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V:1.0 精选管理制度
医院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2020- -6 6- -8 8
医院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行政类规章制度
职工职业道德行为守则
一、医护人员职业道德行为守则 1、遵守卫生部《医德规范》,树立高尚情操,遵纪守法,为医清廉。
2、热爱本职,刻苦钻研技术,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
3、忠于职守,尽职尽责,一丝不苟,观察仔细,诊断准确,治疗及时,用药合理,护理精心,尊重病员人格,不分亲疏,维护病员合法权益。
4、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技术操作规程,防止差错事故的发生,保守病员秘密。
5、举止端庄,仪表整洁,接待热情,接受意见虚心,言谈举止文明适度,沉着耐心,尊重同行,团结协作,文明行医。
二、医技人员职业道德行为守则 1、遵守卫生部《医德规范》,树立高尚情操,遵纪守法,为医清廉。
2、热爱本职,刻苦钻研技术,不断提高本专业技术水平。
3、忠于职守,尊重科学,实事求是,观察仔细、认真,态度严谨,报告及时、准确。
4、爱护仪器,熟悉性能,精心维护,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医疗安全。
5、举止端庄,仪表整洁,接待热情主动,言谈有度,尊重同行,团结协作,文明服务。
三、药剂人员职业道德行为守则 1、遵守卫生部《医德规范》,执行药品管理法规,遵纪守法,不以药谋私。
2、热爱本职,努力钻研药学专业知识,掌握业务技术技能。
3、忠于职守,严格检查,保证购进药品的质量。
4、热情为病人服务,配方准确,解释耐心,细心查对,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5、团结协作,服务临床,及时组织供应病人需用药品。
四、后勤人员职业道德行为守则 1、遵守卫生部《医德规范》,树立高尚情操,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不徇私情,不以权谋私。
2、爱后勤工作,忠于职守,严格操作规程,优质安全为病人服务、为医疗工作服务、为职工生活服务,坚持“三下”(下送、下收、下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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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当家理财,科学管理,严格纪律,精打细算,勤俭节约,爱护公物;防止浪费,保证供给。
4、严守财经纪律及各项规章制度,会计帐目、凭证、报表和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搞好监督、审计,保守秘密。
5、举止端庄,仪表整洁,热情主动,团结协作,文明服务。
五、护理人员职业道德行为守则 1、遵守卫生部《医德规范》,树立高尚情操,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不徇私情,不以权谋私。
2、热爱本职,坚定不移地执行和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保证社会主义办医方向。
3、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优质服务,树医疗行业新风”的思想。深入科室、病区调查研究,听取意见,改进工作,反对官僚主义。
4、坚持原则,团结协作,好学多思,勇于改革,当好参谋,提供信息。
5、忠于职守,办事认真,提高效率,讲求实效,待人诚恳,热情接待,作风正派,办事公道,一视同仁,关心员工生活,保守秘密。
工作人员文明服务公约
一、工作时间穿着工作服,服装整洁、举止端庄、佩带服务牌。
二、对人热情和蔼,语言文明,普及礼貌用语,不说服务忌语。
三、保持医院肃静,做到三轻(即说话轻、走路轻、动作轻)。工作区内不高声喧哗,不穿响底鞋。
四、坚守工作岗位,搞好优质服务。做到“四心”(即对病人有爱心、诊治要细心、护理要精心、解答问题要耐心),任何事情工作人员都尽心尽力地做好,不推给病人或陪伴。
五、认真执行医德规范,不做有损病人身心健康,对病人不负责任等违反医德的事。
六、保持清洁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丢脏物、不乱泼污水、不攀折花木、不践踏草坪、不在诊疗区内吸烟。
七、维护公共秩序、爱护公共财物、遵守规章制度、加强安全防范、不乱停放车辆,上班时间不做私事、不因私会客、不搞娱乐活动。
八、虚心接受病人意见,努力改进工作,决不与病人发生争吵。
廉洁行医制度
一、不准以医谋私或向病人索要钱物,损害医院和病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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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不准收受病人钱、物馈赠和宴请。
三、不准违反物价政策巧立名目乱收费、多收费。
四、不准任何科室和个人以任何借口私收病人医药费用,收费人员收取费用必须出具盖有医院财务收费专用章的正式依据。
五、不准开“人情药、人情假”,滥施各种检查,增加病人负担。
六、不准占用病人药品及其它费用,或收受售药单位药品回扣,除药剂科和经医院批准的科室外,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销售药品,不得向病人搞传销活动。
七、不准拒收病人,或未经医院批准将病人转往其他医院以谋取私利。
八、不准自行外出进行医疗服务,或在工作时间搞业外创收等谋取私利的活动。
社会监督制度
一、医院设立社会监督举报电话,由院办人员负责接听、登记并及时处理反馈,重要事件上报分管院领导。
二、在导医台设立意见箱,部门、病房、诊疗室设意见薄。意见箱、意见薄由科室负责管理,由护士长每日收集意见报院办公室。
三、每月末周星期二下午为院长接待群众来访日,医院领导轮流参加接待,深入了解群众对医院的反映,听取意见。
四、住院部科室每月召开病员及陪伴代表座谈会,征求意见。
五、每月由各科室向住院、门诊、出院等病人发放“意见征求表”20 份,进行满意度调查,调查结果及意见征求表报院办公室,院办公室不定期进行抽查。
六、聘请社会各届人士代表为我院社会义务监督员,对我院工作进行监督,每年召开座谈会一次,征求对医院工作的意见、通报医院情况、评议医院工作。
七、实施“六公开”:
1、上岗人员必须佩戴附有本人照片、编号、科室、职称或职务等内容的胸牌。
