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实施方案
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以“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为引领,以年度脱贫目标为依据,以具体建设项目为抓手,切实提高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确保按时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二)目标任务。通过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紧紧围绕突出问题,以脱贫成效为导向,以扶贫项目为平台,集中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使财政涉农资金发挥最大效益,确保 2018 年 5 个贫困村出列、400 名贫困人口稳定脱贫。
二、整合范围及规模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 2018 年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农[2018]9 号)等文件关于统筹整合使用资金范围要求,结合脱贫攻坚资金需求,资金主要投向于股份制项目、种植项目、贫困村基础设施项目、扶贫微工厂建设补贴项目等。
三、建设任务
实施计划安排 2018 年度第一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共计112.91 万元,其中包括 1.股份制项目资金 2.1 万元(该项目由县扶贫办实施);2.辣椒种植 38.6 万元;3.路灯 41.8 万元;4.路30.41万元;2018年度第二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共计27.4万元,其中包括 1.股份制项目资金 17.4 万元,基础设施改造提升资金(用于墙面粉刷)10 万元;2018 年度第三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共计 15 万元,其中包括 5 个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 15万元,用于墙面粉刷。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第一要务来抓,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对照脱贫退出指标,补齐短板,查漏补缺,认真研究解决扶贫项目建设中的问题,建立调度制度,加强对扶贫项目实施进度的调度,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扶贫项目建设任务,扶贫资金能够真正产生效益。
(二)严格执行程序。扶贫产业类项目要严格按照《大名县扶贫开发养殖类种植类股份制类项目管理办法》(大扶组〔2015]12
号)、《关于补充调整〈大名县扶贫开发养殖类种植类股份制类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大扶农开〔2017〕8 号)等文件执行;股份制类项目要严格《河北省建立农村股份合作资金风险防控机制实施意见》(冀扶办联〔2016〕18 号)、《关于推进财政支农资金支持资产收益扶贫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冀财农〔2018]3号)、《大名县建立农村股份合作资金风险防控机制实施意见》(大扶农开〔2017]26 号)等文件执行;基础设施类项目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并进行决算审计,以审计结果拨付资金。
(三)扎实推进落实。各村、各部门要围绕年度脱贫摘帽目标,扎实开展工作,利用当前的有利时机尽快实施。扶贫项目实施实行公开公示制度,阳光化操作、阳光化管理,对扶贫项目方案的制定、实施、验收、报账等全程在项目实施地进行公开公示,留存影像资料,完善留存扶贫项目全套资料,建立扶贫项目实施台账和项目到户台账,并报乡扶贫工作站,汇总后上报县扶贫办。要加强贫困人口动态管理,确保符合条件的贫困退出户、脱贫户能享受扶持政策。
(四)加强监督管理。发挥各村就近就地优势,充分参与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和监督检查等工作。组织和引导贫困群众主动参与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管理,建立健全举报受理、反馈机制。要积极发
挥贫困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村委会等在监督中的作用。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要加大审计和监督检查力度,并对监管职责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
2020 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实施方案 2
1、编制依据 为持续打赢脱贫攻坚战,巩固脱贫攻坚成效,充分发挥财政涉农资金整体效益,夯实各镇、各部门任务和责任,统筹安排财政涉农资金,做好脱贫攻坚资金保障工作。根据安康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安康市财政局《关于做好 2020 年涉农资金整合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汉阴县 2020 年度脱贫攻坚工作任务和 2020年脱贫攻坚项目库,制定本实施方案。
1.1 政策依据。
