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会计、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申报材料说明
经济、会计、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申报材料说明
申报单位人事部门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按要求提交申报人员完整材料,包括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其中,电子材料请登录“http://123.124.255.30/sapprft”(新闻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评价管理系统)填写。具体操作说明,分别见申报单位和申报人使用手册,在系统中填写完整后直接上报,纸质材料需报送到培训中心。
一、申报单位提供材料 1.主管部门委托评审函; 2.公示情况证明; 3.推荐人选一览表; 4.破格申报人员破格申请、单位推荐意见、单位答辩意见、主管部门破格审核报告。
二、申报人员资格材料(A 袋)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两份,由单位人事部门统一在“新闻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评价管理”系统中打印(A4 纸,双面打印)。与评审表上相同 2 张 2 寸免冠照片。打印的评审表中需领导签名、盖章处,应填写或加盖相应印章。同时,将加盖印章后的“年度或聘期满考核结果”、“呈报单位推荐情况”、“呈报单位推荐意见”页分别扫描后上传
到系统对应项中; 3.2017 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 5.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6.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复印件; 7.获奖证书复印件。
三、申报人员业绩材料(B 袋)
四、申报材料要求 1.所有材料必须用 A4 纸打印或复印,首页要有目录,按顺序排列。
2.凡复印件报送材料时必须出示原件,审核后当场退还。
3.申报单位提供的材料和申报人员的资格材料(A 袋)、业绩材料(B 袋)各 1 份,袋外粘贴《2018 年度经济、会计、工程专业高级职称申报材料个人信息简表》。
4.提供的论文需复印全文以及发表该论文的报纸的报头(或报眉),期刊的封面、版本记录页、目录页;提供的论著需复印封面、目录、版本记录页以及本人所著部分正文的前 4 页。凡与他人合著的论著,须由出版单位提供本人所著部分及字数的证明。使用其他名字发表论文或著作的,须
提供出版单位的笔名证明。论文论著发表(出版)时间截止到 2018 年 6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