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葬服务中心广州市“互联网+殡葬服务”一体化信息服务平台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网址:
sdf.lkjgzggzy.cn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CZ2020- - 0329
项目名称:
广州市殡葬服务中心广州市“互联网+ + 殡葬服务”一体化信息服务平台采购项目
项目类别:
服务类
广 州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2020 年 5 月 21 日
温馨提示:供应商投标特别注意事项
一、 参加投标之前,供应商应确认企业信用档案是否办理,以免出现企业信用档案不能被使用等问题。上述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登记信息无法导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综合信用评价得分计算的具体时间请参阅《关于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用指数计算时间的说明》(见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
二、 一律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只接受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参加投标前,应当到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交易中心办理点)办理 CA 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
三、 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供应商需使用更正公告后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来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否则投标时将无法正常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四、 供应商需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保存在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且取得回执。逾期送达或错误投递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交易中心恕不接收。
五、 加★号的条款 均被视为重要的指标要求, 必须一一响应。
若有一项带“★”的指标要求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投标无效处理。
六、 投标人报价低于最高限价 60%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报价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七、 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八、 对可接受分支机构投标的项目,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 (总所)
公章。总公司(总所)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
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 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对供应商部分信息直接取自供应商在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请供应商及时维护、更新企业库的信息,确保其时效性。
十、 供应商一旦依法被确认为中标人,其投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等),将会随中标结果公告一并发布在采购信息发布网上,接受社会监督。
十一、 交易中心为采购代理机构,不对供应商进行项目投标登记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供应商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
(本提示内容非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不一致,以招标文件为准。)
广州市殡葬服务中心广州市“互联网+ + 殡葬服务”一体化信息服务平台采购项目( ( CZ2020- - 0329) )
招标公告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受广州市殡葬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广州市殡葬服务中心广州市“互联网+殡葬服务”一体化信息服务平台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CZ2020-0329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殡葬服务中心广州市“互联网+殡葬服务”一体化信息服务平台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 2535000 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 2535000 元 四、采购数量:1 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采购内容:采购广州市“互联网+殡葬服务”一体化信息服务平台。
