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财政所岗位职责和规章制度规例文本
乡镇财政所岗位职责和规章制度规范文本
目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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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乡镇财政所主要职责
二、财政所长岗位职责
三、财政所预算会计岗位职责
四、财政所资金会计岗位职责
五、财政所统管会计岗位职
六、财政所专管员岗位职责
七、乡镇财政所工作人员守则
八、学习及会议制度
九、考勤及值班制度
十、首问负责制
十一 、服务承诺制
十二、档案管理制度
十三、票据管理制度
十四、廉洁纪律制度
一、乡镇财政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和执行乡镇(含街道)财政发展规划及其他有关政策。
2、编制乡镇年度财政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向乡镇人大报告财政决算;管理和监督乡镇各项财政收支。
3、管理各类政策性补贴等资金,建立惠农资金补助对象管理新机制,进一步完善财政补贴农民资金“一卡(折)通”发放机制。
4、负责对各类专项资金的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5、负责乡镇耕地占用税和契税的征收管理;管理乡镇政府非税收入。
6、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负责财政、税收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
7、执行会计集中核算,落实“乡财县管、村帐乡监”、“农村三资代理服务”等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上级财政部门规定的工作程序开展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8、负责本乡镇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
9、负责做好农村综合改革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关工作。
10、承办乡镇党委、政府及上级财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财政所长岗 位职责
1、负责财政所的全面工作。
2、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掌握财政、税收、财务、
会计、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积极参与各项财政改革,积极参与制定本乡镇发展规划。
3、负责组织乡镇财政年度预决算的编制工作,定期向乡镇人大、政府及县市区财政局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4、负责协调本乡镇财政、金融、税务等部门之间的关系。
5、负责乡镇财政惠民补贴资金、财政项目资金和民生工程的政策宣传、资金管理和项目监督。
6、负责本乡镇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7、负责财政所的内部管理,完善制度建设,监督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8、完成上级财政部门和乡镇党政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财政所预算会计岗位职责
1、负责年度综合财政预算草案的编制和分析,适时提出修正建议。
2、负责年度预算内外资金的拨款、审核与核算工作。
3、负责对资金会计和统管会计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对资金运行和使用情况提出建议。
4、负责按会计制度规定,做好财政总预算会计记账和各项会计事项处理。
5、负责按月向乡镇政府和县级财政管理机构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6、负责年度预算内外财政综合预算执行结果的决算编报和分析工作。
7、负责乡镇财政的票据管理工作。
8、负责乡镇财政、财务监督检查工作。
9、完成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财政所资金会计岗位职责
1、负责现金收支和银行存款业务的日常管理工作,正确记载现金和银行存款帐目。
2、严格审核原始凭证,完善审批手续,维护财经纪律。
3、负责保管好现金、有价证券和印章,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
4、做好与总预算会计的手续衔接工作,接受总预算会计的监督和管理。
5、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工作。
五、财政所统管会计岗位职责
1、负责统管单位的财务日常管理工作,做好会计记账和各项会计事项处理。
2、负责统管单位各类资产管理工作。
3、做好与总预算会计及资金会计的手续衔接工作,接受总预算会计的监督和管理。
4、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工作。
六、财政所专管员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各项政策法规,完成负责的工作任务。
2、税收专管员负责有关税收的征收管理工作;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税源;及时做好税源的登记、上报和存档工作。
3、涉农补贴专管员负责各项农民补贴的政策宣传、数据统计、资金发放、报表汇总及相关信访咨询等工作。
4、村级资金专管员负责按政策对村级经费等国家对村补助资金的范围、程序、方法和实施情况进行全程监督,确保其正确使用。
