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水务局规章制度汇编
XX 市水务局规章制度汇编
第一部分
会
议
制
度
党组会议制度
一、会议由党组书记召集或党组书记委托党组成员召集,党组成员参加。
二、按时召开党组民主生活会,会前一周通知党组各成员进行准备,并请市委组织部、市纪委领导参加。会后由办公室根据会议记录整理汇报材料,分别呈报市委组织部和市纪委。
三、会议议程由党组书记确定或由党组书记委托党组成员确定。
四、会议内容:
(一)传达学习党内重要文件以及市委的重要决议,讨论研究贯彻意见。
(二)研究讨论本单位工作的重大问题,提出和审定向市委、市政府请示的有关事项。
(三)研究提出需报市委组织部决定的干部任免、处理意见。
(四)研究决定水务局重要事项,制定工作目标、任务。
局务会议制度
一、局务会议由局长或局长委托副局长主持召开。
二、局务会议组成人员为局长、副局长和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召开局务会议须有超过半数以上的组成人员参加。
三、研究事项由各科室提出书面意见递交办公室,由办公室安排统一提交局务会议研究。
四、会议内容:
(一)传达学习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重要文件,研究贯彻意见。
(二)研究报请市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审批、审定的有关事项。
(三)研究由市上召开的全系统重要业务会议的筹备。
(四)研究决定局机关其它主要事项。
(五)局务会议由办公室作好会议记录,办公室主任审核签字后存档。
局长办公会议制度
一、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或副局长召集并主持,根据会议内容确定参加人员。
二、会议议题由科室提出具体意见交主管局长审定。
三、会议研究有关专项工作的贯彻落实,研究确定提交局务会议或上报市政府研究的有关专门事项。
四、由办公室作好会议记录并妥善保存。
科( ( 室) ) 务会制度
一、议事范围 (一)讨论安排本科室工作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
(二)按照业务权限应由科室讨论的业务事项。
(三)讨论提交局务会、局长办公会议事项。
二、议事制度 (一)科(室)务会由科室负责人召集并主持。由科室全体人员参加,可定期或不定期召开。
(二)科(室)务会研究事项必须向主管局长汇报,并经主管局长同意后方可实施。
职工大会制度
一、传达上级文件、指示、决定、决议及本局贯彻意见。
二、通报局党组、局务会、局长办公会议决定的有关事项。
三、推荐局机关优秀公务员、先进个人等。
四、公布检查、考核、评比结果及奖惩意见。
五、其它需要全体职工参与的有关事项。
六、会议由局长或副局长召集并主持,局机关全体职工参加。
七、会议内容由局长或副局长确定。
党支部会议制度
一、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党小组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每季度上一次党课。
二、会议的召集、内容的确定根据《党章》及有关规定执行。
(一)传达、学习上级组织的文件。
(二)研究、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实施步骤。
(三)研究讨论组织建议、组织工作计划及支部重要工作计划、报告、总结等。
(四)研究决定组织发展工作、奖惩事项。
(五)党支部会议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支部委员参加。
会议纪律和规定制度
一、凡属各职权范围内能够协调解决的问题,一律不得提交上一级会议研究审定。
二、凡以市水务局名义提交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研究的事项,必须经市水务局局务会议或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同意。
三、提交会议研究的议题,由主办科室或牵头科室协调并拿出具体意见。
四、准时参加会议,不得无故迟到或离会,有事必须在会前向局领导请假,参会时一律关闭通讯工具。
五、注意保密,不向会议无关人员谈论会议讨论情况。
第二部分
党支部生活制度
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一、党员大会制度 (一)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
(二)传达和学习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讨论支部工作计划。
(三)听取、审查支委会的工作报告。
(四)选举支委会。
(五)吸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工作,讨论党员的奖励和处分。
(六)讨论支部的其它重要事项。
二、支委会制度 (一)支委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
(二)分析研究支部工作进展情况和党员群众的思想状况。
(三)讨论决定如何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
(四)研究支部工作计划、工作报告日常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五)讨论研究协调工、青、妇等群众工作方面的问题。
三、党小组会议制度 (一)学习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
(二)要增强政治性、思想性和原则性,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表扬先进帮助后进. (三)做好会议的考勤、记录。
(四)每个党员都应积极参加党小组会议,如有正当理由不能参加,必须请假。
四、党课制度 (一)党课一般每季度一次。
(二)主要内容:对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性、党的基本知识、时事政治、科技文化等方面的教育。
(三)党课可由支部单独组织、也可由几个支部联合组织。
党内监督制度