(二)本项目运用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用指数(以下简称“信用指数”),综合信用评价得分计入综合评分,请供应商根据《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用指数评价标准》对相关资料进行登记或更新,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
(三)本项目要求在评标过程中进行原型演示及答辩,请供应商在解密完成前到达交易中心等候。等候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 445 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阳广场)四楼。
六、供应商资格: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分支机构投标的,必须由总公司(总所)授权【依据《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及其附件、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二)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
或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根据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供应商应在交易中心网站(http://sdf.lkjgzggzy.cn)会员专区进行项目投标登记前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sdf.lkjgdgpo.gov.cn)进行注册登记(相关事宜详见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
八、在交易中心网站会员专区进行项目投标登记前,供应商需办理交易中心供应商信用档案(办理方法请参阅本公告附件 3)。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20 年 5 月 21 日公告之时至 2020 年 6 月 10 日 23:59 期间登录交易中心网站会员专区完成本项目投标登记(本项目不收取采购文件工本费)。供应商可登录交易中心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九、现场考察及招标答疑会
(一)
本项目不需要现场考察。
(二)
本项目不需要现场招标答疑会。
十、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20 年 5 月 21 日公告之时起至 2020 年 6 月 11 日 9:15。
十一、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0 年 6 月 11 日 9:15。
十二、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的方式:在交易中心网站会员专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十三、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0 年 6 月 11 日 9:15-2020 年 6 月 11 日 10:15。
解密完成后及时公布开标结果,投标人可登录交易中心网站会员专区查看开标情况。
十四、开标地点:在线开标。
十五、本公告期限(5 个工作日)自 2020 年 5 月 21 日至 2020 年 5 月 28 日止。
十六、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殡葬服务中心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 418 号
联 系 人:卢英杰 联系电话:(020)87087477
(二)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 333 号 , 邮编:510630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 8:30~12:00 , 14:00~17:30 (三)服务热线:
1.业务咨询:(020)28866000 转“其他业务咨询” 传真:(020)28866414 2.CA 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020)28866000 转“CA 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咨询” 3.电子投标技术支持电话:(020)28866000 转“系统帮助咨询服务”、15360503495、15360503496(工作日服务时间:每天 8:30-17:30)
4.采购文件咨询:政府采购招标部 陈泽帆,联系电话:(020)28866407 5.项目开标、评审咨询:政府采购交易部 李静春,联系电话:(020)28866413 6.质疑受理:政府采购审核部 黄飞,联系电话:(020)28866163 发布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20 年 5 月 21 日
附:交易中心位置图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需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或被拒绝。
一、
名词解释
(一)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是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整个采购活动的组织,依法负责编制和发布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拥有最终的解释权,不以任何身份出任评标委员会成员。
(二)采购人:本项目是指广州市殡葬服务中心,是采购活动当事人之一,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技术方案可行性设计论证与实施,作为合同采购方(用户)的主体承担质疑回复、履行合同、验收与评价等义务。
(三)投标人:是指在交易中心网站会员专区完成本项目投标登记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四)招标文件:是指包括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及其补充、变更和澄清等一系列文件。