5、社会保障专管员负责农村五保户供养、农村合作医疗及相关事项的认定与资金的发放、监督工作,切实做好农村社会保障工作。
6、“三资”代理核算员负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代理凭证的审核、收支的结算、账户的管理、账簿的核算和财务报告。
7、档案专管员负责财政所所有档案的收集、立卷、归档、保管和查阅等具体工作。
其他特定性岗位和临时性岗位的职责由各所根据县市区财政局或乡镇政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统筹纳入岗位考核。
七、乡镇财政所工作人员守则
1、坚持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2、坚持科学发展观,为建设和谐社会做贡献。
3、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4、坚持学习,与时俱进,不断更新知识,指导实践。
5、坚持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严守工作纪律。
6、熟练掌握国家财经法规和会计制度,准确履行财务和会计职责。
7、爱岗敬业,钻研业务,工作主动,注重效率,完成任务。
8、团结互助,精诚合作,礼貌待人,文明办公,讲究卫生。
9、秉公执法,廉洁自律。
10、严守财经机密。
八、学习及会议制度
为了提高财政所人员的政治水平和业务素质,切实加强内部管理,规范机关学习及工作例会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1、各所要定期召开工作例会,每月不少于一次,根椐上级或乡镇政府的会议要求和工作布置以及实际工作的需要,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
2、会议由所长召集和主持。会前拟定好会议的议程,注重会议效果。对所务议事会议要会前告之。
3、定期例会的内容主要包括时政和财政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上级文件的学习和会议精神的传达、前期工作总结和下段工作安排、所务公开和纪律要求等事项。专题会议主要有党支部民主生活会、业务培训会、互查互审会等。
4、严肃会风,参学、参会人员不得无故缺席,端正态度,参会时要有笔记记录,讨论时要涌跃发言,会务服务要有专人。
5、不断丰富学习和会议的形式,把学习,工作、培训、调研和民主管理融会贯通,融为一体,不断探索“请进来,走出去”的学习会议模式。
九、考 勤及值班制度
1、设置考勤签到登记簿,实行上下班签到制度,并按月统计、装订成册备查。
2、财政所工作人员按规定的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或早退,上班时间不干与业务无关的事情。
3、因故不能上班的须履行请假手续:所长因(公)事不能上班的,要向副所长或其他人员说明,并布置落实好工作,超过三天需由局主要领导批准,并向乡镇分管领导报告;其他人员有事不能上班的要向所长请假,超过三天需由局分管领导批准和向乡镇分管领导报告。
4、建立轮流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提前到岗并负责对考勤签到的监督。
十、首问负责制
为更全面地做好本职工作,提高服务质量,树立良好的对外形象,特制定首问责任制。
1、 首问责任制
是指首问责任人必须尽自己所能给来办事的人员提供最佳和满意的服务,直至问题最后解决或给予明确答复的责任制度。首问责
任人:是指凡是外来者通过电话等通讯工具或本人来信来访所接触的第一人为首问责任人。
2、首问责任人的主要职责
①热情招待。首问责任人对来访者要做到文明用语,礼貌待人,态度诚恳,积极热情。首问责任人要耐心细致地询问来访者的来意和需办理的相关事项,认真解决当事人提出的有关问题,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搪塞、拒绝和拖办。
②主动引见。对不属于本人工作岗位职责范围内的事宜,首问责任人要向服务对象耐心详细告知承办该事务的具体经办人员及所处的位置,并根据来访者提出的要求和内容,主动帮助其联系有关经办人员。
③认真记录。来所办事者要联系的领导或经办人员外出时,首问责任人应认真听取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并做好记录。
④加强协调。首问责任人要将记录的内容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告知有关经办人,并提醒按规定期限向当事人进行回复。
3、建立奖惩措施
对于违反首问责任制度的人员,要给予一定的纪律处分,并责令其负责将未处理的事情处理好。
十一、服务承诺制度
为全面提高财政所服务质量,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落实到本职工作中,树立廉洁高效、文明服务的财政窗口形象,特制定如下服务承诺制度。
1、服务态度。礼貌待人,热情周到,来有迎声,去有送语。
2、服务时限。认真执行财政工作内容,严格按规定时限办结各项业务。
3、服务标准。
①办公环境优雅,宽敞明亮;②工作人员仪表整洁,举止文明,热情周到;③使用文明用语,杜绝服务禁语;④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人员办事效率,以最快速度办理各项事宜。⑤严格执行规章制度,保障办事人员合法权益。
4、服务纪律。
①不准接受办事人员的宴请和礼品;②不准让办事人员安排消费活动;③不准借故对应办理的事项拖延办;④不准越权、违反程序、野蛮执法和执法不公。
十二、档案管理制度
根据《档案法》、《会计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乡镇财政所工作实际情况,特定本制度。
1、财政所应设置档案管理员岗位,确定专人从事档案管理工作,并保持相对稳定。档案管理人员的职责是:
①严格执行《档案法》的各项规定,负责办理档案的收集、立卷、归档、保管、查阅等具体工作。
②保持档案室干净、整洁,定期进行防蛀、防霉变处理。
③严格按程序(手续)向内外提供需查(借)阅的档案,及时办理查(借)登记手续。
