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督导考核整改工作方案1
脱贫攻坚督导考核整改工作方案 1 1
为认真落实《县 20xx 年脱贫攻坚成效交叉考核情况报告》、《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关于印发 20xx 年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脱贫攻坚和专项治理工作调研督导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整体方案的通知>的通知》、“两不愁三保障”回头看大排查、“三落实、三精准、三保障”大排查等工作要求,深入排查、自查自纠、扎实整改,由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针对各项反馈和查找出的问题,有效结合、统筹安排整改工作,精心组织、认真分析、并建立整改台账、逐梳理,明确整改措施、整改责任、整改时限,将问题整改到位到底,进步巩固脱贫成效,确保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收官战、决胜战,特制定整改方案如下。
一、整改安排
根据相关工作要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于 4 月 9 日组织召开全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会议全面安排部署了各级督导考核发现问题整改工作,会议要求,结合当前脱贫攻坚挂牌督战、“帐帐相符、账实相符”核查、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等工作,深入线,反复排查,举反三,确保不留死角,做到整改工作与当前重点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整改,坚持问
题导向,全面补齐短板,确保顺利通过全国核查普查“大考”。
二、整改内容
通过排查、自查,在脱贫攻坚成效、脱贫攻坚和专项治理工作、大排查等方面存在问题主要表现为:
(一)2019 年脱贫攻坚成效交叉考核存在问题
1、在“三落实”方面。主要存在部分贫困户卫生厕所建设不规范等问题。如乡村、乡村、镇村等还存在部分贫困户卫生厕所建设不规范等问题。
整改措施:组织涉及乡(镇)深入相关贫困户家中实地查看厕所建设情况,对实际卫生厕所建设不规范农户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制定可行整改方案,并按照整改方案抓紧完善卫生厕所建设。
责任单位:县攻坚办、各乡(镇)
整改时限:2020 年 6 月之前
2、在资金项目管理方面。是扶贫资金支付进度滞后。2019 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6344 万元,截至考核时支付进度比例为 88.53%。二是项目实施程序不够规范。项目建设审批程序简略,没有进行财政评审。如镇凯木林村安全饮水项目、俄儿乡洼铺子通村村路水毁恢复项目采取“事议、村民四自”(村民自主选择项目、自主建设项目、自主采购物资、自主管理项目)建设。
整改措施:是组织相关部门对近年来扶贫资金进行全面清理,进步明确目标进度,确保财政扶贫资金支出预算执行达到序时进度和年度支出进度达到 95%以上。二是制定印发《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扎实做好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工作,加大扶贫资金项目实施工作力度,进步提高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完善规范项目实施程序。
责任单位:县攻坚办、县财政局、项目行业部门、各乡(镇)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3、在 22 个专项扶贫方面。是在商务扶贫专项方面,部分乡镇电商平台未实际性运作。二是在农业产业扶贫专项方
面,新建农产品初加工设施进度较为缓慢,未达到时序进度。三是在健康扶贫专项方面,村卫生室缺乏管理及监督,如湾坝乡湾子村卫生室无合格医生,无医疗机构许可证,设施设备和基本药品不齐。四是在教育扶贫专项方面,俄尔乡彝族中心校营养餐物品入库与出库不致。
整改措施:是在商务扶贫专项方面,抓紧进行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并尽快完善电商服务体系、物流体系、培训体系等相关要素体系建设,待项目完成后,将依托该项目,督促中标单位加大指导力度,协助各乡(镇)站点发挥工业品下行、农产品上行、便民服务等功能。二是在农业产业扶贫专项方面,县润德中药材科技有限公司华丘中药材初加工设施建设项目克服新冠肺炎带来的不利影响,积极做好复工准备。截至目前,已完成复工前各项准备工作并顺利复工。预计 7 月份完成主体工程,10 月份在中药材大量收获前引进初加工设备,开始中药材初加工。三是在健康扶贫专项方面,由县卫健局牵头,责令湾坝乡湾子村卫生室拟定相关制度,并派驻医务人员到贫困村卫生室进行蹲点。四是在教育扶贫专项方面,由教体局牵头,针对乡中心校关于学生营养餐出入库台账不相符问题深入排查,结果为:全部在校学生行课期间的午餐均在学校食堂统供餐,虽然在入库时按照幼儿午餐补助、学生营养餐、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
三项进行了入库登记,但为便于统制作学生午餐,将上述三项资金采购食品进行了统筹出库,故造成学生营养餐出入库台账不相符的问题。针对该问题,县教体局已责令该校就学生食堂食品出入库工作进行整改,做到“账、卡、册”统,并将其作为对该校年度目标考核的主要内容,将组成工作组就问题整改结果进行督查。
责任单位:涉及相关专项扶贫牵头部门和乡(镇)
整改时限:2020 年 6 月底之前
4、在大排查问题整改方面。是湾坝乡高碉村因 6 月 21日强降雨引发泥石流,导致 14 个问题没有整改到位,特别是该村 10 余户群众(贫困户 1 户)房屋受毁严重,住房重建预计在 2020 年 6 月底前完成。二是镇村潘月芬家因地质灾害需搬迁,新建房屋未建成,目前仍在原址居住。