(五)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交易中心提供的投标文件管理软件制作的投标文件。
(六)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是指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和电子签章,供应商应当到上述服务机构(交易中心办理点)办理。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七)日期、天数、时间: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
(八)采购信息发布网站:广东省政府采购网(sdf.lkjgdgpo.gov.cn)、广州市政府采 购 平 台 ( http://gzg2b.gzfinance.gov.cn )
和 广 州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sdf.lkjgzggzy.cn)。
二、
一般要求
(一)
投标的费用
1.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
2. 采购人委托中标人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其投标总报价中须包含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中标人在下载打印电子《中标通知书》前应向交易中心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
3.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以采购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如下表)计算。
采购额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采购额≤100 万元 1.2% 1.2% 0.8% 100 万元<采购额≤500 万元 0.88% 0.64% 0.56% 500 万元<采购额≤1000 万元 0.64% 0.36% 0.44% 1000 万元<采购额≤5000 万元 0.4% 0.2% 0.28% 5000 万元<采购额≤1 亿元 0.2% 0.08% 0.16% 1 亿元<采购额≤5 亿元 0.04% 0.04% 0.04% 5 亿元<采购额≤10 亿元 0.028% 0.028% 0.028% 10 亿元<采购额≤50 亿元 0.0064% 0.0064% 0.0064% 50 亿元<采购额≤100 亿元 0.0048% 0.0048% 0.0048% 采购额>100 亿元 0.0032% 0.0032% 0.0032% 注:本项目采购额为中标金额。
4.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支付方式 中标人凭 CA 数字证书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查询支付金额,并选用以下三种方式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
(1)网上支付(推荐方式):
中标人登录交易平台,选定“我是投标人(供应商)”-“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支付”,选定支付项目,输入手机号码、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使用已具备网上支付功能的个人银行卡或已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公司账户进行网上支付。
(2)现场支付:中标人携现金前往交易中心大厅西侧建设银行天润路支行交款,交款后前往财务专窗办理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办理支付确认。
(3)汇款支付:中标人将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转账(汇款)至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结算账户(如下所示)后,到账后凭转账(汇款)凭证前往交易中心大厅西侧建设银行天润路支行财务专窗办理支付确认或使用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转账凭证上传确认系统进行支付确认。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结算账户信息:
收款单位: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市天润路支行 账号:44001583404059112025-0001
注:中标人在支付过程中输入的手机号码是领取网上电子发票的依据,请谨慎填写。中标人可在支付确认完成的 3 个工作日后凭上述经办人手机号登录发票通网站“sdf.lkjfapiao.com”或微信号“发票通”中下载电子发票用于报账。
(二)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 交易中心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采购信息发布网站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出;不足15日的,交易中心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 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经在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系统将自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给已在交易中心网站会员专区进行项目投标登记的供应商,视同已通知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