一、支部一般每半年对党员履行义务、遵守党的纪律和廉洁自律、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总结。
二、支部要督促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负责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对党员干部中存在的重要问题要及时报告上级组织。
三、支部要主动征求党内外群众对党员的意见,帮助党员改正缺点和错误。
四、支部书记一般应列席本单位行政领导有关会议。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民主评议党员一般应每年进行一次,主要是进行新时期合格共产党员的教育。
二、民主评议党员的步骤是:
(一)对照党员标准进行个人总结。
(二)进行民主评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三)支委会根据民主评议情况,将每个党员的存在的主要问题报告本人,并监督其改正。
(四)表彰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
第三部分
学习制度
中心组学习制度
一、中心组学习原则上每月一次,具体时间由局办公室负责安排。
二、中心组学习参加人员:局系统副县级以上干部,机关各科室负责人。
三、学习内容:按照市委的要求及市委宣传部干部学习安排进行。
四、学习方法:原则上统一组织学习,也可根据学习需要组织专题讲座,交谈学习体会、交流学习心得等。
五、中心组学习由局党组书记负责。
职工学习制度
一、学习时间:机关职工政治理论业务学习由办公室统一组织,时间为每周五下午。各科室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职工学习有关业务知识,时间由科室自定。
二、学习内容:结合当前形势,按照市委干部学习的安排进行。也可根据业务需要学习法律法规、政策规章、专业知识等。
三、学习方法:主要采取集中统一传达学习与职工平时自学相结合,也可采用举办法律、法规专题讲座、学术报告会、观看教育片等形式。
四、学习目的:主要做到学以致用,每个干部职工要通过学习联系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第四部分
文档管理制度
办公室收发文制度
一、签收。凡属本单位所收各类公文,无论是邮件还是送达件,办公室文档管理人员应认真清点核对,检查无误后,方可签收。
二、登记。按“收文登记簿”上的要求逐项做好公文的分类登记工作,包括:来文机关、收文时间、字号、标题、缓急程度、密级、份数等。
三、机密件和特提、特急件的办理。密件收文后及时登记;由办公室文档管理人员用专用文件夹呈送单位主要领导阅,不得擅自扩大阅文范围;送阅文件后,须立即存放档案柜,并做好登记;在规定时限内清退回发文单位,所有清退文件须通过机要渠道传递,并保留依据。
四、发文。文件印好后,交由承办科室复核,相关科室和工作人员要认真检查文件有无漏页、颠倒、空白、打印错误等,之后交由办公室统一格式印发。
五、印好的公文办公室要及时登记发送,不得积压延误,不能丢失、错送。对急件,要随收随发。
公文流转制度
一、阅文。对每一份公文,均应认真阅读,了解内容,弄清需要办理的事项。
二、拟办。由办公室主任提出拟办意见。
三、呈办。按照工作分工分别呈送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与公文相关的文件、资料一并呈送。
四、转办。将领导实质性批示登记以后,按照领导批示,及时印转相关科室办理,并请办理人在原件上签字。
五、催办。实行办公室催办制度,负责办理公文的人员,对自己经手处理的公文应件件有落实,事事有下文,转办要及时,催办有结果,防止积压误事。
六、公文办完后,相关科室或人员应将公文的纸质版及电子版统一交给公文管理人员归档。
七、局党组的文件,由党组书记签发。以局名义发的文件、便函等,由分管局长或局长签发。
八、公文正式印制前,办公室应当进行复核,重点是审批、签发手续是否完备,附件材料是否齐全、格式是否统一、规范等。
九、复核后的文稿交打印室按规定格式正式印制。再由文件管理人员印章。用印要清楚、端正,并做好用印登记。
文件保密制度
一、保密范围:会议秘密事项;文件秘密事项;档案秘密事项;其他秘密事项; 二、密级划分 根据有关规定: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一)会议秘密事项:
机密:
1.局党组会议记录、党组成员生活会议记录; 2.局务会议记录; 3.局长办公会议记录。
秘密:
1.科务会议记录; 2.全局会议记录; 3.党员生活、民主生活会议记录。
(二)文件秘密事项:
机密:
1.收到的上级、下级和其他单位的机密文件、资料等; 2.有关贯彻落实上级机密性事项的上报、下发文件; 3.尚未公布的各类特别重大事故情况及调查论证。
秘密:
1.本单位干部任免、处分尚待批复的文件、材料和内容; 2.未经上级正式批准的有关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干部任免的文件、材料报告等; 3.传达贯彻上级秘密文件以及所产生的本单位文件、材料、内容等; 4.收到的上级和下级涉及秘密性的文件、资料等。
(三)档案秘密事项:
机密:
1.收文归档的中央、国务院文件、文书档案; 2.人事档案资料; 3.涉及机密性的资料档案。
秘密:
1.收文归档的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文件、文书档案; 2.有关文书档案属于秘密内容的部分; 3.干部花名册等档案资料; 4.有关干部任免记录、干部考察等档案资料. (四)其他秘密事项:
机密:
1.人民来信、来访涉及控告材料和不宜公开的查处情况方面的文件、材料和内容;
2.未经调查核实的、涉及领导或个人问题的揭发、意见方面的材料和内容。
秘密:
1.经会议研究决定暂不宜公开的内容; 2.上级领导在重要会议上的讲话涉及机密的内容; 3.收听限制级别的内容报告不应扩散的内容。
三、知密范围 (一)“绝密”:一般只有局党组书记、成员,及主办科室负责人和主办工作人员才能接触、参与和使用; (二)“机密”:一般副科级以上干部、经办必知的工作人员才能接触、参与和使用; (三)“秘密”:一般可以由阅办科室及本单位全体干部和有关工作人员才能接触、参与和使用。
文件资料归档制度
一、档案归档原则 凡是已办理完毕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件、材料,以及获得的各类证书、奖物等,均应及时按规定移交局档案室,归档保存。
二、档案归档范围 1、凡是单位形成的正式文件(包括:正文、附件、底稿)和合同契约均应归档保存。
