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优化发展环境工作方案
国资委优化发展环境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提升全市优化发展环境工作水平的意见》,结合我市国有资产监管工作实际,现制定我委优化发展环境 XX 年工作实施方案。
建设幸福宏伟目标,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提升服务水平,提高行政效能,加强和改善国有资产监管,着力解决影响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努力保持国有企业平稳健康发展态势。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发展环境的总要求,着力解决干部思想观念落后、创新意识不强,能力平庸、执行不力,自由散漫、得过且过的问题;着力解决利用职权吃、拿、卡、要、报的问题;着力解决办事效率低、推诿扯皮、服务不规范、监管不到位的问题;着力解决态度不端、形式主义、不守承诺、不按制度办事、损毁机关形象的问题。具体任务:
依法履行职责。坚持依法行政,不断提高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水平和效能,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严格执行《企业国有资产法》和《山东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忠于职守,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严格办结时限。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自收到提交的符合规定的全部资料后,10 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若不予办理,3 个工作日内回复,并说明原因;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核准,对符合要求、资料齐全的 20 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产权转让和产权无偿划转审批,15 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其中重大产权转让和无偿划转事项,30 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
制发《业务办理明白纸》。要在编制行政服务标准体系的基础上,编制和公开《业务办理明白纸》,明确办事流程和服务承诺,发放给相关企业和服务对象。
公开工作承诺。按照我委国有资产监管职责和服务事项,通过报纸、信息、宣传栏、政府站向社会做出公开承诺,接受社会监督。
认真解决企业和职工反映的突出问题。建立和完善企业和职工反映问题交办制度,实行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督办制度。继续通过政务热线、互联、广播电视、来信来访等多种渠道,了解企情民情,及时解决企业和职工反映的问题。
深入推进政务公开。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市政府信息管理办法》,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明确公开范围、主体和途径,公开国
有资产监管政策法规,公开工作职责、办事程序、办事时限、监督投诉电话等,做到公正透明及时。
全力做好企业维稳工作。继续强化维稳工作的领导,完善维稳机制,强化维稳措施,切实加强稳定督查工作。落实目标考核责任制,实行信访案件牵头督办,责任单位分工承办的信访工作机制。同时开展主动下访、阳光信访,对职工信访问题逐一进行分析摸底排队,寻求解决办法,做到关口前移,防患未然。
加强机关建设,增强服务效能
1、加强机关作风建设。通过组织开展政治业务培训、“点评互评”和“换位体验”等活动,引导机关干部以更高的思想境界、更严的工作标准、更好的工作措施、更快地实践行动,推动各项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健全完善争先进位工作机制、考核评价机制、激励奖惩机制,确保企业和服务对象对我们的满意度不断提高。
2、加强机关纪律建设。结合创建“五型”机关,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向企业吃、拿、卡、要,不以工作、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恪守职业道德,严守企业商业秘密,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文明行政,树立对外形象,做到仪表整洁、用语规范、待人礼貌、服务热情、解答耐心、办事认真、业务熟练、热情接待来访
者和办事群众,不断提高企业和群众满意度。
3、落实效能制度。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等行政效能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服务标准体系,实现“服务标准目标化、服务方法规范化、服务过程程序化”。
4、遵守廉政规定。严格遵守《廉政准则》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和工作日中午禁止饮酒的规定,认真落实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各项制度。
强化组织领导。为加强对优化发展环境工作的领导,成立委优化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各科室要按照职责分工,具体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加强督导考核。将优化发展环境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五型”科室、“五型”个人考评体系,述职述廉中要包含优化发展环境工作。对损害发展环境行为的科室或个人,实行“一票否决”,取消科室及其负责人、相关责任人当年评先树优资格。
严格责任追究。领导干部优化发展环境工作情况,列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优化发展环境工作责任分工,违反优化发展环境相关制度规定,造成严重影响和重大损失的,将视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诫勉谈话、通
报批评、纪律处分、组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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