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保护心得体会9篇
篇一:未成年保护心得体会
2018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 法心得体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心得体会(1)
最近,学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此谈谈我的几点体会。未成年人处于身 心发育的特殊阶段,决定了其始终处于一种被抚养、被监护、被教育、被保护的地 位。在生活中,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常常受到监护人、教师及其他成年人的侵犯, 严重伤害了未成年人的人格和自尊心。如有时罚站,有时一个学生违纪全班同学挨 批,优待尖子生,有时对后进生态度粗劣等.这些做法不仅违背了有关法律的规 定,严重危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因此,我们教师要全面准确地理解自身的权利和 义务,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的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 面发展,杜绝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已逐步成为全社会的共识。然而,社会各方面的保护 和帮助还要通过未成年人的配合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家长、 教师和社会不可能时时刻刻呵护着未成年人,未成年人只有自己长本事,才能有效 防范来自社会生活中的侵权侵害,应该让他们懂得,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时,自我保护最有效的措施是求助法律。依法维权不仅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 侵害,而且是维护法律的尊严。所以,在加强来自家庭、学校、社会保护的同时, 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则十分必 要。
作为教师每一天都面对的是未成年人,因此解读《未成年人保护法》,对于我 们教育工作者来说,应该放在首位!对这部法律,我觉得还应该多读、多想才能认 识得更深刻,才能更好的指导我的教学和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心得体会(2)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是 1992 年 1 月 1 日颁布施行的,2007 年 6 月 1 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重新修订实施,新修订 是从我国现阶段的国情出发,针对未成年人保护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明确 了未成年人的权利和保护未成年人的原则,凸显了政府执法主体的地位,全面充实 了家庭、学校、社会和司法四大保护的内容,强化了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共有七章五十六条,分为总则,家庭保 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法律责任,附则六章,对其中的家庭保护和 学校保护,社会保护感受比较多。学习了这部法律我的感触很深。我觉的我们作为 一名教师,应该学习好《未成年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保护法》第三章每十三条中提到:学校应当关心、爱 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岐视。我 觉得在这方面自己做得很不够。现在学习《未成年保护法》我想作为一名小学教 师,就应该了解并尊重未成年人的客观需要,不以教师的主观意愿去要求孩子。未 成年人正处在生长发育的过程中,有其自身的需要和特点。比如孩子好动,不可能 像成年人那样长时间安静地坐着不动。小孩子接受知识有一个过程,每个人各有差 异。因此,我们做教师的应充分认识和理解未成年人发展的客观规律,不能凭者自 己的主观意愿去看待孩子、要求孩子。我们教师要尊重自己的学生,尊重学生的人 格。要充分认识不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的危害性。不尊重为未成年人的人格尊 严,会使学生未成熟的心灵受到残害,形成不健康的心理。如受侮辱的幼儿会形成 懦弱或强烈逆反的性格;受体罚的孩子为了躲避受罚,可能会养成说谎的恶习。这 些性格与恶习和形成都可能与我们平时的教育与教学不当有关,将来可能会有害于 自己和社会,因此,教师对孩子人格尊严的侮辱,可以说是残害儿童幼小心灵的无 形杀手,必须坚决予以杜绝。要教育好学生这就要我们教师不断学习教学业务;学 习新的教学理念,在对未成年人的教育、管理工作中,要讲求合理有效的方法,促 进未成年人的健康发展。教师既要严格管理,又要耐心教育,对学生要晓之以理, 动之以情,在师生之间建立一种互相尊重、信任、平等的关系,以达到良好的教育 效果。对于存在缺点、错误的未成年人,教师更应对其进行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 作,鼓励和帮助他们改正自己错误。
学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后,我从思想上有了认识,我要在平时日常的教育教学 工作中警示自己,作为一名教师,我们要从各个方面,各个角度去发现每一位学生 的闪光点,关心他们,爱护他们,帮助他们,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心得体会(3)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为他们的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不仅关系到每一个孩子、每一个家庭、每一所学校,而且关系到整个民族的明天。
教育最重要的任务是培养具有全面文明素养的人。让孩子学会做人、学会做事、学 会求知,让孩子懂得尊重和善待生命,懂得遵守规则和秩序,懂得对自己行为的后 果负责,这是家庭、学校、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
同时未成年人也是一个特殊群体,特殊之处即在于他们在社会中处于弱势地 位。他们从心理上正处于从无知到有知、从不成熟到成熟的转变时期,心理上比较 脆弱,更容易受到外界的诱惑和外界的侵犯;另一方面,我们这个社会还是一个以 成年人为中心的社会,所制定的法律政策的主要参照物是成人。
因此我认真的学习了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对于本法中提到的颇深:
为未成年人建“绿色网吧”
法条:《未成年人保护法》第 31 条第 2 款规定:“社区中的公益性互联网上网 服务设施,应当对未成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健康的上网 服务。”
感悟:很多未成年人缺少文化生活需要的活动场所和设施,是造成未成年人沉 迷网络的原因之一。目前,完全禁止未成年人接触网络、与网络隔绝是不可能的, 而适度、正常使用网络是符合未成年人心理需求的。根据目前的规定,经营性网吧 还是禁止未成年人入内的,可以说对它的政策是“堵塞”,而对健康公益性上网服 务则是“疏导”,这样一“堵”和一“疏”的关系,才能满足信息化时代未成年人 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
未成年人隐私受法律保护
法条:《未成年人保护法》第 39 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 人的个人隐私。”
感悟:该条款突出了未成年人的平等主体地位,有利于改变传统家庭教育观念 中父母将孩子看作自己“附属物”的情况,让家长将未成年人当作平等主体对待。
具体来说,即学校、老师、家长都不可以偷看、披露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或电子 邮件。对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或电子邮件,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隐匿、毁弃;除 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依法进行检查,或者对无行动能力的 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为开拆、查阅外,任 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开拆、查阅。
为学生休息时间立法
法条:《未成年人保护法》第 20 条规定:“学校应当与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 其他监护人互相配合,保证未成年学生的睡眠、娱乐和体育锻炼时间,不得加重其 学习负担。”
感悟:生命和健康最重要,这是未成年人保护的一个核心思想。如今,许多孩 子放学就进补课班,周末时间也被各种才艺班、英语班占用,导致身体素质下降。
未成年人处于生长发育阶段,充足的睡眠非常重要。教育部和国家教委为学生减负 问题下发过几十个文件,不能很好遏制。此次以立法的方式确定下来,应该会有很 好的效果。
关注特殊困境中未成年人
法条:《未成年人保护法》第 16 条规定:“父母因外出务工或者其他原因不能 履行对未成年人监护职责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
感悟:“留守儿童”和“流浪儿童”问题,是近年来的社会热点话题。新法很 关注特殊困境中的未成年人,对父母外出打工而对子女失去监护责任的“留守儿
童”,新法做出了要委托成年监护人代为监护的规定,强调了监护人的监护责任; 对于“流浪儿童”,新法则规定由政府和民政部门实施救助,明确了救助机构临时 监护的责任。
明确处罚措施
法条:《未成年人保护法》第 60 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侵害未成年人的合 法权益,其他法律、法规已规定行政处罚的,从其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损失或者其 他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感悟:法律上禁止的有关条文,如果没有罚责的话,就会使有关法律成为一纸 空文。为了更有力地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新法中明确了有关处罚措施。如第 66 条规定,在中小学校园周边设置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 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的,由主管部门予以关闭,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第 67 条规定,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或者没有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 酒标志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第 69 条规定,侵犯未成年 人隐私,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蠢死了!”“你怎么这么笨啊?”下月起,老师若如此训斥学生,将被视为违 法并有可能因此受到相应处分。2007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 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学校老师禁止对未成年人说出类似的侮辱性语言。另外, 新法还为学生休息时间立法,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员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依法 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等。
突发事件先救孩子
新《保护法》规定,学校、幼儿园应当建立安全制度,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当 优先救护未成年人;教育行政等部门和学校应当根据需要,制订应对各种灾害、传 染性疾病、食物中毒、意外伤害等突发事件的预案。
据介绍,这一规定借鉴了一些国际法律文件中规定的“儿童利益优先”和“儿 童利益最大化”等基本原则。