3. 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应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4. 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三)
关于分支机构投标
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总所)公章。总公司(总所)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
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
关于关联企业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
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子项目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
(六)
关于提供前期服务的供应商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七)
关于中小微企业投标
中小微企业投标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投标人,通过投标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指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中小微企业投标应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提供其他中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的,应同时提供制造商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制造商)》。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
根据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根据财库〔2017〕141 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所列条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八)
知识产权
1. 投标人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投标人承担。
2. 投标报价应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
3. 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
4. 中标人需对所有成果、产品的知识产权负有瑕疵担保责任,因使用未被授权使用的技术、组件、系统软件、通用软件等知识产权问题引起的纠纷所产生的所有责任及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5. 本项目研究成果及其技术文档等所有权由采购人享有,技术文档资料包括完备的系统设计文档、功能模块说明、程序源代码、执行代码、使用手册等,采购人对本项目的所有成果具有所有权。项目所交付的应用系统软件环境包括生产环境(正式环境)、测试环境、开发环境,所有环境均要求能正常使用,未经采购人许可,中标人不得将相关采购人资料提供给第三方。
(九)
纪律与保密事项
1.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2. 在确定中标人之前,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也不得私下接触评标委员会成员。
3. 在确定中标人之前,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评标委员会、采购人和交易中心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4. 获得本招标文件者,不得将招标文件用作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若有要求,开标后,投标人应归还招标文件中的保密文件和资料。
5. 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均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
三、
质疑
(一)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
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向采购人或交易中心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 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 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 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二)
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2. 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3. 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 4. 提出质疑的日期。
(三)
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四)
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交易中心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同时交易中心将在企业信用档案中予以记录,对综合信用评价得分予以扣除。
