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资料】局领导班子调查研究问题清单
局领导班子调查研究问题清单序号调研发现的问题剖析根源措施办法完成时限进展情况 1 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履行“一岗双责”不够到位,还存在执行制度不严; 2.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主体责任意识不强 1、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力度不够,主体责任落实的不够细、不够实, 2.精准把握运用“四种形态”还存在差距,对苗头性、倾性问题抓早抓小的意识不强; 3.深入整治“四官”上持续发力不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依然存在。
4.“四风”问题没有从根本上杜绝,八项规定精神没有完全落实 1.要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教育,把主体责任意识教育作为党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着力解决一些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不强、观念滞后的问题,督促和引导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知责、明责、负责、尽责。要严格“两个责任”评议、报告制度,严肃审核、评议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责报告、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关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对责任履行情况和真实性进行把关,倒逼责任落实,切实增强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责任意识,自觉担当起从严治党的重要责任。要强化“一把手”责任担当。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
治党,督促基层党委将党风廉政建设真正摆上突出位置,与改革发展稳定全面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切实让党组织领导班子集体履行主体责任、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责任落到实处、发挥作用。要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的考核,对考核中发现问题的林业局和单位,要约谈主要责任人,同时,要进一步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凡是在年度考核中没有达标的单位不得评优,主要领导干部不得评优。
2.要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对“四种形态”的理解认识。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运用好“四种形态”。要增强各级党委、党总支书记和班子成员抓早抓小的超前意识,在重要工作、重点环节、重大节点,及时提醒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早纠正一般性错误,防止小错变大错,对已经发生问题的,党委应明确意见,依规依纪进行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严肃监督执纪问责。
3.要加大检查力度,强化监督,督促各级党组织层层传导压力,切实把查摆问题、发现问题和最终解决问题作为根本目的,不遮掩、不回避、不推脱,是什么问题就整治什么问题,务求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激发广大党员干部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干事创业热情,推动林区政治生态持续向好。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要严肃追究责任,加大通报曝光力度。
4.要加强思想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通过正面引导、反面警示,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促使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筑牢抵制歪风邪气的思想根基,提高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加强日常监督。用好“四种形态”,经常抓、抓日常,紧盯关键节点,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加大明察暗访力度,靶向治疗,增强监督威慑力。要扎紧扎牢防范不正之风的制度笼子。督促各单位形成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推动林区形成激浊扬清、干事创业、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
5.要建立健全协作机制。建立完善警示教育工作责任制,努力构建党委主抓、纪委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的责任体系,确保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为开展警示教育营造良好氛围要切实强化教育效果。丰富警示教育载体,结合实际推动警示教育基地建设,充分利用好专题讲座、观看警示教育片等传统教育载体,着力用好“两微一端”,发挥警示教育的灵活性,增强吸引力、影响力和渗透力。要丰富教育内容,在教育形式、内容上求创新,在教育针对性、实效性上求突破,着力提高党员干部参与意识,达到警示教育的预期效果。要完善考核评估机制。将警示教育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硬性指标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进一步规
