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专题会议纪要
监理专题会议纪要
会议时间:[×××年××月××日]
与会人员:
承包单位:[×××公司××项目经理部] ;[姓名(职务)];
分包单位[×××公司]
监理单位:北京吉地四方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项目监理部 ;[姓名(职务)];......
会议主持人:[姓名]
会议内容:
×××向承包单位、分包单位进行了施工监理交底和安全监理交底,阐述了在本工程中项目监理部如何贯彻监理规划(含安全监理方案),开展监理工作,主要内容如下:
一、本工程适用的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监理的政策、法令、法规
主要有:建筑法、合同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GB50319-20**、建设工程监理规程 DBJ01-41-20**、建设
工程安全监理规程 DB11/382-20**、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DBJ01-51-20**、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 DBJ/383-20**、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管理规程(DBJ01-80-20**)、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及配套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北京市有关施工质量验收及技术规程、施工合同、招标文件等约定遵守的法律、法规,以及其它国家和地方在本工程施工监理期发布要求执行的政策、法令、法规。
二、合同中约定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承包单位的权利和义务
(一)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承包单位的权利和义务在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签订的《监理合同》、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签订的《承包合同》都有相应的约定,三方均应执行。
(二)《建设工程监理规程》DBJ-41-20**规定了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的关系,它们是:
1、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的关系
1)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的关系是委托与被委托的合同关系;
2)监理单位直接对建设单位负责,在监理业务活动中必须维护建设单位的合法权益;
3)监理单位是建设单位在施工现场唯一的管理者,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之间与建设施工合同有关的联系活动应通过监理单位进行。
2、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关系
1)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
2)监理单位应监督承包单位认真履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并维护承包单位的合法权益;
3)监理工程师认为工程不符合合同和设计文件要求、施工技术标准,总监理工程师应拒签支付工程款,要求承包单位改正、部分暂停施工、调整不称职人员,直至建议建设单位更换承包单位。
(三)项目监理部将按照:守法、诚信、公开、科学的基本原则开展工作。
三、监理工作内容
(一)监理工作的范围
根据监理合同约定,本工程监理工作的范围包括[施工阶段的监理(包括安全监理)和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包括[×××设计院所出设计文件和图纸范围的工程监理工作]。
(二)监理工作内容
1、施工监理
1)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
参与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施工方案);查验施工测量放线成果;参与第一次工地会议;进行施工监理交底;检查开工条件并签署《工程动工报审表》。
2)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
控制工程进度,控制工程质量,控制工程造价,对施工合同其它事项进行管理,对施工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对监理资料进行管理,对施工其它各参建单位有关本工程的活动进行协调。
3)工程保修期的监理工作
定期回访,督促承包单位修复工程缺陷,做好记录并报告建设单位。
。
2、安全监理
1)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监理工作
核查施工单位的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检查总包与分包单位安全协议签订情况;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审查施工现场及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的专项保护措施及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参加第一次工地会议;进行安全监理交底;核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准备工作是否达到开工条件。
2)施工阶段的安全监理工作
通过巡视、检查等方法检查施工单位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运行情况,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的落实情况,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包括施工机械及安全设施)的情况;审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情况;当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时,督促施工单位按规定程序上报。检查情况做好记录。
四、监理控制工作
(一)工程进度控制工作
1、工程进度控制的原则
1)工程进度控制的依据是工程承包合同所约定的工期目标;
2)在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并符合工程造价的原则下,控制进度;
2、工程进度控制的基本程序
承包单位编制总进度计划总监理工程师审批承包单位编制年(月、周)进度计划总监理工程师审批要求承包单位按计划实施监理工程师对进度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分析两种情况:1)基本实现计划目标施工单位编制下一期计划;2)严重偏离计划目标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监理通知要求承包单位采取措施并编制下一期计划总监理工程师重新审批。