(五)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交易中心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交易中心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的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六)
质疑受理部门:政府采购审核部。
(七)
提交质疑函地点:交易中心三楼政府采购审核部(法律事务部),质疑函范本(模板)请自行在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中下载。
(八)
本次采购活动中,交易中心作出的质疑答复等文件的送达方式为现场取件或邮寄。
四、
投标要求
(一)
投标文件的制作
1.投标文件中,除规定采用交易中心企业信息库中登记的信息外,其他内容均以电子文件编制,其格式要求详见第五章说明。如因不按要求编制而所引起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投标人应使用交易中心提供的投标文件管理软件对投标文件进行合成、电子签名、电子签章及加密打包。所有投标文件不能进行压缩处理。
3.投标人不得将同一个项目或同一个子项目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其报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
4.投标人须对招标文件的对应要求给予唯一的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视为不响应。
5.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投标人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6.★投标人报价低于最高限价60%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报价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7.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指定的格式填写各种报价,各报价应计算正确。除在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以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
8.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交易中心就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9.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和提供资料。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应当书面知会交易中心,并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10. 投标人应承担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编制与提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在任何情况下交易中心对上述费用均不负任何责任。
11. ★投标文件格式中如有《技术方案一般性条款响应差异表》的,投标人在该表中所列的货物应与《报价明细表》中所报价项目中的货物保持一致,如有不一致的,作无
效投标处理。
(二)
投标文件的 提交 1. 投标人应在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在交易中心网站会员专区中完成项目投标登记。
2. 交易中心不接受现场纸质、邮寄纸质、电报、电话、传真方式投标。
3. 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将投标文件完整上传并保存在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且取得回执。时间以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系统将不允许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如遇网络上传速度较慢情况,投标人也可选择到交易中心二楼自助服务区完成上传。
4. 上传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须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同一业务数字证书进行上传操作。
5. 交易中心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
6. 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属于未成功提交投标文件:
(1)
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投标文件未完整上传并保存的。
(2)
投标文件未按要求进行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不完整的。
(3)
投标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
(4)
未使用最新发布的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的。
(三)
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与撤销
1. 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未解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一经解密,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
2. 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投标文件。
3. 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有效期终止日前,投标人不能撤销投标文件,否则采购人有权将其撤销行为载入不良信用记录。
