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保密自查报告
开展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保密自查报告
根据区政府办转发的《市政府办关于开展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保密检查的紧急通知》(x 政办通[20xx]2 号)精神,区机关事务局针对检查内容逐项对照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检查情况 (一)政府公开信息发布情况。区机关事务局严格遵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在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发布工作严格遵循“谁审查、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先审查、后发布”和“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本单位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信息内容主要包括本部门可公开的政务动态信息、本部门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信息,发布的信息内容符合 x 政办[20xx]36 号文的要求。
(二)保密审查制度建立情况。区机关事务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xx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公开工作有领导主抓和监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具
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保证公开工作扎实推进。在文件、资料的起草、审核和签发阶段,要求起草人、审核人和签发领导根据保密范围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对其内容进行保密或者公开属性的评估,并明确提出定秘意见或者是否主动公开的意见,从源头上确保了“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
(三)工作机制落实情况。为切实加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保密工作,区机关事务局进一步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做到以制度管人、按程序办事,确保政府门户网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对所有上网信息在发布之前必须由本单位主要领导或责任领导对拟发布信息全文进行审查,审查后由本单位具体负责人进行发布。对未经审查或审查不通过的信息不一律不得发布。
(四)信息发布登记制度建立情况。根据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和保密审查相关工作要求,区机关事务局建立了信息发布登记制度,对有关资料进行整理造册,存档备查;造册资料加盖本单位公章后,自信息发布之日起,于15个工作日内报网站主管机构备案。
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以宣传教育为主导,强化保密意识。干部职工对于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的了解相对较少,保密意识不强,需要进一步加强保密规章制度学习,提高做好保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需要
进一步完善相应的保密机制,切实加强和重视网上信息的保密管理,确保信息公开审查到位。
(二)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严格规范管理。加强制度建设,是做好保密审查管理的保障。虽然已经建立了有关保密审查制度,但审查的依据范围广,有时难以找到依据,因此,必须结合单位实际,进一步细化保密审查依据。认真贯彻执行上级保密部门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增强依法做好保密审查管理的能力。针对信息发布中存在的不规范等问题,要求对上网信息严格审查、严格控制、严格把关,从制度上杜绝泄密隐患。
(三)以督促检查为手段,堵塞管理漏洞。为了确保保密审查管理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及时发现保密审查工作中存在的泄密隐患,堵塞管理漏洞,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常规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定期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等方式,对计算机及其网络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涉密网络的建设和使用情况以及涉密计算机、涉密网络采取的管理和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检查。
20xx 年 xx 月 xx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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