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收发管理制度范本
公文收发管理制度
1、目的
为提高我局公文办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实现公文办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根据公文办理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由我局颁布的本局文件、管理制度和办法、通知和公告等文件。
3、收文办理
3.1 外单位所有来文及各科室接到的文件、通知等,应统一由收文员办理收文手续。
3.2 收文办理的程序一般包括:签收、编号、登记、分送、阅批、分办、催办、保管、归档、销毁等。
3.3 收文员接到来文后,要认真清点,核对并逐件编号,粘贴文件传阅处理单,并登记收文,收文目录年终一并归档。
3.4 收文员按照文件的内容和性质进行分送;相关领导阅示后,由收文员按领导批示意见进行分办。
3.5 传阅文件应于两天内阅毕;有办理期限的,应按规定时限办结。
3.6 办理完毕的来文应由收文员负责收回并于年终移交档案员分类归档。
3.7 各科室在办理来文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有关保密规定,防止泄密事件发生。
3.8 保密件由保密员专人管理,应单独登记编号。保密员按照缓急程度于当日或 2 个工作日内送相关领导阅示,批办件于领导批示当日或 2 个工作日内送承办人阅办并于当天
收回单独保管,任何人不得随意复制、拍照、私自留存。保密员要定期开展保密件核查,并做好保密件的清退保管工作。
4、发文办理
4.1 凡需统一编制文号的公文,纳入发文范围。
4.2 发文办理的程序一般包括:拟稿、校对、审核、签发(批准)、登记、印发、归档、销毁等。
4.3 凡需制发的公文,需填制《公文处理暨保密审查单》,必须由编制人签字,不需会签的文件由科室负责人核稿、分管领导审核,需会签的文件经由有关科室负责人核稿、有关分管领导会签后,主要领导签发。涉密的应当按照《机关定密制度》执行。
4.4 经签发的公文,由发文员统一编制文号并下发。
4.5 签发后的公文,未经批准,不得改动。
4.6 公文制发完后,发文员应及时将公文的签发稿、正本和有关材料整理归档,并于年终移交档案员分类保管。
5、信息公开 5.1 公文信息公开按照《××县工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县工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程序》执行。
6、其他
6.1 其他对外报送的材料,由各责任科室填写对外报送材料登记簿,经相关领导审核批准后方可对外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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