(四)
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投标解密时间内,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同一业务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逾期未解密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五)
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90 天。
在特殊情况下,交易中心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但其投标将会被拒绝;同意延期的投标人其权利与义务相应延至新的截止期。
(六)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第二章
采购 需求
★工期要求:必须在合同签订后 13 个月内完成项目的软件开发、系统部署、系统培训系统测试和项目验收工作。具体是,在合同签订后 2 个月内完成《需求规格说明书》,合同签订后 9 个月内完成采购合同约定的所有需求内容并交付采购人试运行;试运行期为 3 个月;试运行结束后,1 个月内完成项目终验。
★中标供应商必须承诺在签订采购合同前提交投标文件内的相关资质、人员等材料原件给采购人及本项目监理方核查,如果出现原件与投标文件不符或弄虚作假,采购人将报相关采购管理部门处理。
一、建设目标
响应中央关于“优化殡葬服务、创新殡葬管理、深化殡葬改革”的号召和要求,积极推进广州市殡葬服务的改革和创新,打造“绿色殡葬、科技殡葬”的广州市“互联网+殡葬服务”一体化信息服务平台,推动科技殡葬发展。实现传统殡葬、殡仪服务向“互联网+殡葬服务”方向发展;架起客户与管理处之间的桥梁,智能互通,便捷高效地解决实际问题;通过拓展殡葬服务内涵和方式,建立第三方服务平台及第三方支付平台,逐步在平台上构建殡葬、殡仪业务功能,从传统殡葬、殡仪服务向实现“互联网+”应用融合创新,为产业智能化提供支撑,促进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提质增效升级。
二、建设内容
广州市“互联网+殡葬服务”一体化信息服务平台项目包括的内容如下:
序号
建设内容
说明
1 智慧殡葬服务平台建设 智慧殡葬服务网 2 殡葬微信服务号 3 智慧殡葬一体化信息平台建设 业务工作台 4 基础管理平台及通用组件仓库 5 数据分析应用平台 6 统一接口平台 7 殡葬业务应用系统建设 殡仪业务系统功能扩展 8 内部控制系统建设
序号
建设内容
说明
9 一体化数据中心建设 一体化数据中心建设 10 公共平台对接与实施 公共平台对接与实施
三、系统总体设计要求
3 31 .1 建设原则要求
成熟性和先进性 系统支撑平台应采用业界主流的、成熟的、先进的技术进行开发,包括 JAVA EE 体系架构、C# Winform 架构、“表现层-逻辑层-数据层”三层次结构、WEB 技术、平台组件化技术、虚拟化技术等,支持 WFMC(工作流)、W3C(表单)、XML/JSON(数据交互)等主流标准;系统应用功能应采用“平台构建应用”模式进行定制,从而保证系统的高性能和高稳定性;所选产品应具有众多的实施案例和成功经验,能有效地降低开发集成过程中的技术风险和产品风险;适应新时代 5G 技术,兼容 5G 网络部署。
可维护性和可扩展性 能提供大量配套的、灵活性极大的、可视化的自定义工具,包括人员、组织架构、工作流程、业务表单、数据报表、访问权限等方面,从而可以快速构建各类需求不同的系统应用功能,满足不同部门的个性化需求,并可以利用这些自定义工具实现系统的“随需而变”而无需大量编码,对于平台的后期维护及应用扩展极为便利。
实用性和易用性 系统界面设计应以实用、方便、友善为原则,全部操作界面符合标准 WEB 页面操作风格和标准 Windows 文件编辑风格,只要懂得使用浏览器上网,就可熟练使用该系统,让系统用户不用花大量的时间在操作学习上。
采用 B/S 与 C/S 混合使用模式,在不同的应用场景下,使用不同的模式。系统用户可以进行远程移动办公,系统管理员可以实现单点维护和升级,方便系统的日常使用与管理。
可靠性和安全性 系统应具有可靠性和安全性,能够 7×24 持续可靠的处理需求访问,并确保系统能在负荷增加的情况下,各应用及相关的所有交易的完整性和一致性的能力。系统应提供保证多层次安全方案设施,如用户身份验证、访问权限控制、信息加密、安全审计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要求,广州市“互联网+殡葬服务”一体化信息服务平台项目要
求按等保 2.0 的标准通过网络等级安全保护测评。
兼容性和开放性 系统具有标准化的二次开发接口,使得系统具有较强的开放性,易于兼容已经存在的或者未来建设的各种办公应用系统。
2 3.2 技术路线要求
采用 Java EE 体系、C# Winform 架构 要求基于大型的关系型数据库,采用主流成熟的中间件系统,支持各类主流的服务器操作系统 要求利用 XML/JOSN 作为系统接口的数据交换标准,进行信息资源整合; 要求具备严格的权限管理及控制体系,并支持数字认证、数字签名等技术,可以方便的与第三方数字认证系统整合,保证系统安全。
3.3 3 技术及质量 要求
1. ★项目试运行阶段至少能满足采购人招标文件和建设方案上的需求,但以实际用户的需求所形成《软件需求规格说明书》为最终验收标准。
2. 一体化平台提供完善的数据加解密机制,关键数据要加密存取,尤其移动终端的数据一定要加密传输。
3. 项目开发的软件系统要具有高可扩展性,保持易用性、美观性、稳定性及可靠性。
4. 软件方便升级和维护。
5. 系统性能至少满足 500 个内部用户并发,系统响应时间小于 3 秒;5000 个外部用户并发,系统响应时间小于 3 秒。
6.软件系统基础平台能提供快速基于页面配置式开发要求,对于常规的功能模块,能快速配置开发投入使用。
7. 适应 5G 网络发展,兼容 5G 网络接入部署系统,实现随时随地互联。
3 34 .4 总体架构要求
根据《国家电子政务总体框架》及广东省电子政务建设规范,结合本项目的具体建设内容,设计广州市“互联网+殡葬服务”一体化信息服务平台的架构,如图所示。
5 3.5 与上级数据对接的要求
贯彻落实广州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推进方案,按照“办事零跑动、服务零距离、沟通零障碍”为便民目标要求,充分考虑与广州市民政局殡葬管理平台及广州民政“一码通办”系统数据对接、与广东省政务服务网广州市民政局网上办事大厅数据对接、与广东省“好差评”系统数据对接、与广州市“穗好办”等上级平台对接,完善信息采集和共享机制,推动殡仪服务网上办理能力建设,为上级数据系统平台接口提供一站式的数据归集服务,开通遗体接运报丧和网上预约办理丧葬业务。同时主动迎合殡葬行业对区块链的应用需求。
