经办人注明所加盖公印的具体事项内容,并保存 3 年。
3、个人使用公章,实行会签制度(个人申请,部门负责人签字,办公室负责人签字,会长批示)。
4、公印要妥善保管,不准外带。遇有特殊情况确需外带时,必须由部门主管报请会长,经领导审核签字后办理。
5、各部门对外联系工作需持公司介绍信时,应经部门领导审核,到办公室办理。介绍信必须填明去向、人数、事由、时间等,严禁开空白介绍信。
6、用公章或介绍信,必须要有认真负责的态度。对于字句不通、文理不顺、材料失实、字迹模糊、无签字人及违反国家政府规定的文件或材料,监印人有权拒绝用印。
三
礼仪规范
为了弘扬真诚待人、礼貌待客的风尚,塑造大连市总商会温州商会的文明形象,以中华民族优良传统和现代文明的要求为准则,特指定此规范。
礼仪准则:
尊重领导、长者、客人,礼让女士;待人真诚、热情、体贴、周到;不卑不亢,体现人格尊严。
行为准则:
着装得体,适应职业环境或交际场合;讲究个人卫生,形象整洁;举止端庄,站直、行稳、坐正,没有不良姿态;谈吐得体,语言文明;语气温和,语音大小和语速快慢适度;交谈时,要目视对方的眼睛;交谈的用语和语气要体现对对方的尊重。
迎送规范:
迎送客人时,上楼要在前面引导,下楼让客人先行;进出电梯时均需礼让对方;就坐时,礼让客人先坐并敬茶、端水;交谈中不要看表;送别时要欢迎对方再来并送至门口或车旁;要目视对方离去并招手示意。
问候规范:
要先于客人问候对方;对客人的称呼要用尊称(如姓氏加职务、姓氏加先生或女士等);问候时要用敬语如:您好!见到您很高兴等;问候时要热情、自然。
握手规范:
当领导、长者和女士首先伸手示意后方可与之握手;与领导和长者握手时要用双手,身体微向前倾;和女士握手时间不可过长,力度不可过轻过重;当自己因某种原因不宜握手时,要向对方说明原因并表示歉意。
交换名片规范:
交换名片时要站立,并用双手送、接;接到名片后要认真阅看,有不清楚的地方可向对方询问;如无名片和对方交换,要表示歉意。
交谈规范:
要善于倾听,不要自己滔滔不绝,不给对方谈话时间;要注意选择对方感兴趣的话题;不要打断别人的讲话;必要的插话要把握时机,时间不宜过长;当有非温籍客人在场时要讲普通话;不要冷落参与交谈的任何人;对不熟悉的客人不问年龄、不问个人经历、不问收入、不问婚姻状况;不同意对方的观点,要采取对方易于接受的方式表达;如有主谈人,不可喧宾夺主。
赴约规范:
严守约定时间,体现对对方的尊重;如不能按时赴约,要尽快通知对方并诚恳道歉;邀请他人时,应比对方早到约会地点;应邀赴约时,既不可迟到也不可到的过早。
参加会议规范:
参加会议要准时,要将手机、寻呼机关闭或转为振动;要携带笔、本认真记录;不得在会议进行中和别人交谈;坐姿要端正,不得打瞌睡;不得在会场随意走动;必须离开会场时,要向主持人请示,经同意后方可离开;迟到或提前退出会场,要注意不发出声响。
参加宴会规范:
除遵守上述规范外还应注意以下几点:突出主请人和主宾的中心地位兼顾其他与宴人;安排菜肴要考虑他人的饮食习惯和身体状况;敬酒不强酒;饮酒要量力而行,避免酒后失态;要吃身前菜;不可在菜中掀、翻、挑、拨;为他人布菜要用公用餐具;咳嗽、打喷嚏要避开餐桌,并用手巾或纸巾遮住鼻口;擤鼻涕和吐痰要到餐厅外;剔牙要用手遮挡;客人饮酒过量要陪送到家;时间过晚要确保女宾安全到家。
接打电话规范:
接打电话时要先说:“您好,这里是××单位,请问您找谁?”如对方找的人在,答:“请稍等”如不在,答:“对不起,他不在,请问我可以帮忙吗?”如对方要求转达,应认真记录,并说:“我姓×,一定转达到。”对方致谢时,答:“别客气,再见。”要等对方挂断电话后方可挂机。向外打电话时,如对方没有表明单位要先确认,然后说:“麻烦您,我要找××。”挂机前向对方表示谢意。打电话要简明扼要,不可时间太长。
四
商会秘书处工 作制度
第一条:商会秘书处组织开展商会的日常工作、财务工作、组织建设工作、会员服务工作、项目工作、维权工作。
第二条:秘书处是贯彻执行会员大会、理事会、会长办公会、常务会长办公会决议决定精神的执行机构。
第三条:秘书处的总负责人是秘书长,秘书长在常务会长办公会和会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根据章程规定有下列职权:1、全权负责组织落实主管部门的要求和会长办公会的决议、决定;2、领导秘书处,主持商会日常工作,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3、提名副秘书长和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负责人,交常务会长办公会决定;4、受会长委托,代表商会表态、签约;5、处理其它日常事务。
第四条:根据会长办公会的决议、决定精神由会长向秘书长下达工作指令,并对其工作进行检查监督。