2、张贴卫生部颁发的《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
3、公开主要检查、治疗、手术、住院的收费项目及标准;公开常用药品价自费药品品。
4、给出院病人出具费用结算凭证。
5、公开专家门诊姓名、职称、专科、时间、挂号费标准。
6、公开重大检查和手术的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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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加强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各职能部门经理担任兼职信访员,各科室对群众来信来访要进行登记,及时处理,重要来信来访三天内回复。特殊情况不得超过一周,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待,重大事件向院办公室报告。
九、设立举报奖:凡举报我院工作人员违反医德规范、廉洁行医等的人和事,经调查核实,对医院有较大影响的酌情对举报人予以奖励。
十、社会监督工作由行政副院长负责分管,院办主任负责协调管理,各科室要紧密配合,齐抓共管,共同做好工作。
十一、社会监督工作纳入医院综合目标管理和医德医风考核,考核结果与奖金挂钩。违反本制度者,按《奖惩制度》处罚。
接待人民来信来访制度
一、人民来信来访工作由行政副院长负责分管,院办主任负责协调管理,各职能科室设兼职信访员。
二、对来访者应热情接待,认真听取意见,及时处理问题,并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重大问题由分管院长或有关职能科主任亲自接待处理。
三、建立人民来信来访登记制度。各单位对人民来信来访应进行登记,并及时处理。一般询问情况直接答复,重要来信来访三日内回复,特殊情况不得超过一周。需转有关科室办理的由院办登记后转办和督办,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待。
四、各单位接待人民来信来访情况,按月汇报院办室。重要的来信来访,应将来信原件或来访记录、处理结果交院办室妥善保管。
五、凡对我院工作或工作人员的表扬、批评、揭发、控告等信件或反映者的口述记录交院办公室,严重的呈请分管院长处理。
院长接待日制度
一、院领导接待群众来访,每月一次(每月末周周二下午)。由医院正、副院长轮流参加接待。
二、院领导参加接待时间由院办公室负责安排,提前一日通知参加接待领导。
三、院领导接待时,院办派员陪同,并认真填写群众来访登记表,登记表由接待领导签字后交院办公室留存。对来访者提出的问题,经院长处理后,将处理结果交院办公室,由院办公室负责将结果告诉来访者和有关当事人。若需进行调查研究的,由院办公室负责通知并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调查处理。处理结果由处理科室告诉来访者和当事人,并填写一式二份群众来访登记表,一份由处理科室存档,一份交院办公室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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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领导深入科室制度
一、院领导每周一上午带领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深入科室查访一次,调查研究、听取意见、总结经验和改进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二、院领导深入科室,重点抓思想政治,医德教育,服务态度,医疗护理质量、教学、科研、科室管理等工作,并听取病员和职工的意见,表扬好人好事。
三、院领导深入科室由院办室负责安排、记录并监督有关职能科室及时解决落实职工和病人提出的问题。有关职能科室对问题的解决、落实情况要反馈到院办室,并负责通知当事人,且要作好记录。
会议制度
一、院务会:
1、由公司总经理或常务副院长主持,院级领导参加,专题研究时可邀请有关职能科室负责人等参加。
2、研究决定医院工作方针、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和基本建设方案等。
3、研究决定财务预决算、重大财政支出、大型设备的购置等。
4、制订、修改或废除医院各项规章制度。
5、原则上每周五下午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会议时间可作变更。
6、由院办主任召集并作会议记录。
二、院办公会:
1、由常务副院长主持,院级领导、各职能科室负责人参加。
2、传达上级指示,布置院务会有关决定的贯彻执行及其它近期工作安排。
3、讨论处理医院日常行政、业务工作的协调和督查。
4、各行政职能部门有关工作的执行情况汇报及相互沟通。
5、原则上每周六上午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会议时间可作变更。
6、由院办主任召集并作会议记录。
三、院周会:
由常务副院长或各分管院长主持,院级领导、职能、临床、医技各部门经理(科主任)、护士长参加。如上述人员因故不能参加,须向院办室请假并委托他人参加,凡参加会议者均应做好记录,在科周会上认真传达。会议内容:传达上级指示,批示有关文件,小结上周工作,布置下周工作,听取各科室的工作汇报和反映、互通信息。原则上每周六下午二点三十分召开一次。
四、科周会:
由部门经理(科主任或护士长)主持,全科人员参加。传达上级指示、院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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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精神,检查各项制度、岗位职责执行情况,医疗质量考评和医德医风考核,总结通报本科工作情况,解决医疗、护理以及管理存在的问题,小结本周工作,安排下周工作。每周六下午院周会后召开。
五、晨会:
由科主任或护士长主持,全科工作人员参加。每晨上班后即进行交接班,听取值班人员汇报,掌握全科在院病人情况,解决医疗、护理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布置当日工作。
六、护士长例会:
由业务副院长或护理部主任主持,各科室护士长参加。总结上月护理工作,研究解决护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布置下月护理工作。每月召开一次,具体时间由护理部主任按排。
七、全院职工大会:
由总经理或常务副院长主持,医院全体职工参加,每年年终进行一次。总结本年度全院工作、业务收入,表彰年度先进集体、个人,布置下年度工作。
院行政、业务查房制度
一、院行政、业务查房每月一次(每月末周二上午)。由院办室或医疗事业部负责安排,分管院长带队,各职能科负责人或相关人员参加。所到科室科主任、护士长、各级医务人员参加。
二、查房人员参加科室晨会后,分工分头进行工作。主要检查医护质量、医德医风、服务态度 、科室管理、环境卫生、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等,协助解决疑难危重病人的诊疗问题,了解科室存在的问题和科室间协作配合情况,听取病员对医院和医护人员的建议、意见。
三、查房时主管病人的有关医生要报告疑难危重病人的病情,科主任,护士长要积极汇报科室情况。
四、检查结束后要进行总结,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被查科室要做好记录,对存在的问题要限期改进。需由医院解决的,院办室要督促有关职能科室及时解决。
五、参加查房的职能科室领导要作好查房记录,并认真落实解决查房中提出的问题,不得推诿、拖拉。
六、行政夜查房,由院办室不定期组织,常务副院长带队,总值班、相关职能科负责人,值班保卫人员参加。重点巡查病房、门诊、库房、收费室等区域,主要检查科室值班人员坚守岗位、服务态度、着装仪表、科室工作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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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危重病员抢救、清洁卫生、安全等情况,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院行政总值班制度
一、院行政总值班由院级领导、职能科室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参加,实行 24 小时值班制。
二、院行政总值班主要任务和职责:作为医院某一特定时间的总代表人,负责处理非办公时间内全院行政的临时性重大事宜:
1、处理下班后的对内对外联系工作,接待来访人员,及时传达、处理上级指示和紧急通知,签收机密文件,承接未办事宜。
2、负责全院性危重病人的会诊、转诊、转院及多科性的抢救组织工作。
3、负责检查各科(室)值班人员的在岗和执行规章制度情况及安全保卫措施,协调处理各科值班人员不能解决的问题。
4、值班期间遇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并协助处理。
三、认真做好值班记录,认真交接班,不得擅离职守,如有需延续到第二天处理的事件,应和院办公室或有关科室负责人联系。
办公室工作制度
一、严格执行上下班考勤制度。
二、上班应提前 5--10 分钟到办公室,做好办公准备保持办公环境 的整洁卫生,做到办公台柜、桌椅、物品、文件资料定置定位,布局合理、摆放整齐美观。严禁在办公场所吃零食(包括早餐)、乱扔废弃物、乱泼脏水,不准在禁烟区内吸烟,下班后应整理干净各自办公桌面,将椅子放进桌下后离开。
三、上班时间要坚守岗位,不准擅离职守,串岗聊天。工作时要保持办公室安静,不准大声喧哗、哼唱、听音乐、不准谈(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看与医院业务无关的书报(刊)。
四、学会安静工作是一门艺术。员工工作要行动有序,步履轻盈、轻拿
轻放、专心致志,不打扰他人,不远距离呼叫别人,需要交流时轻声细语,以不影响他人为前提。
五、禁止在办公室内发生任何形式的争吵,无论何人、何事,不管是对是错,全部按严重违纪处理。
六、电话作为医院重要的经营工具,使用要严加管理。
1、要爱惜使用电话,轻拿轻放,保持清洁干净,不染灰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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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严禁拨打私人长话、不随意拨打私人市话,确实需要或有急事,经部门领导同意方可使用。
七、严禁使用传真机、复印机传复印私人材料,医院对外业务所发传真要留底存档,以便查询。
八、电脑是医院重要的经营工具,不准打印与医院无关的材料。严禁办公室玩电脑游戏、私人上网。
九、员工仪容仪表是医院的重要形象之一,员工上班时必须穿工作服,男士打领带、女士可着淡妆,严禁浓妆艳抹。所有员工上班时不准穿奇装异服(吊带背心)和拖鞋、不佩带饰物、戒指(项链除外)。
十、任何人不得以医院名义做有损医院形象和利益的行为,否则将严肃处理,直至开除。
请示报告制度
凡有下列情况,必须及时向分管副院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或直接向常务副院长请示报告:
一、严重工伤、重大交通事故及其它事故、大批中毒、甲类传染病及必须动员全院力量抢救的病员时。
二、凡有重大手术、重要脏器切除、截肢等残废手术,首次开展的新手术、新疗法、新技术和自制药品的首次应用时。
三、紧急手术而病员的单位领导和家属不在时。
四、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差错,损坏或丢失贵重器材和贵重药品,发现成批药品变质时。
五、收治涉及法律和政治问题以及有自杀迹象的病员时。
六、重大经济开支报批及设备、仪器报废时。
七、补充、修改医院规章制度、岗位职责、技术操作规程、常规时。
八、工作人员因工出差,院外会诊,接受院外任务或参加院外进修学习时。
九、区局以上领导或相当于省级以上劳动模范等重要人物来我院诊疗、住院时。
保密制度
一、加强保密教育,增强保密观念,保密文件在一定范围内组织学习,防止失密、泄密。
二、严格重要文件的传阅、归还制度,未经办理借阅手续不能从档案室取走重要文件。不准将重要文件带至公共场所,未经批准不得复印、抄写。
三、加强秘密文件、内部资料的保密,上级下发的文件进行整理后按规定上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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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归档保管。不须保存的,按文书档案销毁规定进行登记造册经院办公室主任签字同意后方可销毁,不得当废纸出售或作为垃圾丢弃。
四、加强医疗文件的管理,借阅医疗文件须经医疗事业部或院领导批准。未经批准,不得外传、外借,不得复印或拍照,不准泄露病人隐私或医疗秘密。
五、凡违背上述规定,造成泄密事故,给国家、医院或病人造成损失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文件传阅制度