范完善警示教育考核评估指标,激发开展警示教育的积极性。
6.强化问责,严肃责任追究。坚持“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倒查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让领导干部清醒的意识到,“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就要承担“一案双查”的后果。立行立改长期坚持正在进行 2 理论学习不到位的问题。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 xx 工作以及视察林区时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在科级干部和普通党员的学习贯彻落实力度不够,没有形成普遍性; 2.学习形式单一,缺乏吸引性。照本宣科的多,双向交流座谈的少;被动参与的多,主动学习的少,培训还在沿用“我讲你听”的灌输式、填鸭式的传统教学方式,平铺直叙,缺乏形式上的创新等。对理论学习的重视程度不够。没有充分认识到只有加强理论学习,才能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高中心组学习质量,抓好“关键少数”的学习,制定出台林区两级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认真落实《xx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关于印发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质量监测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加大邀请高层次专家频度,运用好视频会议等形式,组织好两级中心组学习;利用好“学习强国”平台,抓实全体党员
干部学习,建强网上网下“学习讲堂”;编写不同受众群体的《学习讲义》;分发挥林区各类媒体作用,发挥传统媒体优势,做大做强网上理论宣传;在高端主流理论阵地宣传林区理论研究成果。长期正在推进 3 整治生态主责主业、生态红线意识不强,生态保护建设水平亟待提升的问题。
1.资源监督管理工作还存在盲区和死角,一些发生在本施业区内的破坏森林资源行为,比如:盗伐林木、违法占用林地等未能及时全面掌控。
2.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缺失。
3.林权证内已垦林地收回困难。
4.林地保护管理能力有待提升。
1.责任意识有所欠缺,存在麻痹侥幸心理。
2.林区乡镇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基本还处于空白,对森林生态环境造成极大危害。
3.林区林权证内已垦林地面积大,历史跨度长,94.09%的已垦林地是 1998 年以前形成的,已经是大部分当地农民生活的主要来源,且其中大部分已纳入国家基本农田,涉及到 6 万左右农民生计问题,如没有相关政策出台,林权证内已垦林地收回难度极大。
4.一是林区基层林地保护管理人员多数没有参加过专业培训,在日常监管上,只能凭闻、听、看等传统的方式方法进行监测管护,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还不能满足当前日趋
专业化的监管要求。二是基层林地保护管理建设相对滞后,执法监测装备缺失,专业人员短缺(老龄化、工伤较多),林地保护管理监测监察、应急手段比较单一,现有人员和设备水平难以满足林地保护管理工作需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林地保护管理工作 要准确把握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深刻内涵,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意识和正确的政绩观,高度重视林地保护管理工作,转变思维,明确林地保护和林地管理之间的关系,坚持先有保护才有管理,将“保护”作为建立林地保护管理工作长效机制的前置条件,“管理”作为建立林地保护管理工作长效机制的保障手段,理清和落实林地保护和管理责任。
(二)建立林业与地方合作机制,共同保护林区生态环境 加强与属地政府沟通,建立合作机制,统一思想,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红线意识,为国家负责,为群众负责,按照“生态优先、统筹规划、相互尊重、林地共赢”的原则,在充分尊重林权证合法地位及相关地方政策法规的基础上,共同研究解决困扰林区林地保护管理与发展方面的问题。
(三)巩固联席工作机制,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 继续巩固与森林公安、属地政府和司法机关协调对接机
制,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提升专项行动的实际效果,形成依法保护森林资源、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的合力,营造依法打击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涉林违法行为,坚决收回林地,恢复森林植被。