2、机关各项工作安排、计划、总结、规定、制度、调查研究材料等。
3、会议材料(包括: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工作报告、领导讲话、各类材料和决议等)。
4、干部党员职工花名册及年报、工资年报、财务预决算等。
6、参加上级召开的会议人员带回的材料。
7、经办公室收发文登记的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
8、凡获得的上级颁发的各种证书和奖状、奖杯、锦旗等均应归档保存。
9、组织机构变更后作废的旧印章,也应归档保存。
10、在工作中形成的特殊载体(包括:录像带、录音带、底片、照片、磁盘、光盘等)也应归档保存。
三、归档时间及要求 1、文件发出后,应将完整的原稿和印好的文件 2 份,交文档管理人员存档。科室工作需要时,可发复印件。
2、各科室签收办理的各类文件,必须于次年 3 月底前一律退办公室文件管理人员统一归档。因工作需要保存的重份文件和资料,必须妥善保管,不得丢失、泄密。
3、办公室文件管理人员对转办的文件要定期进行清退,并做好清退登记。
4、文件管理人员必须在次年上半年内将上年全部文件整理归档。
文件资料借、查阅制度
一、本单位各科室查阅档案、资料,原则上应在档案室内查阅,如工作特殊需要带出档案室外,应由借阅人写借条,双方点交清楚,登记后方可带出,归还时,经详细检查无误后,方可办理注销手续。
二、外单位来我局查阅档案、资料、查阅人必须持本单位的正式介绍信,注明查阅人的身份及查阅档案的目的,经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后方可按规定查阅。
三、查阅重要档案、资料(如人事档案、局务会议纪录,有关内部数据),经局领导同意后, 方可查阅。
四、凡查阅的档案,要严加管护,妥善保管,不得抓卷抽页、损坏或沾污;不得在原件上划圈加点作标记;不得扩大查阅范围;不得私自摘录、翻印、引用数据。
五、凡需摘抄有关档案内容的,必须按规定经批准后方可摘抄, 凡摘抄的内容经校对无误后并加盖公章方可带出。
六、在查阅档案中,如有遗失和损坏档案的,应立即向领导汇报, 并根据《档案法》的有关条款追查责任。
文件资料安全管理制度
一、管理人员要认真贯彻执行《档案法》,加强工作责任性,维护档案、资料的安全完整。
二、档案资料要在安全的、专门的档案室和存放档案的专柜内存放。
三、管理人员要经常注意检查档案室,禁止堆放易燃易爆物品,消除一切不安全因素。
四、档案室必须要做好八防:防火、防潮、防盗、防尘、防虫蛀、防鼠、防光、防有害气体,以免档案、资料的损坏。
五、要定期清扫档案室及柜内的灰尘,保持室内整洁、柜内干净。
档案室内要经常备有灭火器、脸盆、水桶等消防用具。
六、档案室内严禁抽烟,非工作人员不得随便入内。要经常检查,注意关好门窗,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七、若发生意外事故,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汇报,采取紧急措施,进行排除和抢救,以保证档案、资料不受损失和少受损失。
八、档案、资料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档案管理人员要尽职尽责做好管理工作,其他人员也要协助做好安全工作。
第五部分
职工管理制度
考勤制度
一、考勤办法 机关所有人员必须按时上下班,上班实行签到制、请假销假制。上班期间应坚守岗位,不得打游戏、逛淘宝、炒股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随便外出办私事和迟到、早退。
二、考勤纪律 (一)考勤人员必须严格如实考勤。不得弄虚作假,凡发现科室考勤弄虚作假一次者,取消考勤人员当年评选先进资格。
(二)工作人员迟到、早退累计达到六次者,按旷工一天处理。
(三)迟到 30 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处理。
(四)当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者,年终不确定考核等次; (五)连续旷工 10 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 20 天的,当年考核为不称职,并按考核、奖罚制度处罚。
(六)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超过 15 天,或者旷工累计超过 30 天的,予以辞退。
请销假制度
一、各科室工作人员请病、事假 1 天以内,由科室负责人审批,2—3 天由科室负责人初审,报分管领导审批,3 天以上由科室负责人初审,分管领导审核,报局长审批;科室负责人请病、事假 1-3 天,由分管领导审批,3 天以上由分管领导审核,报局长审批;县级干部请病、事假 10 天以内,报局长审批,10 天以上报市委组织部审批;请病假应附相关证明。
二、根据市上有关规定,干部职工分期分批休年休假,休假时由本人填写年休假审批单,经科室负责人同意、主管局长审批;凡一年内事假累计超过 15 天;或工作 1—10 年病假累计 2 个月以上,或工作 10—20 年病假累计 3 个月以上,或工作 20 年以上病假累计 4 个月以上的,当年不得再休假;如休假后请病、事假超过以上规定时间的,下年度不得再休假。
三、探亲假、婚假、产假、丧假等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请假时应将经批准的请假条交局办公室专管人员登记备案,妥善保管,作为年终考核和年休假依据;假期结束,均应到原审批领导和局办公室办理销假手续;续假应按审批权限重新办理审批手续,违者作旷工处理。
领导干部外出报告工作制度
一、局党组书记、局长出差或离开 XX 市休假、学习,按市委要求提前 2 天分别向市委、市政府书面报告,因急事外出,要及时报告;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和县级领导出差或休假、学习,须提前 2 天向党组书记、局长报告。
二、局属各科室负责人出差或休假、学习,须向分管领导请假报告,并报局办公室备案;一般党员干部职工外出要向科室负责人请假报告,有事请假的严格执行局机关请销假制度。
三、党组书记、局长出差或休假、学习,按职务排序确定 1 名负责同志主持工作;其他局领导及各科室负责人外出或休假、学习要妥善安排好科室相关工作后方可离岗。
四、外出报告内容包括外出人员、事由、时间、地点,以及主持工作的负责同志姓名、职务;外出参加重要会议活动,要在报告时附会议活动复印件;外出期间如行程有变化,应及时补充报告。