一、由院办公室负责公文的收发、登记、传阅工作。收文后,接受文书日期、来文单位、文号及主题及时登记清楚。所有公文必须在首页上贴上文件处理笺后交院长阅批,院长阅批传阅范围后再按院长批示,送给有关人员传阅办理。
二、阅文人员应及时阅看文件,一般从收文之日起不超过三天,急件应在当日处理完毕。阅读时要妥善保管文件,不得丢失或泄密。文件阅后应直接交还院办公室,不得转送。
三、凡参加会议带回的文件或领导同志的讲话,应在回单位后三日内送院办公室登记入档,传阅的按上述规定办理。
四、文件阅毕,阅文人员应在文件处理单上签字,并认真贯彻执行文件精神。
赔偿制度
一、爱护医院财产是医院每个职工应尽的义务,全院职工应严格执行本制度。
二、凡故意损坏公共财物应照价赔偿。因工作失职造成公、私财物损坏、被盗的应照价赔偿。
三、因违反医院规章制度、操作规程造成仪器、设备、物资损坏、遗失的,应照价赔偿。
四、由于工作失误导致仪器、设备、财产的损坏、遗失,根据情节轻重、损坏程度和本人表现酌情赔偿。
五、由于设备、仪器陈旧,已够使用年限或不可抗拒的原因或不属本人原因(如使用中突然停电、停气等原因)所造成的损失,经相关科主任认定属实的不属赔偿范围,但应填写报损单交采购供应部。
六、若为抢救病人而不得以造成器械损坏,经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可免于赔偿,但必须填写报损单交采购供应部。
收发制度
一、行政人事部负责全院报纸、杂志的征订工作。半年一次,即每年规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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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办理征订手续,过时不办。
二、当天的报纸,信件及时分送到各科室,快件、特快专递、汇款单、包裹单由科室负责人或本人签收。每期杂志收到后要及时送达科室或本人。
三、凡科室、姓名不清楚的信件,收发员要积极查询,确实无法投送的由收发室公布收件人姓名,收发室存放一周仍无人领取的再退回邮局。
四、住院病员的信件分送到病房,由病房护士长或病房有关工作人员转交给病员;特快专递、汇款单、包裹单由收发员直接送住院病员签收,若病员不在,可由病房护士长或有关工作人员签收后转交到病员手中。
五、因公发出信件,须经行政人事部同意。因公寄出资料,须经分管院长审批后交行政人事部办理。
六、收发人员要严守通讯秘密,保管好各种公、私信(邮)件及报纸、杂志,不得遗失、损坏,不准私拆信件。投送要做到及时准确,不得积压。如有遗失、损坏应予赔偿,情节严重的要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档案管理制度
一、档案管理人员应熟悉和遵守《档案法》、《保密法》及其他有关法规。
二、本院档案由行政人事部负责管理,医务人员技术业务档案和医德档案由医务科部管理。
三、医院各职能科需要归档的文件、材料应齐全、完整,除会计档案由财务科保管使用一年后归档,基建档案在竣工验收决算后归档外,其余在次年一月底前移交至行政人事部档案管理人员,并办理交接手续,档案管理员须在次三年月底前立卷归档。
四、建立档案登记借阅制度。院内各科室查阅档案,经档案管理员同意后可到档案室查阅。外单位若需用我院档案应持本单位的介绍信,经行政人事部经理同意,进行登记后方可查阅、摘抄、复制,重要保密材料须经常务副院长或分管副院长批准。借阅档案者必须爱护档案资料,严禁涂改、抽取、拆卷、污损等行为,未经同意,不得私自带走。借出档案须经院领导或行政人事部经理同意并进行登记方可借出,借阅期间要确保档案的安全,并要按期归还。
五、档案管理员要认真贯彻上级关于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增强档案意识,加强档案管理,防止遗失、虫蛀、鼠咬。
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一、各种车辆统一由医院行政人事部管理。驾驶员凭派车单出车,不得私自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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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下班时间,由院总值班人员直接派车。以保证医院工作和运送病员。
二、救护车专供医疗、救护使用,不得调作他用。各科室用车应提前壹天上报用车计划(急诊用车除外)。
三、使用车辆范围:
1、运送病员; 2、接送医务人员外出抢救、会诊、取血等; 3、医院领导公出外出; 4、接送专家教授来院工作; 5、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携带精密贵重仪器及其它物品不能使用其他交通运输工具者; 6、工作人员因病转院的经院领导同意; 7、外单位用车须经院领导同意,按规定收费; 8、特殊情况,经院领导批准用车。
四、除医院因公用车外,其余用车一律按规定收费。
五、车辆平时停放车库内。做好保养检修,保持车辆整洁完好和必要的消毒工作,保证及时出车。对车辆管理实行定车、定人、定安全、定油耗、定中修及大修、定里程。
六、车辆行驶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得超载、超速,做到安全行车,节约用油。违反交通规则造成罚款,谁违反由谁负担。
七、行政人事部建立车辆出勤登记制度,每次出车应将出车地点、开车时间、到达时间、返院时间、公里数、耗油量登记清楚。
八、驾驶员要坚守工作岗位,未出车时要在办公室或值班室坚守,接通知后 5分钟之内出车,有事临时离开应向行政人事部或总值班人员说明去向,凡值班不在岗或接通知超过时间不出车者,按医院规定处罚。
文印室工作制度
一、文印室核属行政人事部管理,负责医院公文、文件、表格、资料等的打印及复印工作。校对文稿原则上由拟稿人承担,核对时一定要认真负责、严防差错。
二、以医院名义印发的各种文件,由常务副院长审批、签发。各职能科室打印或复印资料,经分管副院长审批后交行政人事部编号,安排印发。
三、各科室打印或复印资料,经科室负责人同意再交行政人事部统一安排打印,费用按成本由科室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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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送打印的文稿,要求字迹清楚、段落分明、语句通顺、标点符号准确、无错别字,并写明单位、拟文时间、签发人及打印份数等。
五、打印或复印过的文稿,及时退还承办科室。尚未打印过的要妥善保管。
六、私人文稿,文印室概不负责印制。
