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08 年浙江省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由浙江省地方税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及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我局互联网站“浙江地税”(http://www.zjds.gov.cn/)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浙江省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体环二路 1 号,邮编:310007,电话:0571-87668689)。
一、总体情况概述
2008 年以来,我局按照浙江省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实施《条例》相关文件要求,在总局办公厅和省政府督查室的指导下,认真组织学习、充分征求意见、做好各阶段工作,深入扎实地开展并指导全省地税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载体建设及配套工作等,抓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建设、制度建设和载体建设三个重点,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建设情况。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全省地税系统规范有序地开展,按照总局、省政府的相关部署,整合设立了“浙江省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税收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及
其办公室”,由我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局内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办公室成员由局内相关单位副处长组成。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是对全省地税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总体规划,明确信息公开中的重大事项、重要文件的审核和决策;
二是负责指导、协调、监督省局机关和全省地税系统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税收宣传)工作的开展,起草制定省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税收宣传)文件、领导讲话、工作总结、工作简报、日常工作函件等文稿;
三是做好我省地税系统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税收宣传)日常工作,包括信息的更新维护、制度的制定落实、载体的建设完善、部门的组织协调等。
我局通过对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和税收宣传等几项工作在组织架构、制度规范等方面的整合,紧紧围绕地税中心工作,全局动员、各部门积极配合,组织开展全省地税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和宣传工作。
(二)公开目录、指南及相关制度建设情况。
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我局根据《条例》规定在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后,结合省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以及我省地税系统工作实际,于 2008 年 5 月 1 日前制定了《浙江省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浙江省
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浙江省地方税务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浙江省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和《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省局公文主动公开发布审核管理办法》等五项制度。上述制度明确了信息公开的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规范了公开信息的收集、审查、发布程序,为基层地税部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具体实用、操作性强的制度办法。全省各市、县地税部门在此基础上也全部制定了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制度。
(三)基础载体建设及配套工作。
1、做好《条例》的贯彻落实准备工作。一是在全省地税系统开展《条例》的宣传教育活动;二是按总局部署贯彻落实施行《条例》有关工作,要求各地深刻认识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要求,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顺利实施;三是采取会议培训、网络转载、在内外网开设专栏、编发简报等形式,组织全系统干部深入学习《条例》。各地结合当地实际,设置了信息公开受理窗口、公共查阅点、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场所、设施,为社会各界和纳税人申请信息、查询信息、获取信息提供便利。
2、建立了信息公开内容更新维护机制,及时编制、公布和更新本局的主动公开目录,结合公文处理工作,对《条例》实施后形成的相关文件进行全面梳理,对可以公开的信息及时主动予以公开。
3、提升网上平台功能。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我局通过提升现有互联网
站功能,在门户网站上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依申请公开受理箱等,及时发布各类信息、听取公众的意见建议、接受群众的申请;同时,通过制定全省地税系统网站建设标准和开展网站测评,提升全系统网站建设水平和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4、完善实体平台。按照《条例》要求,根据实际情况,省局对省级征管的纳税人的信息查阅受理设在直属分局的办税服务厅,对局本级信息的查询受理设在局办公室;各级地税部门在当地所辖的办税服务厅或相关场所内设立政府信息查阅点和依申请公开受理点,方便群众查询和申请受理。
5、加强其它载体建设。一是扩展语音平台。在“浙江地税 12366 纳税服务热线”设立了语音受理信箱。二是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税收宣传媒体平台,把信息公开工作和税收宣传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
2008 年 4 月我局制定下发了《浙江省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确定了 18 大项应公开的内容和详细的子项,基本内容涵盖了地税部门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1.领导简介;2.机构设置;3.主要职能;4.发展概况;5.工作计划;6.地税工作动态;7.税收政策法规;8.地方税收(费、基金)征收管理;9.办税(费、基金)指南;10.税务行政许可规定;11.非许可审批规定;12.地方税务稽查管理;13.税收收入统计数据;14.人事管理信息;
15.重要事项公告;16.采购招标事项;17.注册税务师管理事项; 18.其他需公开的信息。
截至 2008 年 12 月 31 日,我局通过外部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697 条,其中机构信息15 条,政策法规信息 277 条,人事管理信息 3 条,税收统计数据 75 条,政府采购 10 条,行政许可 5 条,非行政许可审批 29 条,工作动态 245 条,税务稽查 14 条,重大事项 2 条,其他工作 22 条。
