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疫情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疫情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治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紧密围绕疫情防控这一当前最重要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行业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切实做好全区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平稳,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疫情防控第一、安全生产第一”,围绕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坚决防范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两项工作目标,扎实工作,狠抓落实,确保全区企业不发生疫情扩散事件和生产安全事故。
二、工作原则
疫情防控工作以属地管理为主,安全生产以行业主管部门为主牵头落实到位。各乡镇办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层层压实责任,将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落实落细落地。
三、重点措施
(一)落实网络在线培训制度。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创新方式方法,充分利用互联网网课、在线培训平台、QQ 群、微信群等方式和途径,组织本行业领域企业一线从业人员进行在线培训,并如实记录培训对象学习内容、时间、进度等情况,确保学习培训效果。要根据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每周下发 1 次专项学习材料(视频、课件等),并督促企业按时组织学习,及时上报学习情况。
(二)落实安全生产“双控”机制。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制定分管行业领域“双控”机制建设推进方案,明确各阶段任务目标、具体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限。要借鉴我市工贸行业“双控”机制建设“一表三卡”工作经验,积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全力推动《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各项要求落地见效。要督促分管行业领域企业结合实际制定“双控”机制建设具体实施方案,对照各有关部门印发的《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指导手册(指引)》,逐车间、逐班组、逐岗位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台账、隐患排查清单和隐患治理台账,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彻查彻改问题隐患。要督促企业在加强对本单位“双控”工作推进小组(团队)专项培训的基础上,组织全体员工开展“双控”机制建设岗位培训,使员工结合各自岗位,熟练掌握风险辨识方法、风险分级原则和管控措施制定要求,形成风险管控措施由岗位一线员工制定、车间审核、部门审定,并由一线员工来实施、评估、完善的往复工作流程。
(三)落实安全生产复工复产制度。各乡镇办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梳理本辖区、本行业领域企业复产复工情况,明确复工复产安全防范措施、验收标准和验收程序,提示企业做到“五个一”:企业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一次领导班子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复工复产各项工作;制定一份周密的复产复工方案、操作规程;开展一次全员安全警示教育和安全培训(网络在线组织);开展一次全厂性安全检查,严格落实有限空间、动火等特殊作业审批制度,非必要原则上不得组织进行特殊作业;制定一套应急处置方案,保证危险作业岗位和关键装置的应急处理措施落实到位。要严格执行验收标准,认真履行验收程序,聘请专家对企业复产复工条件进行确认,不具备条件的一律不准开工生产,切实做到“合格一个、复产一个”。同时,要严格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企业复工复业的通知》和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认真组织疫情排查,加强职工体温监测,发现情况及时处置。
(四)落实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各项制度。各乡镇办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沧州市运河区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突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建筑施工、消防、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深化重大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集中整治工作“六查六看”和“一个台账、四个清单”要求。要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在保护好监管人员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强化安全监督检查,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段,通过信息化、远程化视频监控等方式加强监督检查和具体指导,保持安全生产监管力度不减。保持奖励举报和“打非治违”工作力度,畅通“12350”举报电话,对不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要求,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行为,依法从快从重处罚。
四、有关要求
(一)落实领导包联。按照“区包乡、乡包村”的要求,各乡镇办、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逐一明确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所有企业的安全生产包联责任人,建立包联责任清单,实行台账式管理,实现安全生产责任包联全覆盖。
各包联责任人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包联责任,采取电话、视频等方式,定期对分包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导,对分包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其中,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包联责任人每天督导提醒 1 次,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包联责任人每周督导提醒 1 次;区应急管理局领导班子成员每周分别与所联系乡镇(街道)政府分管领导进行 1 次电话提示。提示(提醒)内容要根据乡镇(街道)、企业每周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严禁敷衍了事、寥寥数语。