(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 号); (二)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做好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农〔2016〕151 号); (三)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6〕84 号); (四)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农〔2016〕170 号; (五)陕西省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财政专项扶贫资
金和涉农整合资金使用管理工作导引的通知》 (陕脱办函〔2017〕55 号)、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加快财政扶贫资金支出进度的通知》(陕财办〔2017〕36 号)和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0 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及扶贫资金项目管理等工作的通知》(陕财办农〔2020〕10 号); (六)安康市脱贫攻坚指挥部《关于印发加强和规范扶贫项目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安脱指发〔2018〕5 号)和安康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安康市财政局《关于做好 2020 年涉农资金整合工作的通知》(安脱贫办发〔2020〕5 号)文件精神。
(七)汉阴县 2020 年脱贫攻坚项目库、汉阴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 2020 年脱贫攻坚工作要点的通知》 (汉脱领发〔2020〕2 号)及汉阴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汉阴县积极应对疫情影响支持贫困户发展产业促进就业的政策措施三十条的通知》(汉脱领发〔2020〕3 号)。
1.2 年度任务。
根据汉阴县 2020 年脱贫攻坚项目库,围绕 2020 年脱贫攻坚工作任务要求,聚焦“两不愁三保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巩固脱贫成果需求,精准安排扶贫项目,加大扶贫资金支持力度,确保全县剩余 1498 户 3183 名贫困人口实现全部脱贫,保证 21705 户64635 人已脱贫户稳定脱贫。
2、总体思路和主要措施
2.1 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总体思路。
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中省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方案》、《关于建立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以及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坚决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持续抓增收促脱贫防返贫的通知》精神,紧紧围绕 2020 脱贫攻坚任务,重点以剩余贫困人口为主要扶持对象,改善剩余贫困乡村基础设施、农业产业发展以及巩固落实21705户64635人已脱贫户脱贫成果,积极支持产业发展,重点解决贫困户增收问题,保证县摘帽、村出列、户退出“576”标准稳定达标,对各级统筹整合内的财政涉农资金实行“应整尽整”,大类间打通,对标脱贫攻坚任务,实质性整合,为 2020 年全县脱贫攻坚提供强有力的财力保障。在已建立各镇、各涉农部门分工明确、管理规范、运行有序的财政涉农资金管理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财政涉农统筹整合机制,确保制度更加稳定、系统、全面,最大限度保证财政涉农项目资金管理安全、高效。2019 年我县根据市脱贫攻坚指挥部下达的《关于落实 2019-2020 年脱贫攻坚行业扶贫项目任务计划的通知》(安脱指发〔2018〕34 号)及我县 2019 年全县脱贫摘帽总体要求,为保证 2019 年我县 9479 户 21880 人贫困户脱贫、69个贫困村出列、全县实现脱贫摘帽目标,对 2020 年部分产业配套设施、交通、水利项目提前启动实施,该部分项目纳入 2020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方案。
2.2 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主要措施。
一是加强部门协作。根据安康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安康市财政局《关于做好 2020 年涉农资金整合工作的通知》(安脱贫办发〔2020〕5 号))文件和 2020 年脱贫攻坚工作任务,县脱贫办、县财政局根据资金到位及脱贫攻坚需求情况,要求各项目主管部门和各镇根据 2020 脱贫攻坚任务,从 2020 年脱贫攻坚项目库选择项目,认真编制 2020 年统筹整合脱贫攻坚项目,各镇编制的项目需报项目主管部门审核汇总上报县脱贫办。二是强化资金整合。按照中省规定,收到上级需整合的资金后,根据资金整合方案,应整尽整,并依据整合方案确定的项目下达资金预算,确保实质性整合。三是全力做好“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脱贫攻坚”,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了《汉阴县积极应对疫情影响支持贫困户发展产业促进就业的政策措施三十条》,支持农业企业、经营主体发展生产,激励贫困户发展产业、促进就业,支持贫困户持续稳定增收。四是规范整合程序。各项目主管部门将计划纳入统筹整合项目收集汇总审核后,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把关后报县脱贫办。县脱贫办汇总后提出初步实施方案,提请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充分听取意见建议后再报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组长、县政府主要领导审定,形成专题会议纪要及正式实施方案上报。