四、系统基础平台要求
4.1 具备能满足扩展的用户权限管理体系 系统的用户管理,能满足集团式的企业级组织架构管理,能快速扩展满足定制性的用户管理;系统的权限管理体系应基于角色的权限访问控制(RBAC),并能实现权限的继承,分级等要求,权限的分配粒度要精确到具体每个模块的操作,同时整个系统的权限体系便于扩展和第三方认证平台的集成。
4.2 已集成工作流引擎等相关组件,能满足后期业务发展需求,针对业务流程式的功能建设。
4.3 已集成报表引擎相关组件,能满足后期升级的实现业务部门所需的报表能力。
4.4 软件系统基础平台同时也是一个快速开发的平台,能按用户要求快速开发常规的功能,对于有技术基础的用户,能够培训满足用户自己能对简单模块的开发,整个快速开发采用配置式无代码开发流程。
五、业务系统采购需求
5 51 .1 智慧 殡 葬服务平台
智慧殡仪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内容包括:智慧殡葬服务网、殡葬微信服务号等服务。
5 51 .1.1 智慧殡葬服务网
5 5 .1.11 .1 网上商城(展示)
殡仪用品线上展示、福地展示、自助碑文、纪念用品、销售和在线祭祀和线下支付等功能(线上线下服务),同时使工作人员准确及时的为客户进行服务,客户随时查看相应的进度和工作。
5 52 .1.1.2 殡葬服务
包括线上预约服务和部务业务在线办理等。
5 53 .1.1.3 文化传承
介绍相关殡葬文件,如:国家关于殡葬改革的相关政策方针、二十四孝道、佛教文化、道教文化及现代殡葬文化资讯等。
5 54 .1.1.4 政策法规
发布涉及殡葬、殡仪业务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政策信息,方便人民群众了解殡葬、殡仪相关的政策法规。
5 55 .1.1.5 在线客服
主要功能包括客户服务、客户留言、代办服务、沟通联系信息等。
以“孝亲敬祖”为主题,客户服务提供在线殡仪咨询、选位、刻碑、安葬、祭祀等优质服务。代客户选择墓位、在线指引客户写碑文、骨灰寄存预约、代客户迁坟、执骨、瓷像制作指引、墓碑上油、贴金箔、日常维护、殡葬用品销售等服务。
5 56 .1.1.6 投诉举报
提供投诉举报电话、电子邮箱、通讯地址等,接受社会大众的监督。
5 57 .1.1.7 新闻动态
动态发布中心各项业务的动态信息、信息公告等。
5 58 .1.1.8 关于我们
发布殡仪馆便民信息,联系电话、地址等信息。
5 52 .1.2 殡葬微信服务号
5 51 .1.2.1 微信商城
殡仪用品线上展示、福地展示、自助碑文、纪念用品、销售和在线祭祀和线下支付等功能(线上线下服务),同时使工作人员准确及时的为客户进行服务,客户随时查看相应的进度和工作。
5 52 .1.2.2 殡仪服务
包括线上预约服务和部务业务在线办理等。
3 5.1.2.3 微信导航
客户可通过微信了解到广州市殡葬服务中心的详细地址,联系电话,并可一键导航到广州市殡葬服务中心,系统为客户提供了最短线路,不堵线路,地图线路等服务。
4 5.1.2.4 文化传承
介绍相关殡葬文件,如:国家关于殡葬改革的相关政策方针、二十四孝道、佛教文化、道教文化及现代殡葬文化资讯等。
5 5.1.2.5 政策法规
发布涉及殡葬、殡仪业务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政策信息,方便人民群众了解殡葬、殡仪相关的政策法规。
6 5.1.2.6 在线客服
主要功能包括客户服务、客户留言、代办服务、沟通联系信息等。
以“孝亲敬祖”为主题,客户服务提供在线殡仪咨询、选位、刻碑、安葬、祭祀等优质服务。代客户选择墓位、在线指引客户写碑文、骨灰寄存预约、代客户迁坟、执骨、瓷像制作指引、墓碑上油、贴金箔、日常维护、殡葬用品销售等服务。
7 5.1.2.7 投诉举报
提供投诉举报电话、电子邮箱、通讯地址等,接受社会大众的监督。
8 5.1.2.8 新闻动态
动态发布中心各项业务的动态信息、信息公告等。
9 5.1.2.9 关于我们
发布殡仪馆便民信息,联系电话、地址等信息。
5 5 .2 智慧殡葬一体化信息平台设计
智慧殡葬一体化信息平台建设内容包括:业务工作台、基础管理平台、通用组件仓库、
数据分析应用平台、统一接口平台等重要基础平台功能。
5 51 .2.1 统一业务工作台
业务工作台是现阶段有效整合广州市殡葬服务中心现有各业务系统的有效手段,在不改变现有业务系统架构的情况,可以快速、高效地将广州市殡葬服务中心现有的业务系统整合进来,初步实现统一身份认证、统一组织架构、统一用户管理等功能,在此基础上,逐步实现广州市殡葬服务中心所有业务的整合,最终实现业务和数据的一体化融合。
5 51 .2.1.1 我的待办
所有待办业务,按不同的分类方式(发文类型、收文类型)、不同权限要求汇总到有权限办理的用户待办窗口。
5 52 .2.1.2 我的已办
已经办结的业务,按不同的分类方式(发文类型、收文类型)、不同权限汇总到用户已办窗口。
已办,提供查询和浏览功能。
5 53 .2.1.3 业务预警信息
查看广州市“互联网+殡葬服务”一体化信息服务平台发布的各类业务预警信息,方便工作人员及时跟进和处理。
5 54 .2.1.4 通知公告
查看广州市殡葬服务中心各部门发布的通知公告。
5 55 .2.1.5 通信录
通讯录查询。
5 56 .2.1.6 调查问卷
实现对已发起的调查问卷的查阅、回复以及提交。
5 57 .2.1.7 网上投票
实现对已发起的网上投票的查阅、填写以及提交。
8 5.2.1.8 知识库查询
展示知识库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章制度、材料、批复、业务手册、业务规范等内容,方便工作人员在线查询办事依据,方便工作人员在学习和提高。
提供便捷的查询和显示功能。
2 5.2.2 基础管理平台
1 5.2.2.1 统一组织管理
包括组织机构管理、职务管理、岗位管理等。
2 5.2.2.2 统一用户管理
基于组织机构管理用户信息,系在统中的用户至少隶属于一个机构,也可在多个机构下,同时也可以分配到一个或者多个岗位下。用户管理主要包含增加部门中的人员信息、定义用户在部门中的职权、定义用户所属的部门、激活、失效用户信息、修改用户信息等功能。身份认证系统的用户单位也将与系统用户模型进行有效绑定。
统一用户管理包括管理层、部门领导层、员工层等三级。统一管理平台用户的公共信息;采用各种查询条件方便地查询用户信息;实现部门分级维护、人员按各种分类方式方便地管理。查询用户的通讯录,如邮件、电话等信息。通过对用户信息的集中管理,内部的系统可以共享这些人员信息,解除各个系统中人员信息的冗余,实现内部各个系统的单点登录。具有丰富、灵活的系统功能,而且有完善的安全管理措施,对于不同权限级别的用户和管理员有不同的系统功能和数据访问范围。同时,作为单点登录的统一入口,可以很方便的与其他信息子系统进行挂接。