第五条:秘书长要定期向会长办公会汇报工作,应会长办公会要求做专项工作汇报。对会长办公会的决议决定,秘书长必须无条件贯彻执行。常务副会长不能以个人名义向秘书长下达工作指令。
第六条:秘书长必须按受监事会的工作监督,积极配合民主理财小组的工作。
第七条:会长办公会、监事会和会长应努力为秘书处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充分满足秘书长的合理工作要求,维护秘书长和秘书处全体工作人员的尊严和合法权宜。
第八条:秘书长和秘书处全体工作人员要正确对待会员的批评意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胸怀大度,任劳任怨。
第九条:秘书处副秘书长的编制为(未定)人,(未定)名专职副秘书长,(未定)名兼职副秘书长,兼职副秘书长必须由副会长兼任。副秘书长是秘书长的工作助手,在秘书长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十条:秘书处下设五部一室,即财务部、会员部、项目部、维权部、公关部和办公室。兼职副秘书长分别担任五部的部长,办公室主任由秘书长兼任。专职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开展办公室的各项工作。
第十一条:五部的工作职责 五部一室的负责人在商会日常工作中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遇有重要会务工作或重大商会活动要分工不分家,紧密配合,协同作战。
财务部:负责制定商会年度综合预算草案和专项会务活动预算,对商会财务人员进行工作监督,对报销凭证和购货价格进行审察。
会员部:负责会员服务工作、会员发展工作、会务活动的筹备工作,配合监事会做好增补理事、副会长人选的资格审定工作。
项目部:负责项目的信息收集、可行性分析和项目洽谈等工作,负责项目运作的前期工作。
维权部:负责会员来访和走访会员的工作,努力为会员排忧解难,依法维权。
公关部:调度商会内部各方面"社会资源",上对政府有关领导和部门,下对商会各成员单位,为项目立案、公关,要求政策优惠,各
类难题闯关等事项与社会方方面面建立"绿色通道",为商会求发展,为市场求发育,为会员求发财服务。
第十二条:副秘书长人选由秘书长提名,会长办公会任命。副秘书长的解聘,由秘书长提议或副秘书长本人提出辞呈,由会长办公会决定。
第十三条:五部的组成成员人选由副秘书长提名,秘书长确定。
第十四条:专职工作人员人选由秘书长提名,经会长同意后即可聘用。专职工作人员解聘需经会长办公会讨论决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标准由会长办公会决定,奖金标准由会长办公会决定。
五
商会关于列席会议的有关规定
为加强商会内部的信息沟通,促进商会的团结,增强商会的凝聚力,进一步推进商会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进程特作此规定。
1、商会召开理事会、会长办公会、常务会长办公会会议时,可酌情安排非会议组成成员列席会议。
2、列席会议者根据主持人的要求方可就会议的议题发表意见建议,列席者无表决权。
3、列席会议者不得不经主持人同意发言,不得干扰会议进程,不得破坏会秩序。
4、列席者如对会议决议有意见可向会长反映,不得向其他人散布不满意见。
5、会议对列席者的正确意见应积极采纳,如不能采纳列席者的意见应加以说明,给列席者以应有的尊重。
6、列席各种会议的人数限定:列席会长办公会的理事每次不超过(未定)人,列席理事会的会员每次不超过(未定)人。
7、 由秘书长根据轮换制的原则和非会议组成人员的意愿选定列席人员。
六
商会各级组织的人员组成及职权
商会各级组织的组成人员均有发言权和表决权,列席人员有发言权无表决权。
一、常务会长办公会 由会长、常务副会长组成,不定期召开。秘书长、专职副秘书长列席会议。
其职权:
1、根据主管部门的工作要求、理事会的决议精神,结合商会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工作目标、工作标准,限定工作任务完成的时限; 2、审议批准秘书处提出的工作计划以及重要商会活动规划方案; 3、定期听取秘书处的工作汇报; 4、决定召开理事会、会长办公会,提出会议议程草案; 5、任命副秘书长。确定商会专职工作人员的编制及奖金。决定解聘专职工作人员; 6、增补理事; 7、决定开展费用在(未定)元以下含(未定)元的各种商会活动; 8、其他需常务会长办公会决定的重大事宜。
※常务会长办公会需要提前二天以上通知。
※特定条件下,可用电讯形式召开常务会长办公会。
二、会长办公会 由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组成,每年召开 2 次以上。专职副秘书长列席会议。
其职权:
1、审议通过准备提交理事会的会议文件草案和准备提交届中会员大会审议的会议文件草案; 2、向理事会提交商会各项规章制度的草案; 3、提出增补副会长的人选名单,提交理事会表决通过; 4、决定开展费用在(未定)万元的各种商会活动; 5、决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标准; 6、听取秘书处的工作汇报; 7、常务会长办公会决定提交会长办公会讨论决定的事宜。
※
会长办公会需要提前二天以上通知。
三、理事会 由全体理事组成,(时间未定)召开一次。
其职权:
1、执行会员代表大会决议; 2、选举或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3、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4、审议通过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收支预、决算报告; 5、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6、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7、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召开理事会需提前三天以上通知。
五、监事会的职责职权 监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
会长办公会、常务会长办公会和会长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影响监事会独立开展工作。监事会组成人员以常务副会长、副会长和理事身份参与商会活动时,要遵守常务会长办公会的决议、决定精神,服从会长的领导,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监事会依据商会的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对商会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商会日常和临时工作机构的负责人进行监督,对常务会长办公会、会长办公会进行工作监督,并负有维护会长办公会、常务会长办公会、会长领导权威的职责。
监事长因故不能参加常务会长办公会或会长办公会时,应由会长或秘书长于会前向其通告会议的议程,会后向其通报会议的结果。
监事会可以由监事长动议召开常务会长办公会,提议罢免理事及商会日常、临时机构的负责人;动议召开理事会罢免副会长。监事会在得到政府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以由监事长动议召开理事会提议罢免会长、常务副会长、秘书长。
监事会可以由监事长动议召开理事会,提议对规章制度进行修改、补充,对出现重大失误的负责人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监事会必须有半数以上监事同意方可提出动议和提议。
监事会在动议和提议不被接受的情况下,可以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告。
监事长代表监事会行使建议权、动议权和报告权的结果要向监事会报告。
监事会对提名为理事、副会长的候选人进行考核,并提出考核意见(对会长的考核由政府主管部门进行)。
在得到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并得到理事会半数以上理事同意的情况下,方可罢免监事长。
理事会对监事会成员调整的人数不得超过监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监事自动辞职的不计算在内)。
监事会的全体成员亦是民主理财小组的成员。监事长兼任民主理财小组的组长。
六、会员(代表)大会职权 1、审议通过理事会工作报告和财务状况报告; 2、选举产生理事会; 3、会员代表名额的确定和分配,代表的产生,由理事会根据情况协商确定。
七
商会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理事职责职权
一
会长的职责职权
1、对贯彻落实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会长办公会、常务会长办公会的决议精神,对商会的建设及商会的会务、商务、政务工作全面负责; 2、主持理事会、会长办公会,召集并主持常务会长办公会; 3、在时间紧迫的情况下,对商会各种会议没有决定的事项有随机决策权,并要对自己的决策承担相应的责任,事后向常务会长办公会报告; 4、签发商会下发、抄送、抄报的文件; 5、代表商会签署协议、协定等重要文件; 6、对商会的专职人员有聘用权,解聘专职工作人员需常务会长办公会决定; 7、依据商会的理财制度,对商会的费用支出有一支笔签字权(办公室日常办公费用交由秘书长负责管理); 8、其他需会长决定的事宜。
