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方案
“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发〔2019〕27 号)精神,进一步破解“准入不准营”问题,有效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全面推进我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目标。充分发挥“最多跑一次”改革引领作用,加快政府数字化转型,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明晰政府和企业责任,全面清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完善简约透明的行业准入规则,进一步扩大企业经营自主权,强化政府部门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推动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实施范围和内容。自 2020年 1月 1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由区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改革具体实施,做好我区地方层面执行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的清理,指导区级部门开展事项对应梳理、权力事项库调整等工作;由区司法局牵头负责改革法治保障,对区级层面涉企许可事项清单进行法制审核;由区数据资源局牵头负责改革信息化保障,牵头推进涉企信息相关数据推送反馈,推进登记部门、许可部门、监管部门的信息归集,并指导、督促区级相关部门进一步提升信
息化建设水平;由区审管办牵头负责落实政府服务“好差评”制度,提升改革的实际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具体举措 (一)严格执行省事项清单。对我区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要严格按照省人民政府公布的事项清单执行。清单之外不得违规限制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下同)进入相关行业或领域,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即可自主开展经营。各涉企主管部门不得擅自增设限制企业准入的条件。强化法治保障,对区级层面执行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进行法制审核。(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委编办、区级涉企主管部门、各镇街)
(二)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改革。直接取消审批的,要落实事中事后监管责任;改为备案的,要明确备案手续,强化信息共享;实施告知承诺的,要制定告知承诺书范本,明确监管规则和违反承诺的后果;优化审批服务的,要大力推进“减材料、减时间、减环节、减费用”“四减”改革,规范办事指南、明确办理流程,提高办事透明度和企业可预期性。同时,结合我区实际实施情况,提出更大力度、更优服务、更简审批的改革举措。(责任单位:区级涉企主管部门)
(三)优化提升“开办企业”指标。巩固开办企业“一日办结”成果,按照“一网、一窗、一次、一日”“四个一”工作目标,以“一件事”标准加强“开办企业”指标中设立登记、公章刻制、申领发票(含税控设备)、员工
参保登记等各业务环节部门之间的政策协同,强化开办企业“一窗通办”标准化服务规范,推行“服务环境标准化、业务环节标准化、申请材料标准化、流程结果标准化”建设,全面优化提升“开办企业”指标,实现“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为“证照分离”改革提坚实的办照基础,协同推进“快速准入、便利准营”目标。(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审管办、区税务局、区公安分局、区人力社保局)
(四)加快推行经营范围规范化。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省、市市场监管局的统一部署,加快推进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引导和服务企业使用经营范围规范表述办理登记,理清证照对应关系,切实做好企业登记注册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的有序衔接;建立市场监管部门与有关涉企主管部门之间涉企经营许可信息双向精准推送机制, 实现企业登记注册信息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办理信息互联互通。(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数据资源管理局)
(五)深化应用商事登记“一网通”。除直接取消审批的事项,要加强数据共享、创新监管外,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其他三类改革方式的对应事项,要充分依托“一网通”系统优势,以“多证合一、证照联办”的方式,来实施“证照分离”全覆盖改革试点。深化应用商事登记“一网通”,把“证照分离”与“多证合一、证照联办”、企业全生命周期“一件事”、全流程“最多跑一次”等改革联动起来,纵向贯彻国家、省、市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各项举措,横向深化各许可审批部门间的业务融合、数据共享。(责任单位:区市场
监管局、区数据资源管理局、区级涉企主管部门、各镇街)
(六)强化涉企经营信息归集共享。区数据资源管理局要强化统筹协调和技术支撑,保障区级有关部门将企业登记注册、经营许可、备案、执法检查、行政处罚等信息及时归集至市公共数据交换平台及城市大脑数字驾驶舱,实现涉企经营政府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除外)集中共享。大力推进数据共享、数据归集和数据成果应用,为“证照分离”改革提供数据支撑,有效保障涉企信息的相互推送反馈和向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信息归集。(责任单位:区数据资源管理局)
(七)贯彻执行政务服务“好差评”机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提高政务服务水平的意见》,全面落实政府服务“好差评”制度,服务绩效由企业和群众来评判,执行服务评价、实时上报、差评回访、整改反馈全流程闭环工作机制,实现“好差评”渠道全覆盖、信息全关联、数据全汇聚、结果全公开。通过贯彻落实“好差评”制度,进一步提升“证照分离”改革的实际获得感和满意度,实现以评促改,形成企业群众积极参与、社会各界广泛评价、政府部门及时改进的良性互动局面,促进政务服务质量持续提升。(责任单位:区审管办、区信访局、区数据资源局、区级涉企主管部门、各镇街)
(八)健全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进一步加强审批
与监管的衔接,健全监管规则和标准。要积极探索完善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体系,依托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和“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实施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合理规划、整合并推进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强化“双随机”抽查结果等信用信息共享和协同应用,着力打造“互联网+监管+信用”的综合监管闭环,落实好“宽进严管”要求。(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级涉企主管部门)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认识“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重要意义。“证照分离”改革是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有助于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证照分离”改革是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持续深化的重要内容,有助于进一步降低企业市场准入门槛和制度性交易成本,破解“准入不准营”难题,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证照分离”改革是有效激发市场主体创新创业活力的重要手段,通过全面清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有助于完善简约透明的行业准入规则。
(二)强化组织领导。建立我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推进机制,由区政府抽调专人专项负责‘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区市场监管局、区司法局、区数据资源局、区审管办牵头负责具体协调推进,分别做好改革具体实施、法治保障、信息化保障、完善“好差评”机制等工作。各
区级涉企主管部门要根据工作推进情况,明确人员、明确责任、细化任务,统筹推进本部门本领域改革工作,并加强与省、市对接。
(三)强化改革联动。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调,确保“证照分离”在系统保障、数据共享、办结评价等方面的工作步调一致。强化业务培训指导,提升一线工作人员能力素质,确保改革任务有序承接,改革顺利推进。强化改革宣传力度,扩大改革政策的知晓度,提升服务对象特别是市场主体对改革成效的满意度。
(四)强化督查考核。加强改革配套考核制度建设,建立月报制度、联络员制度、季度督查制度和年终考评制度,并运用“好差评”、营商环境评价等手段机制,督促各地各部门积极推进改革,确保改革落地见效。同时,通过强化督查问责、考核考评,对抓落实有力有效的,适时予以通报表扬;对未依法依规履行职责的,将予以责任追究。
本方案自 2020 年_月_日起施行,由区市场监管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
上一篇:某集团安防项目需求调研报告
下一篇:入侵检测实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