整改措施:是湾坝乡 10 余户非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由住建局牵头根据排查实际情况,及时纳入改造或新建范围,并加快建设进度,确保早日入住,1 户贫困户由县攻坚办牵头与其他受灾户共同实施集中搬迁安置,新建住房。二是镇1 户由自然资源局牵头实施避险搬迁安置,加快选址并修建
住房。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攻坚办、县自然资源局、涉及乡(镇)
整改时限:2020 年 6 月之前
5、在“账账相符、账实相符”方面。主要存在“帮扶手册填写不规范、系统录入有误,扶贫手册、帮扶手册上填写内容与系统平台不致”等问题。如俄尔乡维色的曲存在“扶贫手册户主电话号码与系统不致、公益性岗位平台未体现”等问题;乡村沙马曲批存在“系统享受的帮扶措施与实际不符,享受公益性岗位人,系统中未填写”等问题。
整改措施:由县攻坚办制定《关于“账账相符、账实相符”核查工作方案》,组成工作组深入各乡(镇)全覆盖,村村的查、户户的过,纵向到底的拉网式大排查,不折不扣进行对标“体检”,全面摸清国扶子系统、户档、帮扶手册、实际情况等真实数据,确保全面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责任单位:县攻坚办、各乡(镇)
整改时限:2020 年 5 月之前
6、扶贫小额信贷逾期率相对较高。逾期风险管控不够到位,还贷不够及时,逾期率大于 1%且高于全省平均逾期率1 个百分点。
整改措施:制定下发《县扶贫小额信贷风险防控机制》、《关于小额信贷风险防控联络机制》等文件,严格按照工作要求、职责分工,由县、乡、村三级联络员按照每户小额信贷贷款户基本情况,分类分户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清收措施,并对逾期和即将到期的贷款户及时做好清收宣传工作,有效控制逾期率。
责任单位:县攻坚办、县农行、县农信社、各乡(镇)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二)对照 2019 年国家脱贫脱贫攻坚成效考核自查存在问题
1、三保障方面存在短板弱项
(1)部分贫困户和非贫困户住房因受灾、年久失修等存在安全隐患。
整改措施:结合大排查发现住房安全问题及非贫困户住房安全问题,由县攻坚办、县住建局按照职责分工,及时组织涉及乡(镇)开展住房维护加固、维修新建等工作。
责任单位:县攻坚办、县住建局、涉及乡(镇)
整改时限:2020 年 6 月底前全面完成
2、工作落实不扎实
(2)脱贫成效巩固难度大,脱贫户转移性收入占比较高。
整改措施:是严格落实“三不脱”“四不摘”要求,探索建立返贫预警监测和应急救助机制,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成果。二是对符合条件的继续实行兜底保障,做到“应纳尽纳”“应兜尽兜”“应扶尽扶”。三是突出抓好产业就业扶贫,推进特色产业成片成带成规模发展,开展劳动技能培训、转移就业、公益性岗位安置等工作,拓宽贫困群众增收致富渠道。
四是全面落实健康扶贫帮扶政策,推进 “五大行动”,确保贫困患者县域内住院医疗费用个人支付占比控制在 5%以内。五是巩固控辍保学成果,实施补偿教育、技能培训、司法援助三大行动,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六是继续落实残疾人普惠政策,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实施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和 0—14 周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对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分期分批开展就业(创业)培训。
责任单位:县攻坚办、县人社局、县农牧农村局、各乡(镇)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3)落实责任有差距,脱贫后部分干部职工存在松劲情绪,帮扶由松懈迹象。
整改措施:是按照中央、省、相关工作要求,健全落实常态督查,专项督导、暗访督查、结合“回头看”核实核查工作,提高督查整改实效,从严从实督促工作落实。二是持续明确摘帽县"四个不摘”要求,继续加大脱贫攻坚工作力度,巩固提升脱贫质量,使脱贫攻坚工作常态化推进,要求各级干部职工、广大群众要坚定信心不动摇,要深刻领会精准把
握脱贫攻坚面临的新形势,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最新指示,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起来。
责任单位:各乡(镇)、各县直机关部门(单位)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3、政策落实不到位不精准
(4)产业扶持不到位
整改措施:是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规划的无缝对接,围绕现代农业“五朵金花+”产业体系,将农业产业扶贫纳入乡村振兴规划编制,形成优势扶贫产业带。二是按照“牧旅结合、产村相融”的发展思路,着力打造川藏高原民族风情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产业带,大力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三是创新经营机制,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挥龙头企业带动引领作用,进步提高组织化程度,激发农业农村发展的内生动力。四是指导用好用活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精准对接建档立卡贫困户及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产业的资金需求,开发选定适合贫困地区农业产业发展高标准金融支持项目,力争全产业扶持基金使