3 5.2.2.3 多 级权限管理
包括权限管理、应用功能管理、角色及权限管理、菜单管理等。
4 5.2.2.4 统一身份认证
统一身份认证对用户身份信息进行统一的管理。包括安全认证、图片验证码及手机短信验证码认证、微信用户验证。
5 5.2.2.5 安全审计
需要对指定的关键敏感数据读/写进行记录,形成日志,以防信息泄漏可以追查,也可以提供监察应用调用,对达到对用户活动行为进行分析和预警的功能。同时,也需要对用户登录的进行留痕记录。包括以下功能:
1. 用户登录日志。
2. 业务访问日志。
3. 关键字段修改日志。
4. 日志查询。
5. 异常分析。
6 5.2.2.6 工作 流引擎
工作流引擎主要包括流程模板管理、流程引擎任务管理、流程监控三大部分功能,其中流程定义重点在于对流程建模,引擎根据定义流程进行装配,该部分也是整个工作流引擎的核心功能,流程监控则对工作流实例的状态进行监控,并提供相应的统计分析功能,具体功能如下:
一、 流程模板管理 流程模板管理包括对工作流的建模、对节点的定义、以及定义工作流模型中各个任务之间的依赖关系等功能。提供了柔性的流程执行路径定义功能,用户可以定义在某个活动失败后流程可以继续执行的其他路径。定义完毕后,相关数据存入相应的工作流数据库表中,其具体内容包括:
1. 节点定义。
2. 流程建模。
3. 流程设定。
二、 流程引擎任务管理 工作流引擎是工作流执行服务的核心,负责解释过程定义、创建和执行过程实例以及和工作流应用及建设单位进行通信,其具体内容包括:
1. 流程执行。
2. 流转控制。
3. 数据传递。
4. 任务列表管理。
三、 流程监管 流程监控主要监控正在执行流程实例的状态,决定是否需要加快、挂起、恢复、取消某个实例的执行,同时也提供已完成流程实例的统计表单,包括总体性能、任务执行历史、每个执行者的工作量等等,其主要内容包括:
(3)
工作流执行监控。
(4)
任务列表监控。
(5)
历史信息统计。
3 5.2.3 通用组件 仓库
1 5.2.3.1 智能报表引擎
(一) 智能报表模板管理 智能报表模板管理主要包括报表格式的定义以及请求的发布。其中,报表格式定义主要的功能是实现报表的输出格式的定义、报表栏位中输出的格式(包括字体、颜色、框线、显示样式等),输出的内容(主要是从输出的对象、输出对象的比较简单的计算、页头、分组、页尾等)。
请求发布则主要是实现对报表请求参数的封装,实现统一的入口。并负责对请求及响应的集中控制、分配。
(二) 执行引擎 执行引擎包含引擎定义、引擎运行、策略引擎器三大部分。
(三) 引擎监管 这一部分是辅助功能,主要是监控报表引擎的运行过程。
2 5.2.3.2 智能搜索引擎
一、 知识库管理 知识库管理,包括用户模型库、用户行为信息库、领域知识库信息管理,是维护智能搜索引擎的检索要素的重要模块。
二、 搜索策略管理 搜索策略管理主要维护智能搜索引擎的搜索策略。目前比较流行的智能搜索策略有:
1. 基于图的广度优先遍历策略;
2. 基于兴趣的启发式搜索策略; 3. 基于内容相似度的搜索策略; 4. 基于链接结构评价的搜索策略; 5. 基于巩固学习的搜索策略; 6. 基于“语境图”的搜索策略。
搜索策略管理模块提供策略的增删改查的基础功能,同时提供设置各种搜索策略的优先级、搜索阈值等。
三、 搜索模型管理 搜索模型管理主要维护智能搜索引擎的各类智能搜索模型,如:用户模型、兴趣分析模型等内容。搜索模型管理模块提供模型的增删改查的基础功能,同时提供设置各种搜索模型的优先级、搜索阈值等。
四、 信息搜集与处理 信息搜集与处理是智能搜索引擎的核心功能之一,信息搜集与处理模块的主要功能包括用户代理器、学习代理器、处理代理器、检索代理器和搜索代理器。信息搜集与处理模块调用知识库的内容、搜索策略和搜索模型等内容,对资源池的数据进行搜集和处理,形成对问提问的具体内容,推送到用户界面。
4 5.2.4 数据分析应用平台 数据分析应用平台是项目本期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大数据分析与监管系统的建设内容包括:
功能板块
建设内容
功能
查询、统计报表 综合查询 综合查询 统计分析 统计分析 统计报表 统计报表 数据归集 数据目录管理 目录服务 目录管理 数据归集 数据提取 报表提取 系统填报提取
功能板块
建设内容
功能
数据分析与决策支持 常规分析 洽谈业务分析 殡仪业务分析 火葬业务分析 公墓业务分析 内控业务分析 专题图表报告 殡仪专题报告 殡仪行业发展报告 信息预警 数据预警 业务洽谈预警 殡仪业务预警 火葬业务预警 公墓业务预警 内控业务预警 业务审计预警 预警事件跟踪 事件跟踪记录 预警事件处理报告管理 数据应用展示 信息披露 业务洽谈信息披露 殡仪业务信息披露 火葬业务信息披露 公墓业务信息披露 内控业务信息披露 业务审计信息披露 1 5.2.4.1 查询、统计报表
5.2.4.1.1 查询、统计报表 查询统计报表是平台基本的数据服务功能,提供日常查询、数据表报功、数据导出等能。
5.2.4.1.2 综合查询 平台提供人性化的查询服务,提供丰富的查询条件,提供模糊查询功能,方便工作人员快速、准确地查询到业务办理所需要的数据。
5 52 .2.4.2 数据归集
5.2.4.2.1 数据目录管理 数据目录管理,可以划分为目录服务和目录管理两大功能模块。目录服务包括:目录查询、目录导出、目录服务。目录管理包括:目录分类管理、目录注册管理、目录发布管理、目录服务管理。
5.2.4.2.2 数据归集 数据归集管理主要包括:数据提取、报表提取、数据填报三项功能。
5 53 .2.4.3 数据分析与决策支持
5.2.4.3.1 常规分析 洽谈业务分析。
殡仪业务分析。
火葬业务分析。
公墓业务分析内控业务分析。
5.2.4.3.2 专题图表报告 殡葬、殡仪专题报告、殡葬、殡仪行业发展报告等。广州市“互联网+殡葬服务”一体化信息服务平台,提供常规的数据分析工具,支持以各类报表样式展示数据,尤其是复杂表头的中国式报表以及自定义形式的报表。能够根据数据进行多种图形的分析展现,如饼状图、柱状图、线状图、气泡图、雷达图等,方便工作人员生成各类专题报告。
专题报告的分类:
一、 殡仪专题报告。
二、 火葬专题报告。
三、 公墓专题报告。
四、 业务风险分析报告。
五、 殡葬行业发展报告。
5 54 .2.4.4 信息预警 信息预警、数据预警,殡葬、殡仪数据预警服务主要是执行数据预警服务,主动发现问题,并选择最恰当的途径提醒到管理部门。管理部门的系统可以直接调用殡葬、殡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