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能提升示范行动》工作方案
1 洛阳镇纪委关于 《效能提升示范行动》工作方案 为配合全区“十大示范行动”,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开展包村干部“一半机关、一半时间下基层”活动,着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 坚持“服务为要,效能至上”的原则,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包村干部每月一半时间在机关搞好自己分管的工作,一半时间下基层。一是到自己所包村、部门深入调研,帮他们解决实际问题,落实包保责任。对机关干部下基层的时间进行调查统计,检查干部为民办实事的工作效果。二是全体机关干部积极践行为民情怀,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带头执行上班“签到”制,自觉接受不定期查岗。严格干部外出管理,干部下乡办事或进城开会,实行去向报告制。将奋发有为、踏实肯干作为选拔和运用干部的重要标准,杜绝“面子工程”“作秀工程”,镇纪委对全体干部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三是着力开展“一月一重点、一月一行动”活动。镇纪委按照全年工作计划,对“四风问题、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情况”等每月开展一次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纠正,违纪人员严肃问责。
(二)开展“勇担当、善作为、保目标”活动,加强党员干部社会治理能力建设
搞好作风巡察,树立干部良好的工作状态和优良的工作作风,提振干部的精气神。搞好“双评双治双促”活动,提
2 升服务群众的能力水平。加强对党委、政府限时制、责任制确定的重点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有布置,有落实;加强对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经济发展和民生保障目标顺利实现;加强对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扶贫救灾救济等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新农村建设和扶贫脱贫任务如期完成;加强对教育、养老、医疗、食品药品安全、涉农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监督查处,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三)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严惩群众身边不正之风 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不断拓展和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加强信访案件的调查处理,严惩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工作难点,要集中资源、集中力量办案,努力实现案件查处工作的新突破。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使其不敢腐。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人。对于失职失责,违纪违法的党员干部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有关规定,坚决进行问责和惩处。进一步加强对违规发放津贴补助、违规收受礼金、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查处力度。要深入推进党务、政务、村务、财务公开,促进“阳光政务”建设。充分发挥群众和代表的监督作用,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3 (四)、坚持严管厚爱相结合,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工作积极性。
加强对检举控告的分析甄别,注意发现异常检举行为,有重点进行查证,属于诬告陷害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或者移交有关机关依法处理。对于手段恶劣,造成不良影响的,或者调查已有明确结论,仍诬告陷害他人的要从重处理。对失实检举控告的,要向被举报人所在单位党组织和被举报人本人予以说明澄清,消除不利影响。给群众一明白,还干部一清白。为踏实肯干、正直无私的干部撑腰,让心术不正、自私泄愤的人胆怯。正确把握好、运用好“三个区分开来”,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让基层干部真正成为新农村建设和农村发展的引路人和推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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