(二)抓好工作推进。一是落实安全生产“卡单函令”制度。区安委办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卡单函令”制度》要求,对照本《通知》要求,以提示卡、告知单等形式对相关工作进行提示、告知,以督办函、整改令等形式对相关问题隐患进行督办整改;并视情况对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开展不力、滞后、走过场的
乡镇(街道)和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进行督办提醒。二是落实安全生产“暗查暗访”制度。区安委办将组织暗查暗访组,对各乡镇办各有关部门和各企业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暗查暗访,重点检查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制定及落实、安全生产包联、企业复工复产、网络在线培训、集中整治、“双控”机制建设、节前发现问题隐患整改等情况,助推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三是落实安全生产考核制度。区安委办将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开展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纳入日常和年终考核,加大考核惩处力度。对疫情防控期间因工作落实不到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事件的,将建议区委区政府取消本年度安全生产评先评优资格,并视情节轻重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做好信息报送。各乡镇(街道)和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按照“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每周二、周四 17:00 前将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开展情况(报送内容详见附件)报区安委办。
(四)强化应急值守。各乡镇办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重要岗位 24 小时值班制度,加强疫情和安全形势研判,强化与卫生健康等部门的对接联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各类应急救援队伍要随时做好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准备,详细制定疫情防控期间处置各类灾害事故行动预案,确保一旦出现险情能够科学安全高效处置,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这场硬仗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疫情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治的一系列指示精神,疫情防控期间做好安全防范,确保安全形势稳定。按照省、市、县决策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
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着力构建疫情防控期间木垭镇安全生产工作持续稳定,特制定木垭镇疫情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新型冠庄病毒感染肺炎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以及县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部署,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思想,坚持把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安全放在第一位的思想,强化“隐患就是事故、发现就要处理”意识,及时排查整治消除事故隐患,切实做好全镇安全生产事故隐患防控工作,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要进一步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单位、企业要按照疫情期间文件精神要求,把思想统一到当前疫情防控工作上来,统一到专项县、镇督导上来,越是在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下,越要毫不放松地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1、要履行好属地管理责任。要落实好疫情防控工作每日例会协商、信息通报、生产情况日报等制度,切实加强复产复工企业疫情防控;要持续抓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隐患排查数据和工作信息周报制度,推动党政领导挂钩联系重大隐患制度落实,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要抓实危化品综合治理,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提升安全水平上来。
2、要履行好行业监管责任。要发挥专业优势,采取检查复工企业防疫工作,人员出入、卫生消毒、检验检测、应急处置等管理制度,分餐场地、防控物资、日常测温人员等落实情况。同时,要指导和要求企业做好复工复产前安全生产检查和员工安排防疫培训等形式,加强疫情防控、专项整治和危化品综合治理工作的指导,帮助基层及时化解存在的问题。同时,要加大执法力度,常态化开展打非治违,强化联合惩戒,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3、要履行好企业主体责任。要按照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求,采取疫情
防控措施,保障员工疫情防控必需品,加强生产期间疫情防控,确保不发生群体性感染现象。要按照专项整治方案要求,加强企业隐患自查自纠,推动隐患整改“五落实”。
三、要进一步抓好复产复工企业申报、监管。
1、企业复工复产要求 :
(一)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企业要有强烈的责任意识,坚持稳控当头,按照法人负责和“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同时建立劳动关系处理机制,妥善处理劳资和稳定问题,切实承担社会责任。
(二)防控方案制定到位。企业要制订本企业疫情防控的工作方案和复工复产生产方案,包括领导体系、责任分工、排查制度、日常管控、后勤保障、应急处置、安全生产等,落实落细各项举措。
(三)联动防控机制到位。企业要建立企业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领导机构,落实专门的疫情防控工作班子和管控人员,各项职责分配到人,落实专职人员每天按要求如实将职工健康状况、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等情况上报有关单位。
(四)企业职工排查到位。企业要严格排查职工近期出行情况,全面掌握职工当前身体状况、假期外出情况、与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接触情况及共同生活成员健康状况。建立职工“一人一档”每日登记制度,确保职工的健康安全。
(五)防控措施准备到位。企业要根据防控需要,配齐足够的防护口罩、消毒液、红外测温仪等疫情防控用品,并落实临时隔离点。各公共场所消毒防护到位。
(六)安全工作确认到位。企业在复工复产前须做好供电、供水设施和电气电路、危化品储存的安全检查,做好场所、仓库等的机械设备、特种设备和作业环境的安全检查,确保无故障、无遗漏,职业卫生和劳动防护到位。
(七)在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指导企业分类分批有序复工,做到
“一批优先、一批有序、一批暂缓”。
