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干部谈心谈话制度
政协干部谈心谈话制度
为了更好地加强政协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干部凝聚力,增强干部干事创业、防腐拒变的能力,结合政协工作实际,建立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内容如下:
一、谈心谈话范围
1.政协党组书记、副书记与政协领导班子成员、政协机关党组成员、乡科级以上领导;
2.政协机关党组书记、副书记与政协机关党组班子成员、机关干部、工作人员;
二、谈心谈话内容
谈心谈话应坚持平等尊重、坦诚相见、客观求实的原则,立足思想工作实际,讲真话、说实话、谈心里话,增强谈心谈话针对性和实效性。根据不同对象的具体情况,因人因事而定。
1.应了解干部的思想、工作、个人重大事项等情况,听取干部工作、生活困难的反映,及时谈心谈话提醒,防微杜渐;
2.政协领导班子成员,政协机关党组班子成员,机关干部、工作人员出现思想作风方面问题,及时谈心谈话指出,把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要本着对同志负责的态度,真心实意指出对方存在的不足和缺点,对思想深处的问题,要敢于
直言,明确观点,坦诚地提出意见建议,帮助对方认识问题、改进提高;
3.政协机关干部、工作人员在工作中遇到困难和挫折时,及时谈心谈话鼓励,肯定干部的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鼓励干部奋发进取,提高他们克服困难的信心与勇气;
4.对群众反映意见比较集中的干部某一方面的问题,及时进行谈心谈话,帮助他尽快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
5.征求干部对政协党组、机关党组建设和上级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三、谈心谈话方式
一般以个别谈心谈话方式为主,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集体谈心谈话方式进行。采取个别谈心谈话的,谈话人和谈话对象都要做好记录,以备查考。采取集体谈话的,要指定专人做好谈话记录。
四、谈心谈话纪律
1.领导干部对谈心谈话对象向自己提出的批评意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不得压制批评,严禁打击报复;
2.领导干部在谈心谈话中了解到的干部个人需要组织解决的困难或问题,应及时向党组织汇报,对于合理的请求党组织应及时研究,予以解决,体现组织的关心和温暖。
3.谈心谈话内容要注意保密,敏感内容不得泄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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