孩子日记不可偷看
调查显示,21.7%的被调查学生的父母都曾经偷看过孩子的日记、信件、短信 或者偷听过孩子的电话。更有甚者,有的教师向全班同学公布学生隐私,使孩子幼 小心灵受到极大伤害。
2007 年 6 月 1 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新 《保护法》)第三十九条给出了明确的答案。新《保护法》指出,任何人不经未成 年人同意,不得察看他们的日记、信件等。“妈妈们”再偷看孩子的隐私,就有法 可“管”了。
不得让未成年人辍学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的调查认为,失学、辍学的未成年人年龄小,无一技之 长,过早进入社会后无法就业,极易走上违法犯罪之路。
新《保护法》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必 须使适龄未成年人依法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使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 辍学。
新《保护法》明确要求当地政府要承担起农民工同住子女义务教育的责任:各 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的和流动人口中的未成年人等 接受义务教育。
教师骂“笨死了”将受惩处
“笨死了!”“都笨成这样了你还活着干吗?”老师脱口而出的辱骂词句,是许 多被辱骂孩子心中挥之不去的阴影。6 月 1 日起,如果老师再这样骂学生,将是一 种违法行为。
《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学校的教职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 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有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言行,违者最高可 追究刑事责任。
卖烟酒给孩子会被罚
小帅(化名)告诉记者自己的“烟龄”只有半年,可他今年只是一名初一的学 生。近年来,吸烟饮酒低龄化趋势严重。在上个世纪末,中国就规定,“任何经营 场所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但法律却未规定对这一违法行为的处罚性条款。
这次新《保护法》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 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标志。在新《保护法》的“法律责任”部分规定,向未 成年人出售烟酒,或者没有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标志的,由主管 部门责令改正,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保证学生休息娱乐时间
新《保护法》规定,学校应当与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互相配合, 保证未成年学生的睡眠、娱乐和体育锻炼时间,不得加重其学习负担。
如今,许多孩子放学就进补课班,周末时间也被各种才艺班、英语班占用,导 致身体素质下降。对此,教育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这里提出了一个很重要的“娱 乐权”问题,也就是说,要保障儿童的休闲和娱乐时间。
未成年人处于身心发育的特殊阶段,决定了其始终处于一种被抚养、被监护、 被教育、被保护的地位。在生活中,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常常受到监护人、教师及 其他成年人的侵犯,严重伤害了未成年人的人格和自尊心。如:在一些学校里,侵 犯学生权利、伤害学生自尊心的现象时有发生,或多或少存在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的行为。如有时罚站,有时一个学生违纪全班同学挨批,优待尖子生,有时对后进 生态度粗劣等.这些做法不仅违背了有关法律的规定,严重危害了学生的身心健 康。因此,我们教师要全面准确地理解自身的权利和义务,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 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的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杜绝有害于学生的行 为或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已逐步成为全社会的共识。然而,社会各方面的保护 和帮助还要通过未成年人的配合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家长、 教师和社会不可能时时刻刻呵护着未成年人,未成年人只有自己长本事,才能有效 防范来自社会生活中的侵权侵害,应该让他们懂得,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时,自我保护最有效的措施是求助法律。依法维权不仅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 侵害,而且是维护法律的尊严。所以,在加强来自家庭、学校、社会保护的同时, 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则十分必 要。
篇二:未成年保护心得体会
未成年人保护法心得体会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 人。政府十分关心和高度重视青少年的成长,制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保 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专门为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制订 的一部法律,主要分为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等几个方面。
因为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能力低,个人权益容易受到侵害。这部法律,可以保障 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还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也是中华民族兴旺发达的 需要。
下面,我来给大家介绍几条:
1、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以健康的思想,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未年成人, 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酗酒、流浪 以及聚赌、吸毒等不良行为。
2、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 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3、任何人不得在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的教室、寝室、活动室和其他未成 年人集中活动的室内吸烟。
4、在家里,孝敬父母,并且跟父母及时沟通,了解生活中的一些常识,正确 使用家用电器,防止漏电现象的发生;自己一个人在家时,不让陌生人进门,遇 到特殊情况,不慌不乱,及时打电话给父母亲戚或警察。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保护法》,对我们的成长有极大帮助,希望全社会都 来学习它、遵守它。
教师作为一支具有高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
是我们教师必修的一门功课。关注青少年儿童成长,维护青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 已成为我们这个社会的共识,但我们也不得不承认,在我们的社会中还存在着大 量侵害青少年合法权益的现象,维护青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还有许多需要我们的 社会努力去做的事情,即使是在较发达地区,青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证 的事也时有发生,这就要求我们全社会都来关注维护青少年儿童合法权益,并对 此常抓不懈,将维护青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作为一种经常性的工作来做。
《未成年人保护法》是我国第一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专门法律,它具体规 定了保护未成年人的指导思想、保护内容、保护工作的原则,对未成年人的合法 权利予以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的方法与内容,以及各种侵 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法律责任,是一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利的基本法。
它的颁布和实施,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以及全社会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视和 关怀,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优化少年儿童成长环境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我认为应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要提高教育者的法律意识,使教育者自觉遵守法律规定。了解法律并遵 守法律,应落实到每一位教师在日常教学的具体行动中。
二是要了解并尊重未成年人的客观需要,不以教师的主观意愿去要求孩子。
未成年人正处在生长发育的过程中,有其自身的需要和特点。比如孩子好动,不 可能像成年人那样长时间安静地坐着不动。因此,教师应充分认识和理解未成年 人发展的客观规律,不能凭者自己的主观意愿去看待孩子、要求孩子。
三是要充分认识不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的危害性。不尊重为未成年人的人 格尊严,会使学生未成熟的心灵受到残害,形成不健康的心理。如受侮辱的幼儿 会形成懦弱或强烈逆反的性格,将来可能成为对自己和社会都不利的人;受体罚 的孩子为了躲避受罚,可能会养成说谎的恶习。因此,教师对孩子人格尊严的侮 辱,可以说是残害儿童幼小心灵的无形杀手,必须坚决予以杜绝。
四是教师在对未成年人的教育、管理工作中,要讲求合理有效的方法,促进 未成年人的健康发展。教师既要严格管理,又要耐心教育,对学生要晓之以理,
动之以情,在师生之间建立一种互相尊重、信任、平等的关系,以达到良好的教 育效果。
五是对于存在缺点、错误的未成年人,教师更应对其进行耐心细致地做思想 工作,鼓励和帮助他们改进。未成年人在受到尊重的集体中生活,才会体会到受 人尊重和尊重他人的价值,长大以后,就容易成为自立、自强、有道德、守纪律 的人。
作为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充分考虑到学生的个性差异,用多样化的、积极 的方法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避免与学生发生冲突,多鼓励,少批评,多表扬, 不讽刺、挖苦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使学生感受到家庭的关爱,从而迸 发出学习的热情。同时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加大对未成年人的保护 力度。对一些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要及时、有力的打击、惩处。要在以 人为本的理念下,根据未成年人的特殊心理、生理特点,因材施教,因人而导, 有的放矢;教育工作方式、方法要适应时代的发展的要求,不能用老套套,要注 意改进方式,不断创造一些新的工作方法;把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结 合起来,把社会上各方面的力量整合起来;将一些原来形成的工作机制、工作做 法规范化,用规范化建设来提高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工作的整体水平。