五、局领导班子要带头执行外出报告制度,对外出不请示的领导干部,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予批评;由此造成不良后果的,将及时进行诫勉谈话或报告有关部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干部人事管理制度
一、局系统干部人事工作由局党组统一管理,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办理。
二、干部职务任免,必须严格执行中央和市委干部任免有关规定。局系统科级干部任免,由局党组提出意见,报市委组织部审查批准。
三、实行干部轮岗交流制度。凡在一个岗位工作满五年,或者在一个科室工作满十年的,原则上都要进行交流,未满上述年限,因工作需要也可进行交流。
四、干部诫勉制度。局系统干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由局党组实行诫勉。
(一)贯彻执行党和政府各项方针政策规定不力、全局观念不强,组织观念淡薄,意志衰退,不思进取,工作消极,得过且过,犯自由主义者; (二)不能正确贯彻各项规章制度,不能积极维护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影响和削弱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损害党和群众的关系,闹不团结,不能按党性原则和干部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直接影响工作者; (三)缺乏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不扎实,作风飘浮,脱离群众,脱离实际,不能很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政绩平平,
无特殊情况完不成上级组织下达的任务和指标,或渎职造成工作中失误较多,追名逐利弄虚作假,欺上瞒下者; (四)不能廉洁自律,以权谋私,思想意识较差,道德品质方面存在问题,群众反映较大者; (五)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但不够党纪、政纪处分者; (六)因其他问题组织认为需要实行诫勉者。
诫勉的程序和方法、期限均参加《XX 市领导干部诫勉制度》执行。
五、干部谈话制度。局系统干部遇到下列情况时,局党组领导或委托单位领导及时主动找有关人员谈话。
(一)在职务升降、单位变动或到龄即将退休的; (二)年度考核、民主评议、民意测验等工作结束之后,需要谈话的; (三)在遵纪守法、廉政方面存在问题或群众有反映,需要领导及时打招呼或提醒注意; (四)因违犯党纪、政纪,受处分或应当给予批评教育的; (五)在思想方法、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不团结、不协调,影响工作,需要领导指出或解决的; (六)在工作、生活中遇到困难或挫折,需要领导关心帮助和支持的。
谈话要讲究方法,具体参照《XX 市领导干部谈话制度》的要求执行。
职工考核奖罚制度
一、考核办法 (一)采用基本分减惩罚分加奖励分的计分方法。
(二)基本分以一年除去法定休息日和节假日出满勤,完成本职工作及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为 100 分。
(三)有下列情况者扣分。
1.按考勤纪律无故迟到、早退一次扣 1 分;无故旷工半天扣 3 分;旷工一天扣 6 分;旷工超过三天扣 30 分;连续旷工 10 天,或一年内超过 20 天,考核分为 0。
2.病事假原则不扣分,但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者,年终不确定考核等次。
3.贻误工作或工作发生差错、失误的扣 10 分,情节严重造成重大损失,同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4.不安于本职工作,扰乱他人工作秩序,无事生非,品行不端,造成恶劣影响者,每考核一次扣 10 分。
5.不服从领导安排又无正当理由的,每发生一次扣 10分。
6.凡在工作中被上级及有关部门通报批评的,以不称职论处。
7.防汛、安全、门卫值班出现脱岗者,每次扣 10 分。
8.上报的文件、材料出现三个以上错别字和其他错误,每次扣 3 分。
9.酗酒闹事、打架斗殴者,每次扣 10 分。
(四)有下列情况者给予加分:
1.工作任务大,时间紧需加班者,每 4 小时加 2 分。
2.接受领导安排承担职责范围以外工作,并保质保量完成的,每完成一件加 2 分。
3.互相支持、团结协作的加 2 分。
4.持政治理论、业务学习的,在市级以上刊物上发表业务及理论文章的,每发表一篇加 10 分。
5.作成绩突出,被上级单位通报表彰奖励的加 10 分。
(五)平时检查考核由局办公室和相关科室负责。
(六)年终考核严格按《甘肃省党政群机关国家公务员及工作人员平时考核试行办法》规定。
二、奖罚办法 (一)目标奖根据年终总考核分数按比例计算发放。考核不称职或不确定考核等次者,不予发放目标奖。
(二)平时检查考核除增减考核分外,经济奖罚按相关制度执行。
第六部分
机关事务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
一、购置办公用品、专业用品、劳保用品等,由相关科室负责人提出申请,局长审批后,办公室统一购买,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物品,由财务科上报政府采购办统一采购;任何人不得擅自购置用品,否则不予报销。
二、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报账发票,由相关科室负责人、分管局长签字,财务科审核,报主管财务的局长签批;下拨县、区水务部门及基层水管单位的款项,由财务科负责人签字,报主管财务的局长签批。
三、严格财务报账流程,实行“六级”联审制度。报销由经办人持原始发票及凭证,在发票及凭证上注明事由,经分管领导审核属实签字后,报财务科会计初审;会计审核签字后,交由财务科长复核签字,再集中报主管财务的局长审批签字后,经出纳核实无误后报账。报销金额在 3000 元以下者,实行公务卡结算,3000 元以上一律转账。
四、出差人员返回 3-7 天内一次报清差费,财务科根据国家规定的差旅费标准审核报销,超标准部分费用自理。
五、水费、电费、电话费等由办公室统一管理,按月结算。
