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
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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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依照省、州要求,为认真落实党的 109 届 4 中全会关于“坚决打贏脱贫攻坚战,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精神,强化返贫预警监测,探索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延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效,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1、工作目标 ?
建立健全避免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对脱贫不稳定人口和边沿人口进行预警监测,全面完成“大排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常态化展开扶贫对象“回头看”“回头帮”,确保全县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2020 年延续稳定到达脱贫退出标准,有效避免出现新的绝对贫困,确保全面小康路上“不漏 1 户、不掉 1 人”,夺取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成功,为实行乡村振兴战略打下坚实基础。
2、监测对象 ?
(1)脱贫监测户:年人均收入低于 5000元且有返贫风险的建档立卡已脱贫户。和因疫情或其他缘由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的已脱贫户。
(2)边沿户:年人均收入低于 5000 元且有致贫风险的非建档立卡农户。
3、监测内容 ?
重点围绕“两不愁 3 保障”实现情况,对监测对象的住房、教育、医疗、安全饮水、收入、就业、生活状态等变化情况进行监测。
4、监测方式 ?
根据《州避免致贫返贫监测帮扶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实行县、乡、村 3 级联动、构成协力,建立从上到下、自下而上的双向监测、靶向预警的避免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并在省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
(以下简称为“大数据平台”)上完善相干信息数据。监测对象不申请,评定工作不宣扬,结果不公示。
5、监测步骤 ?
第 1 步:排。2019 年“两摸底”摸排的脱贫监测户和边沿户不纳入排查范围。县攻坚办组织“两不愁 3 保障”相干行业部门和乡(镇)研究制定相干行业部门初步监测对象的标准。各行业部门和乡(镇)根据标准,将“两不愁 3 保障”实现情况不够稳定的,和平时掌握的上访、信访、大众反应较多的家庭困难户作为拟监测对象。县攻坚办汇总后对拟监测对象展开信息比对工作,将比对后审定名单分发到各行业部门和各乡(镇)。
第 2 步:访。县级攻坚办兼顾组织气力对比初步监测名单展开进村入户访问,重点核实“两不愁 3 保障”稳定实现情况,是不是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在进村入户进程中,对发现其他家庭生活实际困难的农户,应纳入初步监测对象并入户核实。
第 3 步:评。根据访问核实的情况,乡(镇)组织村“两委”干部和驻村工作队展开评议,共同研判致贫、返贫风险,将拟监测对象的名单报县级攻坚办审定。
第 4 步:录。村“两委”或驻村工作队根据审定的名单,入户收集新增边沿户信息,由乡(镇)组织人员在国家系统中录入新增边沿户,标注新增脱贫监测户。对监测进程发现的新增监测对象,及时按程序在国家系统补录。待省扶贫开发局将国家系统中已标注的脱贫监测户和录入的边沿户导入大数据平台,平台自动汇总后构成全县避免返贫监测台账。
第 5 步:测。村“两委”或驻村工作队重点围绕“两不愁 3 保障”实现情况,2020 年每个月对监测对象进行 1 次动态监测。对“两
不愁 3 保障”出现缺项的,由村“两委”或驻村工作队及时在大数据平台上标注预警,乡(镇)初审后上传至县攻坚办,县攻坚办审核后肯定为预警监测对象,并根据其实际困难反馈至相干行业部门。
第 6 步:补。各行业部门要根据预警监测对象实际困难情况,会同乡(镇)制定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应限时完成补短帮扶。对预警的脱贫监测户,对比 2020 年脱贫退出的标准,对标补短,全面达标;对预警的边沿户,要及时落实帮扶救助。
第 7 步:销。完成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后,各行业部门在大数据平台中提出销号申请;县攻坚办组织核实后,在大数据平台中批准销号。销号后,各行业部门应将相干情况在本行业信息系统内及时更新。
6、时间安排 ?
(1)方案制定。3 月中旬,完成县避免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实行方案的制定,和监测工作动员部署,全面铺开检测各项工作。
(2)评定录入。4 月上旬前,完成新增监测对象的评定工作。4月中旬前,完成新增监测对象的信息录入工作。
(3)补短帮扶。6 月底前,每个月展开 1 次动态监测,全面完成预警监测对象的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
(4)成效巩固。7 月至 12 月,每个月展开 1 次动态监测,对新发现的预警监测对象,及时展开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立行立改。
7、工作要求 ?
(1)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将避免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收官之战的重要举措,充分应用大排查成果,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乡(镇)、本部门避免返贫监测和帮扶实行方案,细化完善帮扶措施,建立健全动态帮扶机制和限时办结制度。
(2)认真组织实行。县攻坚办要加强工作兼顾,认真组织相干行
业部门和乡(镇)分级分类分层解决问题,及时回访销号,构成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各行业部门要制定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措施并催促指点。各乡(镇)要认真做好监测对象的摸底和动态监测工作,落实预警监测对象的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
(3)强化督查问效。坚持问题导向,对直接影响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实现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对工作中需进 1 步改进的问题,要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延续整改。县纪委、县攻坚办要加强监管指点,将避免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纳入平常督查巡查重要范畴,确保责任落实、工作落实、政策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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