通过认真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教师职业道德要求的条文及规定,我 认识到教师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不仅要教好书,还要育好人,各个方面都要 为人师表。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教师,应当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树立事业心,增强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忠诚教育事业,献身教育事 业。
教书是手段,育人是目的。因此,我们教师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忘记,自己不 单单是为教书而教书的.“教书匠”,而应是一个教育家,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
“以情育人,热爱学生;以言导行,诲人不倦;以才育人,亲切关心;以身示范, 尊重信任”。热爱学生是教师职业道德的根本。教师对学生的爱,即是敬业精神的 核心,又是教师高尚品德的自我表现,既是育人的目的,又是教师教书这个职业
的具体表现。
二、培育教师人格魅力在教育中,一切师德要求都基于教师的人格。
师德的魅力主要从人格特征中显示出来,历代教育家提出的“为人师表”、“以 身作则”、“循循善诱”、“诲人不倦”、“躬行实践”等,既是师德的规范,又是教 师良好人格的品格特征的体现。在学生心目中,教师是社会的规范、道德的化身、 人类的楷模。教师的人格魅力来源于对事业的忠诚,他们不是紧紧把教书看成谋 生的手段,而是毫无私心杂念地投身其中,以教书育人为崇高的职责,并能从中 享受到人生的乐趣。他们以自己的真诚去换取学生的真诚,以自己的纯洁去塑造 学生的纯洁,以自己人性的美好去描绘学生人性的美好,以自己高尚的品德去培 养学生高尚的品德。他们应是最能以身作则的人。教师时时处处要以大局为重, 克服个人主义,自觉遵守宪法和社会公德守则,遵守校纪校规,以模范行为为学 生做出表率。俗话说:“教育无小事,事事是教育;教育无小节,节节是楷模。”
篇三:未成年保护心得体会
教师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心得体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税法》是为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保障儿童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育人劳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 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核心人物精神领袖,培养 担当民族复兴大任杨开第的时代新人,根据宪法,制定的法律。下面 是带来的有关教师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心得体会,希望大家喜欢
#教师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心得体会 1#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为他们的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良好 保持良好的外部环境,不仅关系到每一个孩子、每一个家庭、每一所 学校,而且关系到整个民族的明天。教育最重要的任务是培养具有全 面文明素养的人。让孩子学会做人、学会做事、学会求知,让孩子懂 得尊重和善待善于生命,自问遵守规则和秩序,懂得对自己行为的后 果负责,这是家庭、学校、自由民主义不容辞的责任。
同时未成年人也是一个特殊群体,特殊即在于他们在社会中处于 弱势地位。他们从心理上正处于从无知到有辩辨、从不成熟到成熟的 转变时期,心理上比较脆弱,更容易受到外界的诱惑和外界的侵犯。
在人的一生中,总会有相互对立的力量在互不起作用,正与邪、真与 假、善与恶、美与丑,人性中的光辉与丑恶相互交织在一起,影响着 每一个人,尚未已经形成固定人生观、震东世界观的家庭暴力所受影 响更大。这就更加需要我们老师把法制观念植根于处在萌动期的孩子 心中。
教师是一个不同于其他的其他工作的其他工作,她神圣、伟大、 高尚,世界一切赞美的词语都可以用在她身上。在学习了《未成年人 保护法》后,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 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规范规范自己的价值观思想和行为,全心 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 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 为规范来要求自己,不穿奇装异服,处处“身正为范”。对于后进生,
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大学生的特点, 因材施教。
教研不再基本知识是简单的知识灌输、移植的过程,应当是学习 主体(学生)和教育主体(教师,包括环境)交互作用的过程。学生将不 再是知识的玻璃瓶,而是自主知识的习得者。面对知识更新周期日益 缩短的时代,我意识到:必须彻底改变过去那种把老师知识的储藏和 传授给学生的知识比为“一桶水”与“一杯水”的陈旧观念,而要努 力使自己的大脑储量成为一条生生不息的河流,筛滤旧有,活化新知, 积淀学养。有句话说的好:“一个教师,不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 多少年不够书,而他用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用心教、创新 教与重复教的效果有天渊之别。
教书和学习的婚姻生活,使我感悟到:教师的人生,还应该有创 新精神。年年春草绿,年年草不同。而我们的学生亦是如此,因为人 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 的个性特点。因材施教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 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发展。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 分组教学与课堂教学个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 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学生们像一朵朵学生天真无邪的小 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不同寻常的可人之处。因此便更需要我们用不 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用《未成年护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 在教给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 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产业发展。预 防老年人犯罪。这样稳步发展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 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教师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心得体会 2#
近几年,女生宿舍安全事故时有发生,重新配置老年人被成年人 控制卖艺、乞讨、叫卖的现象呈上升趋势,不少青少年沉迷网络不能 自拔,少年犯罪呈低龄化趋势,未成年人吸烟喝酒的现象随处可见, 今年 6 月 1 日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出台的。
新法有这几个特点:突发事件优先救护精神病人未成年人,禁止体罚 未成年人,首次为学生休息时间立法,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将受行政 处罚,免费或优惠提供“绿色上网”。
通过认真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教师职业道德要求的条文 及规定,我认识到教师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不仅要教好书,还要 育好人,各个方面都要三个面向。
教书是手段,育人是目的。因此,我们教职员在任何时候都不能 不能忘记,自己不单单是为教书而教书的“教书匠”,而应是一个教 育家,是人类灵魂的发明家。“以情育人,热爱学生;以言导行,诲人 不倦;以才育人,亲切关心;以身示范,尊重信任”。热爱学生是教师 职业道德的学生家长根本。教师对学生的爱,即是敬业精神的核心, 又是教师高尚品德的自我表现,既是育人的目的,又是教师教书这个 职业的具体表现。
师德的魅力主要从人格特征中显示出来,历代教育家提出的“为 人师表”、“以身作则”、“循循善诱”、“诲人不倦”、“躬行实 践”等,既是师德的规范,又是种类教师良好人格的品格类型的体现。
在学生心目中,教师是社会的规范、道德的化身、人类的楷模。教师 的人格魅力来源于对事业的中学教师忠诚,他们不是紧紧把教书看成 牢牢谋生的手段,而是毫无私心杂念地投身其中,以教书育人为崇高 的职责,并能从中享受到人生的乐趣。他们以自己的真诚去换取学生 教师的真诚,以自己的纯洁去塑造诠释学生的纯洁,家长以自己人性 的美好去描绘学生人性的美好,以自己高尚的品德去培养高尚的品德。
他们应是最能以身作则的尽职尽责人则。教师时时处处要以大局为重, 克服个人主义,自觉遵守宪法和社会公德守则,遵守校纪校规,以模 范行为为行径学生做出表率。俗话说:“教育无小事,事事是教育;教 育无小节,节节是楷模。”
热爱学生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疼爱自己的女孩是本能,而热爱 别人的孩子是异教徒!某些爱是教师教育学生学生家长的感情基础,学 生一旦体会到这种感情,就会“亲其师”,从而“信其道”。教师是
塑造人类灵魂的技术顾问工程师,应具有两极化十分强烈的质量意识, 要真正在培养学生高尚情操、具体操作塑造学生美好心灵方面下功夫。
一个只有对自己的学生充满执着的爱,才能激发出做好这一工作的高 度责任感,才能坚定不移地辛勤耕耘,获颁丰硕的育人之果。热爱学 生,是教师全部职业活动中最宝贵的第三种剩余情感,没有对学生的 爱,也就不可能出现需要进行有真正成功的教育,教师应当把它无私 地奉献给全体学生。爱是打开心扉的钥匙。要把中同真诚的爱融在整 个班级之中,不仅要爱那些好学生,更要爱那些缺点较多的学生,要 让每一个学生都从教师这里得到一份亲爱给予的琼浆,从中汲取奋发 向上的力量,更加自爱、自尊、自强和自信。然而,教师只有“爱的 教育”和“奉献的教育”还远远不够,了解学生、理解学生、尊重学 生、引导学生,才是教师在爱学生这一基础上的发展方向。
总之,一个合格的教师应该不该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健康的心理 素质和为祖国教育事业无私奉献的身心健康敬业精神,有新时代所推 崇的新思想、新观念,有探索精神和创新精神。
#教师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心得体会 3#
通过认真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教师职业道德提议的条文 及规定,我认识到教师作为教职员人类肉体的工程师,不仅要教好书, 还要育好人,各个方面都要为人师表。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教师,应 当做好以上几方面工作:
一、树立事业心,增强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忠诚教育事业, 献身教育事业。
教书是手段,育人是目的。因此,我们教师在任何时候都不能无须忘 记,自己不单单是为教书而教书的“教书匠”,而应是一个教育家, 是人类灵性的工程师。“以情育人,热爱学生;以言导行,诲人不倦; 以才育人,亲切关心;以身示范,尊重信任”。热爱教师是教师职业道 德的根本。教师对学生的爱,即是人生态度的核心,又是教师高尚品 德的自我表现,既是育人的目的,又是教师教书这个职业短果的具体 表现。
二、培育教师人格魅力在中会教育中,一切师德其要求要求即使 基于教师的人格。
师德的魅力主要从人格特征中显示出来,该时期教育家提出的 “为人师表”、“以身作则”、“循循善诱”、“诲人不倦”、“躬 行实践”等,既是师德的规范,又是教师良好人格的品格特征的体现。