3、工程进度控制方法
1)事前控制审批进度计划
要求承包单位编制的计划周保月,月保年,年保总进度计划;工程进度计划应有物资进场计划、劳动力安排计划等保证,要求进行风险分析和制定防范措施。
2)事中控制——检查和督促计划实施
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实际进度进行跟踪检查督促,实施动态控制。按周、月检查实际进度并与计划进度比较、分析、评价,发现偏离,召开监理工作会议进行协调,排除偏离因素,跟上进度目标。
3)事后控制——调整进度计划
必须延长工期时,要求承包单位填报《工程延期申请表》报项目监理部,经与建设单位协商一致后共同签署《工程延期审批表》,并要求承包单位具此重新调整工程进度计划。
(二)工程质量控制
1、工程质量控制的原则
1)以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验收规范等为依据,督促承包单位全面实现施工合同约定的质量目标;
2)以预控为重点,对工程施工全过程实施质量控制;
3)对工程项目的人、机、料、法、环等因素进行全面质量控制,督促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质量保证和技术管理体系落实到位;
4)严格要求承包单位执行有关材料、施工试验制度和设备检验制度;
5)坚持不合格的材料、购配件和设备不准在工程上使用,坚持本工序质量不合格或未进行验收签认,下一道工序不能施工。
2、工程质量控制的基本程序
1)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控制程序
承包单位填报《工程物资进场报验表》并附相应质量证明文件监理工程师审核两种情况:①合格承包单位使用;②不合格承包单位另选。
2)分包单位资质审查程序
承包单位填报《分包单位资质报审表》并附相应证明文件监理工程师审核两种情况:①同意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分包单位进场施工;②不同意另选分包单位。
3)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检验程序
承包单位在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达到报验条件并进行自检后
填写《分项/分部工程施工报验表》(检验批报验可不填写)监理工程师现场质量检验及资料审查两种情况:①合格监理工程师签认承包单位继续施工;②不合格承包单位整改达到报验条件进行自检后再报验。
3、工程质量控制方法
1)事前控制
核查承包单位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承包单位报送项目经理部质量责任制及人员分工,质量管理制度,工程质量检验制度等。
审查分包单位和试验室资质:报送审查表时应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明、专业许可证、岗位证书及业绩等。必要时会同建设单位到试验室、商品砼搅拌厂等考察。
查验承包单位放线成果:主要查验施工控制网(平面和高程),施工轴线控制桩位及各楼层墙柱轴线、边线等水平控制线和轴线竖向投测控制线等放线成果。
审核材料、购配件、设备进场报验:工程进场物资必须及时报验,所附资料齐全;对新材料、新产品要有鉴定证明及确认文件;按《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要求,对 16 种材料进行有见证取样试验;必要时平行检验或会同建设单位到厂家考察。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保证质量措施、专项施工方案、施工试验计划:审查承包单位内部审批手续及其内容针对性、可操作性和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经审批后,要求承包单位贯彻执行。
2)事中控制
经常对施工现场有目的地进行巡视和旁站,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承包单位纠正,必要时签发《监理通知》,承包单位应将整改结果报监理工程师。
核查工程预验、验收隐蔽工程:对不合格的工程通知承包单位整改,并跟踪复查,合格后才准予进行下一道工序。
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及时按施工验收规范对工程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进行验收,对不合格的检验批,要求施工单位返工或返修并重新进行验收;在检验批验收合格的基础上验收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建筑电气、通风与空调等工程签收在施工试验、检测完毕且合格后进行;单位工程基础分部完成进入主体结构施工,或主体结构完成进入装修前,要求承包单位申报基础/主体工程验收,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和设计单位(勘察单位)共同核查施工技术资料,进行现场质量验收。
3)事后控制—工程竣工验收和质量问题、事故处理
工程预验收:当工程达到基本交验条件时,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工程预验收。工程竣工验收:预验收合格后,项目监理部对工程提出质量评估报告,整理监理资料,并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
质量问题及质量事故处理:监理工程师针对质量问题严重程度分别处理—对可以通过返修或返工弥补的质量缺陷,责成承包单位写出质量问题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方案,监理工程师审核后(必要时经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认可)批复承包单位处理,处理结果应重新进行验收;对需要加固补强的质量问题,总监理工程师签发
《工程暂停令》,责成承包单位写出质量问题调查报告,由设计单位提出处理方案,征得建设单位同意,批复承包单位处理,处理结束后重新验收。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承包单位应按有关规定上报处理,总监理工程师应书面报告监理单位。
(三)工程造价控制
1、工程造价控制的原则
严格执行施工合同(包括协议及投标文件)约定;已完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申报手续齐全;发生的费用增减审核坚持合理、公正;有争议时协商解决。
2、工程造价控制基本程序
工程款支付程序和工程款竣工结算程序可按承包合同的约定执行,当承包合同无约定时,可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承包单位另行约定或按《建设工程管理规程》DBJ01-41-20**执行。
3、工程造价控制方法
1)事前控制
熟悉招标、投标文件及施工合同中涉及造价的有关条款,熟悉图纸和其它设计文件;对工程造价控制进行风险分析,制定对策。
2)事中控制
工程计量审定:计量周期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承包单位每月26日前依据工程实际进度和监理工程师签认的检验批、分项工程向项目监理部上报月完成工程量,由现场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公司经营部造价师审核签认。月工程量、工程变更费用审核应约定时限,共同遵守执行。
