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无烟校园实施方案
创建无烟校园实施方案
为了切实加强学校禁烟控烟工作,切实保护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根据教育部《关于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县文明委《关于印发创建无烟机关(医院、学校)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松文明委发〔2014〕2 号)、松教通〔2014〕12 号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创建目标 全面开展创建无烟校园工作,到 2014 年 11 月 20 日前达到《无烟学校标准》要求。
二、创建内容 1.以《无烟机关(学校、医院)创建工作指引》为蓝本,建立健全控烟组织机构,制定控烟计划和工作制度,明确控烟工作人员和职责,广泛进行控烟宣传和培训,全面开展无烟环境建设。
2.对照《无烟机关(学校、医院)验收评价标准》第一至第八项及第十一至第十二项进行自查和完善,确保 2014 年11 月底创建达标。
三、具体措施 (一)健全禁烟控烟组织机构和人员。
1.成立学校禁烟控烟暨创建无烟校园工作领导小组。以吴广胜校长为组长,杨光勇、邹志红副校长为常务副组长,其他学校校长副组长,各校中层领导、少先队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禁烟办在大坪中学政教处,邹志红副校长兼任
办公室主任,李万华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协调学校禁烟宣传和教育,检查监督日常工作的开展。
2.设立控烟监督员和巡查员。
(1)控烟监督员由禁烟控烟暨创建无烟校园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负责指导和监督禁烟控烟工作。
(2)控烟巡查员由禁烟办、政教处、保卫科、少先队、各班班主任及班委会全体人员组成,负责加强巡视和规劝。
(二)制定控烟计划和实施方案。
1.将建设无烟校园纳入学校工作计划。
2.建立健全学校禁烟控烟工作制度和管理办法。
(1)将创建工作与学校日常工作和管理相结合,实行学校、科室两级管理。
(2)制定禁烟控烟考核办法与奖罚制度。
(3)制定控烟监督员及巡查员职责,定期检查记录禁烟控烟落实情况。
(4)明确全体师生劝阻吸烟的责任和义务。
(三)规范无烟校园建设。
1.召开创建“无烟校园”启动动员大会,发出控烟倡议,公布无烟制度,在整个学校掀起创建无烟校园的热潮。
2.统一无烟环境布置。
(1)学校入口处设置明显的禁止吸烟警示牌,走廊、楼梯、卫生间、办公室、会议室、食堂等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张贴禁烟标志,告知师生及来访者不得在校园内吸烟。
(2)校园内禁止设吸烟区,禁止摆放烟草制品及烟灰缸等烟具。
(四)开展禁烟控烟知识宣传 1.利用网站以及例会等形式,向师生进行控烟宣传。
2. 设立禁烟控烟宣传栏,走廊张贴宣传语(画),向来访者开展宣传。
3.适时安排戒烟讲座及培训。
(五)无烟校园监督和巡查 1.禁烟监督员加强对各办公室的禁烟控烟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控烟巡查员加强巡视及劝阻吸烟。
2. 禁烟办要认真做好创建无烟校园日常工作,每月组织 1 次无烟校园的监督与检查,做好相关记录,及时通报结果。
(六)进行总结评估和申报。
1.对照《无烟机关(学校、医院)验收评价标准》,对开展创建活动的全过程进行总结。
2.认真整理资料,接受县教育局、县健教办的评估验收。
四、管理办法 在创建期间以及创建结束后的巩固维护阶段,本学校控烟工作均依据《大坪中心校禁烟管理规定》和《大坪中心校禁烟考核与奖罚办法》严格加强管理。
本实施方案自 2014 年 4 月 1 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