七、文印室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爱护室内设备及财产,严禁吸烟,注意安全。
计算机室 工作制度
计算机室由计划财务部管理,进入本室上机,须经科室负责人批准。
机房要保持整洁,严禁吸烟,进入机房要换鞋,无关人员不得随便进入。
上机人员必须遵守机房规则和操作程序,爱护设备。不得将外来磁盘带进计算机室内使用。严禁删除他人存盘文件,工作完毕后作好上机记录。
上机人员须严格遵守医院计算机保密的规定。
任何人不得上机做与工作无关的事,违者按医院规范处理。
发生机器故障,应及时上报,不得擅自动手拆修。
后勤工作制度
一、负责全院职工、病人的生活服务工作,如职工宿舍、食堂、环境的美化和保护等。
二、树立为医疗第一线服务的思想,坚持超前服务。
三、服务要主动及时、坚持后勤查房制度,协调好后勤与临床间的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四、做好院容美化和环境保护工作,严格“废水、废气、废物”治理,做到门前三包,门内达标,净化、绿化、美化,为职工和病员提供优美、舒适、整洁、安静的工作和休养环境。
五、加强对后勤工作人员的教育、培养和考核、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政策和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
保卫工作制度
一、负责组织实施医院的安全保卫工作。
二、严格各项安全保卫措施,确保重点部门的安全,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分管院长和公安部门请示、报告。
三、加强对保安和门卫工作的领导,维护院内治安秩序,积极查破一般刑事案件,协助公安机关侦破重大案件。
四、负责院内义务消防工作,加强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灾害。
医院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五、积极做好医院的安全防范工作,重大节日进行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六、承办医院的临时保卫工作。
人事类规章制度
员工聘用制度
一、录用原则:促进医院发展需要的原则;择才录用、任人唯贤的原则;招聘、录用手续尽可能精简的原则。
二、录用条件:品学兼优,近五年无重大违法乱纪记录;仪表端正,身体健康,无任何遗传或慢性疾病并经体检合格;医院录用正式在编员工一般应具备:高中以上学历(相当于高中文化水平)年龄在 18 周岁以上。
三、各部门在高效、精干的前提下需增加人员的须向行政人事部提出用工书面申请及需求标准,行政人事部报常务副院长审批后,负责具体的招聘、录用实施工作。
四、因医院发展、业务拓展需招聘人员的,由医院行政人事部编制人员招收计划,报医院领导批准后实施。
五、应聘人员须真实填写个人资料应聘申请表,经用人部门或行政人事部门甄选后,由行政人事部组织公司内有权审核人员进行测试和面试考核,根据测试和考核结果经常务副院长审批后,拟订工作岗位。行政人事部代表医院与符合条件的录用人员签订用工合同(首次合同期一般为 1 年),并实行3-6 个月的试用期,员工在试用期内的收入按相关规定或事先约定执行。
六、员工在试用期内,由行政人事部、用人部门分别考察其工作表现和工作能力,并由行政人事部上报常务副院长最终决定是否续聘。若员工在试用期内须申请相对应的上岗证考试,而未能在规定的试用期内取得上岗证,则结合员工在试用期间的表现由行政人事部决定是否给予延长试用期,延长试用期一般不超过 3 个月,在延长试用期内仍未取得上岗证,则至试用期满自动终止合同。
七、员工的岗位职务聘任权和解聘权归行政人事部及院领导。
教育培训制度
一、 人事部负责协同医疗事业部制订和组织医院员工教育、培训方案,并于每年末前二个月内将下一年度的教育、培训计划报院领导批准实施。
二、医院指定的培训外,员工(部门)要求参加临时性培训的须由员工本人提出申请并经所在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报行政人事部由院领导批准。
医院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新进员工必须参加以下培训:
1、职业培训:新进人员实施职前培训,由行政人事部统筹办理,职前培训时间为三天至一周,内容为:医院的简介和远景发展规划;各部门组织、职责及作业情况讲解;医院文化及职业道德宣传和教育;工作、生活及礼仪常识等教育。
2、专业培训:根据业务需要,对种类医护人员(包括各科医生、护士、技术员、药剂师、导医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岗位适应性技能培训。
3、岗位培训:针对各工作岗位的具体需要,由所在部门短期培训。
4、普及教育培训:针对医院全体员工而进行的教育,主要是职业道德、政治思想、法律法规、医德医风等内容的教育培训。
三、 医疗类培训由医疗事业部负责制定培训方案。员工参加由医院方出资以提高自身知识技能、专业技术水平为目标的培训,原则上要与医院签订培训协议,以书面形式约定双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四、员工受训后应形成书面培训汇报,以记录受训者的收获和心得,并交上级领导审阅,最终交行政人事部存入该人档案。
考勤制度
一、考勤按实际上岗时间记录,凡请假、迟到、早退、缺勤均记录考勤,月底按实际出勤时间汇总。医院实行电子考勤记录方式,除部分经医院书面批准享有免电子考勤人员外,其他医院所有人员(包括正式在编和临时人员)上下班均应进行电子刷卡登记,否则按旷工处理。
二、请假必须履行请假手续,请事假必须经批准后方可离开所在岗位;请病假必须持本院医务部证明或其他区级以上医院证明。
三、请假在一天内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批,一天以上者由行政人事部报医院分管领导审批,各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报院办经常务副院长审批。
四、员工不服从医院调动、分配工作,没有在指定时间到指定部门报到,按旷工处理。
五、行政人事部为医院员工考勤管理的执行和监督机构,负责对员工电子考勤记录的查核、统计、汇总,根据实际适时制订员工考勤管理相关制度、规范,并监督各部门员工的考勤执行情况,对违反规定出现的各种舞弊现象,对相关人员按规定进行处理。
六、员工每缺勤(包括病假、事假)一天者扣除其当月奖金、津贴总额的日平均额,十天以上者不享受当月奖金、津贴;年度累计缺勤三十五天以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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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再享受该年度内医院给予员工的任何奖金、津贴(以上不包括计划生育假九十天)。旷工一天扣除当月奖金、津贴的 50%;旷工两天不享受当月奖金、津贴;旷工三天以上不享受该年度医院给予员工的奖金、津贴。