二
常务副会长职责权限
1、参加常务会长办公会,有发言权、表决权; 2、根据常务会长办公会的分工,对分管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和调研;
3、对发现的问题,如属于商会已有明确规定的,和会长沟通,由会长处理,处理结果要反馈;如属于商会没有明确规定的,提交常务会长办公会讨论,形成决议后,由会长处理; 4、受会长委托,代表商会出席重要社会活动,表态签约; 5、应会长要求,指导帮助秘书长处理疑难问题。
三
副会长职责职权
1、参加会长办公会,有发言权、表决权; 2、根据秘书处的安排列席常务会长办公会,有发言权,无表决权; 3、根据常务会长会的决定,任职副秘书长; 4、应秘书长的要求参与商会活动的组织工作; 5、受会长委托代表商会出席社会活动并表态。
四
秘书长职责职权
1、全权负责组织落实主管部门的要求和常务会长办公会和会长办公会的决议、决定; 2、领导秘书处,主持商会日常工作,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3、提名副秘书长和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负责人,交常务会长办公会决定; 4、受会长委托,代表商会表态、签约; 5、处理其它日常事务。
五
理事职责职权
参加理事会会议,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发言权、表决权。根据秘书长的决定,任职秘书处工作部成员。
八
商会财务制度
本商会财务制度经(时间未定)会员大会审核通过。本商会财务制度分为:1、关于财务工作责权关系的简要说明;2、民主理财制度;3、招待费、捐资费、礼品费使用制度;4、会务活动费使用制度;5、差旅费使用制度;6、日常办公费使用制度;7、财务工作程序;8、财务人员工作制度。
一、关于财务工作责权关系的简要说明 会长是我会法人代表,有权利和责任根据我会的财务制度“一支笔”批示请款单和报销单,其他人非经会长授权都没有批示权。如会长违反财务制度,监事会可要求会长做出检查并酌情在经济上予以赔偿。
在常务会长办公会及会长的领导下,秘书处财务部制定财务预算、决算报告和商会财务状况报告,检查监督财务人员遵守财务制度情况,并重点防止出现贪污、挪用商会资金和侵占商会财产的情况发生。如果工作监督不力,发现问题不及时,秘书长和财务部领导要负相应的责任。
民主理财小组对会长、财务部长负责人和财务人员实施全面监督,并审查财务的预、决算报告和商会财务状况报告。
财务人员在工作业务上要接受财务部的监督、检查和工作布署。但是,因为商会的财务人员需要兼职,所以对他们的日常管理及兼职工作的分配,由办公室负责。
二、民主理财制度 商会成立民主理财小组。监事会的全体成员均为理财小组成员,监事长兼任组长。
民主理财小组在理事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民主理财小组的职权:
1、审核认定财务部对商会组织重大活动所提出的财务预算、决算报告; 2、依据商会的财务制度,对商会各项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审议商会向理事会提交的商会财务收支情况的报告。
三、招待费、捐资费、礼品费使用制度 1、上述费用年使用额度在(金额未定)以下由会长决定,(金额未定)以上由常务会长办公会决定。
2、商会宴请各级领导有如下原则:一、不得用商会的资金以个人的名义宴请客人;二、不得用商会的资金为个人办事宴请他人;三、宴请标准:省市四大班子领导人均(金额未定)元,市级委办局领导人均(金额未定)元,其他客人人均(金额未定)元;四、宴请客人最少有两位副会长以上负责人作陪,原则上陪客人数不得超过客人人数;五、对衢州各区市县客人原则上由商会相关负责人个人接待。
3、对下列人员安排工作餐:
1)帮助商会工作的非专职人员;2)帮助商会处理事务的外单位人员;3)到商会检查指导工作的机关工作人员。
工作餐标准:对第一种人员,人均不超过(金额未定)元;对第二种人员,人均不超过(金额未定)元;对第三种情况酌情而定。
四、商会会务活动费使用制度
商会专项活动费用在(金额未定),由会长办公会决定;(金额未定)以下由常务会长办公会决定,(金额未定)以上提交理事会决定。活动预算经相关会议批准后,由秘书处负责开展工作。
