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供货合同
政府采购项目
X X X X X X X X X X 供
货
合
同
(编号:XCZX200X-XXX)
甲
方:XXXXXXX
乙
方:XXXXXXX
鉴证方:西安市市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20XX 年 XX 月 中国
西安
供
货
合
同
甲方:(采购单位名称)
乙方:(供应商名称)
鉴证方:西安市市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鉴证方就甲方所需货物,在西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的监督管理下,按照政府采购程序组织公开招标,确定乙方为中标供应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西安市市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正本和澄清表(函)、中标通知书,经甲、乙双方协商,鉴证方鉴证,达成如下条款。
一、合同标的物内容及数量(以投标文件正本和澄清表〈函〉为准)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参数 数量 产地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说明
二、合同价款
(一)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
)。
(二)合同总价包括:货物费、运输费(含保险费)、安装调试费、检测验收费及其它费用。
(三)合同总价一次性包死,不受市场价格变化因素的影响。
三、款项结算
(一)所有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XX%。即人民币(大写)
(¥
)。
(二)留合同总价的X%,作为保证金。即人民币(大写)
(¥
),从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后,如无质量等问题,一个月内一次付清。
(四)支付方式:银行转帐。
(五)结算方式:由乙方与采购人结算,发票开采购单位,到采购单位办理付款手续。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乙双方约定)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乙双方约定)
五、交货条件:
(一)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二)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XX 个工作日,完成货物的安装、调试并正常运行。
六、运输
(一)运输由乙方负责,运杂费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内,包括从货物供应地点所含的运输费、装卸费、仓储费、保险费等。
(二)运输方式由乙方自行选择,但必须保证按期交货。
七、质量保证
乙方所供货物必须执行下列条款:
(一)保证技术指标先进、质量性能可靠、进货渠道正常,配置合理,全面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二)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要求,确保达到最佳运行状态。
(三)具有良好的外观,适合安装场所的使用。
(四)自安装、调试正常运行并验收合格之日起:
1、免费保修 X 年,终身维护,免费保修期内,同一主要部件出现质量问题经过两次维修后仍无法正常使用,可以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服务响应时间不超过 X 小时(工作日),解决问题不超过 X 小时(工作日),对问题较大短期内暂不能解决的,为不影响甲方正常工作,乙方在 X 日内免费提供替代产品,确保正常运行; 2、XX 天内,如出现质量问题,可以选择换货或退货; 3、XX 至 XX 天内,如出现质量问题,可选择换货。
八、售后服务
乙方所供货物提供以下售后服务:
(一)质保期内:
1、发生质量问题,接到甲方通知后,应于当日派出专业的维修人员到现场进行检测维修,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若需送回生产厂,乙方承担往返费用; 2、定期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走访,给予检查维护; 3、排除故障的期限不得超过 X 小时(工作日)。否则甲方有权指定第三方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质保期结束前,进行系统测试,全面保养维护,确保正常运行。
九、技术与服务
(一)技术资料:
1、货物合格证; 2、货物使用说明书(中文); 3、进口货物商检证明和报关单; 4、项目峻工资料、检验测试报告; 5、其它资料。
(二)服务承诺:以投标文件、澄清表(函)、合同和随货物的相关文件为准。
十、验收
(一)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根据合同要求,进行外观验收,确认产地、规格、型号和数量。
(二)货物安装、调试并正常运行后,由乙方进行自检,合格后,准备验收文件,并书面通知甲方。
(三)甲方确认乙方的自检内容后,组织乙方(必要时请鉴证方或有关专家)进行系统验收,验收合格后,填写西安市市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项目验收单(一式四份)作为对货物的最终认可。
(四)乙方向甲方提交货物实施过程中的所有资料。以便甲方日后管理和维护。
(五)验收依据:
1、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澄清表(函); 2、本合同及附件文本;
3、国家相应的标准、规范。
十一、违约责任
(一)按《政府采购法》、《合同法》中的相关条款执行。
(二)未按合同要求提供货物或质量不能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乙方必须无条件更换,提高技术,完善质量,否则,甲方会同鉴证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对乙方的违约行为报监管机构进行相应的处罚。
十二、合同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鉴证方各执壹份,西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备案贰份,本合同甲、乙、确认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执行完毕后,自动失效(合同的服务承诺则长期有效)。
十四、其他事项
(一)鉴证方作为政府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对合同进行确认。
(二)西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在合同的履行期间以及履行期后,可以随时检查项目的执行情况,对采购内容、标准进行调查核实,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
(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澄清表(函)、中标通知书、合同附件均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四)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经鉴证方确认后,作为合同补充,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合同一经签订,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对确需变更、调整或中止、终止合同的,应按规定履行相应的手续。
(六)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甲
方(法人公章)
乙
方(法人公章)
单位名称:XXXXXXX
单位名称:XXXXXXX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代理人:(签字)
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帐
号: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200X 年 XX 月 XX 日
签订日期:200X 年 XX 月 XX 日
鉴证方(业务专用章)
单位名称:西安市市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200X 年 XX 月 XX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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