六、购置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和资料等,收货时必须由财务科、后勤管理员(或资料管理员)共同验收并填制“验收单”,据此登记固定资产帐、卡;每年年底进行一次全面清查、清理,确保帐实相符。
机关固 定资产及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一、机关固定资产及办公用品由办公室统一购置、发放和管理。
二、固定资产及办公用品购置,根据工作需要,由办公室先提出购置计划,经主管局长或局长办公会议同意后方可实施或统一购置。其他科室不得随意购置任何办公用品。
三、需要通过政府采购的固定资产,按市上有关规定办理。
四、固定资产和办公用品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管理,财务科建立固定资产账目,实行固定资产使用登记制度,并将使用情况明确到个人名下。
五、固定资产管理人员每年对固定资产进行清理核对,发现丢失、损坏等要及时向局领导反映,并根据责任情况确
定赔偿或更换。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变动时,要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由办公室会同财务科进行清点交接。
六、办公室要对办公用品的购入发出情况每半年检查一次,必须做到入库出库账目清楚,严格执行审批计划。
七、各类劳保用品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并由办公室管理人员按有关规定发放。
八、工作人员变动时,必须按规定交清所使用的办公用品, 由管理人员填写清单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九、各科室使用的办公用品必须严格管理,坚决制止一切浪费、损坏行为。
车辆管理制度
一、严禁公车私驾、公车经营行为;车辆由局办公室具体管理、调派使用;司机凭派车单批准的时间和地点出车,凭派车单报销差旅费和计算工作量;乘车人或驾驶员不得随意改变出车地点和延长用车时间。
二、一般到 XX 以外地区开会、出差原则上不予派车;若遇特殊和紧急情况,确需派车的,须请示局长同意;工作用车须事先向办公室提出用车申请,办公室按照工作轻重缓急等实际情况派车。
三、驾驶员要坚守工作岗位,做到准时出车;驾车时要严格执行交通规则,文明行车,礼貌待人;平时要做好车辆保养工作,做到“三勤四不漏”,确保车辆处于完好状态,保证行车安全;工作时间以外必须把车辆停放在车库内,对不服从调配、私自出车、无故缺勤、脱岗等造成工作贻误、经济损失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四、车辆用油由局办公室车辆管理人员与财务科购买,车辆保养和油耗以百公里油耗指标与保养计划控制,油耗实行单车考核,与驾驶员工资挂钩。
五、原则上车辆行驶达不到 20 万公里以上不予大修;维修车辆均由车辆管理人员提出申请并报告修理部件(位),由局办公室审核,报局长审批同意后方可修理;车辆维修须申请财政修理的,按市财政有关规定执行。
六、购买车辆保险费由局办公室审核,经局长审批后方可购买;本着既节约经费,又确保车辆安全行驶的原则,车辆保险主要购买交通。
公务接待制度
一、公务接待坚持节俭、周全、务实、高效的原则,一般以自助餐、份餐、地方菜为主,不上烟酒,不上高档菜肴。
二、公务接待用餐标准为人均 80 元,工作餐人均标准为 40 元。接待对象 10 人以内的陪员不超过 3 人,超过 10人的陪员不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三、严格控制接待规格,不迎送,不献花,不悬挂标语;住宿不安排豪华房间,室内不摆放鲜花、水果、香烟,不专门配备卫生用品,不送纪念品和土特产品。
四、所有公务接待事前要报请主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批准,由办公室按照局领导指示负责安排;未经审批而擅自进行公务接待或超范围、超标准的公务接待,除接待费用由接待人员自理外,还要追究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五、公务接待由办公室负责,当场以公务卡或现金方式结算,不签单,不挂帐;一般要求当日报销,有特殊情况的三天内报销,逾期不报费用自付;报销时填写“来客餐费报销单”,填清接待单位、人数、餐数,经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局长签字同意后方可报销。
防汛值班制度
一、每年 4 月 15 日至 9 月 30 日为防汛值班时间,根据水库蓄水和天气预测情况,可对进行调整提前或后延。防汛值班实行领导带班和工作人员值班相结合的全天 24 小时值班制度。
二、汛期值班人员以防办人员为主,单位其他人员为辅。
三、防汛值班每周安排 1 名局领导带班,检查值班人员和值班制度落实情况,及时处理发生的问题。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严格履行交接班手续,并做好电话记录,及时了解掌握雨情、水情、工情、灾情,遇有特殊情况及时向带班领导报告。
四、汛期每天安排一辆防汛值班车辆,值班司机和车辆由局办公室具体调度 五、汛期节假日、双休日,防办工作人员必须按时接收水情,并及时报告局领导。
六、值班人员因事、因病不能正常值班者,要提前向带班负责人请假,由带班负责人和办公室、防办协商安排替班人。否则,责任自负。
。
值班岗位责任制度
一、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恪尽职守,以高度的责任心、热忱的工作态度,保证局机关安全、清洁。
二、值班二十四小时不间断,值班人员严格按值班安排轮换值班,不得脱岗,否则按《市水务局奖罚制度》处罚。
三、门卫值班人员对来客要询问登记,上班时间拒绝闲杂人员或与本单位业务无关的人员入内;下班时间只许本单位职工、家属及市水务局家属楼居住人员入内活动,其余人员原则上谢绝入内。
四、门卫值班人员要维护好局机关院内的水、电、暖、照明、车库等设施,保证其安全安全、正常运行。
五、门卫值班人员要做好报刊的收发工作,做到收发准确、及时。
六、门卫值班人员要每日对局机关院内球场、大门周围、办公楼门前、厕所进行清扫、冲洗,保证机关大院的清洁、卫生。
七、门卫值班人员要做好院内的绿化工作,及时对花草树木进行浇水、修葺、病虫害防治。
八、门卫值班人员要保证局机关的开水供应,做到按需供应。
九、值班人员要 24 小时做好办公大楼楼道进出口、重要科室入口、院内停车场等场所的电子视频监控,确保局机关办公场所及设施安全。