④档案管理人员调动时,应按照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2、档案的立卷归档
①财政所档案分为会计档案、文书档案等。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类、会计账簿类、财务报告类及其他类等;文书档案包括:
各级各类收文、本级发文、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调查报告、介绍信等。
②所有档案由经办人员整理、管理一年后移交档案管理人员。档案移交时必须填写移交清单,与档案管理人员办理移接交手续。
③档案管理人员对接收的档案资料应按年度、按类别立卷,建立档案索引目录,按类别设立专柜存放。
3、档案的整理与维护
①归档的各类档案应按年、月依次排列,分类别编写卷号、起止年度和保管期限。
②档案管理人员应设置档案移接交登记簿、档案目录登记簿、档案调阅登记簿等。
③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将档案随意堆放,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④档案室要贯彻“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采取切实措施,做好防盗、防火、防水、防尘、防温、防霉、防毁、防虫、磁
性介质防磁等九防工作。
4、档案的查阅和复制
①外部查阅档案,应持单位正式介绍信,经乡镇主要领导或所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查阅复制手续。
②单位内部人员查阅档案,必须经所领导批准同意。
③凡是需要查阅档案的人员应按规定办理查阅手续,填写档案调阅登记簿。
④查阅或复制档案时,严禁在档案上涂画、拆封、标记。
⑤借出的档案要按期如数收回,并办理注销借阅手续。
5、档案的销毁
①财政所的档案原则上应加以妥善保管,不得随意销毁。
②档案保管期满者确需销毁的,应提出销毁意见、编制销毁清册,报请有关单位批准和监销。
十三、票据管理制度
为了强化财政监督,规范财政票据的使用管理,保证财政收入及时足额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1、乡镇财政所应设置票据管理员,确定专人对票据进行管理,负责票据的领发、登记、核销和保管工作。
2、领用票据应遵照“凭证核发,限量供应,核旧领新,限时缴
存,票款同行,定期清理”的管理原则。
3、实行县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乡镇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后,乡镇财政所原则上不再对外核发票据。确因工作需要,收费单位须领用票据的,在领用时,应出具收费许可证,须与财政所签订规范使用票据责任状,确定专人负责票据的领用、保管、核销和款项解缴,收费单位负责人签字,且经乡镇主管领导批准。
4、严格规范使用票据。严格区分收费票据(专用票据)和内部往来结算收款收据的使用;财政所内部各经管人员领用的票据不得串用;要做到一事一据、一次一据、一人(户)一据,不得混杂开具;填写时应逐项、逐栏填列,书写工整,字迹清晰、票面整洁,不得涂改、挖补、潦草,金额大小写书写规范、一致、准确,对填错的发票,各联应加盖“作废”戳记,保存备查;票据记账联和收据联须印章齐全。
5、严肃内部牵制纪律。票据管理员不得领用票据,经管现金收支业务不得兼任票据管理员,做到管票的不用票,用票的不管票;票据管理员在核销票据时凭相关责任人在票据存根核签后方可核销,预算会计、财政所单位会计报账员、一折通(兼家电汽摩下乡)补贴资金管理员票据存根由所长根据有关账簿和凭证记录核签核销意见,报账员票据存根由预算会计根据有关账簿和凭证记录核签核销意见,其他出纳岗位票据存根由相应的记账岗位根据有关账簿和凭证记录核签核销意见。
6、严禁收入款项的坐收坐支和体外循环,严肃资金解缴纪律,严格缴存时限。3000 元以下的现金收入必须在 3 个工作日内交存,3000 元以上的现金收入必须在当日交存。
7、票据管理员要建立票据领用核销登记簿,实行领、核双项签字;要经常盘点结存的票据,及时向主管部门核销、领用票据,确保票据供应;要每季组织清查,并向所长报告票据领、发、核、存情况。
8、财政所至少每半年结合内部审计进行互查互审和业务评比,要定期组织票据全面清理盘点,实行重大事项的报告制度,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要专柜保存票据,确保票据安全;核销的票据存根要纳入单位会计档案立卷归档。
十四、廉洁纪律制度
1、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在政治上、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行动上必须坚决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保证政令畅通。
2、坚持政务公开,遵守公开办事原则,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3、严肃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不准参与经商、入股分红;不准借工作之便“吃、拿、卡、要”;不准违反有关规定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准参与封建迷信活动、参加邪教组织;不准用公款大吃大喝、请客送礼和游山玩水。
4、定期开展对干部职工的廉政教育、社会公德教育及职业道德教育;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着力排查解决思想和工作上存在的问题。
5、建立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负责制,所长为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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