七、员工请病假、请事假按请假天数在当月工作日的比例扣发基本工资;员工旷工一天扣罚两天基本工资,因旷工被医院除名、辞退或开除的不再享受当月基本工资。
八、员工请病假按请病假天数在当月工作日中比例扣发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但至当地最底工资标准时不再扣除。
休假制度
一、参照国家法规、公司规定员工休假如下:元旦壹天;春节叁天;国际劳动节叁天;国庆节叁天;医院临时决定或增加的休假日。各部门须合理调度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充分利用上班时间完成工作任务。
二、医院实行一周六天工作制,一周公休一天,具体工作时间的安排根据岗位性质具体决定。
三、与父母、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团聚的远地员工(500 公里以外),在合理安排工作的前提下,原则上可给予探亲假:
1、员工在医院工作满一年后自下一年度开始享受探亲假待遇。
2、探亲假时间为每年七天,七天假期包括期间内的固定休假时间。
3、探望父母、配偶和未婚员工探望父母往返车船费等均自理。
4、员工探亲假必须由医院统筹安排,经行政人事部批准,未经批准按旷工处理。
5、探亲假期间基本工资照发,福利津贴、奖金按照请假天数在当月工作日的比例扣发。
四、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享受当年探亲假:
1、一年内一次性病假超过十天或累计病假超过二十天。
2、一年内一次性请假超过十天或累计事假超过二十天。
3、一年内病、事假相加超过二十天。
4、一年内休产假超过三十天。
5、当年已享受了婚假。如在探亲假后,再请病假、事假超过上述规定时间后,则在下一年度取消探亲假,如已享受探亲假,则取消下一个年度探亲假。
奖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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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员工奖励分以下四种:
1、嘉奖:每次加发一百至五百元奖金。
2、记功:每次加发五百至三千元奖金。
3、记大功:每次加发三千至二万元奖金。
4、特殊贡献奖:根据实际情况酌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酌情给予上款 1-4 项奖励:
1、一贯忠于职守,廉洁奉公,在医院工作三年以上且事迹突出者; 2、积极做好本职工作,连续三年成绩突出受到医院表彰者; 3、完成任务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4、积极向医院推出合理化建议,并为医院采纳,产生良好经济效益; 5、维护医院利益,为医院争得荣誉,防止重大事故或非本人责任挽回损失二十万元以上者; 6、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 7、坚持自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任职期内取得相关专业国家承认本科以上文凭者; 8、为医院发展做出重大贡献或完成医院布置重大任务者。
三、奖励程序:
1、嘉奖、记功奖励程序: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各部门提名; (2)行政人事部会同所在部门审核; (3)报院领导(院长)批准发布; 2、记大功,特殊贡献奖奖励程序;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部门提名; (2)行政人事部会同所在部门调查审核; (3)报医院院长及董事会批准发布。
四、员工的惩罚分四种:
1、警告:每次减发当月岗位津贴、奖金 10%-50%或在此幅度确定处罚数额。
2、记过:每次减发当月岗位津贴、奖金 50%-100%或在此幅度确定处罚数额。
3、记大过:每次减发两个月岗位奖金或在此幅度确定处罚数额,并不再享受给予员工的该年度奖金、红利等。
4、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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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警告:
1、未经许可,擅自向医院推销不明物品者; 2、上班时间,躺卧休息、擅离岗位、怠慢工作者; 3、因个人过失,给公司造成二千元以下损失者; 4、妨碍工作或团体秩序者; 5、不能按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6、其它违反医院规章制度、情节轻微者。
部门负责人有权对所辖员工的上述行为予以记过,并由行政人事部公布后通知财务部扣发奖金、津贴。
六、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记过:
1、对上级批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以致影响公司利益者; 2、在工作现场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者; 3、对其他员工恶意攻讦或诬陷、伪证、制造事端者; 4、工作中酗酒以致影响自己和他人工作者; 5、未经允许不交接班自行下班者。
部门经理及负责人有权对所辖员工上述行为予以记过,并由行政人事部公布后通知财务部扣发奖金。
七、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记大过:
1、玩忽职守或其它可以预见或避免的原因,而未采取防范,补救措施,使医院 蒙受二千元或相当于于二千元以上损失者; 2、故意隐匿、损毁、涂改重要文凭或公物者; 3、故意怠慢工作或擅自变更工作方法,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4、不服主管人员指导,经三次劝告仍不听从者; 5、其它违反医院规章制度,情节较重者;对有上述行为的员工所在部门或行政人事部应在查证后,报请医院负责人(院长)或院长授权人批准给予记大过处分。
八、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医院有权予以开除:
