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安全交底资料(路基)
合宁工程 路基、桥梁 工程的安全措施 (一)基坑开挖施工安全措施:
1、基坑开挖前要做好调查研究工作 基坑开挖前,应做好必要的地质、水文和地下设备(如水管、电缆、煤气管等)的调查和勘察工作,以此来制定土石方开挖方案。挖基坑、井坑时,发现不能辩认的物品,应立即报告上级处理。在深坑、深井内作业时,应采取通风和测毒的措施。
2、挖方应从上而下分层进行 挖方应从上而下分层进行,禁止采用挖空底脚的操作方法。挖基坑、沟槽、井坑时,应视土质、湿度、开挖深度设置安全边坡或者固壁支撑。在沟、坑边堆放泥土、材料,至少要距离坑边 80cm,高度不超过
m,对边坡和支撑应随时检查。
3、所放边坡大小要适当 边坡放得太大,会增加开支;边坡放得太小,又会造成塌方事故。所以,边坡坡度应根据开挖深度、土质、地下水的实况,按《土方和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采用。
4、防止坑边坠物伤人 开挖工程应设置警告标志、监管人员或信号人员,夜间施工在工区还应设信号灯以保证作业安全。
5、必要时需进行固壁支撑 在开挖基坑时,如根据工程需要挖成陡直坑壁,就需要采用固壁支撑,或浇灌钢筋混凝土护壁。深基槽或地沟的开挖如呈陡直沟壁,
也需采用固壁支撑。在使用固壁支撑时,应注意下列事项:基坑(槽)、地沟的固壁支撑应随时检查,如发现有裂缝、落土或支撑断裂时,应 立即采取安全措施,在确认安全后才能继续施工;在基坑、基槽、地 沟的边緣,不得安放机械或舖设轨道、通行车辆,以防受力过大而塌 方,必须安放机械或通行车辆时,要采取妥善的加固措施;拆除固壁 支撑时,应自上而下进行,更换支撑时应先装新的,再拆旧的;在有 塌方危险时,可保留一些支撑;深基坑、基槽、地沟内施工时,要设 置供人上下的安全爬梯,不得攀登固壁上下,在夜间还要有足够的照 明。
( 二) 路堤填筑安全措施:
路堤填筑主要是避免路拌、厂拌中石灰扬尘对人体的伤害。
拌合站选在居民区主导风向下方,以防拌合站周围空气烟气、粉尘含量过高。石灰袋应由配戴防毒面具的专人负责破解,石灰袋统一放置及处理,料堆加盖彩条布覆盖防止扬尘。
场拌应注意:因车辆过多,场地应及时洒水,避免扬尘拌合机上工作人员均应配戴防毒面具,不允许闲杂人等进入施工场地。
路拌应注意:现场配备洒水车,控制填土区和便道扬尘。人工平整石灰时应站立在背风向,铁锹铲石灰时应将石灰反扣在土面上,同时注意不得将铁锹扬起太高,以避免石灰四处飘散。
( 三) 脚手架施工 安全措施: 脚手架是支承高空作台的构架,是施工中不可缺少的临时设施,以供工人操作、堆置材料。脚手架按用途的不同可分为外脚手、内脚手、吊架、挑架、井架等。脚手架可用钢管、木、竹等材料搭设。脚手架在搭设和使用时,必须安全可靠,防止事故发生。有关脚手架搭设宽度、脚手架的间距、材料的选用等方面的要求,在国务院颁发的《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中已做了明确的规定。另外,在脚手架的搭设和拆除、使用和维护等方面,还必须做好安全工作。