3、整合项目实施区域和布局 3.1 整合项目实施区域。
2020 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围绕“两不愁三保障”方面存在突出的问题和巩固脱贫成果需求,精准安排扶贫项目,重点解决产业发展和脱贫短板,确保全县剩余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已脱贫户稳定脱贫。
3.2 主要产业布局。
2020 年,结合我县产业发展布局和发展优势,继续全面落实贫困户自主发展各项产业扶持奖补政策,加大发展茶叶、桑茶、猕猴桃重点优势特色产业,完善利益链接,延伸产业链条,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加快发展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夯实产业脱贫,持续增加贫困群众收入。我县产业布局及主要安排的项目是:1、特色种植,主要包括:优质粮油、茶叶、蚕桑、猕猴桃、拐枣、花椒、黑黄豆、辣椒、魔芋、中药材、蔬菜、食用菌等种植项目;2、畜禽养殖,主要包括:牛、羊、猪、林下养鸡、蚕、蜂等畜禽养殖项目;3、小型农副产品加工业;4、以脱贫攻坚统筹农村发展创新试点和示范村项目;5、壮大村集体经济产业发展项目。6、茶叶、蚕桑、猕猴桃等重点产业及贫困户发展产业扶持奖补项目。7、深度贫困村产业发展项目;8、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扶持项目。
3.3 基础设施布局。
基础设施建设仍然围绕基础设施薄弱贫困村和贫困发生率较高、贫困农户相对多的非贫困村的小型基础设施、通村通组路、农村安全饮水及基础水利工程、水利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和人居环境整
治等项目。
4、建设内容 4.1 农业生产发展建设内容。
继续推进“三个一”产业扶贫,新发展茶园 1.5 万亩、蚕桑 7000亩、猕猴桃5000亩、蔬菜3000亩,抓好“土地集约、产业集聚”,每个村产业发展累计不低于 1000 亩,力求村村都有产业园、户户愿入合作社、贫困人口全覆盖。重点主要通过产业奖补激发贫困群众自主发展产业、持续扶持村集体经济组织壮大村集体发展产业带动贫困户增收;通过发展易地搬迁后续产业,使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有稳定的增收渠道;继续通过产业发展小额贷款贴息等方式促进产业发展。主要内容包括:1、“5321”产业贷款财政贴息等金融扶贫,投入资金 1200 万元。2、“雨露计划”资助项目,投入资金 270 万元。3、对 57 个建档立卡贫困村,每村投入 50 万元,采取“三个一”产业发展模式,壮大村集体经济产业发展,投入总资金 2850 万元。4、对 9 个 800 人以上的集中搬迁安置社区后续产业发展扶持,投入项目资金 1000 万元。5、集体经济壮大产业发展扶持(奖补)项目,投入资金 1295 万元。6、对 20 个深度贫困村每村安排 150 万元用于产业发展,投入资金3000 万元。7、在 4 个镇 29 个村建设高标准农田,投入资金 3307万元。8、对 70 个产业基地配套高效节水灌溉设施,投入资金3668.36 万元。9、在涧池镇紫云农业园建设排水工程,投入资金 230 万元。10、在 6 个村建设以脱贫攻坚统筹农村发展创新试
点项目,投入资金 600 万元。11、在 10 个村建设以脱贫攻坚统筹农村发展创新试点为基础,壮大集体经济示范村项目,投入资金 1000 万元。12、在 10 个镇巩固建设 62 条产业发展道路项目,投入资金 6540.99 万元。
4.2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内容。
1、在 10 个镇巩固提升 103 个安全饮水及基础水利工程项目,投入资金 2502 万元,主要包括:取水口、输水管道、蓄水池、管网等水质提升项目。2、对双乳镇、双河口镇、平梁镇、蔡家河村、田禾村、中坝村、洞河村水厂实施水利改造提升项目,投入资金420 万元。3、巩固提升10个镇137条油返砂治理工程项目,投入资金 8516.65 万元,主要包括:村组道路修复路基路面,涵洞、硬化路肩等建设。4、在全县 10 个镇 21 个村实施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项目,投入资金 1600 万元,主要包括:生态小果园(小菜园)环境处理,清理沟塘淤泥黑臭水体、残垣断壁、治理农村脏乱差等设施建设实施环境整治等。
5、资金投入概算 5.1汉阴县计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的脱贫攻坚项目建设总共投入 38000 万元。
5.2 农业生产发展投入 24961.35 万元。
其中:中央财政项目资金 13700.43 万元,投入中央财政专项资金 9931.33 万元,统筹中央各级整合资金 3769.1 万元;省级财政项目资金1371.85万元,投入省级财政专项资金972.92万元,
统筹省级各级整合资金 398.93 万元;市级财政项目资金 600 万元,投入市级财政专项资金 600 万元;县级财政项目资金 9289.07万元,投入县级财政专项资金 3600 万元,统筹县级各级整合资金 5689.07 万元。
5.3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 13038.65 万元。
其中:中央财政项目资金 8467.26 万元,投入中央财政专项资金68.67 万元,统筹中央各级整合资金 8398.59 万元;省级财政项目资金 2757.08 万元,投入省级财政专项资金 1967.08 万元,统筹省级各级整合资金790万元;县级财政项目资金1814.31万元,统筹县级各级整合资金 1814.31 万元。
6、资金统筹整合规模及渠道 2020 年全县脱贫攻坚规划的资金总需求 38000 万元,全年计划整合资金 38000 万元。
