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新会议制度
会议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及时研讨处理公司生产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明确工作方向和提高工作效率,协调部门之间的工作,保证公司决策贯彻到位,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种类型的会议。
第三条
会议的召开本着精简、高效、注重效果的原则进行,避免开冗会。
第四条
会议的分类及组织:
(一)
公司级会议:主要包括高管层(总监级以上)会议,全公司管理人员会议,全公司技术人员会议和全公司员工大会等。此类会议按“高管层会议召开程序”进行。
(二)
专题会议:主要包括经营活动分析会、销售活动报告分析会、质量分析会、生产技术准备会、生产调度会、安全生产工作会、设备改造、更新论证会、女工工作会等。此类会议按“系统间会议召开程序”进行。
(三)
系统和部门工作会议:主要包括各系统、部门单独召开的工作会议。此类会议由各系统、部门的负责人召集并主持,参照“系统间会议召开程序”进行。
(四)
班组会议:主要包括生产班组的各类会议。此类会议由各班组长负责组织并主持。
(五)
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或外单位在本公司召开的会议,如现场办公会、报告会、公司交际业务会、用户座谈会等,一律由办公室组织,有关业务对口部门协助进行会务工作。
第二章
会议通知
第五条
公司级会议、政府有关部门或外单位在公司召开的会议由办公室负责下发通知,系统、部门、班组工作会议由召集部门负责下发通知。
第六条
会议通知包括:会议的名称、议题、时间、地点、参加人、需带资料以及通知方法和途径。
第七条
会议召开时间和地点如有变动,负责通知部门应提前一天知达与会人员。
第三章
会前准备
第八条
会议准备包括议题议程、主持人、记录人、将要下发的文件、发言材料准备,对会议进程的预测和对策。
第九条
会议召集者就议题准备充分的资料、信息,拟就议程及时间分配,确定好主持人及会议记录人。
第十条
与会人员接到通知后就议题认真准备好言简意赅的发言稿。
第十一条 会议场所提前布置,保持整洁,所需仪器设备提前到位并调试正常。
第四章
会议议程
第十二条 主持人事先安排好与会人员座次。
第十三条 会议议程由主持人于会议开始时向与会人员宣布,与会人员应严格遵守。
第十四条 会议主持人应紧紧围绕议题按照议程主持会议,确保会议总时间不变。
第十五条
会议主持人要及时作出结论,及时制止干扰会议的任何情况,适时宣布散会。
第十六条 与会人员均应保持良好的会风,注意言谈举止,发言力求简短、
切题,举止文明大方。
第五章
会议纪要
第十七条 会议记录员要在会议进行期间认真记录,对结论性发言做重点记录。
第十八条 会议记录员要在会议结束后 24 小时内整理好原始记录,形成会议纪要,交由主持人签发。
第十九条 会议纪要由记录人送达抄送人员。
第六章
会议考勤
第二十条 记录员负责签到。与会人员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缺席。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会,应提前以书面形式请假,紧急情况可以事先口头请假,事后必须补办请假手续。
第二十一条 与会人员不得中途退席,特殊情况经主持人同意方可离席。
第七章
会场秩序与礼仪
第二十二条 与会人员应提前到会,不得喧哗,不得来回走动。
第二十三条 迟到、中途离席者应轻声入、出席,尽量不干扰会议进行。
第二十四条 与会人员应坐(站)姿端正,禁止交头接耳。
第二十五条 会议期间与会人员关闭通讯工具,不会客(特殊客人除外),认真听取会议内容并做好记录。
第二十六条 与会人员应保持会场整洁,不准随地吐痰、扔纸屑,会议结束后将座椅整理好。
第二十七条 与会人员不可无故打断他人的发言,不可对发言者吹毛求
疵。
第八章
保密事项
第二十八条 会议召集者对会议内容的秘密事项的保密工作负总责。重要会议应事先通知安保部做好保密防范措施。
第二十九条 与会人员及记录员对会议内容的秘密事项负有保密的义务。
第三十条 涉及到秘密事项的会议纪要,记录员应在指定场所整理,并且严格按照主持人签发的抄送人员发送。
第九章
违纪处 理
第三十一条 违反第二十条者迟到、早退每项罚款 10 元,无故缺席罚款50 元,由会议召集人下罚款通知单,违纪者 24 小时内到财务核算部交罚金,如不按时交罚金则从当事人工资中扣除。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制度保密规定者的处罚按公司保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制订,报总经理批准后施行。
第三十四条 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监督检查。
第三十五条 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类似规章制度自行终止,其他与本制度有抵触的规定以本制度为准。
第三十六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