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警示教育学习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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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警示教育学习心得体会
篇一:常存敬畏之心
远离廉政风险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维护队伍纪律,确保内部安全稳定。作为一名普通党员,我深知要时刻牢筑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一心为党、一心为公,永葆党员干部的纯洁公仆本色,拒腐蚀永不沾,才能保证党的事业不断前进,不断取得新胜利。要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保持廉洁自律,我有如下几点体会:
一、要警钟长鸣,筑牢防线。任何腐化、腐败行为都是从思想的蜕化开始的,都有一个思想演变的过程。因此,把牢思想这一关是最有效的预防,加强思想教育也是反腐倡廉的根本之策。我们一时一刻都不能放松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要认识到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在思想上绝对不能有丝毫的放松和侥幸。
二、要从严自律,管住自己。当前社会复杂多变,各种市场经济的趋利性逐步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面对这种复杂的形势,我们越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要从方方面面严格要求自己,稍有不慎,就可能犯错误、栽跟头。我们要知道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脑子里要有明确的界限,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清清白白从政,踏踏实实干事,堂堂正正做人。
三、要抵制诱惑,增强党性修养。唐太宗说过,以铜为镜,可以
正衣冠;以人为镜,可以知得失;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要不断学习,提高自身党性修养,正确对待名利得失,把防腐拒变、廉政勤政当做头等大事,虚心听取群众意见,把群众的批评当做无价之宝,秉承“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提升自己的作风和能力,堂堂正正做人,踏踏实实做事,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和浩然正气。
总之,我们要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时刻加强自我约束和监督,以实际行动反腐倡廉,使工作更“阳光”,积极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
篇二:廉洁方能聚人,律己方能服人 身正方能带人,无私方能感人
近年来,按照支队、大队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成为一名党员干部都必须时刻坚持的方针和原则。作为一名干部,更应该从头做起,自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真正做一个党放心、人民满意的干部。本人在实际工作中十分重视个人的廉政建设,并能始终把它放在重要的位置,加强了相关内容的学习,积极参加了党委布置的相关活动,从而进一步增强思想政治素质,提高保持清正廉洁的自觉性。
一、坚持求真务实,扎扎实实干好工作。要有求真的精神。求真说到底是一种觉悟、一种境界、一种精神,是分析问题、研究问题、
解决问题的有力武器。具体到工作来说,就是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客观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坚定信心,维护好群众的根本利益。要有务实的作风。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实在人,是处事为人的立身之本,一个人的能力有大小,但是只要踏下心来做事、实打实的干事,也能取得组织的信任,得到群众的信任。
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干干净净履行职责。要警钟长鸣,筑牢防线。任何腐化、腐败行为都是从思想的蜕化开始的,都有一个思想演变的过程。加强思想教育不能放松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要充分认识到为人民谋福祉、为民造福,大脑中要时刻绷紧这根弦,时时警醒自己,筑牢防线。从严自律,管住自己。我们现在各方面的条件也有了很大的改善,但越是在这种形势下,越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越要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越要从方方面面严格要求自己。
党风廉政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人民群众是推动和谐社会建设的力量源泉。我作为一名领导干部一定会起到带头作用,让大家多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的内容。用群众的满意程度鞭策自己。
篇三:为政重在廉,做人重在诚 说话重在信,办事重在实
通过近期对党风廉政教育的学习,感到获益匪浅,对照自身,工作中也有不少疏忽大意的时候,通过近期的学习,个人认为在日常的
