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脱贫攻坚作风治理方案1
局 脱贫攻坚作风治理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以及“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市、区关于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要求,以及《市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经局党组同意,我局将 2018 年作为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在全局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中央、省、市、区委关于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持续纠正“四风”的重要指示要求,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认真组织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强化工作落实,强化责任担当,强化问题导向,形成对作风问题的强大震慑,标本兼治构建扶贫领域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全面系统清除作风问题形成根源,严惩严治扶贫领域存在的作风问题,推动扶贫领域作风明显改善,用作风建设的成果促进脱贫攻坚各项政策措施全面落实,确
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
二、基本原则
1.统一部署,分工负责。局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牵头抓总专项治理工作。局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围绕扶贫工作存在的作风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治理。
2.以上率下,加强指导。局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要带头治理,以严肃的态度、严格的标准、严明的纪律,从严从实抓好自身作风建设,以上率下,强化作风建设,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3.立行立改,强化措施。重点查处在贯彻落实脱贫攻坚的重大扶贫政策上落实不到位、执行搞变通、兑现打折扣、落实扶贫政策时优亲厚友等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的行为。对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迅速纠正,坚决整改,追根溯源,举一反三,完善政策措施,加强制度建设,扎紧制度笼子。
4.集中突破,稳步推进。利用 1 年左右时间,开展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确保取得阶段性成
效。同时,将作风建设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持之以恒推进作风整改,切实巩固脱贫攻坚工作成效。
三、治理内容和目标要求
重点针对扶贫领域“四个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工作作风不扎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以及腐败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展专项治理。
(一)强化“四个意识”
治理内容:一是对脱贫攻坚的重要性艰巨性紧迫性认识不足,没有把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进行安排部署。二是对上级决策和工作部署、政策措施贯彻不力,制定配套措施、细化落实方案、推进组织实施不及时不到位。三是对推动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认识不到位,行动不坚决。四是政治站位不高,就脱贫抓脱贫,没有上升到一定的政治高度来履职尽责。五是政策宣传不到位,对脱贫攻坚的宣传力度不够,没有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
目标要求:一是强化思想认识。召开专题会议、推进会、
理论学习、集中培训等形式,普遍开展学习教育,教育引导包保干部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觉悟,切实把脱贫攻坚摆上突出位置,进一步统一思想,抓好脱贫举措,继续巩固提升、一抓到底。二是强化学习培训。采取开展集中学习日、研讨会、知识竞赛等方式,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充分认识脱贫攻坚重要性、艰巨性和紧迫性,进一步提高工作站位,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第一民生工程,加强包保干部对脱贫攻坚思想认识、工作方法、自身责任感等方面的素质提升,不断增强包保干部落实能力。三是强化政策落实。严格落实包保帮扶、资金使用管理、考核评估等一系列政策。强化政策宣传解读和学习传达落实,以“春风行动”、大型招聘会为契机,多角度、快节奏、全方位对脱贫攻坚工作进行宣传。将《脱贫攻坚应知应会手册》、《脱贫攻坚工作手册》下发到扶贫干部手中,方便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利用长白山先锋—e 支部、局微信群等网络信息化手段对包保干部进行培训,提升政策理论水平。
(二)强化“责任落实”
治理内容:一是主体责任不清。包保干部主体责任意识不清,脱贫攻坚工作力度还不够,担当意识还不够强。二是
对已出台政策措施的落实不够,有些政策停留在纸面上或实施效果不明显。三是扶贫工作指导推进不够,没有形成系统合力,社会力量参与不够。四是主动作为不够,对脱贫攻坚中出现的新问题不重视、不解决或者推诿扯皮。
目标要求:一是严格落实责任。局党组主动扛起主体责任,把扶贫领域监督执纪工作纳入各科室、事业单位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与中心工作同步谋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建立扶贫工作责任清单,切实做到扶持对象、扶贫项目、资金使用、措施到户、因村派人、脱贫成效“六个精准”,坚持“三逐一”标准,对所有扶贫项目逐一实地察看、所有扶贫对象逐一实地走访、所有资金流向逐一梳理明细。局主要领导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时刻牢记责任担当,既挂帅又出征,做到“四个亲自”,以上率下,传导压力;局党组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既要抓好扶贫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又要抓好业务监管。二是加强督导督查。局纪检组长要切实履行好牵头抓总职责,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工作落实。将对性质比较严重、影响比较恶劣或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问题进行快查快办;对问题比较复杂的案件,以及调查进展缓慢或处理不到位的,要上报区纪委协调解决。对扶贫工作成效不明显、群众反映强烈的,及时约谈提醒、诫勉相关单位和人员,情节严重的追究责任。
