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乡镇对于做好“八一”建军节走访慰问工作通知
关于做好“八一”建军节走访慰问工作的通知
为全面落实“双拥”工作各项法规政策,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团结的大好局面,营造拥军优属的良好社会氛围。现就做好我镇走访慰问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走访慰问对象 走访慰问本镇户籍退役军人(不含县直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及其他工作人员)及现役军人家庭。重点走访慰问残疾军人、老复员军人、“三属”、两参退役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老年烈士子女、部分 60 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等重点优抚对象。
二、走访慰问形式 实地入户走访慰问。镇联系点干部走访慰问所联系村、社区的重点优抚对象;村、社区“两委”干部走访慰问实行全覆盖。
三、时间安排 走访慰问要求在 8 月 1 日前完成,走访慰问情况于 8 月7 日前报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四、经费保障 按现役军人、重点优抚对象 200 元/人,其他慰问对象100 元/人的标准发放,走访慰问资金由镇财政统一拨付。
五、相关要求
1.深入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宣传教育 各村、社区要把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穿到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各项工作中,深入开展全民国防教育,进一步激发全社会关心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的政治热情,深入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光荣传统教育,营造“军爱民、民拥军、军民团结一家亲”的浓厚氛围。
2.积极主动为优抚对象解决实际困难 各村、社区要按通知要求扎实开展好走访慰问活动,走访慰问时要详细了解优抚对象的家庭情况、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广泛征求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切实为优抚对象排忧解难。对重点优抚对象的“三难”(住房难、医疗难、生活难)问题,要积极主动申报,千方百计帮助解决,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3.结合慰问开展优抚政策落实排查活动 在“八一”建军节前,各村、社区要对对“双拥”优抚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一次排查。重点是:信息采集和光荣牌送发工作是否完成,台账是否清楚;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是否及时足额兑现;各类优抚对象优待政策是否落实到位,是否贯彻落实“扶贫先扶优、帮困先帮优”的倾斜政策;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规范化建设是否按照“五有三化一统一”标准建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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