在搭设和拆除脚手架时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主杆的底端埋入地下深度,应不小于 50cm;底部要垫实,杆的周围要夯实,以防下沉; 松散土或无法挖坑的地方,必须在底部垫上扫地板或绑上扫地杆。脚手架必须设斜撑杆和抛撑杆,并同时建筑物联接牢靠。脚手架要坚固,符合标准,不允许有探头板,搁置在平稳。脚手架搭好后,外档露出的多余部分,要及时锯掉,并在端头设置标志,防止车辆通过时碰撞。三层及以上的架子必须设 1m 高的护身栏杆,以防人从高处摔下。供运输混凝土用的斜道板要结实,两头须钉牢,下面每隔处加横楞顶撑。3m 以上高处的斜道板要设防护栏杆,道板要经常检查和清扫。脚手板、斜道板和跳板要采取防滑措施,板上雨水、积雪应及时清扫。在搭设和拆除脚手架时,如果脚手板、木杆尚未扎牢,或已拆开绑扣,不得中途停止,同时要围好施工现场,做好防护措施。在金属结构的脚手架上设电力线或电动机具时,须有良好的绝缘措施,以防作业人员触电。脚手架高度在 10~15 米时应
设置一组(4~6 根)缆风绳。每增加 10 米应再增加一组。缆风绳与地面夹角为 45°~60°。
缆风绳的地锚应设围栏,防止碰撞破坏。
脚手架在施工过程中要注意以下几方面:
脚手架上堆放的材料必须整齐平稳,不要过载。按规定,砌筑用脚手架的使用荷载为每平方米不超过 270kg,当堆放标准砖时,不得超过 3 层。登高作业上下时,都应从规定的梯子或斜道走,不能沿脚手架上下攀登或爬绳索。在脚手架上进行各层作业时,上下作业的位置要岔开,或铺设安全防护挡板,把几层作业面隔开。不得在脚手架上使用梯子或其他类型的工具来增加高度。
( 四) 钢筋混凝土工程安全措施: 在建筑施工中,钢筋混凝土工程占有相当大的工程量。钢筋混凝 土通常分为模板工程、钢筋工程和混凝土工程三部分,是由多工种、多工序来完成的。随着施工作业机械化程度的不断提高,钢筋混凝土工程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不断出现,其安全管理也需不断创新和加强。
( 五) 模板工程: 施工现场常用的制模加工机具有刨圆锯机、刨木机、锉锯砂轮机及专用手持电动木工机具,操作这些机具时,必须严格执行安全规程。安装模板时,模板系统必须与脚手架脱开;模板系统未形成稳定结构前不得上人踩踏或承重。在坑槽内支模时,应检查土石边坡是否稳定,
有无塌方滾石危险。地面距坑槽 1 米范围内不应堆放模板用料,以防坠物伤人。往深 3 米以上坑槽内送料时,要用溜槽或绳索吊运,人员上下应设专用梯子。支模人员作业时使用的工具、连接件等必须放在工具袋或箱、盒、筐内,不准丢放在模板或脚手架上。装拆模板时,上下应有人接应,严禁从高处下抛。不准用钢模板做脚手板铺路、垫物。若支模中途间歇,应将模板系统的支撑、搭头、模板等固定好。模板上的预留孔洞必须加盖。安装烟囪、水塔、框架、圈梁等构筑物的周边,必须有防坠落的安全措施。拆模时操作人员应选位站在安全位置,应有足够的操作面避让处,不得站在正在拆模板的支撑上操作。多人协同拆模要有统一信号和指挥。拆除模板不要硬撬硬砸或强力震敲,禁止采取大面积同时撬落或整体拉倒模板的办法,对明显已松动的模板,拆除其支撑时要防止模板自行脱落。拆模中途间歇时,要注意将已拆活动的模板、牵杠、支撑妥善处理,防止因人员扶空、踩空而发生坠落或物体打击事故。对木模上的钉子应预处理或暂时将钉头朝下放置,以免扎钉伤人。结混凝土上的较大预留洞,在拆模后必须随即盖好或加栏护。拼装钢模的整体拆除,应先锁好吊环、拴好吊索,然后才能拆除斜撑和连结两块拼装的连杆、U 型卡及 L 型插销。
