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外观检测检视作业指导书
车辆外观检测检视 作业指导书
1 1.1 车辆外观检测(检视)目的:
汽车在行驶过程中,随着行驶里程增加,各零部件分别产生不同程度的磨损、腐蚀、疲劳、变形、老化等现象;其结果不但使汽车动力性下降、可靠性降低、经济性变差、排放污染加大,而且影响了车容市容,甚至影响了行车安全。因此,对车辆外观进行检测的目的是:控制车辆外观技术状况、性能符合有关标准,确保汽车综合性能良好,延长汽车使用寿命和保证行车安全。
2 1.2 检测(检视)判定标准规范:
1.2.1.GB7258《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1.2.2.GB18565《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 1.2.3.GB/T18344《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 1.2.4.GB/21861《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 1.2.5.JT / T198《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 3 1.3 外观检测(检视)方法
1.3.1 车辆唯一性识别:
核对车身及牌照颜色、车辆类型、厂牌车型、牌照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车辆识别号等车辆唯一性标识系统与行车证记载是否相符。经核对,车辆唯一性标识系统相符后,方可进行该车其它项目检测;唯一性标识系统不符,则终止该车检测。
1.3.2 直观定性检视:
检查车辆各部件损伤、渗漏、松旷、卡滞、脱落、失效、漏装、脏污、润滑等情况,作定性判断。
A.车架车身驾驶室表面:一二级车无锈迹、脱掉漆;三级车无明显锈蚀或变形。
B.车门车窗玻璃:一级车应完好无损;二三级车不得缺损。
1.3.3 仪具定量检测 ——先目测、手感,必要时可用下述方法进行检测:
(1)用钢卷尺测量:整车外形长度尺寸和前后轮距应符合原厂规定,左右侧轴距差应≤轴距的 1.5/1000(一级车应≤轴距的 1.2/1000)。并判断能否适应检测线。
(2)用钢直尺、高度尺检测:车体周正度;车体外缘左右对称部位(在离地高 1.5m 内测量)高度差应≤40mm(一级车应≤20 mm)。
(3)用钢直(卷)尺测量:制动及离合器踏板自由行程,应符合原厂规定。
(4)用钢直尺、深度尺检测轮胎磨损:胎冠花纹深度,微型车应≥3.2mm,其它车转向轮应≥3.5mm、其余轮胎应≥2.5mm(三级车——轿车和挂车应≥1.6mm,其它车转向轮应≥3.2mm、其余轮胎应≥1.6mm);胎面和胎壁不得有长度超过 25mm、深度足以暴露胎帘的破裂和割伤。检视:轮胎不得有因局部磨损而暴露胎帘,同轴左右轮胎规格型号花纹应相同、磨损程度应大体一致,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规定,转向轮不得使用翻新胎。
(5)用轮胎气压表测量各轮胎气压,应符合原厂规定。顶起车桥用百分表测量车轮的横摆和径跳:小型汽车应<5mm,其它车应<8mm。
(6)根据实际需要,采用相应手段,检测其它有关项目
和参数。
1.4 . 外观检测完毕,检测员必须在“外检单”上签注检测结论和姓名。
1.5 . 外观检测(人工检视)主要项目如下( ( 加“ ﹡”项为否决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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