6.1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整合规模及渠道。
2020 年,计划农业生产发展统筹整合各级专项资金 24961.35 万元。整合资金渠道是:
1、中央财政项目资金 13700.43 万元 ,其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9931.33 万元,中央水利发展资金 110 万元,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 1071.93 万元,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 1646.76 万元,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补助资金 400 万元,中央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资金 493.41 万元,中央旅游发展基金 47 万元。
2、省级财政项目资金 1371.85 万元,其中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
金 972.92 万元,省级农业专项资金 98.93 万元,省级水利发展专项资金 300 万元。
3、市级财政项目资金 600 万元,其中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600万元。
4、县级财政项目资金 9289.07 万元,其中县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3600 万元,2019 年结转资金 5689.07 万元。
6.2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整合规模及渠道。
2020 年计划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统筹整合中、省、市、县财政专项资金 13038.65 万元。整合资金的渠道是:
1、中央财政项目资金 8467.26 万元 ,其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68.67 万元,中央水利发展资金 2090 万元,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 800 万元,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 197 万元,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 500 万元,中央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用于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资金 4275 万元,中央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资金506.59 万元,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 30 万元。
2、省级财政项目资金 2757.08 万元,其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967.08 万元,省级农业专项资金 646.07 万元,省级水利发展专项资金 143.93 万元。
3、县级财政项目资金 1814.31 万元,其中 2019 年结转资金1814.31 万元。
6.3 计划中央各项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计划统筹整合中央各项资金 22167.69 万元,其中跨类别使用资
金 4288.35 万元,占统筹整合中央各项资金 19.35%。安排使用情况分别是:
1、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10000 万元,对标脱贫攻坚任务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其中计划安排用于农业生产发展资金9931.33 万元,占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99.3%;基础设施建设资金 68.67 万元,占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0.7%;分别安排用于金融扶贫项目 1200 万元、“雨露计划”资助项目 270 万元、贫困村壮大村集体经济产业发展项目 2850 万元、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扶持项目 1000 万元、村集体经济壮大扶持及贫困户产业发展扶持(奖补)项目 1295 万元、深度贫困村产业发展项目3000 万元、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316.33 万元、油返砂治理工程项目 68.67 万元。
2、统筹整合 2020 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 2200 万元,安排用于安全饮水及基础水利工程项目 2090 万元、高效节水灌溉项目 110万元,跨类别使用资金占统筹整合 2020 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 5%。
3、统筹整合 2020 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 800 万元,安排用于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800 万元,跨类别使用资金占统筹整合 2020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 100%。