机关卫生管理制度
一、机关卫生工作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各科室卫生必须做到每天一清扫。
二、卫生标准为:
办公室保持窗明几净,办公用品、书报摆放整齐,与办公无关的生活用品及杂物,不得带入办公室。室内无灰尘、纸屑等。
楼道内无灰尘及污物,窗户、楼梯扶手无灰尘污垢。厕所、树沟无杂物及污垢,庭院草坪无杂草,大门、楼外卫生区无树叶、烟头、废纸、荒草等杂物。
打字室管理制度
一、打字室由办公室负责管理,工作人员要确保及时完成交办的各项打印工作,节假日和下班时间因工作需要做到随叫随到,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甚至贻误工作。
二、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由专人管理、使用,其他任何人员不得随意开机运行。
三、各类文件、材料的打印原则上由办公室送达,并根据文件紧急程度,按照先急后缓的顺序抓紧完成。
四、各类文件、材料的复印须经办公室主任同意后方可复印。
五、纸张、油墨等办公耗材的购置,由办公室提出计划,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购置。各科室领用纸张,由办公室负责,严格实行登记备案制度;各科室加打印机墨粉,由相关科室提出申请,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进行。
六、要注意节约纸张等办公用品。
第七部分
宣传及督察制度
督查工作制度
一、督查工作的主要内容:
(一)市委、市政府办公室以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查办件。
(二)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形成的决策、决定的贯彻执行以及工作部署的落实。
(三)局领导批示转办的文件和交办的其它工作事项。
(四)局机关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五)市政府转来的人大、政协建议、提案、意见和议案办理。
二、实行逐级督查制度,办公室督促各科室按照局领导分工和对文件、交办事项的批示,各科室领导督促本科室工作的落实和完成以及各项制度的执行。并向主管领导负责和报告。
三、各科室在接到工作任务和承办文件后,必须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延期或不能按要求完成时,必须向主管局长汇
报并说明原由。两个以上科室共同办理或涉及其他科室人员参与办理的,由牵头科室领导具体负责办理。
四、主办和协办科室对工作要认真负责,不得推诿、扯皮和上交,对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应及时向主管局长汇报。
五、各科室领导对所有交办事项和承办文件办理完毕后要及时向主管局长报告办理情况,并在转办文件上注明办理结果,签字后退回办公室。
信访工作制度
一、市水务局成立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兼任,成员由分管局长、办公室、水利科、水政科、防汛办、建管办等相关科室组成。局办公室负责人兼任信访办公室主任,局办公室兼办处理信访日常工作。
二、信访办公室主要受理社会群众来信来访和本局干部职工来访,承办本局领导和上级信访部门交办、转办、市上领导直接批办的信访批件以及市长信箱、网上信访等转办件。
三、对于群众来人来信所反映的问题,先由信访办公室接待处理。
接待处理的依据是党的方针、政策,国家和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并做好耐心细致的询问、解释、说服工作。能办理的立即去办,一时不能办理的讲明情况提出解决办法。对反映重大事件和问题信访办公室应立即向局领导汇报解决和处理,必要时由信访领导小组研究讨论解决办法并及时处理。
四、对于本局内干部职工信访工作,按照“分级负责”原则先由各科室研究解决,确不能解决和处理的,由信访办公室负责接待。
五、信访办公室实行信访接待登记制度。所有来信来访及处理结果均作登记备案。群众来信来访的处理做到事事有交待,件件有着落,查问有根据。
局领导定期接待来访群众工作制度
一、市水务局领导接待来访群众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一岗双责”以及“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进行。
二、除阅批重要来信和来访事项外,局领导每月至少安排一次接访活动,按照工作实际轮流安排。接访时间由局办
公室会根据领导工作实际安排。接访地点在局三楼会议室。
三、局领导接访的范围原则上与工作分工一致。超出接访领导工作分工范围的信访事项,由局办公室按一般信访事项受理或预约涉事分管领导在另外时间接访。
四、局领导接待来访群众的组织安排、信息反馈、接待登记、谈话记录、表格填写、影像资料整理等基础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
五、局领导接待来访群众时,要力求当场解决信访问题。对当场解决不了的,要提出具体办理意见并在《领导干部接访活动登记单》上进行批示,交涉事主体责任科室牵头处理,并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办结。
六、对局领导接待来访群众时确定的信访事项,一律由接访领导按“五包”责任制(包掌握情况、包解决问题、包教育转化、包稳控管理、包依法处理)要求包案化解,直到信访事项终结、信访人息诉罢访。对案情比较复杂、接访领导职责范围内无法解决的信访事项,经接访领导同意后,向市委市政府相关领导汇报解决。
七、领导接访后,涉事主体责任科室要按相关规定和接访领导指示,立即制定化解方案,及时调查处理,在规定时限内将办理结果报接访领导审查同意后答复或告知上访人,并抄送市信访联席会议办公室。
八、局办公室和纪检监察室负责对领导接访事项的办理
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对推诿、敷衍、拖延领导接访事项办理或未在法定期限内办结的,按照相关规定提出责任追究建议。
信息报送工作制度
一、各科室都必须加强信息报送工作,严格落实任务分解中的信息报送任务。
二、实行宣传及信息报送登记制度。凡在各类报刊、新闻媒体上采用的稿件,投稿人凭采用稿件的有关证明,在局办公室进行登记。