(四)强化基础保障,进一步提升林地保护管理水平 要加强林地保护管理队伍自身建设。要加强林地保护基础设施投入。相关部门要加大项目争取力度,按照因地制宜、科学管理原则,统筹整合森林防火、森林管护、森林监测及管理方面的投入,强化相关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林地保护监测水平和行政执法能力;要强力推进林地保护管理执法监管。充分利用卫星遥感技术强化对施业区的监管,增强监管工作的时效性,及时发现对林地保护管理、发展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各种现象,及时防止、组织和消除给林地保护管理造成损失和破坏行为的发生,严厉查处打击涉林违法违规行为,堵塞漏洞、排除隐患。要注重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建立林地保护管理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机制,对举报有功人员进行必要的奖励,调动社会公众重视生态、支持生态、监督生态的积极性,让公众参与和监督成为常态,使违法犯罪行为无处遁形。要严格按照森林经营方案科学经营。以森林经营方案确定的各项任务和内容为依据,确定年度资金计划和经营计划,切实提高森林经营管理水平。
(五)做好林地保护管理法律法规宣传,落实管护责任
要采取网络电视媒体宣传、发放宣传品、播放警示教育片等多种方式,组织开展各类环境保护宣传活动,教育引导林区职工群众增强生态意识,遵守林业法律法规,牢固树立生态发展理念,形成全林区参与支持林地保护管理的良好氛围。同时,加强管护力度,落实管护责任,确保退耕、停耕、复绿、成林。严防重大森林火灾、重大群体性事件,积极稳妥推进生态保护建设工作,确保林区和谐稳定。
(六)建立林区森林资源管理风险隐患排查应急处理机制 建立统一、快速、协调的森林资源管理风险隐患应急处理机制,保护 xxxx 重点国有林区林业和生态建设成果,提高森林资源管理风险隐患抵御能力,减轻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林区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七)规范征占用林地管理监管机制 实行事前查验、现地移交、管护到位,全程监管的方式,依法依归严格履行占用林地相关规定,规范征占用林地管理。
(八)建立退耕还林林下产业发展长效机制 要科学规划。按照发展变化的市场需求,灵敏地进行动态调整,解决“卖难”问题。重点培育。创新发展模式,把资源、技术、资本和市场有机结合起来,走“龙头产业+专
业合作社+原料基地+职工群众”的发展道路。重点培育一批辐射带动能力强的林下经济龙头企业和林业专业合作社,通过订单生产、保底分红、股份合作等形式,建立“平等自愿、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利益链接机制,让职工群众享受全产业链增值收益。要引进引导。积极引进区内外企业参与林药、林菌、林果间作和经济林基地建设,形成产业化经营机制。依靠市场规律来引导农民转变思维,从“要我还”变为“我要还”。
长期正在推进 4 信访隐患方面问题。具体表现为:
1.在岗职工要求增资问题。
2.退休人员要求享受取暖补贴问题。
3.改制企业生存困难问题。
4.一次性安置人员要求解决社保补贴、医疗保险以及生活补贴等问题。
5.“并轨”前部分非师范类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和技校毕业生就业问题。
6.涉军人员问题。
7.“两供一业”移交遗留问题。
8.棚改存量房挤占资金,影响工程款支付问题。
9.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要求纳入属地管理问题。
10.历史遗留的“骨头案”、“钉子案”。1.林区职工工资偏低,2016 年、2017 年,管理局连续两年按照 10%的幅度为
在岗职工增资,职工年均工资达到 50003 元,仅为自治区地平工资的 74%,呼伦贝尔市地平工资的 76%,2018 年末,管理局向自治区林改组上报职工增资方案,管理局自筹职工增资资金,不需要自治区拨款,目前未获批复。
2.国有林区改革尚未结束,“三供一业”改革涉及 5 个涉林旗市,取暖补贴关系退休人员 9.5 万人,在职职工 4.6万人,规模较大,管理局仍沿用企业工资体系,木材全面停伐后,全部运营费用来源于国家天保工程政策资金,其中并不包含职工取暖补贴。
3.2015 年 4 月 1 日,林区全面停伐。原已改制的林产工业企业因没有原材料而被迫停产,改制企业职工面临无收入来源和各项社会保险断缴风险。因改制企业与森工集团解除隶属关系,按照法律和改革政策,成为“四自一独”的市场经济主体,改制企业职工自改制之日起,解除国有职工身份,不在管理局天保工程职工名单当中。对这些改制企业面临的困难,管理局积极协调各级政府,共同帮助改制企业转型发展渡过难关,维护林区社会安定。同时,管理局挤出一部分森林抚育、补植补造等森林经营任务向改制企业员工购买服务,按照年人均 3.1 万元的水平,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但改制企业员工不断上访,要求享受天保工程社保待遇,管理局无政策依据解决该群体的诉求。
4.一次性安置人员多次群体访,到管理局反映一次性安
置补助费、医疗保险费、退休待遇等问题。该群体人员反映的问题均属于政策性问题,林区各单位按照内兴林党办字〔2003〕17 号《印发〈关于林区实施天保工程富余职工一次性安置人员上访所提问题的答复意见〉的通知》给予解答。同时,部分教育、卫生和电视系统一次性安置人员要求享受地方事业单位同类人员退休待遇,易串联诱发大规模群体上访。
5.2018 年以来,林区“并轨”前部分非师范类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毕业生频繁到管理局上访,要求按照《关于转发<xx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关于解决“并轨”前部分非师范类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毕业生就业问题意见的报告>的通知》(内信联发〔2017〕2 号文件)精神,解决就业问题。据统计,林区此类人员共 678 人,目前管理局正在改革期间,按照政策要求,暂缓机构人事变动调整和职工调入招聘工作,无法安置他们就业。该群体人员在了解到部分盟市同类人员已陆续安置就业,情绪更加激动,集体越级上访趋势明显。
(一)树立政治意识,明确职责和责任 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发扬斗争精神,树立底线思维,下先手棋,打主动仗,做到居安思危、知危图安,坚决扛起防范化解林区重大风险的政治责
任,维护林区安全稳定。