( 六) 钢筋工程: 绑扎钢筋时,操作扎钩的扭力要适度,一般紧绕铁丝拧转两圈半即可。扎紧后的铁丝尖头应朝下方或内向,以防刺伤人。人工弯曲钢筋时,起弯用力要慢、稳,不要过锰,防止扳脱和人员摔跤,并尽量
避免在高空扳弯粗钢筋。
多人抬运长的钢筋或钢筋骨架及网片时,要注意周围环境,前后照应,协调一致,防止抬运中冲撞或触及电气设备。不准多人抬着钢筋在墻足行走。垂直吊运成捆钢筋时应将钢筋理顺整齐,长短分开捆紧,防止钢筋松滑坠落。吊运预制钢筋骨架网片时,应正确选择吊点系结吊索,不能任其在空中乱摆动,防止骨架网片变形、坠落、钩挂脚手架或电线。若用架子车吊运钢筋,必须将钢筋与车绑牢。现浇钢筋混凝土柱、梁的钢筋,应尽量采用先预制绑扎后安装的方法,以减少高空作业。高处绑扎钢筋应有上下人梯,不准站在柱子箍筋上绑扎。绑扎圈梁、挑檐、边柱及建筑体临边外檐的钢筋时,应搭设脚手架、张挂安全网,作业人员还必须拴挂安全帶。绑扎钢筋应先对作业环境的安全状态进行检查,查看跳板、模板支撑是否牢固可靠。在高处作业时,不允许让在模板或墙上操作。在已扎好的钢筋骨架网片上不准走踩,并禁止在楼板、挑檐、平台、雨篷、阳台等的钢筋网片上踩踏,以防钢筋变位造成坍塌质量事故。操作人员不得攀登钢筋上下。混凝土未达到一定强度之前,不准接绑上部钢筋。在模板或脚手架上堆放钢筋不要超负荷。在深坑下或较密的钢筋中绑扎钢筋时,照明电源应用低压并禁止将高压电线拴挂在钢筋上。立体交叉作业,电弧焊接与 绑扎钢筋作业竖向位置应相互错开,防止火花溅落灼伤人。
( 七) 混凝土工程: 在拌制混凝土时,为减少水泥粉尘飞散,保证搅拌质量,宜选用
滚筒式搅拌机。少量混凝土可以采用人工拌合,但要注意避免铁锹伤人。要使用外加剂时,必须注意其适用与禁用范围、限量及掺配工艺否则有可能导致质量事故或造成人体伤害。对此,应严格遵守施工技术规范,并做好个人防护工作。浇注混凝土时,操作平台上铺板要密实防滑,操作平台和吊栏四周必须满挂拴牢安全网。操作平台应保持整洁,殘留的混凝土,拆下的模板和其他材料工具应加强清理。施工人员上下应有专门提升罐笼装置或专用行人坡道,不准用临时直梯。垂直提升装置必须设高度限位器,載人罐笼还必须有安全抱闸。操作平台上、起重卷杨机房、信号控制点和测量观测点等之间的通讯指挥信号必须明显可靠。采用泵送混凝土时,输送管的各接头联结必须紧固。泵送时,输送管下不得站人,防止因脱扣造成高压喷料伤人。输送管的布置宜直,转弯宜缓。垂直立管要固定牢靠。
(八)砌筑工程安全措施 砌筑时,每个工班的砌筑高度不得超过 1.8m,砖柱和独立构筑物的砌筑高度,每个工班也不得超过 1.8m,冬季施工更要严格控制一次砌筑高度。毛石、片石、条石的砌筑,要注意石方的搬运,防止砸伤、碰伤。注意石方砌筑方法,防止塌方。对石方加工面时要戴防护眼罩,防止石渣石屑飞濺伤害眼睛或皮肤。一切砌筑作业,不得勉强在高度超过胸部以上墙体上进行,以免将墙碰撞倒塌或失稳坠落或砌块失手掉下造成事故。不准站在墙体上划线、刮缝、清扫或检查大角垂直度等工作和在墙顶上面行走。在脚手架上操作,不准向墙外砍