工程进度款等支付:承包单位依据签认的工程量按合同约定计算月工程进度款,并填报《月工程进度款报审表》、《工程变更费用报审表》、《费用索赔申请表》计算当期工程款,填报《工程款支付申请表》,经监理单位审核,三方协调,由总
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报建设单位。
3)事后控制—竣工结算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签认《工程竣工移交证书》后,承包单位按约定时间向项目监理部移交竣工结算资料,经监理单位审核并与承包单位、建设单位协商、协调后提出审核意见,由总监理工程师依据各方协商结论签发竣工结算。
五、施工合同其它事项管理
(一)施工合同其它事项管理原则
事前预控,及时纠偏,充分协商,公正处理。
(二)施工合同其它事项管理内容
包括工程变更管理,工程暂停及复工的管理,工程延期的管理,费用索赔的管理,合同争议的调解与违约处理。
(三)施工合同其它事项管理程序应按承包合同约定程序进行,当承包合同无约定时,可按《建设工程监理规程》DBJ01-41-20**有关规定进行。
六、安全监理工作的基本程序和方法
(一)安全监理主要工作程序
1、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的报审程序
报审程序与一般工程技术文件报审程序相同,有些可与施工监理相关报审合并进行。这是一项很重要的安全监理预控审查。要求施工单位必须在施工前认真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
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含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本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施工方案编制计划和符合消防、场内交通运输要求的总平面图等。
编制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组织专家论证的,施工单位应组织专家论证,论证报告作为附件报送。
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写人、审核人及审批人应符合有关规定。
2、施工机械报审程序
施工机械分起重机械(包括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电动吊篮、物料提升机等)和其它施工机械。报审程序按《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规程》规定进行。
项目监理部对施工机械核查是程序性的,要求施工单位在有关施工机械安装(拆除)、使用前报送有关资料,附件必须齐全。相应表格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
3、安全设施验收审核程序
监理工程师将落地式脚手架、工具式脚手架、钢管扣件式支撑体系等验收进行程序性审核并签署意见,其程序见《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规程》有关规定。
4、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报审程序
开工前施工单位向项目监理部提交安全防护、文明施工项目清单及费用清单并填写《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申请表》监理人员审核清单项目和数量,造价控制监理工程师填写费用支付书,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建设单位负责人审批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支付。
5、安全事故的处理程序
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施工单位保护现场,启动应急预案抢救人员、财产、报告施工单位上级和项目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及建设单位现场负责人了解情况判断事故严重程度及时向施工单位发出监理指令并报告监理单位主要负责人。
当现场发生重伤事故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监理通知要求施工单位提交事故报告、
处理方案和安全生产补救措施安全监理人员审核同意后实施安全监理人员复查。
当现场发生死亡或重大死亡事故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暂停令》并报告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理单位配合有关部门组成事故调查小组调查事故、提出处理意见、防范措施建议、落实整改措施审批复工报告。
(二)安全监理主要工作方法
1、日常巡视:监理人员每日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检查安全防护情况、施工作业人员是否有违规情况并做好记录,针对发现的安全问题,按其严重程度及时向施工单位发出相应指令,责令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2、安全检查:
1)监理人员按监理方案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特别是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检查。
2)项目监理部派员参加施工单位的周检查,重点是安全防护、临时用电、起重机械、脚手架、施工的防汛、消防设施等。
3)项目监理部每月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专项检查,不少于 1 次。
3、监理例会和专题会议:在定期的监理例会上研究安全生产工作;总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时召开安全专题会议。
4、监理指令:在安全监理工作中,监理人员通过日常巡视及安全检查,发现违规施工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立即发出监理指令(包括口头指令、工作联系单、监理通知、工程暂停令)。
5、监理报告:
1)项目监理部每月总结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写入监理月报,向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报告。
2)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暂停令》,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
3)施工单位拒不执行《工程暂停令》,总监理工程师向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报告,必要时填写《安全隐患报告书》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
七、有关报表报审及工程和安全资料管理要求
(一)有关报表报审及工程资料管理要求的依据
1、《建筑工程监理规程》DBJ01-41-20**;
2、《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规程》DB11/382-20**;
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