(一)被《XX 水利动态》采用刊登的稿件。
(二)被地市级新闻媒体及刊物采用刊登的稿件。
(三)被省部级新闻媒体及刊物采用刊登的稿件。
(四)被国家级新闻媒体及刊物采用刊登的稿件。
三、若完不成规定的任务,科室不得评为年度先进科室,科室负责人不得评为年度先进个人,并按《考核奖罚制度》扣减考核分。
附表:市水务局信息报送任务分解表
市水务局信息报送任务分解表 序号 报送数量 负责科室 信息内容 备注 1 每月 4条 办公室(水权科)
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委重要会议精神的情况,贯彻落实局务工作会议精神情况,年度工作的目标、措施和总结等;教育实践活动、双联、水利改革、水权转让、纪检监察等方面工作。
2 每月 1条 财务科 单位预决算、财务审计、水利资产管理、水费征收、水利资金安排等方面工作。
3 每月 2条 水利科 用水计划下达及水量分配、农业灌溉与工业城市供水、水库调度、水价改革等方面工作。
4 每月 2条 水政科 水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和保护,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水资源公报的发布,节水型社会建设,节水宣传,水土保持及节水技术推广和培训等方面工作。
5 每月 1条 农电科 农村水能开发、检查,小水电站建设、农村电气化建设等方面工作。
市水务局信息报送任务分解表 序号 报送数量 负责科室 信息内容 备注 6 每月 4条 建管办(设计院)
水利项目的申报、立项、审批、建设管理,工程执法检查、专项检查等方面工作。
7 每月 2条 防办 中小型水库汛期调度运用计划的监督实施,水情、气象、水文、灾害等资料的收集和信息反馈,抗旱防汛应急预案的实施、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基层抗旱服务组织和队伍建设,重点水利工程的度汛安全检查,防汛值班、防汛检查,水利行业的安全生产等方面工作。
8 每月 2条 水政监察支队 水法规的宣传,水源地、水工程、水土保持、生态环境、防洪抗旱和水文监测等有关设施的执法检查,水事活动的监督检查等方面工作。
9 每月 1条 水产办 水产品监督管理,渔业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检查,水产行业基建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和重大投资的立项、申报管理,渔业生产新技术咨询、
市水务局信息报送任务分解表 序号 报送数量 负责科室 信息内容 备注 培训、推广、渔业信息,渔业执法和渔政管理,渔事纠纷处理,渔业资源的监督检查和增殖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和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等方面工作。
10 每月 2条 石管办 石羊河流域治理项目建设与管理等方面工作。
11 每月 2条 XX 河河道治理办公室 XX 河河道治理项目建设与管理等方面工作。
注:1、各科室(队、院)要认真负责,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按信息简报格式以纸质和电子版形式交局办公室,多报不限,报送的信息要有时效性、准确性和全面性;报送类型以工作动态、经验总结、调研材料等为主,要突出工作实践中逐步形成的新亮点、新做法、新成果以及采取的措施建议等方面。
2、信息报送工作将纳入单位年终考核体系。凡达到信息要求数量的 100%为合格,高于信息要求数量的 50%为优秀。对各科室(队、院)信息报送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每季度向局长通报科室报送情况。凡是不合格的科室(队、院)
市水务局信息报送任务分解表 序号 报送数量 负责科室 信息内容 备注 年度考核中信息报送项得分为 0。如信息被市政府政务网站、XX 日报等采用的,年度考核时额外加分。
第八部分
计算机网络管理制度
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
一、办公室负责本局计算机网络的统一建设管理和正常运转的维护工作,各科(室)不得擅自在网络上安装其他设备。
二、坚持“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的规定,严禁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直接或间接地与国际互联网
或其它公共信息网络相联接,在与公共信息网相连的信息设备上,不得存储、处理和传递国家秘密信息。
三、上网信息的保密管理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 任何个人,不得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从事危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公民合法利益的活动,不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的安全。
四、使用电子邮件进行网上信息交流,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不得利用电子邮件传递、转发或抄送国家秘密信息。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互联网上发布、谈论和传播国家秘密信息,严禁在网上发布有损我局形象的信息。
六、不得恶意访问和攻击网络服务器和他人计算机,未经允许不得强行阅读他人文件、文档、电子邮件,不得滥用网络资源,不得制造和传播计算机病毒,禁止破坏网络数据、网络资源,或在网络上进行恶作剧行为。
七、凡涉及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设备的维修,应保证在所贮的秘密信息不被泄露的前提下进行。在任何情况下不得由外国人、外资公司、合资公司修理,以防泄密。系统内各科室和个人发现计算机系统泄密后,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向上级报告。
涉密计算机及网络保密管理制度
一、涉密计算机投入使用前,要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不允许进行各种形式的有线及无线的网络连接,不允许使用无线功能的键盘鼠标进行操作。