1、连续旷工五天,一年累计旷工七天; 2、伪造本人身份、学历、经历、健康状况等证明或隐瞒真实情况的; 3、因工作调动,不服从分配和调动者,三天内不办移交,六天内不到新岗位工作者; 4、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威胁领导和同事,给正常工作带来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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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危害者; 5、煽动怠工或罢工者; 6、散播不利于医院的谣言或挑拨劳资双方感情者; 7、玩忽职守,并给公司造成恶劣影响或经济损失达万元以上者; 8、假公济私、营私舞弊给医院造成经济损失达万元以上者; 9、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敲诈勒索、流氓行为,以及其它违法行为者; 10、故意泄露技术、经营上的机密,致使医院蒙受重大损害者; 11、从事第二职业影响本职工作或给医院带来技术及经济损害,经批评教育在一个月内仍不改正者; 12、员工在同一年度内累计受 2 次警告处分以上或三次记过处分以上或两次警告处分、两次记过处分以上或受记大过处分以外同时受警告记过处分的; 13、其它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或医院规章制度的。
对有上述行为之一者,行政人事部在查证后,提交医院负责人批准予以发布。在做出开除的同时,对有犯罪行为的人,提交司法机关处理。
九、凡被开除员工,在离开公司前,须交还属于医院的一切财物、住房、文件、业务资料,并移交业务渠道。否则,行政人事部有权不予办理有关手续;给医院造成损失的,医院有权予以追偿。
十、凡被开除员工,不再享受当月的津贴、奖金,也不再享受医院在今后可能给予员工的其它待遇或奖金。
辞职、辞退制度
一、院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员工有辞职的自由,但均须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制度规定履行相关手续。
二、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应向行政人事部提交辞职报告,并办理辞职手续。
三、员工与医院签订录用合同后,双方都必须严格履行合同,员工不得随便辞职,员工在合同期内因辞职造成所在部门工作受阻或其它经济损失,公司有权要求其在经济上做出赔偿。
四、员工辞职的,必须提前一个月向行政人事部提交辞职报告,经主管领导批准后,行政人事部给予办理辞职手续。
五、员工未经批准而自行离职的,行政人事部有权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医院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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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医院对辞退员工持慎重态度,无正当理由不得辞退合同未满的员工。除非下列情况,医院有权以书面形式提前三十天通知员工本人。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致伤(残),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医院安排的工作; 2、员工不胜任或不适应现岗位,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完不成本职工作任务的; 4、故意违抗或消极对抗医院的工作安排; 5、全年累计事假超过 60 日的; 6、员工因屡次违反医院规定,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的; 7、员工的错误行为已损害了医院的利益或声誉,但尚未达到开除条件的; 8、其它严重违反医院各项规章制度,但尚未达到开除、除名条件的。
9、录用合同订立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录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变更合同达成协议者。
七、除开除、除名、辞职、自动离职、劳改、劳教辞退、合同终止等情况外,员工离开医院的按员工在医院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员工离岗前一个月工资收入的生活补助费(不满半年按半个月计算,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个月工资计算),但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八、约定合同期满(签订以完成一项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为该工作按合同规定履行完成),合同即告终止。员工或公司中一方不延续录用合同的,属终止合同手续。
九、凡辞职、自动离职、合同终止、除名、辞退、开除等员工,不再享受医院今后可能给予员工的任何奖金或福利。
医疗事业类规章制度
岗前教育制度
一、医院对新分配、调入的人员及进修、实习人员一律实行岗前教育。岗前教育由行政人事部和医疗事业部牵头,各科室负责人协同完成。岗前集中培训时间为三天。
二、岗前教育采用集中培训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对新上岗的大中专毕业生在转正前要作出评价、考核。
三、岗前教育的内容:
1、法律法规、政治思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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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医疗卫生事业的方针政策教育。
3、职业道德、医德医风教育。
4、公司企业文化、医院管理规范及各类人员礼仪、劳动纪律、工作制度、操作规范、医疗安全措施及各类人员岗位职责。
5、熟悉当地医疗卫生工作概况,掌握我院情况。
6、医院质量控制教育和院内感染控制教育。
7、本院的发展方向、服务宗旨等有关内容。
四、新上岗的人员要认真对待岗前教育,岗前教育结束后要认真总结,并进行考试、考核,结果分别记入个人业务考核档案和医德医风档案。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不合格者拒绝接收。
五、实行轮岗的职工,在换岗时须依照本制度进行考核,合格者进行换岗,不合格者延长原岗位实习,但延长时间不超过一个月。
