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管理人涉税信息
资产管理人涉税信息& & 涉税判断& & 会计核算方案修改申请书
广发证券资产托管部: :
我司申请对前期已经提交贵部的资管产品增值税相关信息进行修改,具体修改信息如下所示。请贵部根据我司提交的修改信息,进行产品增值税涉税处理相关调整工作。
□ 涉税基础信息修改
1 1 、纳税人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2 、 纳税人 识别 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3 、管理人增值税纳税人类型
(
) 。
A、一般纳税人
B、小规模纳税人 4 4 、管理人纳税申报周期为 (
) 。
A 、每月
B、每季 5 5 、所在地附加税税率(与管理人注册地有关,请与管理人所属的当地税务部门沟通):
城市维护建设税____%;教育附加税____%;地方教育附加税____%; 其它(如有请列举补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 6 、税款划拨账户是否为基金管理费接收账户(仅适用于在广发证券托管的产品)
:(
) )
A、是 B、否,账户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户名: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 大额支付号:____________ C、仅在广发证券外包,无需填写。
7 7 、管理人税务沟通联系人邮箱: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 关键 涉税判断修改
1、非公募基金是否适用财税[2016]36 号文附件 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身份享受股票、债券差价收入免税?(
)
A.否
B.是 2、
非公募基金是否适用财税[2016]36 号文附件 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中适用“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的金融机构中包括的“证券投资基金”身份?(
)
A.否
B.是
3、 新三板股票是否属于税收规定中的股票范围?(
)
A. 否,视为一般非上市股权,不应税 B. 是,但是否应税视非公募基金是否适用于股债差价免税而定
□ 其他 涉税判断修改
针对附件《主要标准类投资标的涉税表》,对于除以上关键涉税判断相关的其他标的和收入有修改意见:(请列举具体标的、收入类型,并说明涉税判断)
具体标的(场内标准券)
收入类型
增值税涉税判断
□会计核算方案修改
A 方案(
)
当资管产品出现净浮盈时,以当年累计已实现的可抵扣负差价收入为限扣除后,再对净浮盈预估增值税;当出现净浮亏时,不预估增值税。
(备注:此处理方式在 2018 年及以后年度年底时,对于有已实现负差价收入的产品,由于已实现负差不能跨年结转,需对预估增值税进行重估,造成净值的跨年波动。)
对于贷款类利息收入的增值税计提,将与合同约定的收益计提方法保持一致,如每日计提利息,则对应每日计提增值税;如不每日计提,在兑息时再确认利息收入,则在兑息时相应计提增值税。
B 方案(
)
管理人对会计核算方案具体说明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备注:
我司已明确知晓我司作为资管产品增值税纳税申报主体应与当地税务机关进行充分沟通并承担由此带来的纳税义务,并承担涉税判断调整带来的涉税风险,并同意:
1. 我司已比照附件《主要标准类投资标的涉税表》信息,明确修改关键涉税判断会导致的应税项目的变更情况,确认关键涉税判断修改符合我司自身的产品增值税纳税工作需要。
2. 资产托管部将从 201X 年 XX 月 XX 日起调整账务处理,对于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投资者申赎、分红及业绩报酬计提不予追溯;增值税账务处理方面,对期初及历史可抵扣台帐不予追溯调整,自 201X 年 X 月 X 日起按历史成本计提增值税。由以上涉税判断修改引起的相关涉税风险由我司承担,与贵司无关。
(如需进行追溯调整的,需提前与估值会计沟通确定调整方案)
申请机构:
(管理人公章)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主要标准类投资标的涉税表》 标的类别
具体标的(场内标准券)
收入类型
增值税涉税判断
现金类 托管户银行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议存款/各类交易备付金/各类交易保证金/认申购款等各类性质的存款 利息收入 不应税 股票类 沪深交易所股票/深港通/港股通股票(含定向增发)
红利收入 不应税 沪深交易所股票/港股通股票(含定向增发)
交易差价收入 免税(适用证券投资基金身份)
应税(不适用证券投资基金身份)
新三板股票(含定向增发)
交易差价收入 不应税(新三板股票视同为非上市公司股权)
免税(新三板股票视同为股票且适用证券投资基金身份)
应税(新三板股票视同为股票且不适用证券投资基金身份)
转融通 利息收入
应税 债券类 国债/地方政府债 利息收入 免税 金融债 /政策性金融债/同业存单 利息收入 免税(适用金融机构身份)
应税(不适用金融机构身份)
央行票据 利息收入 免税(适用金融机构身份)
应税(不适用金融机构身份)
公司债/企业债/中小企业私募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可交换债/分离交易可转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优先级)
利息收入 应税 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政策性金融债/公司债/企业债/中小企业私募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可交换债/分离交易可转债 交易差价收入 免税(适用证券投资基金身份)
应税(不适用证券投资基金身份)
同业存单/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优先级)
交易差价收入 免税(适用证券投资基金身份)
应税(不适用证券投资基金身份)
基金类 封闭式基金/普通开放式基金/货币基金/LOF/ETF/分级基金 红利收入 不应税 封闭式基金/普通开放式基金/LOF/ETF/分级基金 场内交易差价收入 应税 封闭式基金/定期开放式基金 到期赎回差价收入 不应税 普通开放式基金/LOF/ETF 赎回差价收入 不应税
银行间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利息收入 免税(适用金融机构身份)
应税(不适用金融机构身份)
交易所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利息收入 免税(适用金融机构身份)
应税(不适用金融机构身份)
衍 生 品类 商品期货/贵金属延期交易(未发生实物交割)
交易差价收入 不应税 权证/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个股期权/商品期货期权 交易差价收入 应税 权证/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个股期权/商品期货期权 到期行权/交割差价收入 应税 权证/个股期权/商品期货期权 到期不行权差价收入 应税 贵金属延期交易 递延费收入 应税 理财类 不保本券商理财 红利收入 不应税 保本券商理财/保本银行理财 红利收入 应税 封闭式券商理财 到期赎回差价收入 不应税 非封闭式券商理财/非封闭式银行理财 非到期赎回差价收入 不应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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