在学生心目中,教师是社会的规范、道德的化身、人类的楷模。教师 的人格魅力公益事业来源于对事业的忠诚,他们不是紧抱把教书看成 谋生的手段,而是毫无私心杂念地崭露头角其中,以教书育人为崇高 的职责,并能从中享受到人生的乐趣。他们以自己的真诚去换取学生 以获取的真诚,以自己的纯洁顺便塑造呵呵学生的纯洁,以自己人性 的美好去描绘学生人性的美好,以自己高尚的品德去培养学生高尚的 品德。他们应是最能以 文来源于文 秘 家 园身作则的人。教师时时处处要以大局为重,克服个人主义,自觉遵 守选举法和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守则,遵守校纪校规,以标兵行为为学 生学生做出表率。俗话说:“教育无小事,事事是教育;教育无小节, 节节是楷模。”
三、热爱学生,尊重、理解学生,以人为本,关心爱护学生。
热爱学生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疼爱自己的孩子是本能,而热爱 别人的孩子是神圣!这种爱是教师教育学生的感情基础,学生一旦体会 到这种感情,就会“亲其师”,从而“信其道”。教师是演绎教师人 类灵魂的工程师,亦须具有十分强烈的质量意识,要真正在培养学生 忠贞、塑造教师美好心灵方面下功夫。一个教师只有对自己的学生充 满执着爱,才能激发出做好这一工作的责任感,才能坚定不移地辛勤 耕耘,获得丰硕的育人之果。热爱学生,是教师全部职业竞赛活动中 会中最宝贵的一种情感,没有对学生的爱,也就可能因此不可能将有 真正成功的教育,教师应当把它无私地奉献给全体学生。爱是打开心 扉的钥匙。之中要把真挚的爱融在整片班级之中,不仅要爱那些好学 员,若要爱那些缺点较多的学生,要让每一个师生都从教师这里得到
一份爱的琼浆,从中汲取奋发向上的精神力量,更加自爱、自尊、自 强和自信。然而,教师只有“爱的教育”和“奉献的教育”还远远不 够,了解学生、理解学生、尊重学生、引导学生,才是教师在爱学生 这一基础上的产业发展方向。
总之,一个合格的教师应该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健康的心理素质 和为祖国教育事业无私奉献的敬业精神,有新时代所推崇的新思想、 新观念,有探寻精神和创新精神。
完成学业不仅是传授知识,更重要的是育人。我们应平等的中学 生对待每一个学生,不歧视差生。爱一个学生就相等塑造一个学生, 而厌弃一个学生无异于毁掉一个学生。慈祥的笑容、亲切的言语、文 雅的举止,以及善解人意的目光,比声色俱厉的严密,更能贴近学生 的肉体,更能拿到教育的实效。教师,亦须以虚怀若谷的胸怀,诲人 不倦的精神,用严于律己、宽以待人的人格魅力,去影响学生的言行 举止,去照亮学生的心灵,去培养好每一个学员,让每一个学生适应 时代发展。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还要继续认真学习《教育法》、《教师 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等。坚持以 人为本、以德立教、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和职 业道德修养;并紧紧围绕新时期师德素质要求和师德规范,切实转变工 作作风,率先推进素质教育,以高尚的情操引导学生家长德、智、体、 美的全面发展。做一个为人民提供服务的教师,做一个让人民满意的 教职员工。
#教师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著书 4#
我们幼儿园的工作性质面对的是天真无邪的孩子,他们的心灵像 白纸一样高尚无暇,我们教师精心的呵护着他们,尊重女孩理解平等 的善待每个孩子,保护幼小的心灵,工作中的每一天,作为教师的我 尽力、尽职尽责,把自己的爱献给我的孩子们,我们加强各方面的学 习,而使自己的思想得到进一步升华,使自己有了使星毛理解和认识,
尤其学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我触动更大,深深的感悟深表同 情到其中的意义和价值。
我国第一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专门法律,它具体规定了保护未 成年人的指导思想、保护内容、保护工作的原则,对老年人的合法权 利予以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维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的方法与内容, 以及各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义务的法律责任,是一部保护未 成年人合法权利的。它的颁布和实施,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以及全社 会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视和关怀,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优 化少年儿童成长环境提供了有力的法律基本保障。
幼儿园为孩子们创造了发展的良好环境,即磨练孩子们的综合素 质,使他们各方面的能力得到更大的提高,我们全身心的孩子的自尊 心不受到任何伤害,如今颁布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更进一步强化 我们的责任和父母保护孩子的意识,我们每位教师时时刻刻严格约束 自己,为身边的人因做出表率。并引导家长和社会界的各个人士,共 同确保维护孩子们受保护的权利。如今面对社会群众组织形式的直面 多样化,未成人保护其他工作的对象和依托发生了重要变化,未成年 人保护越来越被人们和重视,多种渠道加深人们对未成年人保护的盈 利模式法律意识,保护他们而使孩子们健康快乐的成长,已逐步正式 成为全社会的共同目的。社会各方面的保护和帮助效果通过多方面的 配合才能收到良好的还要。教师、绝不家长和社会要时时刻刻呵护着 未成年人保护他们心灵不受到伤害,这是我们的责任和职责,同时也 是维系法律的尊严,因此加强各个家庭、幼儿园、学校以及社会为保 护的同时,还要增强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为保护的能 力,保证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也是十分必要。
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我理解了,我们对孩子实施良好的同时 让每个孩子们获得发展,教师就必须把学员教育建立在爱和理解尊重 的基础上。
作为教师,知法是非常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 守法是重要的职业道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
基本概念职责。通过对法的学习,进一步的提高了教师们的认识,有 利地指导了我们每位教师们管理工作,就像一面镜子时时的检验自己 的言行,使自己的各个方面做得更好
我都认真学习其中的基本内容,不断增强自己的教育法制观念, 在教育引导中,教育自觉地贯彻执行国家的文化教育法律、法规,正 确的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孩子们的合法权益,不断增强贯彻 国家逐步教育方针的意识和能力,提高各方面能力和水平。
孩子们是国家的未来祖国的希望,我们对他们的合法权给予呵护 一般来说呵护,普遍性也是一项具有挑站性的工作,这需要有共同全 社会共同参与到其中,我们每一个人一起已经完成,共同维护未成年 人合法权益,尽可能过失的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让孩子们活泼健 康快乐的孕育,成为一代强人,将来为祖国做出更大的贡献。
#教师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心得体会 5#
通过认真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使我对有关未成年人保护的 知识有了初步的了解,对未成年人有哪些权益备受受到国家的保护、 当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之时侵害时应该怎么办有了一定的打探。
未成年人保护法是我国第一部未成年人权益的专门法律,它前述 具体规定了保护未成年人的指导思想、保护内容、保护工作的原则, 罪犯对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予以家庭保护、学校保护、道德保护和司 法保护的方法与内容,以及各种侵害未成年人行为的法律责任,是一 部保护合法权利的基本法。它的颁布和实施,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以 及全社会对温情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关注和关怀,为维护犯罪者合法 权益,优化少年儿童成长环境提供了有力的法律。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五条规定:“学校、幼儿园少年犯 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 施虐待、私自体罚或者其他侮辱理应人格尊严的行为。未成年人年龄 虽小但同样享有人格尊严,学校或教师不得对其人格进行侮辱或诽谤。
特别是在未成年人发生失职的情况时,少数教师会鲁莽侮辱、厉声训
斥,甚至体罚或变相体罚,这些就是不没有尊重未成年人的行为。再 联想我自己平日的班级管理与对学生的教育方式与上文提到的现象相 似之处,令我不禁认识到风险问题的严重性,我这是在违法!要使未成 年人的人格尊严得到保护,必需把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的问题提高 到法制的不断提高高度来认识,并自觉落实到实施自己的行动中。我 经过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之后,联系学过的教育心理学知识,我 认为教师在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方面应当以下几点注意:
一是要提高教育者的法律意识,使明文规定教育者自觉遵守法律 规定。了解法律并违犯法律,应教学内容切实落实到每一位教师在日 常教学的具体行动中。
批判性二是要了解并尊重未成年人的客观需要,不以教师的主观 意愿去要求孩子。家庭暴力正处在生长发育的过程似已中,有其自身 的可能需要和特点。比如孩子好动,不可能像成年人那样长时间安静 地坐着不动。因此,教师应充分认识和发展战略理解未成年人发展的 客观规律,不能凭者急著自己的普遍性意愿去看待孩子、要求孩子。
三是绝不要充分认识不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的危害性。不尊重 为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可使学生未成熟的心灵受到残害,形成不健 康的心理。如受侮辱的幼儿会形成懦弱或强烈逆反的性格,将来可能 成为对自己和社会都不利的也人;受体罚的孩子为了躲避受罚,可能会 养成毁谤的恶习。因此,教师对孩子本该的侮辱,可以说是残害儿童 幼小心灵的无形杀手,必须顽固予以杜绝。
四是教职员未成年人在对未成年人的教育、管理工作中,要讲求 合理有的放矢的方法,促进未成年人的健康发展。教师既要严格管理, 又要耐心教育,对学生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在彼此间师生之间建 立一种互相尊重、信任、平等的关系,以降至良好的教育效果。
五是对于存有缺点、错误的未成年人,教师更应对其进行耐心细 致地做思想工作,引导和帮助他们改进。未成年人在受到尊重的集体
中生活,才会体会到受资产价值人因尊重和尊重他人的价值,长大以 后,就容易成为自立、自强、有道德、守纪律的人。
未成年人是人类的希望,国家、民族的未来。对未成年人的特殊 合法权益予以特殊控管,做好他们的培养教育此项工作,是一项具有 战略性的,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系统工程。我们每一个公民,都承 担部分着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磨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健康成长的 神圣义务。因此,我们教师要教育法制的基本知识,不断进一步增强 教育法制观念,在教育教学中自觉主权国家地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法 律、法规,正确的履行自己的恰当权利和义务,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不断增强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的意识和,提高幼儿教育教学水平。
教师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心得体会
篇四:未成年保护心得体会
未成年人保护法学习心得体会范文(通用 6 篇)
