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交房违约补充协议房屋合同附件
永宁县“蓝山帝景. .花间墅”商品房买卖合同违约处理协议 甲方:宁夏金色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祁立峰(性别、职务、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乙方:购房者代表(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丙方: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员姓名、性别、职务、身份证号码、联 系电话)
鉴于买、卖双方已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 (以下简称“购房 合同”),合同编号为 。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 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 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 致的基础上,经售房者、购房者及政府监督者三方协商一致,特签订 如下补充协议 (以下简称“本协议” ),共同信守执行。本补充协议与 购房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乙双方在履行位于宁夏永宁县望远工业园区“蓝山帝景 . .花间墅” 商品房买卖合同过程中因甲方违反合同,未能按约定的房屋交付时间 进行房屋交付,甲方已发生违约行为,并且没有及时与乙方沟通。在 乙方主动寻找甲方询问相关事宜时,甲方也未能给出能够令乙方信服 和满意的答复,引起乙方的严重不满而产生纠纷。为了有效解决纠纷, 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明确甲方、乙方、丙方 的责任,经甲乙丙三方平等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应继续严格履行与甲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各项义 务。
二、 甲方最迟应于 6 2016 年 3 3 月 0 10 日前开工,延迟交付商品房最长期 限为 2016年 1 11 月 0 30 日。交付的房屋必须取得永宁县或银川市工程 质量监督单位的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文件, 并同时提供《住宅质量保证 书》,《住宅使用说明书》方可正式向买受人办理交房手续。买受人 有权查阅房屋的建筑材料、设备、购配件的质量合格证件资料和试验 检验报告。买受人对房屋工程验收记录、房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检 测报告,安全监督资料有知情权,出卖人必须配合。交付时绿化、车 位、道路、水、电、暖、通讯、网络、电梯等所有配套设施,必须达 到使用条件。甲方无条件在交房之日 1 1- -3 3 月内(既 7 2017 年 2 2 月 28 日前),办理完毕并交付《房屋产权证》,乙方全力配合并承担乙方 应承担的各项费用。
三、 甲方给乙方提供 6 2016 年“花间墅”续建工程进度表,乙方业主 将成立“花间墅”续建工程监督小组,监督甲方施工进度,监测工程 质量,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永宁县政府相关监察部门及工程监理,并 要求执行相关程序; 四、 如果乙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约定交房日 至实际交房之日(6 2016 年 1 11 月 0 30 日)总房款 20%勺违约金。违约金 分期支付,从6 2016 年 2 2 月 1 1 日起按月支付,每月 3 3 日之前按比例支 付,最后一个月( 2016年 1 11 月)全部支付完毕。如果迟延 3 3 日支付, 甲方按日承担总房款 5%的罚金,如果迟延支付超过 7 7 天,乙方有权 解除合同,甲方应于合同解除之日起 2 2 日以内,退还乙方全部房款及 乙方交付房款之日至合同解除之日的银行同期同种类贷款利息及因 此给乙方造成的其它损失。
五、 如果乙方要求解除合同,合同应当解除,甲方应于提出合同解除 之日起 2 2日之内,退还乙方全部房款及乙方交付房款之日至合同解除 之日银行同期同种类的利息,并赔偿乙方因此所造成的其它损失。
六、 如果乙方于提出合同解除后 2 2 日之内,甲方不退还乙方全部房款 及利息和其它损失,购房合同依然有效,甲方应按日承担总房款 0.5% 的罚金,如果超过 7 7 日不支付,乙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甲方承担乙方交付房款之日至法院执行完毕之日银行同期同种 类贷款利息及诉讼费和其它损失。待法院执行完成偿还乙方购房款及 其它各项赔偿款之日,合同终止。
七、 丙方作为政府监管部门,应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严格监管甲方在 该项目上的资金使用,严格监督项目进度及质量,督促并监督甲方严 格履行合同义务,承担法律责任,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正 义,维护社会的稳定和秩序。
八、 因丙方不履行监管责任,甲方仍然不履行合同义务和不承担法律 责任,致使乙方的合法权益依然处在被侵害的风险之中, 乙方有权提 出控告和检举,并要求丙方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九、 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签字生效,对三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丙 三方必须全面履行,任何一方不得随意解除本协议。在签订本协议的 同时,甲方向乙方提供甲方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 登记证等房产经营经营资质证明文件;一并还须提供房产五证 :《国 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
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 (预售 )许可证》。以上各类 证件,在提供复印件的同时,还须出示原件,并允许乙方拍照。
十、若甲方再次违约,未能在补充协议中明确的 6 2016 年 1 11 月 0 30 日 前,按照协议中第二条的条件及合同规定的条件交房。
甲方必须无条 件退房,并承担乙方因购房产生的一切费用(乙方提供收据即可), 包括各类的银行贷款利息。无论乙方是否退房,甲方必须承担因甲方 违约期间,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住房补贴,按照购房实际面积(合 同面积 x 2 2 X 市区平均租房价格元/ /月/ /川 x 实际违约时间)进行赔偿。
赔偿款于交房之日或退房协议达成之日起,5 1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 清。
十^一、因为甲方违约造成乙方实际产权拥有时间的损失, 按照损失比 例赔偿,既:房款总金额(含贷款及利息部分)宁 5 2015 年 2 12 月 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