三是强化包保帮扶。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完善包保帮扶工作的通知》,通过调查研究、“志智”双扶、精准帮扶、落实政策等方面开展对包保贫困户的帮扶工作,包保干部每周要深入贫困户家中走访 1 次。制作《帮扶工作手册》,要求包保干部及时记好帮扶手册,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要求。
(三)强化措施精准
治理内容:一是贫困人口产业项目覆盖不够,贫困户退出主要依靠政策兜底,退出质量不高。二是因户施策政策措施针对性不强、力度不够。三是扶贫措施针对性、差异化不强,用行业普惠性政策代替精准扶贫政策,政策措施缺乏针对性。
目标要求:一是夯实精准基础工作。坚持动态调整贫困人口,严格落实“一进二看三算四比五评议”的要求,将因天灾人祸、生活致贫返贫的人口及时调整到贫困人口中来,并让“身边人”把关,进一步保证贫困户、贫困人口信息准确性。严格把握退出程序和标准,对贫困人口退出进行从严把握,明确具体程序和责任,坚决做到贫困退出实行民主评议、审核审查、公示公告等程序,实现贫困人口动态管理,有序进出,让群众参与评价,做到全程透明,打牢精准基础。
二是加强工作指导。按照《区关于进一步推动脱贫攻坚的实施方案》要求,对全局未来三年的脱贫攻坚工作做出全面安排和细致部署,进一步提升脱贫攻坚工作成效。三是精准施策。将贫困人口按照一般贫困、比较贫困、特别贫困等程度,划分出等级或类型,有针对性地施以帮扶或政策叠加,保证有限的扶贫力量起到更加精准的帮扶效果。
(四)强化工作作风
治理内容:一是调查研究不够深入实际,遇到问题解决力度不够。二是工作落实走形式,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贯彻文件。三是作风不够扎实,干部责任心、事业心不够强,扶贫工作不够深入,习惯做表面文章,使帮扶工作流于形式。四是简单发钱发物、送钱送物,不注重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扶贫成果不可持续。
目标要求:一是改进调查研究。印发《关于脱贫攻坚“大走访、大排查、大调研”活动的通知》,要求全局机关干部在“两节”期间深入到贫困户家中传递党和政府关怀和温暖的同时,开展脱贫攻坚调查研究工作,加强政策宣传和思想工作,深入了解脱贫攻坚工作中的短板和具体问题,研究解决办法,为谋划 2018 年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坚持调查研
究常态化,包保干部定期深入贫困户家中,掌握实际情况,研究解决具体问题。二是严禁形象工程。坚持求真务实,防止各种垒大户堆盆景做法。严格禁止不切实际的“形象工程”和各类形式主义活动,杜绝搞“数字脱贫”等弄虚作假现象。三是激发内生动力。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加强正面引导,采取媒体宣传、政策宣讲等形式,通过改进工作方式方法,不包办替代,少大包大揽,多采用生产奖补、劳务补助等机制,让贫困群众在参与中增强能力、树立自信,由“要我脱贫”为“我要脱贫”。
(五)强化考核监督
治理内容:一是考核评估流于形式、一团和气,不较真碰硬,不能真正发现问题。二是督导督查蜻蜓点水、避重就轻,报喜不报忧。三是发现问题追责力度不够。
目标要求:一是强化业务培训。加强对参与脱贫攻坚考核的人员培训,使其准确把握考核内容、考核标准、考核方法、考核程序和工作责任,提高考核评估的质量,有序开展退出工作。二是严格标准程序。对标贫困人口退出 7 项指标,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数据为支撑,一把尺子量到底。三是严肃责任追究。局纪检组长要针对扶贫领域中发现的问题,
认真分析研究,对扶贫领域的违纪问题、腐败问题、作风问题,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进行严肃问责。严守考核工作纪律,保证考核结果的公正性和公信力,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年底个人评优计划中。
四、组织保障
1.把握工作方向,提高思想认识。脱贫攻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标志性指标和底线任务,促进贫困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满足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途径,是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主要矛盾的重要手段,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重要体现。各科室、事业单位要从这一政治高度出发,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增强“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转变工作作风,把思想统一到抓好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上来,自觉从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中央、省、市、区保持高度一致,确保脱贫攻坚成效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
2.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要把扶贫领域作风专项治理作为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的具体行动,作为打好整顿作风优化发展环境攻坚战的实际举措,纳入全局重点工作。切实强化一把手责任制度,对涉及扶贫的重大政策、重大问题
做到统筹安排、认真谋划、亲自督办。
3.强化工作标准,从严工作要求。要把中央、省、市、区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一系列部署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到脱贫攻坚的全过程和各环节,高标准、严要求、做表率,坚持不懈改作风、转作风,用作风建设的成果促进各项扶贫举措的落实。要深刻查找和剖析各方面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认真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落实专项整改措施,确保不走过场。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部署,寻求有效解决办法,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对敷衍塞责、整改不力、拒不整改的,要严肃问责,绝不姑息,确保整改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4.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治理成果。要以此次专项治理为契机,结合全局脱贫攻坚工作实际,坚持立行立改与制度建设相结合,集中突破与持续推进相结合,在作风建设的薄弱环节,重点探索构建治理长效机制,完善治理政策措施,建立健全治理规章制度,加强政策供给保障,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不断提升脱贫攻坚工作成效,不断提升全局脱贫攻坚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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