未成年人保护法学习心得体会范文(通用 6 篇) 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语言类读书 心得同数学札记相近;体会是指将学习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 实践反思学习内容并记录下来的文字,近似于经验总结。下面是小编 精心整理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学习心得体会范文(通用 6 篇),仅供参 考,欢迎大家阅读。
未成年人保护法学习心得体会 篇 1 未成年人是人类的希望,国家、民族的未来。对未成年人的合法 权益予以特殊保护,做好他们的培养教育工作,是一项具有战略性的, 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系统工程。我们每一个公民,都承担着保护未 成年人合法权益,培养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神圣义务。因此,我们教 师要认真学习教育法制的基本知识,不断增强教育法制观念,在教育 教学中自觉地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法律、法规,正确的履行自己的权 利和义务,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不断增强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的意识 和能力,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未成年人保护法是我国第一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专门法律,它 具体规定了保护未成年人的指导思想、保护内容、保护工作的原则, 对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予以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 护的方法与内容,以及各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法律责任, 是一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利的基本法。它的颁布和实施,充分体现 了党和政府以及全社会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视和关怀,为维护未 成年人合法权益,优化少年儿童成长环境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未成年人处于身心发育的特殊阶段,决定了其始终处于一种被抚 养、被监护、被教育、被保护的地位。在生活中,未成年人的人格尊 严常常受到监护人、教师及其他成年人的侵犯,严重伤害了未成年人 的人格和自尊心。如:在一些学校里,侵犯学生权利、伤害学生自尊 心的现象时有发生,或多或少存在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如有 时罚站,有时一个学生违纪全班同学挨批,优待尖子生,有时对后进
生态度粗劣等.这些做法不仅违背了有关法律的规定,严重危害了学 生的身心健康。因此,我们教师要全面准确地理解自身的权利和义务,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的品德、智力、体质等 方面全面发展,杜绝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 为。
教书和学习的生活,使我感悟到:教师的人生,还应该有创新精 神。年年春草绿,年年草不同。而我们的学生亦是如此,因为人与人 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 性特点。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 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
未成年人保护法学习心得体会 篇 2
近几年,校园安全事故时有发生,未成年人被成年人控制卖艺、 乞讨、叫卖的现象呈上升趋势,不少青少年沉迷网络不能自拔,少年 犯罪呈低龄化趋势,未成年人吸烟喝酒的现象随处可见,新修订的 《未成年人保护法》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出台的。新法有这几个特点:
突发事件优先救护未成年人,禁止体罚未成年人,首次为学生休息时 间立法,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将受行政处罚。
通过认真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教师职业道德要求的条文 及规定,我认识到教师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不仅要教好书,还要 育好人,各个方面都要为人师表。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教师,应当做 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树立事业心,增强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忠诚教育事业, 献身教育事业。
教书是手段,育人是目的。因此,我们教师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忘 记,自己不单单是为教书而教书的“教书匠”,而应是一个教育家, 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以情育人,热爱学生;以言导行,诲人不倦;
以才育人,亲切关心;以身示范,尊重信任”。热爱学生是教师职业 道德的根本。教师对学生的爱,即是敬业精神的核心,又是教师高尚 品德的自我表现,既是育人的目的,又是教师教书这个职业的具体表 现。
二、培育教师人格魅力在教育中,一切师德要求都基于教师的人 格。
师德的魅力主要从人格特征中显示出来,历代教育家提出的“为 人师表”、“以身作则”、“循循善诱”、“诲人不倦”、“躬行实 践”等,既是师德的规范,又是教师良好人格的品格特征的体现。在 学生心目中,教师是社会的规范、道德的化身、人类的楷模。教师的 人格魅力来源于对事业的忠诚,他们不是紧紧把教书看成谋生的手段, 而是毫无私心杂念地投身其中,以教书育人为崇高的职责,并能从中 享受到人生的乐趣。他们以自己的真诚去换取学生的真诚,以自己的 纯洁去塑造学生的纯洁,以自己人性的美好去描绘学生人性的美好, 以自己高尚的品德去培养学生高尚的品德。他们应是最能身作则的人。
教师时时处处要以大局为重,克服个人主义,自觉遵守宪法和社会公 德守则,遵守校纪校规,以模范行为为学生做出表率。俗话说:“教 育无小事,事事是教育;教育无小节,节节是楷模。”
三、热爱学生,尊重、理解学生,以人为本,关心爱护学生。
热爱学生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疼爱自己的孩子是本能,而热爱 别人的孩子是神圣!这种爱是教师教育学生的感情基础,学生一旦体 会到这种感情,就会“亲其师”,从而“信其道”。教师是塑造人类 灵魂的工程师,应具有十分强烈的质量意识,要真正在培养学生高尚 情操、塑造学生美好心灵方面下功夫。一个教师只有对自己的学生充 满执着的爱,才能激发出做好这一工作的高度责任感,才能坚定不移 地辛勤耕耘,获得丰硕的育人之果。热爱学生,是教师全部职业活动 中最宝贵的一种情感,没有对学生的爱,也就不可能有真正成功的教 育,教师应当把它无私地奉献给全体学生。爱是打开心扉的钥匙。要 把真挚的爱融在整个班级之中,不仅要爱那些好学生,更要爱那些缺 点较多的学生,要让每一个学生都从教师这里得到一份爱的琼浆,从 中汲取奋发向上的力量,更加自爱、自尊、自强和自信。然而,教师 只有“爱的教育”和“奉献的教育”还远远不够,了解学生、理解学 生、尊重学生、引导学生,才是教师在爱学生这一基础上的发展方向。
总之,一个合格的教师应该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健康的心理素质
和为祖国教育事业无私奉献的敬业精神,有新时代所推崇的新思想、 新观念,有探索精神和创新精神。
每一位学生有他自己的人格,都渴望得到老师的关爱和理解,也 希望得到老师的尊重和肯定。只有让师爱扎根于育人的土壤,用心去 和学生交流,用爱去和学生沟通,建立起师生间的真挚情感,才会叩 响学生心灵深处的琴弦,引起学生情感的共鸣,让学生接受你的教诲。
因此,我们对学生要真诚相待、真心关爱,用师爱的真情去感染他们、 帮助他们,用师爱去换取学生的尊重与理解;用师爱去激发学生学习 知识的兴趣。让他们在师爱的氛围中学习知识,在愉快的情感体验中 接受教育。
教书不仅是传授知识,更重要的是育人。我们应平等的对待每一 个学生,不歧视差生。爱一个学生就等于塑造一个学生,而厌弃一个 学生无异于毁掉一个学生。慈祥的笑容、亲切的言语、文雅的举止, 以及善解人意的目光,比声色俱厉的严格,更能贴近学生的心灵,更 能取得教育的实效。教师,应以虚怀若谷的胸怀,诲人不倦的精神, 用严于律己、宽以待人的人格魅力,去影响学生的言行举止,去照亮 学生的心灵,去培养好每一个学生,让每一个学生适应时代的发展。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还要继续认真学习《教育法》、《教师 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等。坚持以 人为本、以德立教、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 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并紧紧围绕新时期师德素质要求和师德规范, 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以高尚的情操引导学生德、 智、体、美的全面发展。做一个为人民服务的教师,做一个让人民满 意的教师。
未成年人保护法学习心得体会 篇 3
《未成年人保护法》是我国第一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专门法律, 它具体规定了未成年人的指导思想、保护内容、保护原则,对未成年 人的合法权利予以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的方法 和内容,以及各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法律责任,是一部保 护未成年人合法权利的基本法。它的颁布和实施体现了党和政府以及
全社会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视和关怀,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优化少年儿童成长环境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保护未成年人工作应 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第一、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此项原则的意义:就是国家、社会和家庭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权 益,防止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发性,救济、回复已经被侵害 的未成年人权益。
第二、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
人格在法律上指能够作为权利和义务主体的资格。内容包括人的 姓名、人身、荣誉和肖像等。人格尊严受到新生是公民做人的起码权 利。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新生 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尤其重要。不尊重人格尊严,就谈不上保护。
第三、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特点。
各项保护措施都要适应未成年人特殊的年龄、生理、心理牲,才 能有效。
第四、教育与保护相结合的原则,简称教育原则。
教育和保护是相辅相成的,因为,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合 法权益,是为了更好地教育他们;而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提高他 们的思想认识,培养其高尚的道德情操,增强其辨别是非的能力,又 能促使他们加强自我保护,勇敢地同侵犯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做斗争, 达到保护的目的。
我国的未成年人将来的素质如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当前对未成 年人的'教育和保护,学校对此负有重大责任。学校教育是预防和矫治 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重要环节。