二、涉密网络由办公室指派专人负责接入管理,不允许私自将笔记本电脑、小交换机、无线设备接入涉密网点。涉密网络需要使用移动介质前,应先检查移动介质是否存在病毒、木马等恶意程序。
三、涉密计算机及涉密网络所在的场所,必须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指定专人进行日常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该场所。
四、涉密计算机及涉密网络设备需要维修的,必须到 XX市保密局指定的维修单位维修。
五、涉密计算机如需恢复其存储信息,必须到 XX 市保密局指定的具有保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并将废旧的存储介质收回。禁止将涉密计算机转为非涉密环境使用,禁止进行公益捐赠或销售。
六、报废、销毁涉密设备应当严格履行审批、清点、登记手续,由办公室统一指定专人送至市保密局指定的销毁单位销毁,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擅自销毁。
七、涉密人员因工作变化、调动等原因需要开始或停止使用涉密计算机及涉密网络的,应向办公室备案登记,并提交书面申请由领导批准后再由网络管理人员开通或关闭相
应权限。涉密人员违反本规定,情节较轻的,应责令改正,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造成泄露机密的,按照有关保密规定给予责任人行政或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管理制度 一、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只能在涉密计算机和涉密信息系统内使用,严禁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在与互联网连接的计算机和个人计算机上使用。
二、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应当存储与之相对应密级的信息。绝密级移动存储介质只能存储绝密级信息,机密级移动存储介质确需存储秘密级信息时,应按最高密级进行管理。
三、使用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应当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办公场所,确因工作需要带出办公场所的,秘密级的需经使用科室主要负责人批准,机密级以上的需经分管领导批准,报局办公室备案并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严禁将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借给外单位或转借他人使用。
四、携带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外出,应使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始终处于携带人的有效控制之下;携带绝密级信息的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外出的,应保证二人以上同行。
五、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严格按照保密管理要求,必须存放在办公室。领取涉密移动存储介质时,要办理签字手续。
工作人员离开办公场所时,必须将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存入保密设备。
六、每半年要对涉密移动存储介质进行一次清查、核对、一旦发现丢失,要及时查处。
七、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在报废前,应由使用科室进行信息清除处理。因介质损坏无法进行信息清除时,由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后,交办公室报市保密局按规定销毁。
政务信息发布保密审核制度
一、局政务信息发布和保密审查由办公室负责统一管理,各科室主要负责人负责对各业务信息的审核把关,实行专人负责,落实工作责任。
二、各科室负责上网内容的初审,对提交网上发布的信息,须交科室负责人校审并签字后报办公室。
三、办公室对上网信息进行审核、编辑,并经分管领导同意后,由网站管理人员安排上传。
四、未经同意,外来人员不得使用本单位的电脑及网络设备。
五、禁止网上发布信息的范围:
(一)带有密级的信息资料; (二)未经批准的敏感信息资料;
(三)未经批准,标注有“内部文件(资料)”和“注意保存(保管、保密)”等警示字样的信息资料; (四)本局认定为不宜公开的内部办公事项。
第九部分
廉政建设制度
X XX 市水务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实施办法
一、局党组书记、局长自觉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主动作为,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会议亲自主持、重大问题亲自过问,努力做到党风廉政常抓长管,水利事业健康发展。纪检组充分发挥纪检监督职责,配合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责任。
二、班子其他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既要抓好分管领域的业务工作,又要加强对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进而确保领导班子“不松手”、党委书记“不甩手”、班子成员“不缩手”。主动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力地推动水利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协调发展、互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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