4、统筹整合 2020 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 1071.93 万元,安排用于高效节水灌溉项目 1071.93 万元,跨类别使用资金占统筹整合 2020 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 100%。
5、统筹整合 2020 年农田建设补助资金 1843.76 万元,安排用于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1514.34 万元、安全饮水及基础水利工程项目 197 万元、高效节水灌溉项目 132.42 万元。跨类别使用资金占统筹整合 2020 年农田建设补助资金 17.9%。
6、统筹整合 2020 年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 900 万元,安排用于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500 万元,安排用于高效节水灌溉项目 400 万元,跨类别使用资金占统筹整合 2020 年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100%。
7、统筹整合 2020 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用于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资金 4275 万元,安排用于油返砂治理工程项目 4275 万元,无跨类别使用资金。
8、统筹整合2020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30万元,安排用于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30 万元,跨类别使用资金占统筹整合 2020 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 100%。
9、统筹整合 2020 年中央旅游发展基金 47 万元,安排用于高效节水灌溉项目 47 万元,跨类别使用资金占统筹整合 2020 年中央旅游发展基金 100%。
10、统筹整合 2020 年中央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资金 1000 万元,安排用于高效节水灌溉项目 493.41 万元,油返砂治理工程项目506.59 万元,跨类别使用资金占统筹整合 2020 年中央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资金 100%。
6.4 资金统筹整合规模减少情况。
我县 2020 年计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 38000 万元,比上年减
少 9978.73 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根据今年省政府工作报告要点,财政支出重点是保工资、保民生、保运转,除中省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之外,其它中省财政一次性安排的项目资金预计不再安排;二是为了合理安排整合资金规模,防止出现资金缺口,如果在没有资金保障的情况安排了项目支出,势必会形成债务。因此,综合以上中省资金安排的变化,今年年初统筹整合涉农资金规模暂按 38000 万元安排,后续将按照省市应整尽整的要求,对后期到位的应整合资金全部纳入整合,并在年中方案调整,保障我县脱贫攻坚资金需求。
7、财政资金补助标准 7.1 农业生产发展类补助标准。
1、金融扶贫产业贷款贴息补助标准:按照年息 4.75%的标准,用于“5321 小额贷款”及互助资金贫困户借款全额贴息。
2、雨露计划补助标准:贫困户雨露计划补助,按照每个符合条件中高职贫困学生每人 3000 元补助。
3、支持产业发展补助标准。
种植业:对建档立卡 2020 年种植规模在 1 亩以上(含 1 亩)。
①优质粮油(含水稻、油菜、玉米、薯类、杂粮、黑黄豆)100元/亩; ②拐枣、花椒、辣椒、烤烟、核桃、板栗 200 元/亩; ③莲藕、黄花菜、桃李果树、油用牡丹、菊花、香椿、普通露地蔬菜 500 元/亩;
④中药材、苗木花卉、新建茶园、猕猴桃 500 元/亩; ⑤改造茶园 500 元/亩,新建茶园 1000 元/亩; ⑥新栽种魔芋 1000 元/亩; ⑦无公害拱棚蔬菜 1500 元/亩; ⑧食用菌(含香菇、黑木耳、草菇)1 元/袋。
养殖业:
①生猪养殖贫困户购买仔猪奖补:1000 元/头,贫困户购买并育肥 3 个月以上,镇、村核实后,将补助款通过“一卡通”打卡到户; ②鼓励由村集体合作社为单位申报建设生猪标准化养殖场,采取企业租赁养殖场厂房或村集体以养殖场厂房折股量化入股企业等模式,通过合作社养殖、代养、联合养殖等方式把贫困户嵌入产业链,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按能繁母猪存栏数 5000 元/头,育肥猪按 1000 元/头奖补; ③对存栏生猪规模 100 头以上、新建标准化圈舍及配套设施 60㎡以上的集体合作社给予 200 元/㎡奖补; ④肉牛养殖:当年出栏牛 1 头以上(含 1 头),按肉牛 1500 元/头,能繁母牛(含产子牛 1 头)2000 元/头奖补; ⑤肉羊养殖:当年出栏羊 3 只以上(含 3 只),按肉羊 200 元/只,能繁母羊 300 元/只奖补; ⑥禽类养殖:当年出栏禽 10 只以上(含 10 只),按 10 元/只奖补;
⑦养蚕:当年养蚕 2 张以上(含两张),按每张 50 元奖补;蚕茧按销售量核算奖补,以茧站收购票据为准,每公斤奖补 5 元。新建砖混结构标准化专用蚕室(不含附属用房)30 ㎡以上每平方米奖补 300 元,改造蚕室每平方米奖补 150 元; ⑧养蜂:当年养蜂 3 箱以上(含 3 箱),按每箱 500 元奖补; ⑨水产养殖:新建水产养殖池塘面积 1 亩以上(含 1 亩)每亩补助 5000 元;稻田养殖鱼、虾、蟹等综合种养面积 1 亩以上(含1 亩),按每亩 1000 元奖补。
4、壮大村集体经济产业发展项目。按照每村安排 50 万元标准采取“三个一”产业发展模式,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增收。