未成年人有一半时间在学校中度过,在学校环境中对未成年人的 身心健康、受教育权、人身权及其他合法权益提供必要的和有效的保 护,对整个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需要我们每 一位教育工作者在工作中去自觉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法律、法规。
未成年人保护法学习心得体会 篇 4 在幼儿园,我们面对的是一群天真无邪的孩子,他们的心灵像白
纸一样纯洁无暇。每一颗童心都是一个新世界,多彩斑斓、各有千秋, 它需要我们细心的呵护、全心的对待。作为教师的我们需尽心尽力、 尽职尽责,把自己的爱献给孩子们,但这些仍远远不够,我们必须加 强各方面的'学习,使自己的思想得到进一步升华,尤其学习了《未成 年人保护法》后,对我触动更大,深深地体会到其中的意义和价值。
通过学习,我深深知道: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 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 重要的基本职责。教师这个群体,在现实社会中充当着多重角色。作 为教师要有教师的职业道德。作为社会成员,应具备社会公德。作为 家庭成员,应有家庭美德。我认识到教师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不 仅要教好书,还要育好人,各个方面都要为人师表。
另外,为了让孩子们也能知法懂法守法,将《未成年人保护法》 真正落实到实际工作中,我开展了一系列的活动。如实施“不得给未 成年人出售烟酒”这一部分时,我利用幻灯片、录像等形式给予幼儿 非常直观的认识,刚开始幼儿并不明白为什么卖香烟的人会被罚款, 通过教师情境表演及详细的讲解,幼儿才知其所以然。教师可以通过 一些类似的情境排练,让幼儿更好地明白“法”在生活中的重要性。
孩子的心性似璞玉,而幼儿园老师就是开发璞玉的匠师,我们在 传授知识的过程中,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促进学生能够德智体 美全面发育。
未成年人保护法学习心得体会 篇 5
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是《宪法》赋予每个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未 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同样受法律保护。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五 条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 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 的行为。未成年人年龄虽小但同样享有人格尊严,学校或教师不得对 其人格进行侮辱或诽谤。特别是在未成年人发生违纪的情况时,少数 教师会粗暴侮辱、厉声训斥,甚至体罚或变相体罚,这些都是不尊重 未成年人的行为。要使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得到保护,必须把尊重未 成年人人格尊严的问题提高到法制的高度来认识,并自觉落实到自己
的行动中。同时未成年人也是一个特殊群体,特殊之处即在于他们在 社会中处于弱势地位。他们从心理上正处于从无知到有知、从不成熟 到成熟的转变时期,心理上比较脆弱,更容易受到外界的诱惑和外界 的侵犯;另一方面,我们这个社会还是一个以成年人为中心的社会, 所制定的法律政策的主要参照物是成人,对未成年人考虑得不够。这 两方面原因导致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重视不够。我经过学习《未成年 人保护法》之后,联系学过的教育心理学知识,我认为教师在尊重未 成年人的人格尊严方面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一、要提高教育者的法律意识,使教育者自觉遵守法律规定。了 解法律并遵守法律,应落实到每一位教师在日常教学的具体行动中。
二、要了解并尊重未成年人的客观需要,不以教师的主观意愿去 要求孩子。未成年人正处在生长发育的过程中,有其自身的需要和特 点。比如孩子好动,不可能像成年人那样长时间安静地坐着不动。因 此,教师应充分认识和理解未成年人发展的客观规律,不能凭者自己 的主观意愿去看待孩子、要求孩子。
三、要充分认识不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的危害性。不尊重为未 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会使学生未成熟的心灵受到残害,形成不健康的 心理。如受侮辱的幼儿会形成懦弱或强烈逆反的性格,将来可能成为 对自己和社会都不利的人;受体罚的孩子为了躲避受罚,可能会养成 说谎的恶习。因此,教师对孩子人格尊严的侮辱,可以说是残害儿童 幼小心灵的无形杀手,必须坚决予以杜绝。
四、教师在对未成年人的教育、管理工作中,要讲求合理有效的 方法,促进未成年人的健康发展。教师既要严格管理,又要耐心教育, 对学生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在师生之间建立一种互相尊重、信任、 平等的关系,以达到良好的教育效果。
五是对于存在缺点、错误的未成年人,教师更应对其进行耐心细 致地做思想工作,鼓励和帮助他们改进。未成年人在受到尊重的集体 中生活,才会体会到受人尊重和尊重他人的价值,长大以后,就容易 成为自立、自强、有道德、守纪律的人。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为他们的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良好
的外部环境,不仅关系到每一个孩子、每一个家庭、每一所学校,而 且关系到整个民族的明天。教育最重要的任务是培养具有全面文明素 养的人。让孩子学会做人、学会做事、学会求知,让孩子懂得尊重和 善待生命,懂得遵守规则和秩序,懂得对自己行为的后果负责,不仅 仅是家庭、学校、社会责任。更是我们教师义不容辞的。
未成年人保护法学习心得体会 篇 6
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是中华民族历史上空前的事业。把 未成年人教育好,培养好,是关系到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大事。党和 政府历来重视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针对未成年人身心发育过程和思 想行为特点,开展了大量的工作,进行了有效的教育。未成年人保护 以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婚姻法等相关法律的实施,使未成年人保 护工作纳入了法制化轨道。实施这些法律,能够帮助未成年形成良好 的思想道德文化发展,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发展,有利于先进生产力和 先进文化发展,对于确保国家长治久安,兴旺发达具有重要意义。未 成年人成长受到社会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深入事实未成年人保护法, 采用未成年人喜文见乐的,多种多样的方式,对未成年人进行思想道 德和法制教育。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引导 他们树立远大的理想。要对未成年人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 帮助他们树立为人民的思想。要帮助未成年人树立遵纪守法观念,促 进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的形成。要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的文化环境。
目前一些地方未成年人成长的文化环境不容乐观,一些非法经营 者利用网吧、电子游戏机房、录象厅、非法盗版出版物散布暴力、赌 博、迷信等内容,危害未成年人身体健康,引诱毒害未成年人,家长、 社会对此反映强力。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的文化环境,要一手抓文化市 场的管理,一手抓活动场所的建设。针对互联网对未成年人的影响越 来越大,而网吧经营次序混乱的现象,有关部门要对网吧加强管理。
地方人大可及时相应条例,以规范网吧经营次序。要建设好未成年人 的活动阵地,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文化馆、影剧院、体育场所、 公园等场所,应当优先成为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教育是培养“四有” 新人的主要途径,要充分保证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权利,并提高教育
水平。
10 年来未成年人教育事业发展很快,求学机会空前增加,教育质
量大大提高,但还有一些农村义务教育率有所下降,贫困地区未成年 人失学,特别是辍学现象还比较严重;中小学生有很多闲暇时间,但 效外活动场所设施严重不足,形式单调贫乏;有的家庭过分溺爱子女, 有的家庭教育方法简单粗暴等,这些问题都需要有关方面抓紧研究, 采取措施逐步加以解决。要着力做好特殊未成年人群体保护工作。像 离异家庭里的、残疾的、失足的未成年人,尤其需要社会给予特别关 注。要确保他们生活有保障,上学有着落。对立异家庭,要减少家庭 破裂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造成的负面影响;对残疾未成年人,要在人 格上予以尊重,妥善安排他们的生活和学习,引导他们自强不息;对 失足未成年人,要立足于教育、感化、挽救。促使他们向好的方面转 变。
此外,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事件时有发生,维权工作决不能 放松。一方面要使未成年人投诉有门,有符合未成年人特点的维权方 式,另一方面要对未成年人进行自护教育,引导他们学会依法维权。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涉及面广,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齐抓 共管。各及党委和政府要大力支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特别在农村、 乡镇等一些薄弱地区和城市中的流动人口中,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司法机关要依法严历打击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犯罪行为,对制黄 等毒害青少年、绑架和拐卖未成年人等严重刑事犯罪,要依法从严惩 处。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要坚持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共 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继续开展好希望工程等 群众性活动。家长要以健康的思想、品行熏陶未成年人,以科学的方 法教育未成年人,帮助未成年人形成良好的品德和行为方式。学校要 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行素责教育,以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全面 发展。新闻媒体也要为营造人人爱护未成年人、个个帮助未成年的舆 论环境多做一些工作。
篇五:未成年保护心得体会
教师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心得体会
#教师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心得体会 1#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为他们的健康成长创造 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不仅关系到每一个孩子、每一个家庭、 每一所学校,而且关系到整个民族的明天。教育最重要的任 务是培养具有全面文明素养的人。让孩子学会做人、学会做 事、学会求知,让孩子懂得尊重和善待生命,懂得遵守规则 和秩序,懂得对自己行为的后果负责,这是家庭、学校、社 会义不容辞的责任。
同时未成年人也是一个特殊群体,特殊之处即在于他们 在社会中处于弱势地位。他们从心理上正处于从无知到有 知、从不成熟到成熟的转变时期,心理上比较脆弱,更容易 受到外界的诱惑和外界的侵犯。在人的一生中,总会有相互 对立的力量在起作用,正与邪、真与假、善与恶、美与丑, 人性中的光辉与丑恶交织在一起,影响着每一个人,尚未形 成固定人生观、世界观的未成年人所受影响更大。这就更加 需要我们老师把法制观念植根于处在萌动期的孩子心中。