五、差旅费使用制度 下列情况下,差旅费的使用由会长决定:按上级要求或根据商会工作需要到外地参加相关会议;根据商会工作需要到外地处理相关事宜;邀请外地人员来连帮助商会工作等。出差人如果超过 2 人需经常务会长办公会决定。
在下列情况下,差旅费的使用由常务会长办公会决定:到外地参加商贸洽谈、庆典、联谊、探访等非上级部门要求必须参加的活动。
出差过程中如需宴请他人或向他人赠送礼品按相关制度执行。
不经会长批准不得报销交通、住宿以外的费用。
六、办公室日常办公费使用制度 办公室日常办公经费的管理由秘书长负责,但购买办公设备需经常务会长办公会决定。
办公室日常办公经费要有预算。如决算额超过预算百分之十,秘书长要分别向常务会长办公会和民主理财小组打书面报告说明原因。
办公室日常办公经费三年预算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并经常务会长办公会批准后,要将其列为专项资金,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以保证商会正常运转。
七、财务工作程序 1、财务工作报告程序
财务工作报告(草案)由秘书处财务部撰写,在征求监事会意见后,交会长审阅,由会长提交常务会长办公会或会长办公会通过后,提交理事会审议。
2、财务工作检查程序 监事会定期对商会的财务工作进行检查。在监事会检查前,财务部要提前做好应检的准备工作。
对监事会所提问题的处理程序:如属于财务人员工作不规范的问题,由财务部指导纠正;如属于财务人员严重违反财务制度的问题,由财务部提出处理意见,交秘书长请示会长处理;如属于财务部负责人工作问题,由监事长通报秘书长请示会长处理;如属于秘书长违反财务制度问题,由监事长通报会长处理;如属于会长违反财务制度问题,由监事长和会长沟通,如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监事长可在常务会长办公会或会长办公会上提出动议,讨论决定处理意见。
3、商会经费使用程序 商会经费支取和报销的通用三原则:会长最后签字;手续齐全;白条子原则上不入帐(在下列情况下白条子可入帐,每笔金额在 100元以下,销售方不能提供发票,事先经会长同意,事后有 2 人以上签字,且每月不超过两笔的)。
商会活动经费的使用程序:先由秘书处或活动筹备小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常务会长办公会或会长办公会的决议精神,制定预算,交财务部审核,经秘书长请示会长批准方可使用。商会活动经费的报销程序:出纳员按财务制度相关规定,严格审核报销凭证,并要求经办人(2 人以上)签字后交财务部负责人审核并签字,再由秘书长签字,最后经会长签字同意后方可报销。
招待费、捐资费和礼品费使用程序:在会长权限额度内支出,由会长签字即可领取和报销;在商会活动经费中支出,按商会活动经费使用程序办理。
旅差费使用程序:在经办人、财务部长、秘书长签字后由会长签字方可领取和报销。
工作餐经费使用程序:在发票上注明原因和就餐人数,经办人(2人以上)签字后,由秘书长签字即可报销。
办公室日常办公费使用程序:办公室房租费、物业费,专职人员工资、节日补贴费、市内办公交通费,日常办公消耗品费及办公设备维修费等在经办人签字后,由秘书长签字即可报销;办公设备购置费、专职工作人员奖金费,在经办人签字后,还必须由秘书长和会长共同签字方可报销(凡购买物品需 2 人以上签字)。
八、财务人员工作制度。
1、财务基本制度 1)严格遵守财政制度和财经纪律; 2)认真执行严守商会秘密,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有关财务情况; 3)按照银行制度的规定合理使用资金,加强现金管理,做好结算工作; 4)维护商会信誉,确保资金安全,保证商会工作的顺利开展; 5)保管好财务方面的一切有关档案资料; 6)遵守《会计法》和相关制度,遵守职业道德,严守工作纪律; 7)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计帐、算帐、报帐。
2、收款业务制度 1)审查支票、现金有无疑问,开户名称、日期、单位名称及印鉴是否清楚,大小写金额是否相符,字迹是否清楚有无涂改; 2)所收款项金额应与开具收据相符,并按顺序填写凭证、编号、登记银行、现金日记帐; 3)收到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帐户,不得半途用于购物支出或调换掺混;
4)收到款项清点审核无误,应当即开具收款收据。
3、付款业务制度
1)付款前首先复核原始凭证; 2)是否有正规发票; 3)发票内容是否属实并填写清楚; 4)有无领导及经办人签字。
5)付款报销后,经办人须在凭证上签字; 6)收入款项不存入银行,不得对外支付;支付时,需到银行取款再行支付; 7)对外开具支票,不得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 8)不得巧立名目,弄虚作假,严禁利用帐户搞非法活动。