由镇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指定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组织镇卫生部门、应急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验收后,由村(社区)上报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同意复工复产。
2、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企业安全可控有序复工”要求,统筹推进企业疫情防控工作。要严格复产复工企业条件审查,对复产复工企业要加大检查督查力度。开展督查检查前要做好个人防护、正确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检查后勤洗手。要加强企业复工复产准备工作检查,突出员工健康监测、出入登记和防控知识培训等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要加强企业生产过程的防护检查,突出工作场所通风换气情况,洗手、洗眼、喷淋等设施运行情况,清洁消毒制度落实情况及避免或减少员工聚集聚会聚餐措施落实情况。要指导企业做好疫情应对,设立临时隔离观察区域,遇有疑似症状要及时安排就近就医并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对其工作场所及使用的物品进行消毒处理。
3、落实安全生产复工复产制度。各企业要严密部署复工复产的各项工作,做到“五个一”:企业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一次领导班子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复工复产各项工作;制定一份周密的复产复工方案;开展一次全厂性安全检查;开展一次全员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和安全培训(网络在线组织);制定一套应急处置方案。不具备开工条件一律不准开工复工,严格落实报批手续,审批合格后方可开工、复工,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认真组织疫情排查,加强职工体温检测,发现情况及时上报及时处置。
四、开展安全风险领域隐患排查治理。
1、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由镇应急办牵头负责,涉及各村(社区)、部门协同配合,以人员密集场所(学校、卫生院)、小超市等场所为重点,重点检查消防安全、
食品安全、烟花爆竹安全等专项整治情况;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电动车违规充电现象;
2、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重点检查客车、三轮摩托车、农用四轮车的安全监管情况;严禁酒后驾驶、超速、超载、无证、无照经营等违法情况;要加强路面管控,依法严厉查处非法运输、超载、超速、疲劳驾驶和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特别要杜绝营运客车违法现象,确保道路交通运输安全。
3、建筑施工安全:涉及各村(社区)负责主抓,重点检查场镇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塔吊、施工升降机、吊笼、脚手架等设施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防范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倒塌措施落实情况;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执行情况。
五、要进一步推动重点工作任务落实。要按照全市疫情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重点抓好三项重点内容落实。责任落实方面,加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内容的学习,完成《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规定内容,按照“三个必须”要求履行工作职责。排查整治各企业该组织召开的会议、该学习的内容、该排查的行业、该整改的隐患是否落实到位,特别是县督导交办问题、暗访反馈问题等,未完成整改的要加快推进力度,确保闭环销号。
六、落实安全生产应急值班值守制度。各企业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主要岗位 24 小时值班制度,加强疫情和安全形势研判,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的各项措施,详细制定疫情防控期间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行动预案,确保一旦出现险情能科学安全有效处置,确保突发事件的有效处理,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这场硬仗提高坚实保障。
疫情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我市坚持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连日来,在坚持和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的基础上,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职责,管控重大安全风险,全力打赢安全生产领域疫情防控阻击战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攻坚战,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确保全市人民生命健康安全。
据悉,我市对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实行网格化、全覆盖、地毯式管理,重点抓好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工贸、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各县(区)、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全面排查分管行业领域企业的疫情防控工作,组织人员及时了解常住人口、外来人口和返乡人员健康状况,做好监测、消毒、通风与卫生环境整治工作;督促企业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落实有关停产停业等相关强制措施。
同时,各企业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对于即将进入复工复产的,制订详细周密的复工复产方案和企业员工防控疫情应急预案;自主全面开展本企业疫情防控工作,对企业厂区内所有公共场所每日采取有效的环境消毒措施,做好员工的宣传教育和防护工作,员工在岗期间一律佩戴防护口罩,尽量减少人员接触,坚决防止恐慌情绪蔓延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做好本企业员工外出管理工作,对因工作需要或春节回家到外省(市、区)等地区的人员,认真做好排查登记,督促指导员工防控,返回中卫后需自行在家观察 14 日,无异常后方可回企业到岗上班。
在疫情防控未解除之前,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各企业将持续不间断安排应急值班值守,充实骨干人员,加强值班应急力量和在岗工作力量,24 小时值班值守,确保出现各种突发情况都能有效应对处置,并扎实组织开展健康教育,广泛
宣传普及安全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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