4、《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51-20**;
5、《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DB11/383-20**;
6、《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管理规程》DBJ01-80-20**等。
(二)有关报表报审及工程资料管理的基本要求
1、承包单位的工程资料管理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并设专人管理。
2、总包单位负责汇总各分包单位编制的工程和安全资料,分包单位负责对其分包范围的工程和安全资料的收集和管理,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
3、报审报表及工程和安全资料内容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和规范,合同及设计文件等规定。
4、报审的报表及工程和安全资料填写应真实、有效和齐全,内部审签手续应齐备,不得涂改和伪造。
5、报审的报表附件应齐全,内容符合有关规定,如为复印件应按有关规定说明原件保存情况。
6、报审的报表和工程及安全资料收集、整理应随工程进度同步进行。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江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南昌市****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建筑公司(接受交底单位)
会议组织单位:江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会议时间:20**年 8 月 16 日 9:00 地点:业主会议室
参加人员: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内容:
一、监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现行的技术规范、标准、规定、设计文件、施工合同、监理委托合同等。
二、监理工作内容:根据本工程监理委托合同约定,本工程监理范围为施工阶段质量控制。
三、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为合同关系,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也为合同关系,但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不是合同关系,而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
四、根据建设单位委托,我监理机构在本工程施工阶段将进行下列工作,请施工单位予以大力协助、支持和配合。
(一)施工准备阶段
1、施工单位进场后,监理机构应对施工单位进行进场资格审查,程序为施工单位向监理机构提交《施工单位进场资格抱审表》及其附件,项目监理机构进行审
查,符合合同要求则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2、施工单位管理人员进场前,应向监理机构报送《施工管理人员资格报审表》及其附件,监理工程师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总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批并签署审批意见;未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同意上岗的人员不得上岗;
3、施工单位特殊工种人员进场前,应向监理机构提交《特殊工种人员资格报审表》及其附件,监理工程师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总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批并签署审批意见;未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同意上岗的人员不得上岗;
4、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向监理机构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报审表》及其附件;监理工程师应对其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施工组织设计和重要的技术方案还必须经总监理工程师复查并签署意见;
5、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向监理机构提交《工程检测单位资格报审表》及其附件,监理工程师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总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批并签署审批意见;未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同意,检测结果不予承认;对非法定检测机构,监理机构应对其进行实地考察,施工单位应为监理机构的考察提供方便;
6、建筑材料进场前,施工单位应至少提前 24 小时向监理机构提交《建筑材料进场报告表》,材料进场后,施工单位应及时根据规定对其进行送检,需进行见证取样送样检测的材料,应至少提前 24 小时向监理机构报告,由监理机构见证人监督施工单位进行取样和送检;
7、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使用前,施工单位应向监理机构提交《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及其附件,监理机构对其进行验证并签署意见,未经监理机构书面批准准予使用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不得用于本工程;
8、建筑设备、机具进场后,施工单位应及时向监理机构提交《施工设备、机具进场验评表》,未经监理机构签字同意,施工设备、机具不得用于本工程;
9、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应对施工现场质量管理进行认真检查,符合要求后,项目经理应如实填写《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表》,并报送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人员对其进行检查并签署检查结论;
10、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共同参加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设计交底会议记录应由设计单位整理并由与会人员签字,图纸会审记录应由施工单位整理,设计单位签署会审意见,与会人员签字;
11、施工单位在定位放线、测定标高后,应向监理机构提交《施工测量放样报验单》,经监理工程师复核并同意后才能施工;
12、施工单位应根据已进场的原材料,送试验室做好两强配合比,并提交监理机构;
13、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报请监理机构检查施工计量器具是否符合要求;
14、工程开工前,施工承包单位应将单位的安全许可证有效复印件,提交给项目监理部审查和备案;