砖或修石料。同一脚手板 1m 长度内不准同时有两人操作。用里脚手架砌筑时,其脚手操作不得超过砌体高度,一般应低于 20cm。墙外要伸支 2~4m 宽的安全网。如临街面、人行道或民区时,应搭设牢固的防护棚。在传递砖块时,不准抛掷。施工人员所站各层脚手板宽度应不小于 50~60cm,在 3m 以上单独空接递材料时要挂好安全帶。垂直方向不准双层交叉作业。冬季施工要采取防冻防滑措施,及时清扫脚手架上的冰冻积雪。用塔吊、龙门架垂直运输砌块时,要遵守使用塔吊、龙门架的有关安全规程。班前应对所用的各种设备、吊具、工具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后方可使用。要有防止掉落砖头和砌块的措施,如吊篮四周应有围栏,吊运物件不准碰撞、挂扯脚手架和砌好的砌体。禁止在刚施工不久的楼板上大批堆放材料。在吊运安装大型板块构件时,要防止撞击楼板和已安装好的砌块。吊装砌块在未完全固定好之前不准松懈吊具。吊装场地周围要设置警戒区域。要专人指挥,注意不得触及电源线和其他建筑物。平地运输砌块、材料时,使用人力推车平道上前后距离要大于 2m,坡道上要大于 10m。装取成垛材料时要防止垛倒伤人。人工搬运砌块、材料时,要使用专用夹具,码垛时要防止挤手,堆码要整齐,砖垛高度一般不超过,距离沟槽或基础坑边缘要大于 1m 。
(九)卷材防水工程安全措施 沥青卷材施工多属高温作业,工作地点又多在高处或地下沟槽。沥青具有一定的毒性。无论是熬制沥青,还是铺设卷材或拆除旧卷材,
对施工人员都有直接影响。因此,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防止灼烫伤、中毒、坠落及火灾事故。对施工人员应提供合格的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并应定期进行身体检查,凡患有皮肤病、支气管炎、眼病及沥青刺激过敏的人员,不得参加沥青作业。操作人员不得赤脚、穿短袖衣服和短裤作业。作业时应将袖口、裤脚扎好,手脚及皮肤不 得直接接触沥青。熬沥青的锅灶必须与周围的构筑物保持一定的距离,一般地,应离开建筑物 10m 以上。炉灶的上空不得有电源线,地下 5m 以内不得有电缆。炉灶要设置在建筑物和施工的下风处,不准设置在居民区。炉灶附近应备有防火器材,如灭火器、砂箱等,还要备有锅盖。一旦发生沥青着火,可用锅盖或钢板封盖油锅,切断鼓风机电源熄灭炉火,着火时禁止用水灭火。在砌筑熬制沥青的炉灶时,不得有漏缝,锅口要高出炉台一定高度,炉口(火口处)与锅之间应砌一道 50cm 以上的防火墙。熬制前,锅内不得有存水和其他杂物,所使用的沥青含水量也不要过大,防止加热膨胀溢出锅外。装入锅内的沥青不要超过容量的 2/3,加入块状沥青时不准抛掷,以防濺出热沥青烫伤人。熬制桶装沥青时,应先将桶盖打开,桶横卧,桶口朝上, 由桶口向桶底慢慢加热。用钢钎撬桶口时,人要站在桶的侧面,不许面对桶口。熬制沥青应由有经验的工人负责,并严守岗位和操作规程。随时注意温度变化。沥青脱水后,应慢火升温。当沥青熬到由冒白烟转为很浓的黄红烟时,即有着火的危险,应立即停火。熬制冷底子油,禁止用铁棒搅拌。同时要严格掌握沥青温度变化,不得升温过快。当发现冒出大量蓝色烟雾时,应暂停加热。配制和贮存底子油的场地要
严禁烟火,并不准在附近进行电焊和气焊作业。在坡度较大的屋面上施工时,应设置防滑设施,檐口处应有防护栏杆。施工到檐口时下方不得有人站立、行走或停留。在深坑或地下室施工,上下通道要平稳可靠,夏季施工要考虑室内通风换气。浇油和舖卷材的人员应保持一定距离,以防沥青飞濺伤人。操作时如果感到头痛或头晕恶心,应立即停止工作,进行治疗。拆除旧沥青卷材应戴好防护眼镜和口罩,敷上防沥青油膏。如用铲子铲除时,不要面对拆除物操作,以防飞濺的粉碎沥青刺激皮肤,导致感染中毒。特别在铲除焦煤沥青时更要注意。