用率达到 80%以上,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使用率达到 85%以上。
责任单位:县农牧农村局、各乡(镇)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4、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
(5)项目资金资料管理不规范
整改措施:是根据《关于进步管好用好财政扶贫资金的通知》(甘财农(2017)100 号)规定,严格按照资金使用的要求,坚持“项目跟随规划走,资金跟随项目走”的原则,促使扶贫资金管理与项目实施步入更加规范的轨道。二是继续优化扶贫资金拨付和报账流程,健全扶贫项目评审、领款报账、竣工验收和财务决算制度机制,进步规范项目资金资料。
责任单位:相关项目行业部门、各乡(镇)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6)资金拨付进度缓慢
整改措施:是组织各扶贫专项部门对所有用于脱贫攻坚的扶贫资金进行全面清理,进步明确预算执行目标进度,确保财政扶贫资金支出预算执行达到序时进度和年度支出进度达到 95%以上。二是结合年度目标任务完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并及时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切实保证财政资金整合率、到位率、拨付率。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攻坚办、项目相关部门和乡(镇)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7)项目库建设不规范。
整改措施:进步规范和完善项目库建设工作,提高入库项目质量和可操作性,合理确定项目资金,做到项目安排和资金投入致,扶贫项目“前置审核、提前论证、储备充分、动态调整”,实现由“资金等项目”向“项目等资金”转变,确保不出现资金滞留问题。对已安排的项目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项目推进有序有力,加大对资金和项目监测力度,
定期通报项目实施和资金支出进度,实施扶贫资金项目全过程绩效管理,做到精准资金使用,切实提高扶贫资金项目管理水平。
责任单位:县攻坚办、项目相关部门和乡(镇)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5、项目实施管理不规范
(8)项目推进力度不够。
整改措施:是全面摸清全县扶贫项目推进及资金闲置、结余情况,综合分析研判,围绕脱贫攻坚任务,科学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加大项目库建设和存量资金盘活力度,确保发挥资金效益。二是严格实行扶贫项目规划管理和项目储备制度,抓好项目规划选址、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优化项目招投标,完善项目要素配置,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并按进度拨付资金。三是加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力度,根据项目实施情况,适时调整资金安排使用方向,确保资金项目落地落实。四是加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力度,根据项目实施情况,适时调整资金安排使用方向,确保资金项目落地
落实。五是加大项目督查通报力度,督促抓好项目推进和资金支出,确保 1 年内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出达 95%以上、2年内支出 98%以上、2 年以上支出 100%,涉农整合资金当年支出 80%以上。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攻坚办、项目相关部门和乡(镇)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6、东西部扶贫协作不足
(9)协作双方重视不够、对接不足,带动脱贫效果不明显
整改措施: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精神,省与广东省已签定东西部扶贫协作协议,广东省与签订东西部扶贫协作协议,广东省东莞市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县脱贫攻坚,积极引导企业到县开展产业合作、投资企业数、实际投资额,吸纳贫困人口就业。
责任单位:县攻坚办、县发改局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三)对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脱贫攻坚和专项治理工作调研督导自查发现问题
1、推进统筹抓、“两手抓”方面
(1)脱贫攻坚工作受疫情影响问题
整改措施:县攻坚办牵头组织相关部门、乡(镇)深入排查脱贫攻坚受疫情影响困难问题,并针对实际困难,制定有效防范措施切实解决疫情带来影响。
责任单位:县攻坚办、相关部门、各乡(镇)
整改时限:2020 年 6 月之前
2、透析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不当做法。
(2)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时有发生,监督检查机制不够、存在问责泛化现象。