15、根据建设部建质[20**]213 号文规定,建设工程项目应当成立由项目经理负责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小组成员应包括企业派驻到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6、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若本工程施工中存在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有关部门和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①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②土方开挖工程;
③模板工程;
④起重吊装工程;
⑤脚手架工程;
⑥拆除、爆破工程;
⑦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对以上所列工程中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17、施工单位在施工作业前必须向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交底工作;
18、现场的临时建筑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禁止用钢管、三合板、竹片、毛竹等搭设简易工棚,工棚必须符合《关于预防施工工棚倒塌事故的通知》等文件规定;
19、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包含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施工现场应该符合安全卫生的要求,其中交通指示标志、夜间红灯示警、以及防火、防爆、电气等有关安全措施和设施必须符合要求;
20、施工现场使用的组装式活动房屋必须有产品合格证,施工单位在组装后必须进行有安全生产部门参加的验收,经验收合格签字后方能使用;
21、当施工单位的前期准备工作完成后,工程具备开工条件,施工单位应向监理机构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后工程才可以开始施工。
(二)施工过程阶段
1、施工单位应首先对完成的检验批、分项工程进行自检,对自检合格者记录签字,及时通知现场监理人员进行复查,经监理方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或分项工程施工;
2、配合施工单位做好隐蔽工程验收,未经现场监理人员对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并签字同意隐蔽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3、施工单位应及时按规定做好各种试验检测,需进行见证取样送样检测的,施工单位应至少提前 24 小时通知监理机构,并配合监理方进行见证工作;
4、施工单位应完善工序控制,严格工序间的交接,监理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认真做好工程质量预控,对各工序操作巡视检查,严禁违章操作,对不符合要求的操作应即使纠正;
5、对应旁站监理的工序或部位施工,施工单位应至少提前 24 小时报告监理机构,并配合监理机构做好旁站监理工作;
6、对分部工程(子分部工程)、基础分部工程、主体分部工程应组织各方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阶段施工,对桩基工程应按规定进行检测,取得检测合格报告和桩基认定机构的确认报告后方能进入下一步工程的施工;
7、当工程需要设计变更时,必须取得建设单位和原设计人员认可的正式的变更通知书,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方可实施;
8、根据监理委托合同,监理单位仅对工程实施施工阶段质量控制,未经公司授权,监理人员不得签署经济签证;
9、施工单位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应在进入现场时进行查验;
10、在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
①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②必须编制拆装专项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并有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
③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应自检,合格后出具合格证明,并向施工单位进行
有签字和书面记录的安全使用说明,办理验收手续并签字;
④属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施工起重机械,在验收前应经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现场检验检测;
⑤施工单位在验收合格之日起 30 天内,应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置于或者附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
⑥在使用达到国家规定的检验检测期限的,必须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经检测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使用;
11、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尤其是对高危险分部分项工程,在施工前,施工项目部管理技术人员应当对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详细介绍施工方案、安全施工技术要求,并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12、施工单位项目部应对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预防坍塌事故若干规定》、《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预防施工工棚倒塌事故的通知》等文件中规定的应设防措施,安排专人负责督促实施;
13、施工项目部应按《建设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要求,定期组织检查。
(三)施工后阶段
1、施工单位及时保送工程的项目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记录,由监理机构签认;
2、当施工中出现质量缺陷,施工单位不得隐瞒,不得擅自处理,应立即通知监理机构,并会同建设单位、监理机构进行勘察,查明原因,对缺陷的严重程度和危害程度进行分析并作出鉴定,原则上一般性结构质量缺陷处理方案提请原设计部门出具处理方案,重大问题应及时报告质量监督部门,并邀请有关专家鉴定,提出处理意见,最后由施工单位根据处理方案进行处理;
3、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将本项目全部施工有关技术资料,包括施工图,
提交监理机构审查,监理机构签认后报质量监督部门备案。
五、监理方法
1、在整个施工过程中,现场监理人员采取旁站、巡察等方法监理每个施工操作过程,监理人员及时签认每道工序、材料的报审;