4、复核对帐制度 1)核对帐款,只准钱碰帐,不准帐碰钱; 2)加强与银行核对业务,发生未达帐项应立即与银行调帐,保证银行与商会往来帐款相符; 3)银行对账单要加盖银行公章; 4)会计、出纳经常对帐,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向商会主管领导汇报。
5、库存管理制度 1)出纳现金库是保管现金的专用金库,必须严格管理; 2)出纳现金必须做到帐款、帐实、帐帐相符。
6、财务公开制度 1)定期向商会报告财务管理工作情况; 2)如实向商会及理事提供财务有关收、支情况;
3)定期接受商会主管领导及理财组的监督检查。
九 九 会员登记管理制度 1、为了加强商会会员入会资格审查,提高会员信息的可靠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全面性,特制定此制度; 2、 、所有入会单位及个人,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并盖章、签字确认报送商会,经商会会议研究、审查后同意,方可进入领导批准环节,经批准的会员即为本商会注册正式会员; 3 、正式会员身份确认后,必须进行建档备案,已备以后检查; 4、会员登记时用《会员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商会备案,一份返回会员单位,以证实其会员的有效身份; 5、会员申请完成后要填写《会员登记表》,其信息必须真实,并进行统一集中的记入《会员单位登记表》里,进行统一造册管理,以方便对会员在册数量和行业分布、在职人数、注册资本金及会员单位名称的简要信息的了解; 6、申请加入会员的资格初审时要认真、客观、细心,以控制不符合要求的会员入会,影响商会声誉和形象; 7、会员登记信息三年一更新,以便商会能够了解到会员更新的信息; 8、商会工作人员要对会员登记信息进行保密,不得泄露会员单位的商业机密; 9、商会对会员单位实行“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的原则,退会的会员登记信息另建档管理一年;
十 十 会员身份识别制度 一、为了加强商会会员身份识别与监督管理,特制定此制度; 二、《商会会员身份识别制度》是商会对会员身份识别并进行管理的制度,只适应用于本届商会全体会员; 三、商会对申请会员单位的相关企业审查后,批准其为本商会会员,任期三年并发放《会员证》以便对其会员身份进行识别; 四、《商会会员证》使用须知:
1、 《商会会员证》简称《会员证》; 2、
本商会《会员证》只作为商会会员身份证明,不作它用; 3、
商会任何会员不得用《会员证》身份从事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商会声誉的活动; 4、
在商会举行会议或年度大会时,必须佩带《会员证》入场,以证明其会员身份; 5、
如果会员未按《衢州市绍兴商会章程》的规定履行会员义务或损害商会声誉将取消其会员会籍; 6、
《会员证》的有效期为 3 年,有效期过后,必须根据其是否继续为商会会员,若为商会会员,就换发新的《会员证》; 7、 《会员证》的外观设计版权及解释权归衢州市绍兴商会; 五、《会员证》要作发放登记,并进行防伪码建案管理(《衢州市绍兴商会会员单位编码规则》),防止伪证影响商会声誉; 六、《会员证》需补办的必须进行补办登记;
七、退会或取消会籍的会员不再办理《会员证》,并建立退会或取消会籍档案; 八、本制度从公布即时起有效,如换版另行公布。
十一 会员准入管理制度 1、为了加强商会的管理,提高商会会员单位的整体素质水平,增强商会在政府与非公有制经济的桥梁与沟通作用,特制定此制度; 2、本制度所称会员准入是指社会上经营企业或经营个体工商户自愿申请加入我们的商会,并被审核、批准,允许加入本商会的规章制度; 3、申请会员单位主体资格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与相关的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个体工商户、合伙公司、一人有限公司及具有中国身份的自然人均可; 4、会员申请单位必须在三年内无不良的社会影响或未被工商行政及税务主管部门吊销过证照的; 5、申请单位必须为所填内容负责任或承诺真实性、合法性; 6、申请单位提出申请后,经商会审批,领导批准后,即为本商会正式会员,同时要为其建立档案,提供相关承诺服务; 7、商会对任何会员均实行“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迫某单位和个人加入商会; 8、本制度归口管理部门为商会办公室;