5、按照每个 800 人以上的集中搬迁安置社区安排 100 万元标准用于发展易地搬迁后续产业项目。
6、按每村 150 万元标准安排用于深度贫困村发展产业。
7、高标准农田建设,按每亩 1300 元补助。
8、以脱贫攻坚统筹农村发展创新试点项目和示范村项目按每村100 万元补助。
7.2 基础设施类补助标准。基础设施建设是:
1、通村通组道路项目建设标准:路面宽 3.5 米,厚 20 厘米,混凝土标号 C30;按每公里 65 万元补助。
2、“油返砂”治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①补路面(包括补基础工程),按照川道105元/平方米,南北二山110元/平方米补助;②水毁、悬空、砌坎,按每立方米 300 元补助。最终补助资金,待
工程竣工验收后,以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进行补助。
3、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建设标准:购置环境整治设备,每村按 60万元补助;清理沟塘淤泥、残痕断壁、治理农村环境脏乱差按每村 50 万元补助。
4、安全饮水及基础水利工程、水利改造提升等按照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和决算给予补助。
8、实施步骤 一是精确编制方案。县财政局、县扶贫开发局在县脱贫攻坚指挥部的领导下,根据 2020 脱贫攻坚项目库及攻坚任务,聚焦“两不愁三保障”方面存在突出的问题和巩固脱贫成果需求以及往年财政涉农资金到位情况,提出整合资金渠道和规模,提请脱贫攻坚指挥领导小组召开相关涉农部门会议,由相关部门提出意见及建议,初步审议通过后,由项目主管部门对本部门主管实施的项目从项目建设内容、建设资金、项目实施地点、项目带动贫困户数等内容进行编制审核后上报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县指挥部办公室汇总后提出初步实施方案,提请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充分听取意见建议后再报县脱贫攻坚指挥部总指挥、县政府主要领导审定,形成专题会议纪要。根据会议纪要编写统筹整合使用涉农资金实施方案,报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和县政府审定同意后报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局审核。二是加快实施方案执行。各项目主管部门、各镇严格按照审核批复项目计划,简化项目招投标、财政投资评审程序,加快项目实
施。交通、水利项目计划 7 月底完成项目实施;深度贫困村项目计划 9 月底前完成;壮大村集体经济产业发展及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项目计划 10 月底前完成;贫困村桑茶产业扶持项目、产业奖补、“雨露计划”项目计划于 11 月底前完成。项目实施完成后,各部门、各镇加快报账支付,县财政局及时拨付资金,确保 10 月底财政专项资金支出达到 90%以上,资金整合率达到 80%以上。
9、保障措施 9.1 组织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县脱贫攻坚指挥办公室提请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推进会,研究解决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县财政局和扶贫开发局在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资金统筹整合,主动研究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的有关政策和问题,做好政策解释、沟通协调工作。二是明确职责。在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项目主管部门及实施单位明确各自职责。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围绕当年脱贫攻坚任务,及时制定调整完善脱贫攻坚项目库。统筹整合方案经省市审核后,及时下达项目计划,督促各涉农部门、各镇加快组织实施。县财政局根据统筹整合方案及时将到位的涉农资金拨付到财政扶贫资金专户,根据统筹整合涉农项目计划及时分配下达预算资金和拨付,按照涉农资金管理办法严格管理资金,加强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配合审计部门开
展专项审计检查,及时督促资金使用管理中的违法违规问题整改,依法依规进行责任追究。各项目主管部门、各镇强化配合,指导项目实施单位及时组织项目实施,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加强项目管理,建立财政涉农整合资金项目管理台账,及时组织财政报账,尽快形成实际支出。县审计局将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管理使用情况作为审计和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成立财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项目专项审计小组,组织对县、镇、村脱贫攻坚财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进行全面审计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程跟踪审计。
9.2 资金管理制度。