(二)主动公开的形式及相关渠道。
1、浙江省地方税务局网站(http://www.zjds.gov.cn)。省局网站以“税收宣传、政务公开、服务大众、提供税务信息、监督地税执法”为服务宗旨,无偿为社会公众和纳税人提供办税服务和信息服务,是我省地税网上办税服务和政府信息公开、税收宣传等相结合的平台。
2、《浙江省地方税务局法规政策公告》。主要刊登税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采用月刊形式,全年 12 期,通过全省办税服务厅提供给纳税人。
3、税收新闻发布。不定期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各界和广大纳税人发布税收政策、征管制度、税收统计数据、税收工作重大举措以及其他重要新闻,配合做好税务信息公开、税收宣传等各类新闻、信息的发布。主要有《浙江税务》杂志、《今日早报》地税专刊等新闻媒体。
4、各地的办税服务厅。通过办税服务厅中的触摸屏查询系统、办税指南、涉税公示公
告栏、大屏幕显示器等设施,向纳税人公开各项税收政策法规、制度、办法和流程等。
(三)主动公开的特色及重点。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明确并细化了 18 类主动公开信息,在按国家税务总局和浙江省政府有关要求提供机构设置、部门概况、规划计划等基本的政府信息之外,着重结合地税部门实际,做好税收政策法规、税收征管、税务稽查、办税指南、涉税服务等信息的细化公开。
一是税收政策法规信息全面、分类合理、获取方便。我们在网上提供了所有地税部门负责征收的税、费、基金的介绍,完备的法规库提供了 4600 余条法律法规信息;提供了便捷易用的法规查询功能;提供了各税(费)种和各行业的优惠政策,方便纳税人查阅。
二是税收管理相关制度信息全面完整。税收征管方面提供了包括征管法、发票管理制度、纳税服务规范等法规、制度,并及时做好欠税信息网上公开;税务稽查方面公开稽查工作规范、工作程序,并加大对大案要案的曝光,达到公开要求的一律予以公开曝光。
三是办税指南内容详尽,信息服务逐步完善。网站提供的办税指南服务,详细介绍了办税的各项程序和办税流程;同时网站分类提供各类税收信息、税务理论研究、税收及财会知识等涉税信息服务;设立“网送税法”、“社保征收”、“发票之窗”、“注税管理”等专题类栏目,丰富网站信息服务的内容及形式。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为满足申请人除主动公开之外的涉税政府信息需求,我局制定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制作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流程图和内部办理流程图,加强对依申请公开信息在公开程序方面的规范,通过合理的流程设计提高信息受理的效率。规程对内容、流程和责任作了明确规定。
一是明确了不予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对受理的申请,在审核时把握好公开与不公开的界限,如对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后可能导致个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信息;对内部研究、讨论或审议过程中的信息;对公开后可能影响税收调查、取证和检查等税收执法活动的信息等五类信息,规定不予公开。
二是明确了申请受理后的办理流程。对各类申请由办公室负责同志初审后,分三类情况进行处理,能当场答复的当场处理,需由省局相关职能处室受理的转发至相关处室办理,应由各市、县局受理的通过网上分发至各市地税部门处理。同时明确各部门办理的要求和时限,做到事事按程序、件件有答复。
三是明确了受理部门需担负相应责任的事项。对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不及时更新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等六类情形,将由监察部门负责监督、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的制定,明晰了各部门的工作责任和办理程序时限等要求,保障了环环相扣、快速响应的办理机制。
截止到 2008 年底,省局机关共受理了 3 件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并及时按规定进行了相应处理。
四、其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省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职人员为 3 人,兼职人员为 14 人。各市、县地税机关的办公室均配备了至少一名专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
(二)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8 年,省局及系统没有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费用,也不存在减免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中的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08 年,省局机关及省局直属一分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08 年,我省地税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开形式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结合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考虑从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改进:
(一)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继续重点推进与社会经济发展和纳税人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及时、规范做好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和便民服务,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办税等电子政务工作的结合。
(二)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加大税收宣传力度,进一步完善全省各级地税部门新闻发布机制,向社会披露和解读公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重要法规政策;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地税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
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政府信息服务渠道,扩大公开内容和范围。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建设。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完善系统内横向联系、纵向指导的沟通协调机制,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保障措施,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考核手段,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效率。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二OO九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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