十二 文件收发管理制度
1、为了加强商会的文件收、发与外来文件的有效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文件的定义:文件分为广义与狭义文件两部分,狭义文件指商会收到和发出的红头文件及函;广义文件除了狭义文件部分,还包括商会内部会议记要,会员大会记要,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商会章程及年度工作报告、调查报告、统计报告、重要事件备忘录、商会预算执行方案、草案、预算决算方案、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等; 3、本制度所说的文件管理制度是指广义的文件收发管理的规章制度; 4、商会的文件收发归口管理单位为综合办,并指定专人管理; 5、对外发出或收到外部的各类文件均要进行文件收发登记,并将信息记录到《文件收发登记表》中,按要求记清发文单位,文件号、时间、收文单位、时间、文件内容摘要等内容,字迹要清楚,具有文件的可追溯性; 6、《文件收发登记表》的格式由综合办统一制定,并进行统一管理,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动格式; 7、任何单位或个人要查询文件的信息和内容必须经主管领导批注后,方可进行查询,否则泄露商会的机密将承担责任;
十三 档案管理制度 1、为了加强商会会员信息的可追溯性,真实性、可靠性,提高档案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2、商会会员的档案由综合办归口管理,要指定专员负责,并做好《注册档案情况和查阅记录》; 3、“商会档案”分为《会员单位申请表》、《会员单位登记表》、《法人营业执照》和《法人代码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组成,不得缺少; 4、会员单位资料建档时,必须由主管负责审核上述资料的真伪,不得随意建案或缺乏资料; 5、商会会员的档案信息如有单位查询时专员必须报请上级领导同意方可查询,否则泄露会员单位商业机密出现的责任将由失职专管人员承担直接责任,领导承担领导责任; 6、商会会员信息通过每年会员单位上报的《商会会员单位统计表》中的详细信息进行更新; 7、上述第三条《会员单位申请表》《会员单位登记表》及《商会会员单位注册档案情况和查询记录》必须由商会统一监制,并负责解释,商会内或会员单位的任何人不得编制与上述表格格式要求不一样的表格,否则一律不予以承认; 8、新的档案资料目录和表格格式需要换版的,原版继续有效;
十四
附则 本章程经(时间未定)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理事会。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为保证商会工作的正常进行,合理使用商会的资金,提高商会资金的使用效率和透明度,根据《龙岩市新罗区上海商会章程》,依据取之于会员,用之于会员的原则,结合本商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商会收入和会费标准 1、商会收入(经费)主要来自会员交纳的会费、银行利息收入、政府资助、赞助费、经商会常务理事会批准的低风险投资收入等。
2、会费标准:会长:30000 元/年;副会长(常务):20000 元/年;副会长:10000 元/年;理事:3000 元/年;会员:500 元/年;会费标准的修改须经商会常务理事会讨论并经到会常务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二、会费收入管理(暂行)
1、以秘书处成员的名字在银行建立一个个人账户,作为商会收支的专用账户。个人账户卡片交由商会专职秘书保管,实行卡片和密码分人分开管理。网上银行实行 USB 移动证书或登陆密码和付款密码分人分开管理。
2、商会会员交纳会费,可以以电汇的方式汇入商会的专用账户,会员汇款后将电汇凭证交到商会秘书处,财务人员在核实会费到帐后,给交款人开具财务收据,电汇凭证留商会财务做帐; 3、现款或网上银行转帐交纳会费的,财务人员在确认收到会员的会费后,开具财务收据,一联给交款人,一联留存做帐。收到会员交纳的现款后,财务人员必须在二天内将现金存入商会专用账户内,否则视为挪用商会资金。
三、商会资金使用原则 1、商会经费主要用于商会活动和商会日常办公费用,以及按照本会章程开展的各项活动等支出。严禁个人和企业将商会会费以任何形式占有(借贷、炒股、转让)或挪用,不得向任何单位出借本会资金。经费可用来进行低风险的投资,投资金额和投资方向由常务理事会决定。