教师是一个不同于其他的工作的工作,她神圣、伟大、 高尚,世界一切赞美的词语都可以用在她身上。在学习了《未 成年人保护法》后,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 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 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 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
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不穿奇 装异服,处处“身正为范”。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不 讽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
教学不再是简单的知识灌输、移植的过程,应当是学习 主体(学生)和教育主体(教师,包括环境)交互作用的过程。
学生将不再是知识的容器,而是自主知识的习得者。面对知 识更新周期日益缩短的时代,我意识到:必须彻底改变过去 那种把老师知识的储藏和传授给学生的知识比为“一桶水” 与“一杯水”的陈旧观念,而要努力使自己的大脑知识储量 成为一条生生不息的河流,筛滤旧有,活化新知,积淀学养。
有句话说的好:“一个教师,不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 少年书,而在于他用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用心教、 创新教与重复教的效果有天渊之别。
教书和学习的生活,使我感悟到:教师的人生,还应该 有创新精神。年年春草绿,年年草不同。而我们的学生亦是 如此,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 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 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 地、活泼地发展。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 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 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 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因此便更需要我们用不同 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用《未成年护法》来规范和鞭 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
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 方面全面发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 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教师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心得体会 2# 近几年,校园安全事故时有发生,未成年人被成年人控 制卖艺、乞讨、叫卖的现象呈上升趋势,不少青少年沉迷网 络不能自拔,少年犯罪呈低龄化趋势,未成年人吸烟喝酒的 现象随处可见,今年 6 月 1 日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 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出台的。新法有这几个特点:突发事件优 先救护未成年人,禁止体罚未成年人,首次为学生休息时间 立法,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将受行政处罚,免费或优惠提供 “绿色上网”。
通过认真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教师职业道德要 求的条文及规定,我认识到教师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不 仅要教好书,还要育好人,各个方面都要为人师表。
教书是手段,育人是目的。因此,我们教师在任何时候 都不能忘记,自己不单单是为教书而教书的“教书匠”,而 应是一个教育家,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以情育人,热爱 学生;以言导行,诲人不倦;以才育人,亲切关心;以身示范, 尊重信任”。热爱学生是教师职业道德的根本。教师对学生 的爱,即是敬业精神的核心,又是教师高尚品德的自我表现, 既是育人的目的,又是教师教书这个职业的具体表现。
师德的魅力主要从人格特征中显示出来,历代教育家提 出的“为人师表”、“以身作则”、“循循善诱”、“诲人不倦”、
“躬行实践”等,既是师德的规范,又是教师良好人格的品 格特征的体现。在学生心目中,教师是社会的规范、道德的 化身、人类的楷模。教师的人格魅力来源于对事业的忠诚, 他们不是紧紧把教书看成谋生的手段,而是毫无私心杂念地 投身其中,以教书育人为崇高的职责,并能从中享受到人生 的乐趣。他们以自己的真诚去换取学生的真诚,以自己的纯 洁去塑造学生的纯洁,以自己人性的美好去描绘学生人性的 美好,以自己高尚的品德去培养学生高尚的品德。他们应是 最能以身作则的人。教师时时处处要以大局为重,克服个人 主义,自觉遵守宪法和社会公德守则,遵守校纪校规,以模 范行为为学生做出表率。俗话说:“教育无小事,事事是教 育;教育无小节,节节是楷模。”
热爱学生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疼爱自己的孩子是本 能,而热爱别人的孩子是神圣!这种爱是教师教育学生的感 情基础,学生一旦体会到这种感情,就会“亲其师”,从而 “信其道”。教师是塑造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应具有十分强 烈的质量意识,要真正在培养学生高尚情操、塑造学生美好 心灵方面下功夫。一个教师只有对自己的学生充满执着的 爱,才能激发出做好这一工作的高度责任感,才能坚定不移 地辛勤耕耘,获得丰硕的育人之果。热爱学生,是教师全部 职业活动中最宝贵的一种情感,没有对学生的爱,也就不可 能有真正成功的教育,教师应当把它无私地奉献给全体学 生。爱是打开心扉的钥匙。要把真挚的爱融在整个班级之中, 不仅要爱那些好学生,更要爱那些缺点较多的学生,要让每
一个学生都从教师这里得到一份爱的琼浆,从中汲取奋发向 上的力量,更加自爱、自尊、自强和自信。然而,教师只有 “爱的教育”和“奉献的教育”还远远不够,了解学生、理 解学生、尊重学生、引导学生,才是教师在爱学生这一基础 上的发展方向。
篇六:未成年保护心得体会
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心得体会范文(精选 6篇)
导语:当在某些事情上我们有很深的体会时,马上将其记录下来,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
很多人都十分头疼怎么写一篇精彩的心得体会,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心得体会 范文(精选6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心得体会 篇1
《未成年人保护法》分总则、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法律责任、附则7章 72条,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从本法开始实施起它就成为了教师与未成年人的保护伞,作为教师 我们要深入的学习此法,让此法成为保护我们的利器。
学法是必须的,但更重要的学会利用法律来保护自身的权益,这才是最关键的。教书育人是教师 的本职工作,但只会教书是不够的,我们职责主要是育人,热爱学生是教师职业道德的根本。教师对 学生的爱,即是敬业精神的核心,又是教师高尚品德的自我表现,既是育人的目的,又是教师教书这 个职业的具体表现。热爱学生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疼爱自己的孩子是本能,而热爱别人的孩子是神 圣!这种爱是教师教育学生的感情基础,学生一旦体会到这种感情,就会“亲其师”,从而“信其道”。教 师是塑造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应具有十分强烈的质量意识,要真正在培养学生高尚情操、塑造学生美 好心灵方面下功夫。一个教师只有对自己的学生充满执着的爱,才能激发出做好这一工作的高度责任 感,才能坚定不移地辛勤耕耘,获得丰硕的育人之果。热爱学生,是教师全部职业活动中最宝贵的一 种情感,没有对学生的爱,也就不可能有真正成功的教育,教师应当把它无私地奉献给全体学生。爱 是打开心扉的钥匙。要把真挚的爱融在整个班级之中,不仅要爱那些好学生,更要爱那些缺点较多的 学生,要让每一个学生都从教师这里得到一份爱的琼浆,从中汲取奋发向上的力量,更加自爱、自 尊、自强和自信。然而,教师只有“爱的教育”和“奉献的教育”还远远不够,了解学生、理解学生、尊重 学生、引导学生,才是教师在爱学生这一基础上的发展方向。
孩子们是国家的未来祖国的希望,我们对他们的合法权给予特殊呵护,也是一项具有挑站性的工 作,这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到其中,我们每一个人一起完成,共同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更好的履 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让孩子们活泼健康快乐的成长,成为一代强人,将来为祖国做出更大的贡献。
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心得体会 篇2
在幼儿园,我们面对的是一群天真无邪的孩子,他们的心灵像白纸一样纯洁无暇。每一颗童心都 是一个新世界,多彩斑斓、各有千秋,它需要我们细心的呵护、全心的对待。作为教师的我们需尽心 尽力、尽职尽责,把自己的爱献给孩子们,但这些仍远远不够,我们必须加强各方面的学习,使自己 的思想得到进一步升华,尤其学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后,对我触动更大,深深地体会到其中的意 义和价值。
通过学习,我深深知道: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 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教师这个群体,在现实社会中充当着多重角 色。作为教师要有教师的职业道德。作为社会成员,应具备社会公德。作为家庭成员,应有家庭美 德。我认识到教师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不仅要教好书,还要育好人,各个方面都要为人师表。
另外,为了让孩子们也能知法懂法守法,将《未成年人保护法》真正落实到实际工作中,我开展 了一系列的活动。如实施“不得给未成年人出售烟酒”这一部分时,我利用幻灯片、录像等形式给予幼 儿非常直观的认识,刚开始幼儿并不明白为什么卖香烟的人会被罚款,通过教师情境表演及详细的讲 解,幼儿才知其所以然。教师可以通过一些类似的情境排练,让幼儿更好地明白“法”在生活中的重要 性。
孩子的心性似璞玉,而幼儿园老师就是开发璞玉的匠师,我们在传授知识的过程中,还要保护学 生的身心健康,促进学生能够德智体美全面发育。
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心得体会 篇3
今天学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使我受益匪浅,让我初步了解了未成年人保护的基础知识,对 未成年人有哪些权益受到国家的保护、当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该怎么办有了一定的了 解。
《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具体规定了保护未成年人的指导思想、保护内容、保护工作的原则,对未 成年人的合法权利予以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的方法与内容,以及各种侵害未成 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法律责任,是一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利的基本法。它的颁布和实施,充分体现 了党和政府以及全社会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视和关怀,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提供了有效的 法律保障。未成年人是人类的希望,国家、民族的未来,未成年人的素质,直接关系到党和国家前途 命运的大事。党和政府历来重视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针对未成年人身心发育过程和思想行为特点, 开展了大量的工作,进行了有效的教育。未成年人处于身心发育的特殊阶段,决定了其始终处于一种 被抚养、被监护、被教育、被保护的地位。