2、当施工中发现问题时,监理机构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口头通知:当施工操作不当、违反操作规程或施工可能造成工程隐患时,监理人员立即口头通知进行纠正;
(2)书面通知:对口头通知无效或在检查中发现了质量问题或隐患时,将及时发出《监理工程师通知》,要求现场施工受理人员及时督促纠正整改,为避免造成更大的质量事故,监理人员将根据监理合同下发《工程暂停通知》,工程暂停期间施工单位根据监理要求对质量缺陷进行处理,处理到位后,施工单位向监理机构提交《工程复工申请》,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同意后复工。
六、项目监理部分工
(一)、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①全面负责本项目监理合同内监理人的工作;
②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监理人员的调配,调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
③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
④主持重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工程暂停令、工程竣工报验单等项目监理机构的重要文件和指令;
⑤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项目工程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
⑥主持或参与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⑦审批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监理工作总结;
⑧审核签认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⑨全面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
⑩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商的合同争议。
(二)、现场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①负责编制本工程的监理实施细则,负责本工程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②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工程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需要调整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书面建议;
③审查承包商提交的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书面报告;
④负责本工程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
⑤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本工程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示;
⑥根据本工程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监理日记;
⑦负责本工程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⑧核查本工程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时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平行检验,合格时予以签认。
(三)、现场监理员岗位职责:
①在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②检查承包商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机械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③按设计图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
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④担任旁站工作,如实填写监理旁站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监理工程师报告;
⑤做好监理日记(监理员的监理日记应记录当日的检查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和有关监理记录。
(四)、总监助理岗位职责:
①根据总监理工程师指示,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做好监理机构内部管理工作;
②处理参建各方对本监理机构职员的投诉,对监理人员存在或可能存在的重大问题可以不通过总监直接向总公司纪检书记汇报;
③及时与建设单位进行沟通,及时了解建设单位对项目监理部的要求和意见;
④协助公司计划财务部工作,及时与建设单位沟通监理费支付情况的信息。
七、对建设单位和施工项目部的几点要求:
为了便于工程的顺利进行,便于监理机构能与建设单位及时沟通,希望建设单位派代表驻现场,以便处理有关问题,协调有关方面工作;
同时也希望施工单位给予密切配合和支持,施工单位应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加强现场施工质量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工序控制、质量预控,重要部位应设立质量控制点,进行预控,以确保工程质量。
祝****项目圆满成功!
一、会议时间:20**年 11 月 1 日
二、会议地点:监理部办公室
三、会议主持人:张孝海
四、参加人员:张孝海、甄喜录、郭伟、姬建光、姚全恩
五、会议内容:
学习《建筑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管理规定》(京建质 289 号文件,文件规定下列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应**%实行见证取样送检。
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
2、用于承重的砌筑砂浆试块
3、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4、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
5、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6、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使用的掺合料和外加剂
7、防水材料
8、预应力钢绞线、锚夹具
9、沥青、沥青混合料
10、道路工程用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
11、建筑外窗
12、建筑节能材料和钢结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