2、商会经费的使用一定要精打细算,厉行节约,合理规范。与企业相关的接待沟通,原则上由相关企业承担接待费。
3、商会资产为会员共有财产,依照国家和社团主管机关有关规定及本会章程进行管理,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4、严格遵守财经纪律,接受商会常务理事会的日常检查、监督、审计。
四、经费使用范围 1、日常办公费,包括办公用品费、文印费、书报费、邮电费、电话费、出版会刊及印刷费、各种咨询费、律师费、服务费、广告费、房租费、水电费等开支;
2、会务费及商会活动费,包括会员大会、(常务)理事会、商会举办各种会议以及讲座、经验交流会等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3、商会秘书的工资、保险、补贴、福利费及个人通讯费等(具体金额的确定和调整由秘书长提出建议方案,报常务理事会审定后执行)。
4、差旅费;
5、社会捐献、赞助等慈善事业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6、接待费包括领导和来宾的“迎来送往”的接待、礼品等支出; 7、商会为会员服务的各项活动和各项工作的支出,与商会有关的其他正常开支。
五、费用预算
1、正常办公费用:每年做出一次预算。包括日常办公费、商会秘书的工资福利费用、接待费等。
2、活动专项费用:每年做出一次计划并分别做出专项预算。包括各种会议、讲座、经验交流会等的会务费、接待费及其它各种活动费用等。
3、重大开支(1 万元以上)费用:须事先编制预算。包括固定资产购置的耐用品、非计划性的大型活动(组团业务考察等)、社会捐资和赞助等较大支出。
4、以上预算须提交常务理事会审定。
六、费用报销审批流程 (一)例行开支及单项开支金额在 500 元以下(含 500 元)的审批程序:商会秘书制作“报销凭证”→副秘书长审核→秘书长批准→财务付款并记帐。
(二)例行开支及单项开支金额在 500 元以上、1 万元以下(含 1 万元)
的审批程序:商会秘书制作“报销凭证”→秘书长审核→会长(或常务副会长)批准→财务付款并记帐。
(三)例行开支及单项开支金额在 1 万元以上的审批程序:秘书处编制预算→常务理事会批准预算→商会秘书制作“报销凭证”→秘书长审核→会长(或常务副会长)批准→财务付款并记帐。
七、费用报销管理规定 1.原则上当月费用当月报销,不得跨月份报销。
2.对所有报销内容,相关人员必须就其真实性、合理性及必要性进行审核。
3、各项费用支出须有合法原始凭证,并在正式票据上注明用途。必须凭合法的票据入帐,凡与本会成本、费用、资产有关的支出,均应索取合法票据。
4、 严格资金使用审批手续。财会人员对一切审批手续不全的资金使用事项,都有权且必须拒绝办理。
5、开支后的每一笔报销单据,其经办人、审核人、批准人均应在报销单据上签字,不符合规定的会计应拒绝做帐,出纳应拒绝付款。
八、财务人员的职责 1、尽职尽责,秉公办事,廉洁自律,忠于职守。认真细致,及时准确,帐目要做到一笔一结,一月一报,年终做出财务报表。
2、监督检查资金使用、费用开支及财产管理,严格审核原始凭证及帐表、单据。建立财务档案,妥善保管各种财务资料,不得遗失。
3、会计应确保帐目的真实性。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对记载欠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4、商会配备会计和出纳人员各一名,分工负责。会计人员负责会计核算、编制会计报表;出纳人员负责登记会费等各种收入和其他款项的收缴,经费支出,办理银行存款和现金收付,检查票据,报告财务收支情况。
5、出纳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保管。为确保现金的安全,备用金不超过 1000 元。
九、财务公开和监督 1、财务管理实行公开、透明、规范的原则。
2、每季度须进行财务审计一次,由常务理事会委派一名常务理事和指定一名外部监督员(非会员)进行联合审计。一年四次,第四季度和年终审计合在一起。
3、经审计后的每季财务状况,在的网站(http://www.上公布,接受会员监督;召开常务理事会时,由秘书长汇报最新的财务收支情况,接受常务理事会的监督。
4、每年度商会的年终财务报告应报会员大会审议通过并张榜公布,接受广大会员的监督审查。
十、其它 1、本制度自商会成立大会之日起生效。
2、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本商会秘书处。
2020 年 3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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