六、对因违反医院管理规范或发生重大差错而待岗、下岗的职工,须重新进行一次岗前培训。
职工医德教育制度
一、全院医德制度教育 1、医德教育是医德医风建设的思想基础,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院长要亲自抓,行政人事部和医疗事业部共同负责督促、检查、考核,各部门要协调配合、齐抓共管。
2、科室每季度至少进行医德教育学习一次,医院每年进行全院性教育一次。
3、全院干部、职工年受教育面达 100%。通过教育,要人人熟记《医德医规》、服务忌语、文明用语、廉洁行医。并要认真执行《医德规范》,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搞好优质服务。
4、全院干部、职工应积极参加医德教育学习,不得无故缺席或迟到早退。
5、科室要做好医德教育记录,严格考勤,按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记入医德档案,对违反本制度者,按《奖惩制度》进行惩罚。
二、医德强化教育 1、干部、职工有下列医德观念较弱情形之一者,须进行强化教育。
(1)违反廉洁行医,经指出不加改正或情节严重者; (2)违反医德规范经指出不加改正或情节严重者; (3)服务态度不良,群众反映强烈者; (4)因工作失职、失误给医院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影响医院声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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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连续三月或年度医德医风考核差者; (6)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制度、纪律、规程、常规等需要进行强化教育者; 2、接受强化教育的人员由医院医德医风建设领导小组决定,受教育人员由所在科室通知到行政人事部,行政人事部安排有针对性的进行教育。受教育人应书面写出接受教育的心得方可回科室上班,经教育仍不认识错误者,予以解聘。
(1)强化教育时间、根据受教育人医德观念情况及事件性质而定。
(2)符合《奖惩制度》惩罚规定的,同时给予惩罚。
职工继续教育制度
一、我院对全院职工实行终身继续教育,具体由医疗事业部负责安排、备案。
二、我院进行终身继续教育通过多方法、多渠道完成。包括:自学、科室内教学和工作实践、全院性教学、请院外专家授课会诊、远程教学、学历教育、专科进修、院外短期学习、学术会议等。
三、医务部负责院科两级的继续教育工作,并分别制定出院、科的年度继续教育工作计划,组织计划的实施、检查和评估。
四、院职工的个人继续教育状况记入职工技术档案,各科室工作完成情况纳入院质控考核。
五、职工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每年职工的累计学分必须达到上级规定要求。
六、关于职工学历教育:我院鼓励职工接受更高一级的学历教育,学历教育以不脱产的在职教育为主要形式,费用由个人负担。学历教育的专业选择应为学习人员所从事的本职专业,各科室在工作安排上应照顾到参加学习的人员实际情况,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保证他们能顺利的完成学历教育。
七、根据我院业务发展的需要我院将不定期的选派人员到各地三甲以上医院进行短期的专科进修,进修学习的人员在派出前必须同医院签定进修协议,双方共同遵守协议事项。
八、对学科带头人的继续教育主要为国内外本专业新技术、新进展、新理论的追踪、学习、推广应用,以掌握国内外本专业先进技术水平为目标,每 2年可参加一次省外全国性学术会议。
九、中级职称以上专业人员的继续教育主要为国内外本专业新技术、新进展、新理论的学习和知识更新。每 4 年可参加一次省外全国性学术会议,每 2年可参加一次省内学术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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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初级专业人员的继续教育主要为基本理论、基本技术、基本技能的掌握和提高,以院内继续教育为主要培养形式。
医院 质量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质量管理委员会在常务副院长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全院临床、医技、科研、教学、行政管理等工作的质量控制管理。开展全院质量教育,努力提高职工的质量意识,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制定和修改医院质量控制管理方案,制定和修改各种质量考核内容、指标、办法;督促、检查、评价质量管理的执行情况。
二、质量管理委员会每月至少活动一次;可分为医疗、护理、医技、行政、后勤组活动,总结交流质量情况、提出下月工作重点、寻找质量缺陷、提出改进措施。每季召开全委员会一次,进行质量评价,检查质量管理工作;如质量方面存在严重缺陷,根据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每次会议要做好记录,并以简报形式通报各院长和相关科室。
三、经常深入科室,调查研究。指导工作,搜集整理质量信息,提出改进意见。质量管理组织要按期召开质量会议,并做好考勤,迟到、早退和无故缺席者按考勤制度和《奖惩制度》处理。
质量管理制度
一、医院和科室必须把质量管理放在首位,列为各项管理工作的核心。
二、医院质量管理委员会和科室质量管理小组分别负责院、科两级的质量管理;科室兼职质量控制员具体负责本院的质量控制。
三、科两级质量管理组织要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医院和本科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质量管理方案、规划和年度计划,做到目标明确,指标合理,措施得力,办法可行,工作有记录。
四、强化质量教育,增强质量意识。
1、新进人员要进行严格的岗前质量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
2、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员质量教育,可争取多种形式进行教育,院、科两级要组织本单位工作人员参加质量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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