学习工作和生活中更要谨慎行事,勤奋工作,要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就必须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勤于学习,明确责任。面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新形势和新要求,作为一名基层党员干部要不断丰富自身理论知识。认真学习各级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切实加强自身品德修养,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从严要求自己。做到自省,自警,自律,清清白白做人,廉洁公道做事。同时也要准确把握当前形势,牢记使命,强化责任,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认真执行党章党规党纪,坚持知行合一,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二是警钟长,鸣筑牢防线。防止腐败滋生,把牢思想这一关是最有效的预防,加强思想教育也是反腐倡廉的根本之策。我们一时一刻都不能放松警惕。要认识到权力是一把双刃剑,用好了能为民造福,用不好也能为自己造“罪”。
三是求真务实,注重细节。求真务实是我党的优良作风,也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重点,在新形势下只有持续发扬好这一优良作风,才能取得工作实效。务求工作实效就要办实事,绝不能搞形式主义,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是处世为人的立身之本。所谓“智者不惑,勇者不惧,勤者不贫,廉者不腐”,心中有“廉”,自正其身,因此我们要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已之心,警钟长鸣,防微杜渐,从小事做起,管好自己的“嘴、手、脚”,不做物质的奴隶,争做精神的强者。
加强党内监督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 专题党课
同志们:
今天我以《加强党内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为题,给大家共同交流一下加强党内监督的有关问题。党内监督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工程,内涵十分丰富。下面,我主要从党内监督的发展历程、党内监督的内容和特点、充分把握党内监督、如何落实党内监督等四个方面,和大家谈一些看法和意见。
一、党内监督的发展历程 党内监督,就是党员之间、党组织之间、党组织与党员之间依据党章和其他重要的党内法规相互监察、相互督促的活动。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就新形势下加强党内监督作出顶层设计,是规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内监督的基本法规。长期执政条件下,党要实现肩负的历史使命,带领人民坚定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必须不断强化自身监督,始终保持赤
诚初心和旺盛斗志。关于党内监督的重要意义,这里就不再多讲,下面,我重点讲一下党内监督的发展历程,使同志们有个清晰的认识,希望大家能够站在政治和历史的高度来充分认识党内监督。
(一)国外党内监督的发展变化 党内监督的思想,早在 1847 年 6 月马克思、恩格斯创立世界上第一个共产党组织——共产主义者同盟时就被提出来了。《共产主义者同盟章程》第四十二条规定:“为了盟的利益必须对被暂令离盟者,被开除盟籍者和可疑者加以监视,使他们不能为害。”其中“监视”一词,就是监督的意思。1864 年,马克思在为国际工人协会(简称第一国际)撰写的章程和条例中,强调了总委员会具有一个基本功能,即“加以干预时能一致行动”的党内监督功能。国际工人协会关于“加以干预”的党内监督思想和功能,与共产主义者同盟所作的“加以监视”规定的精神,是一脉相承的。
到了俄国十月革命胜利后的列宁时期,党内监督成为一项重要的制度设计并得到广泛、有效贯彻执行。苏共党章规定,中央委员会要“建立党的各种机关并领导它们的活动” 。1917 年 7 月,苏共建立了中央检查委员会。中央检查委员会在中央委员会领导之下,监督党的中央机关是否迅速和正确地处理事务,中央书记处是否正常地进行工作等。由于中央检查委员会还只是隶属于中央委员会的一个内设机关,不可能有效地对整个党中央特别是对党的高层领导实行检查监督。因此,列宁在 1920 年 9 月苏共九大上决定,“成立一个同中央委员会平行的监察委员会” ,并提出“由党内最有修养、最有经验、最大公无私
并能够严格执行党的纪律的同志组成” 。1921 年 3 月,苏共十大专门作出《关于监察委员会的决定》。监察委员会分中央、区域和省三级,分别与本级党的委员会平行行使职权,并向本级党的代表大会负责。1922 年 3 月,苏共十一大又进一步制定了《监察委员会条例》,强化了监察委员会的独立性和至高无上的监察职能。
除了党的监督机关外,在苏联国家机构中也设有政府的监督机关。1917 年 11 月,在苏维埃政权建立后设立的 3 个人民委员部中就有国家监察部。1920 年 2 月,国家监察部改组为工农检查院,并在 1923年 4 月召开的苏共十二大上成立了工农检查院和中央监察委员会的联合机关。中央监察委员会和工农检查院两家合署办公,开创了一种新的监督模式,可以同时加强对党政工作及其党政干部的监督。在列宁执政期间,得益于强有力的权力监督,尽管政治险象环生,苏联“经历了世界上从来没有过的灾难、贫困、牺牲” ,但苏共党内民主生机勃勃、民主监督与民主决策有力有效,并取得了夺取政权、保住政权、巩固政权的一系列胜利。
斯大林成为领导人后,苏共党的监督委员会的职能逐渐缩小,独立性也逐渐丧失。苏共十七大把党的中央监察委员会归属中央委员会领导,这在领导体制上局限了对党的执行机关本身及其领导人实行有效的监督。同时,为了集权的需要,斯大林对列宁创设的监督制度进行了一系列改变,逐步建立、发展起一整套权力高度集中的党内监督运作机制,党内监督机制中的“集中”功能被极端强化,而监督本义上的“民主”功能则被极端弱化,由此给苏共乃至其他国家工人阶级执政
党造成了灾难性的后果。
斯大林之后,赫鲁晓夫、勃列日涅夫等苏共领导人深刻感受到苏共政治运行中的严重问题,并进行了一系列改革,但并未把完善党内监督机制积极有效地向前推进,导致在苏共党内和苏联社会上贪污腐败、以权谋私成了普遍现象。1985 年 3 月戈尔巴乔夫上台后,虽然从形式上恢复了列宁时期的监督体制,但此时苏共的威信严重下降,已无法对国家实施有效的领导,监督体制也已无法发挥任何作用。1991 年戈尔巴乔夫建议苏共自行解散,这一建议被苏共中央书记处接受,苏共就这样无声无息地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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