整改措施:是严格落实“案三查”制度。对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要严肃问责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直接责任人责任,不能找人背锅,找人替代,要从源头查起,从上级主管部门查起,层层严肃追责问责。尤其对那些履职尽责过程中认识模糊、担不起责任,习惯当“甩手掌柜”推卸责任的领导干部,必须严打板子,切实警醒。二是坚持问题导向,要手抓问责,手抓整改。对督查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不能简单以问责代替整改,虚化、弱化问题整改,防止类似问题反复出现,禁而不绝。三是要适时运用容错机制。在启动问责程序的同时注意保护基层、线干部,对那些敢闯敢干、实绩突出的干部,予以支持和保护;对那些因经验不足而造成工作失误的干部,通过谅解宽容,总结教训,不断改进提高。对被问责的干部要采取跟踪关爱、组织回访等措施,让干部轻装上阵,敢闯敢为,不能简单搞终身问责。
责任单位:县纪委、各部门(单位)、各乡(镇)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3、自查自纠
(3)“同级警示教育”“三个紧紧盯住”“县乡村三级公
开”廉政建设的明确要求落实不彻底。
整改措施:进步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坚持把警示教育、廉政建设等工作作为推动脱贫攻坚的重要抓手、同谋划、起部署、并考核,对各项目标任务抓到底,做到每件任务落实到位,进步深化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县作风建设规定。继续推进“雪域清风”行动和“软环境”专项治理,严厉查处“四风”顶风违纪案件,常态化推进“县乡村三级公开”,确保彻底贯彻落实各项廉政建设目标要求。
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各部门(单位)、各乡(镇)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四)“两不愁三保障”回头看大排查存在问题
2019 年大排查共计查找问题大排查工作共发现问题 106 条,现已整改完成 84 条,剩余非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无保障问题 22 条正在整改。
整改措施:县住建局牵头深入实地核查住房具体情况,根据房屋受损情况及时纳入避险搬迁、危房改造等救助政策
范围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攻坚办、涉及乡(镇)
整改时限:2020 年 6 月之前
(五)“三落实” “三精准” “三保障” 回头看排查存在问题
通过 2019 年以来全覆盖深入排查整改, “三落实” “三精准” “三保障”方面剩余以下几方面问题正在整改:
1、三落实方面:是踏卡乡产业发展缺少发展资金。二是俄尔乡贫困村产业发展较弱,集体经济有而不强,效益有待提高。
整改措施:是踏卡乡强化做好产业计划,并结合实际,按照规划部署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加快发展。二是俄尔乡立足现有产业,积极主动作为,在经济效益上下功夫,在惠及群众上出实招。
责任单位:县农牧局、县财政局、县攻坚办、涉及乡(镇)
整改时限:2020 年 6 月之前
2、“三保障”方面:是朵洛乡 3 户住房出现较多裂缝,存在安全隐患。二是镇 1 户住房存在地质安全隐患。
整改措施:朵洛乡根据住房安全实际情况,制定整改方案,并上报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计划 1 户实施维修加固,2 户实施新建,正在建设中。二是镇 1 户按照自然资源局排查结果纳入避险搬迁范围,已建设完工。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攻坚办、县自然资源局、涉及乡(镇)
整改时限:2020 年 6 月之前
三、整改步骤
(一)方案制定阶段(2020 年 4 月 8 日前)。结合实际,对照问题清单,深入排查、自查自纠、剖析根源,针对查找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整改时限,确保所有问题全部按期整改到位。
(二)整改落实阶段(2020 年 4 月 9 日至 6 月 10 日)。按照“清单制+责任制”工作法,对照自查梳理的问题,全面落实整改措施;各相关行业部门、各乡(镇)要统筹做好本职问题整改,确保按时按质完成整改任务。
(三)总结上报阶段(2020 年 6 月 11 日至 6 月 15 日)。收集汇总问题整改成果,总结提炼整改措施、做法和成效,逐步完善工作机制,巩固整改成果。
四、整改要求
(一)落实责任。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充分认识脱贫攻坚“慢不得、等不得”,开展问题整改工作期间,成立整改工作组,组织开展全县整改工作,统筹协调各级各部门合力推进,加强整改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亲自督促、亲自检查、亲自落实,压紧压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工作顺利推进。
(二)全面自查。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对照问题整改内容和分项,全面开展自查,项项查摆问题来源、类别、数量,
问题查找和整改情况要分门别类进行统计汇总,确保问题自查无遗漏、整改无死角。
(三)交账。针对所有问题要全面查找相关问题,深入分析问题原因,回应制定整改落实情况,完成交账。
(四)报送结果。按照省、要求,于 6 月 10 日前将整改情况形成报告报送省、攻坚办,整改报告内容包括:整改工作认识、研究部署情况、整改落实具体措施、取得的成效、执纪问责、长效机制建设和后续巩固提升措施等内容,报告附相关问题整改清单,请相关责任部门及乡镇按上述要求于6 月 5 日前上报整改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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