县脱贫办、财政局在原有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结合新的政策要求,重新修订完善《汉阴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的分配权限、整合范围、资金用途、监管措施、绩效评价等方面,对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等进行规范管理,确保统筹整合的涉农资金专款专用,充分发挥效益。为确保统筹整合资金专款专用,按照《汉阴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报账制管理办法》(试行)(汉脱办发〔2019〕17 号),实行县镇两级财政报账制,同时实行资金支出“周统计、月通报”制度,督促项目主管部门、各镇加快扶贫资金项目的实施及报账工作,持续开展扶贫资金管理“回头看”工作,对照存在问题,差漏补缺,补齐短板,强化项目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高效。
9.3 监督检查及审计。
县纪委监委和审计部门对年度脱贫攻坚计划、资金整合方案和使用进行全过程监督,各涉农部门不严格执行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方案和挤占、挪用、截留整合资金转移项目用途的,将严肃追究单位领导的责任。县财政局牵头发改、扶贫、审计等部门,对统筹整合资金的使用开展绩效评价,并将其纳入年度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
10、绩效目标 10.1 总体绩效目标。
2020 年,我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用于脱贫攻坚 38000 万元,为实现全县剩余 1498 户 3183 名贫困人口全部脱贫,保证 21705户 64635 人已脱贫户稳定脱贫,巩固县摘帽成果,通过验收普查,强化后续扶持,高质量实现脱贫攻坚圆满收官提供资金保障。
10.2产业发展类项目绩效目标。通过壮大村集休经济产业发展,建强产业基地。采取“划地到户、委托代管、返租倒包、分工分业、务工取酬”等多种方式建立合作社与社员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通过招商引资、本地培育、投资新建、“镇园联盟”等方式,延长产业链条等投入统筹整合财政涉农农业生产发展资金24961.35 万元,为全县剩余 1498 户 3183 名贫困人口和稳定已脱贫 21705 户 64635 户农业生产和产业发展注入活力。大力新发展茶园 1.5 万亩、蚕桑 7000 亩、猕猴桃 5000 亩、蔬菜 3000 亩,抓好“土地集约、产业集聚”,使每个村产业发展累计不低于
1000 亩等特色产业,通过村级集体合作社产业发展扶贫项目,对特色优势产业进行奖补扶持,壮大集体经济,使每个村有主导产业,有示范带动的专业合作社和致富带头人,实现贫困户持续稳定增收致富,保证剩余贫困人口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标,保证已脱贫户收入得到巩固提高。
10.3 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绩效目标。通过统筹财政涉农资金投入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 13038.65 万元,按照“紧扣标准、注重实效、群众急需、投资规模不减”的原则,对贫困村常住人口在 30 户以上的自然村组、规模在 300 亩以上的产业园区主要生产道路、规模在 500 亩以上的产业园区道路予以实施道路硬化,对贫困区域道路破损严重的县乡村公路予以实施“油返砂”整治。按“安全饮水”规定,全面实施“饮水安全”改造工程,打造“智慧水务”管理平台,改善贫困户安全饮水条件。对人居环境较差的村,实施基础人居环境改造工程,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污染治理,加强对村庄河道、沟渠垃圾的清理,健全村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逐步实现垃圾日产日清,保证农户有一个健康整洁的居住环境。全面完成全县剩余 1498 户 3183 名贫困人口所在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全部脱贫和巩固稳定已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
附件 1:2020 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明细表 附件 2:2020 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计划汇总表
附件 3:2020 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计划明细表 附件 1 附表 2 2020 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计划汇总表项目类别建设内容财政资金(万元)中央省级市级县级小计农业生产发展 1、金融扶贫项目 1200.00
1200.00 2、雨露计划项目 270.00
270.00 3 、 贫 困 村 壮 大 村 集 体 经 济 产 业 发 展 项 目2850.00
2850.00 4、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扶持项目1000.00
1000.00 5、村集体经济壮大扶持及贫困户产业发展扶持(奖补)项目 1295.00
1295.00 6、深度贫困村产业发展项目 3000.00
3000.00 7 、 高 标 准 农 田 建 设 项 目1830.67 98.93 1377.40 3307.00 8 、 高 效 节 水 灌 溉 项 目2254.76 300.00 1113.60 3668.36 9、农业园区排水工程项目
230.00 230.00 10、以脱贫攻坚统筹农村发展创新试点项目
600.00 600.00 11、脱贫攻坚统筹农村发展创新试点示范村项目
1000.00 1000.00 12、产业发展道路项目 97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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