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开发巡察整改报告1
扶贫开发巡察整改报告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部署,经县委第三巡察组于 2017 年 9 月 14 日至 24 日对我镇及其所属的贫困村村开展了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工作,现将我镇扶贫开发巡察出的问题整改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在接到反馈意见后,我镇立即召开党委会议商讨整改落实工作。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市、县脱贫攻坚工作决策部署,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实化整改措施,建立完善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既注重当下改的举措,更要完善长久立的机制,确保整改实效。
二、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一)巡查中发现的问题
主要表现在未实行扶贫资金专户管理。
巡察发现我镇扶贫专项资金由镇财政所负责管理,上级包保部门帮扶资金由镇经管中心负责管理,形成多头管理部门,给扶贫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带来风险和隐患。为此,巡察组要求落实完成建立项目资金专户转账管理。
(二)整改情况
通过县委第三巡察组对我镇扶贫领域中发现的问题,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责成镇财政所统一规范我镇扶贫领域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做到立行立改,于 9 月 30 日,落实完成了全镇扶贫领域专项资金的归户管理。
在扶贫资金的管理上,我们严格按照《《县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东脱贫办【2016】18 号、《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产业)项目管理补充规定》东脱贫办【2016】19 号文件精神,设立了扶贫项目资金专户,实行全过程跟踪管理,全封闭专户运行,严格把握所有项目资金必须进入项目资金账户,然后履行审批手续后使用的规定。在项目申报、审批到资金下拨、使用的各个环节,主动接受财政、纪检监察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始终做到了专款专用,足额到位,无挤占、挪用、截留现象发生。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一)深化整改,确保如期完成整改任务。以落实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要求为契机,高标准严要求推进脱贫攻坚工作,把巡察组的意见和建议落实在行动上,转化为精准扶贫工作的成果。持续加大整改力度,按照整改方案不折不扣抓整改抓落实,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成效,确保按时按质完成整改工作。
(二)建章立制,切实巩固整改成果。以问题为导向,以整改为推手,突出制度建设,全面查漏补缺,不断健全完善脱贫攻坚工作相关制度规范,建立完备的制度体系,标本兼治,为整改成果的长效化提供制度保障。结合开展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整改工作,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狠抓制度执行,强化督查、强化检查、强化问责,让整改成果落地生根,真正实现用制度管人管事。
(三)落实责任,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脱贫攻坚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和第一民生工程来抓,提高政治定力和政治摆位。把整改工作贯穿于全镇脱贫攻坚全过程,真正使整改成为促进工作思路完善的过程,促进干部作风改进的
过程,真正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强大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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