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管理会议规定
工程管理会议规定 (一)第一次工地会议 1、建设(项目管理)单位主持,监理、总包、分包单位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参加; 2、在总包工程或专业分包工程正式开工前召开; 3、会议内容:建设(项目管理)单位领导讲话;宣布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和总监理工程师并向其授权;宣布工程项目总、分包单位及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和承包单位项目经理分别介绍各方组织机构及专业人员分工;承包单位项目经理汇报当前施工现场准备情况及问题,议定下步工作计划和实施事项; 4、监理单位负责整理编制会议纪要并分发有关各方; 5、会议时间及地点:根据工程情况确定。
(二)监理工作交底会议 1、监理单位主持,建设(项目管理)、总、分包单位参
加; 2、在正式开工前或专业分包单位进场后召开; 3、会议内容:根据监理规划阐述监理工作指导思想和原则;介绍监理工作内容、监理控制程序和方法;工程文件资料管理和监理资料的报审要求; 4、监理单位负责整理编制会议纪要并分发有关各方; 5、会议时间及地点:临时通知。
(三)监理例会 1、监理单位主持,建设(项目管理)、总、分包单位参加。
建设(项目管理)单位:有关人员; 监理单位:监理部全体人员; 承包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等相关人员。
2、定期组织召开监理例会,具体时间由参建各方商定。
3、会议内容:检查上次例会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听
取参建各方的工作汇报,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落实下步工作计划。
4、监理例会纪要由监理单位编制,监理、建设(项目管理)、承包单位签认后执行。
(四)工程专题会 1、建设(项目管理)或监理或承包单位主持,相关单位人员参加或邀请有关专家参加; 2、会议内容:有针对性地研究解决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有关投资、进度、技术质量、安全等有关专项事宜; 3、专题会议纪要由主持单位编制,建设(项目管理)、监理、承包单位签认后执行; 4、会议时间及地点:临时通知。
(五)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 1、承包单位在开工前必须进行图纸会审,使图纸中存在的技术问题得以在施工进行之前解决; 2、设计交底会由建设(项目管理)单位主持(也可由
监理单位主持),相关的施工、设计、监理和建设(项目管理)单位技术人员参加并提出书面审图意见; 3、设计变更、洽商按规定执行,且必须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4、设计交底纪要由承包单位整理经参建各方签审确认后,报建设(项目管理)、监理和设计单位备案。纪要必须内容明确,提出设计反馈的时间要求; (5)会议时间及地点:临时通知。
(六)总包单位生产例会 1、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主持,所有参建承包单位参加; 2、每周规定时间、地点召开; 3、会议内容:安排施工进度计划,协调现场资源和工序关系,研究技术方案,处理质量问题,文明安全管理,落实工程管理及施工议定事项和责任制度等; 4、例会纪要由总承包单位记录并整理,总包分包单位
签认后执行; 5、建设(项目管理)及监理单位有权派人参加会议。
(七)总、分包单位日常生产协调会 1、总承包单位主持召开,所有分包单位参加。
2、每天规定时间、地点召开。
3、会议内容:协调安排次日施工现场资源利用、进度计划调整、施工工序、施工现场交接和施工质量、现场安全的控制等有关事宜。
(八)会议要求 1、会议参加人员:建设(项目管理)、监理、承包单位的项目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确定的参会人员,必须参加会议。无特殊理由不得找人代替,代替人员必须有决策能力。
2、主持会议的单位应提前向有关单位发出会议通知(例会除外),并注明会议议题、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及需要准备的相关资料。
3、参加会议的单位会前做好书面发言准备,原则上每
个单位由一人发言,发言要简短扼要,重点突出;发言稿应交给会议主持人,与会各方负责人除重大问题外,对会议议题应在会上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法。
4、各单位应准时参加会议,有事向主持会议的单位提前请假;不得迟到,不得无故退场;关闭手机;无故不参加会议的单位,对会议纪要必须执行。
5、主持会议的单位要作好会议纪要,参加会议各方责任人须签字。会议纪要是工程建设合同的组织部分,各单位要及时落实,认真执行。特殊情况不能执行的必须在当天以书面形式向有关单位报告,否则按不执行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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