运输热沥青的桶、壶等容器,应由铁皮咬口制成,不得用锡焊制品。装入量不得超过容量的 3/4,严禁装满,防止溢出或荡出伤人。一般不允许两人抬运。要注意运输路线上的障碍物,能清理移升的尽量清除,并防止人、物的碰撞。有坡度的地方应有防滑措施,如穿防滑鞋、设防滑梯等。运油的人应穿戴好防护用品。
(十)既有线施工“安全卡死措施” 10.1 铁路行车线上施工 1)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未经监理、建设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审查签认,没有安全措施,没有相关单位(工务、电务及行车部门)签订好施工安全协议不准施工。
2)
在行车线站场或区间进行挖掘或铲运作业,应与运营维修部门联系,查明地下管道准确位置,并必须先行试挖,在保证不影响既有设备正常使用的前提下,才能开始施工。
3)
在行车线上作业,与行车安全有直接影响的工地电话防护
员、施工现场防护人员、中间联络员、防护员、驻站联络员、道口看守员、爆破员、施工员、轨道司机等,没有经过培训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不准上岗。
4)
在行车线上施工,需要在封锁区间或限速运行条件下进行时,应按所在段铁路局(段)的规定办理固定封锁区间或限速通过的申请。利用列车间隔时间进行施工,应与邻近车站事先联系取得同意。
5)
封锁线路(含道岔)或限速慢行施工,没有审定的施工和运输方案,没有派驻站联络员与车站办理好封锁或限速慢行手续,没有按规定设置好防护警戒不准施工。
6)
封锁施工完毕,工地负责人检查线路符合放行列车条件后,下令撤除工地防护信号,并通知驻站联络员登记消点,放行列车或限速通行。并在限速地点各项事业 20m 处设限速标。
7)
施工工点与相邻车站应有直通电话联系,防护设备应经常检查,保证正常使用,每个施工工点现场应配备防护人员 3 人(其中 1人守电话,施工地段两端各派 1 人),在视线不良地段应增设中间联络员或信号传递设备,驻站联络员 1 人。
8)
在既有线上施工人员,不准坐卧轨道休息,不准沿轨道步行打闹玩耍,在两旁路肩行走时,携带工具不得侵入建筑界限;不准打击列车;不准带红色安全帽,穿红色衣服和生明火,不准穿拖鞋、高跟鞋上班作业,横过股到或通过无人看守道口时,必须一站、二看、三通过,不得盲目跨越铁路;不准在车底下避雨乘凉,从车地下钻过或传递料具;列车开动时,严禁抓车、扒车、跳车;冬季施工不准戴
无孔遮耳防寒帽。
9)
在既有线站场或区间上挖沟埋缆,要防止掏空路基,道床溜塌,架立电杆要即使整正回填,防止电杆倾到侵入界限。
10)
在既有线上严禁使用齿条式起道机及改进轨道调整器进行线路作业。在轨道电路区段严禁使用无绝缘装置的道尺等危机行车的机具进行线路作业。
11)
邻近行车线施工,应用白灰线和境界标志杆显示安全警戒线,严防机具侵入行车界限。
12)
在既有线上设置施工临时道口,需向所在铁路局办理申请批准手续,按规定要求铺设路面、防护标及设施,设专人看守,并经检查合格后,才能开通使用,使用完立即拆除。使用中应特别加强道口上土石等物体的清除工作,以防垫脱列车。
