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源地信用助学借款合同协议
编号:
_____________
生源地信用助学借款合同 借款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_____ 年 ____ 月 _____ 日
借款人: 贷款人: 为维护各方利益,明确责任,恪守信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以下内容贷款 :
一、 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二、 贷款用途:用于借款人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及住宿费。
二、贷款期限:自
________ 年 ______ 月 ______ 日至 ________ 年 ______ 月 ______ 日止 具体借款与还款日期见下表:
借款日期及金额 到期日期及还款本金 年 月 日 金额 年 月 日 金额
本合同借款金额、期限、利率与借款借据不一致时, 以借款借据为准。
借款借据作为本合同的组
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如需对还本宽限期申请展期, 应提前向贷款人提岀书面申请, 经贷款人同意后,另行签订 还本宽限期展期协议。
第二条贷款利率与罚息 一、 本合同项下贷款,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年利率
______ %。贷 款期间如遇贷款基准利率调整,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合同贷款利率自基准利率 调整后次 _____ (年/季/月)起调整。
借款期限如有展期的, 贷款利率则按展期后期限, 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 利率。
本合同项下贷款的利息,由借款人承担。按政策规定所享有的贴息,归借款人所得。
贴息款直接 划转给贷款人的,由贷款人代理发放到借款学生的个人结算账户, 贴息资金不足偿还贷款利息部 分仍由借款人负责偿还。
二、 罚息利率:
(一)
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使用借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从其违约之日起按合同规定利率加收
%利息 或按月利率
_______ %。计收利息(如遇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调整,按其规定执行)。
(二)
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按时偿还贷款, 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自贷款逾期之日起按合同规定利率加收
% 利息或按月利率
______ %。计收利息(如遇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调整,按其规定执行)。
(三)
借款人未按期付息,其欠息部分按逾期贷款罚息利率计收利息。
第三条还款方式 一、 本合同项下借款实行按年付息、到期还本的还款方式。结息日为每年
_____________ 。如借 款本金的最后一次偿还日不在结息日,则未付利息应利随本清。
二、 借款人应于每期本息还款日前在借款人指定账户内存入足以偿还当期借款本息的款项, 贷款 人可直接从该账户中划收借款本息。
该账户内资金如不足以清偿当期借款本息, 贷款人有权决定 是否划收。贷款人不划收的,该期全部借款本金作逾期处理;贷款人划收的, 不足部分作逾期处 理。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要求变更指定还款账户,须经贷款人同意。
第四条贷款款项划付 贷款发放后,贷款人将贷款款项转入借款人个人账户, 借款人授权委托贷款人, 由贷款人从借款 人个人账户中将贷款直接扣划汇往其就读高校的指定银行账户, 并注明“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学 贷款”。
贷款本息到期时,借款人必须在其个人账户足额存入当期应偿还本息款项, 借款人授权委托贷款 人,直接从其个人账户中扣收。
上述两点贷款款项划付约定,视为借款人对贷款人的授权,不再另行签订授权书。
第五条提前还款 借款人提前偿还本金,须事先征得贷款人同意。贷款人对提前还款部分,按实际借款期限和利率 计收利息。
第六条借款人权利和义务 一、 有权按合同约定取得和使用借款,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不得改变借款用途。
二、 按合同约定履行债务。
借款学生与其共同借款人同为本合同项下借款的连带债务人,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连带义务。
三、 借款学生学习期间及毕业后工作单位或生活居住地址如发生变动,保证在 20 天内向贷款人 提供变动情况(包括学校或工作单位名称、通讯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等)。
四、 借款学生应在每学年结束后
_______ 天内向贷款人报告该学年在校学习情况。
五、 接受并配合贷款人对其进行贷后跟踪检查。
第七条贷款人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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