(二)推进“事要解决”,维护好职工群众切身利益 积极回应职工群众诉求、下大气力解决好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耐心倾听,深入调查研究,了解真实情况,分析原因,弄清原委,准确运用政策法规,合理诉求要积极解决,无理诉求要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对极少数仍无理缠访闹访、进京赴呼到非接待场所上访或越级访等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要坚决依法打击处理。
(三)以防为主,防治结合 深入开展林区矛盾排查化解攻坚工作,找准风险产生根源,把握化解矛盾时间窗口期,积极主动应对,防止扩散和传递。林区各级组织要落实主体责任,要坚持底线思维,有效监控和应对多领域风险压力,把握社会矛盾冲突新趋势,防止社会治安、意识形态和网络安全等各类社会风险叠加聚焦,防止利益诉求向政治安全领域传导。定期开展综合性风险评估,跟踪分析风险演变,发出预警、确定重点、提出建议。对涉军、法轮功、吸毒人员、境外敌对势力渗透等,xx森林公安局密切监控,利用多种方式获取情报信息,一旦出现不稳定苗头,将采取措施及时依法处置。
(四)强化基层源头治理,抓好重大风险管控 林区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细致做好基层信访稳定工作,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
注重源头化解,将定期排查和动态排查相结合,将排查和化解相结合,将矛盾风险隐患发现在早,防范在先,处置在小。对矛盾问题建台账、制定化解方案、落实包案责任、落实稳控措施。对敏感、热点事件深入排查,及时掌握隐患、及时化解纠纷、及时形成预案,防止发生重大舆情事件。加强风险研判,防止小问题酿成大矛盾,避免一般性问题演变成突出问题。
(五)完善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机制 完善林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机制是工作之中的重中之重,让制度管人管事成为常态。健全完善源头管控机制,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发挥好基层单位的主体作用。健全完善情报信息预警共享机制,把分散在各单位的情报信息整合起来,及时搜集整理上报,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健全完善风险评估机制,围绕评估事项可能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开展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等评估工作,分析、评估不稳定隐患和问题的风险程度和可控程度。健全完善快速处置机制,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靠前指挥,及时依法处置,牢牢掌握事件处置的主动权。健全完善追责问责机制,对各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工作都要明确具体责任,坚持倒查责任、依纪依法问责。健全完善协调联动机制,强化协调配合,一体化联动,整合资源、形成合力,确保风险隐患发现得早、防范得准、化解得好。
已完成正在进行 6.林区涉军维稳中因要求安置就业、困难补贴、优抚待遇、提前退休等诉求,存在社会稳定风险隐患。
7.管理局下属XX林业局2016年7月协议移交234名“两供一业”和消防人员,因移交人员对移交后的各项待遇有异议,至今不到地方专业公司工作,处于政府管不了、林业局管不着的“两不管”状态。牙克石市区林业职工家属区 132栋、41 万平方米住宅楼暂由林业利隆物业公司负责物业和环卫服务管理,这些住宅楼房龄较长,房盖漏雨,管道老化漏水,因无维修基金等资金来源,无法维修,住户经常上访,属于森工集团剥离社会职能范围。2016 年林区“两供一业”及市政环卫职能剥离划转时,因职工不愿去地方专业公司工作,未实现整体移交。
8.林区棚户区改造工程自 2009 年正式实施,到 2017 年累计改造建设 170851 户。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受产业萎缩、人员外流、林场撤并、自然减员等因素影响,部分原已申请棚户区改造的住户改变意愿,放弃享受棚改政策,导致已经建成的棚改住房空置。据统计,林区现有棚改存量房 6760套,占用资金 10.4 亿元。2018 年,按照上级要求,管理局将存量房的国家、自治区两级补助资金全部返还上级财政。由于无法以商品房销售存量房,资金无法回笼,部分房屋建设资金难以全部结付,引发建筑工人上访。为维护社会稳定,
管理局在 2018 年底筹措资金 9000 余万元,拨付给相关施工单位,但如果不能及时核减棚改计划,将存量房转为商品房销售,盘活回笼资金,管理局将无力持续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
9.2008 年森工集团实施了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改革。教育、医疗等事业单位在职和退休人员全部移交属地行业管理,纳入事业编制,但移交后,上述单位退休职工长期由森工集团代管,未进入属地社保管理体系,目前由管理局代管的已移交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有 8000 余人。该群体主要诉求为:移交属地管理,与属地同类人员同步同等发放待遇。在具体管理过程中,因为林区移交事业单位涉及两个盟市的 5个旗市,各盟市(旗市)在调整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时,管理局无法及时准确知悉旗市调整幅度及标准,加之费用渠道与属地有差异,造成代管的事业单位退休职工养老金发放与地方同类人员不同步,引发这部分人员上访,存在社会稳定风险隐患。
10.个别上访老户因其诉求无政策依据,相关单位采取多种措施后,仍持续上访,由于上访人思想偏激,存在社会稳定风险隐患。如文革期间遗留的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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