13)
使用轻型车辆,必须取得车站值班员同意,并填写“轻型车辆使用书”以及有足够的人员随行,能保证随时能将车抬出线路,装载较重的单轨车应在前后各 800 米处派人显示停车信号随行。
14)
施工用轻型车辆及小车,用毕须放置安全处并加锁保管,防止被他人抬上轨道,溜入行车线造成事故。
15)
在既有线上桥涵顶进施工没有审定的线路加固措施和顶进方案,没有于公务等有关配合单位签订好施工安全协议及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不得进行吊轨扣轨和顶进作业。
16)
要认真执行与路局有关单位签订的安全协议,对临时看管的行车路线,必须指派专人巡查,加强养护维修,确保线路状态良好,
恶劣天气下(雨天、酷暑、严冬、大雾等)要实行干部上路查岗巡逻制度。
17)
区间卸车、拨通开通等对行车安全有威胁的作业,除按规定设置防护,加固线路外,主要领导应亲临现场指挥,精心组织,严格管理,区间卸车,线间距不小于 5 米,严禁在行车路线侧开车门卸料,区间卸车时不准机车与车辆摘离,片石、钢轨等笨重物件不准边走边卸。卸车完毕及时清除侵限卸料,关好车门,车内余料不得偏载。
18)
靠近行车线旁对方材料、机具,必须堆码安放稳固;距既有线中心必须在 2.5 米以外,严禁侵限;严禁在松散料堆上卸、堆码片石、钢轨等笨重物体。
10.2 线路封锁拨接施工
(一)
封锁拨接施工方案的制定原则 1. 施工方案的制定原则 制定封锁拨接施工方案必须尽可能缩短封锁时间,最大限度减少对运输的干扰,确保行车安全为原则。
2.制定封锁拨接方案的要求 1)
对同一区间、站区同一接发列车经路上的多处封锁拨接施工尽可能安排在同一时间进行,避免重复封锁。
2)
封锁拨接施工,计划申请与施工组织设计由施工单位在施工前根据各局、各段规定的日期提报到段、运输、基建分处各一份。如一项封锁拨接施工涉及到数个施工单位时,由主办单位统一提出计划申请。但在提报计划申请前必须与有关配合单位联系、协商、取得一
致意见,以便统一施工。
3)
在封锁拨接的施工中,需铺设临时便道岔进行过渡。
4)
拨解封锁施工的方案及施工时间确定后,在具体施工前,施工单位应提前 3 天向施工地段所在段运输分处、调度所等有关单位和部门发出申请施工电报。并对协作单位进行现场安全交底。
十一、轨道工程安全措施 11.1 轨料、道碴的装运和搬卸 1)轨料装卸和搬运宜采用机械化和半机械化,当采用人工时,应选用适当的工具,并设专人统一指挥。
2)轨料应按规定分类堆码稳固,不得侵入界限。
3)轨料装车不得超陷、超载和偏载,并应捆绑牢固,料车运行中发现装载不良,应立即停车整理加固。
4)车辆走行时,严禁装卸轨料。
5)钢轨堆码时不宜超过 6 层。如场地限制需高层堆码时,应加强支垫。
6)混凝土枕堆码高度不宜超过 14 层,应保持上下同位。
7)道碴的装卸作业施工负责人应使用音响信号进行指挥,分段卸碴时,应防止卸后车辆偏载脱线,装卸道碴时,人员不得站、坐在两车之间。
8)所卸道碴坡脚与轨面水平等高处距钢轨头部作用边不得小于810mm,向线路一侧的边坡不得陡于 1:1,双线间堆码高度不得超过轨面 30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