在生活中,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常常受到监护人、个别教师及其他成年人的侵犯,严重伤害了未 成年人的人格和自尊心。如:有些学校里,侵犯学生权利、伤害学生自尊心的现象时有发生,我很幸 运,就读于掘港小学,因为这里从校长到老师个个充满爱心,还能及时发现学生的闪光点,及时表 扬,不攻击学生的弱点,甚至把学生的弱点作为镇住学生的法宝。个个用实际行动来教育我们。真正 做到了言传身教。他们是人类灵魂的真正工程师。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促进未成年人在品 德、智力、体质各方面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接班人。我们学校还专门 请心理学教授讲科学家教进万家讲座,使我们的家长同时受教育。总之,孩子,不可能自然而然变得 优秀,而是学校的教育和家庭教育互相配合教育所然。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纪律,不成体统。
老师让我们通过学习法律基础知识,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做一个守法的小公民,从而平 安、健康、茁壮地成长!成为一个真正有用的人才,将来好为国家作贡献。
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心得体会 篇4
我们刚学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就是我们祖国的下一代、祖国花朵,祖国的未来, 作为教师我们承担着非常重要义务。并且作为教师,学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也是我们教 师必修的一门功课。只有学好法,用好法,才能为社会培养优秀的人才。
“身正为范,学高为师”。在学习之后,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应具备的责任意识,在工作 中,我们要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 长。对于后进生,更不能讽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因材施教。现如今的教学不再是 简单的知识灌输,学生将不再是知识的容器,而是自主知识的习得者。
另外,作为班主任,更要根据青少年的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工作,对少数有不良行为以及 有不良行为倾向的“问题学生”实施重点帮扶,预防和减少犯罪。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要尽可能的 对全体学生的家庭情况进行调查,对父母双方或一方外出打工的学生的校内外表现重点掌握,对有不 良行为的学生,及时与家长联系,互通信息,防患于未然。
不同的学生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在传授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 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这样才能使我们的 学生健康成长、认真学习。
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心得体会 篇5
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之后,联系学过的教育心理学知识,我认为教师在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 尊严方面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一、要提高教育者的法律意识,使教育者自觉遵守法律规定。了解法律并遵守法律,应落实到每 一位教师在日常教学的具体行动中。
二、要了解并尊重未成年人的客观需要,不以教师的主观意愿去要求孩子。未成年人正处在生长 发育的过程中,有其自身的需要和特点。比如孩子好动,不可能像成年人那样长时间安静地坐着不 动。因此,教师应充分认识和理解未成年人发展的客观规律,不能凭者自己的主观意愿去看待孩子、
要求孩子。
三、要充分认识不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的危害性。不尊重为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会使学生未 成熟的心灵受到残害,形成不健康的心理。如受侮辱的幼儿会形成懦弱或强烈逆反的性格,将来可能 成为对自己和社会都不利的人;受体罚的孩子为了躲避受罚,可能会养成说谎的恶习。因此,教师对孩 子人格尊严的侮辱,可以说是残害儿童幼小心灵的无形杀手,必须坚决予以杜绝。
四、教师在对未成年人的教育、管理工作中,要讲求合理有效的方法,促进未成年人的健康发 展。教师既要严格管理,又要耐心教育,对学生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在师生之间建立一种互相尊 重、信任、平等的关系,以达到良好的教育效果。
五是对于存在缺点、错误的.未成年人,教师更应对其进行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鼓励和帮助他 们改进。未成年人在受到尊重的集体中生活,才会体会到受人尊重和尊重他人的价值,长大以后,就 容易成为自立、自强、有道德、守纪律的人。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为他们的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不仅关系到每一个 孩子、每一个家庭、每一所学校,而且关系到整个民族的明天。教育最重要的任务是培养具有全面文 明素养的人。让孩子学会做人、学会做事、学会求知,让孩子懂得尊重和善待生命,懂得遵守规则和 秩序,懂得对自己行为的后果负责,不仅仅是家庭、学校、社会责任。更是我们教师义不容辞的。
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心得体会 篇6
《未成年人保护法》是我国第一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专门法律,它具体规定了未成年人的指导 思想、保护内容、保护原则,对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予以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 的方法和内容,以及各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法律责任,是一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利的基 本法。它的颁布和实施体现了党和政府以及全社会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视和关怀,为维护未成年 人合法权益,优化少年儿童成长环境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保护未成年人工作应遵循以下基本原 则:
第一、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此项原则的意义:就是国家、社会和家庭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防止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行为的发性,救济、回复已经被侵害的未成年人权益。
第二、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
人格在法律上指能够作为权利和义务主体的资格。内容包括人的姓名、人身、荣誉和肖像等。人 格尊严受到新生是公民做人的起码权利。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新 生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尤其重要。不尊重人格尊严,就谈不上保护。
第三、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特点。
各项保护措施都要适应未成年人特殊的年龄、生理、心理牲,才能有效。
第四、教育与保护相结合的原则,简称教育原则。
教育和保护是相辅相成的,因为,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是为了更好地教育他 们;而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提高他们的思想认识,培养其高尚的道德情操,增强其辨别是非的能 力,又能促使他们加强自我保护,勇敢地同侵犯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做斗争,达到保护的目的。
我国的未成年人将来的素质如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当前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保护,学校对此负 有重大责任。学校教育是预防和矫治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重要环节。
未成年人有一半时间在学校中度过,在学校环境中对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受教育权、人身权及 其他合法权益提供必要的和有效的保护,对整个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需要我 们每一位教育工作者在工作中去自觉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法律、法规。
篇七:未成年保护心得体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是1992年1月1日颁布施行的2007年6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重新修订实施新修订是从我国现阶段的国情出发针对未成年人保护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明确了未成年人的权利和保护未成年人的原则凸显了政府执法主体的地位全面充实了家庭学校社会和司法四大保护的内容强化了法律责任
2022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心得体会五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作为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的综合性法律,对未成年人享有的权利、未 成年人保护的基本原则和未成年人保护的责任主体等作出明确规定。这次小编给大家整理了2022学习《未成 年人保护法》心得体会,供大家阅读参考。
2022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心得体会1
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是中华民族历史上空前的事业。把未成年人教育好,培养好,是关系到党 和国家前途命运的大事。党和政府历来重视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针对未成年人身心发育过程和思想行为特 点,开展了大量的工作,进行了有效的教育。未成年人保护以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婚姻法等相关法律的 实施,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了法制化轨道。实施这些法律,能够帮助未成年形成良好的思想道德文化发 展,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发展,有利于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发展,对于确保国家长治久安,兴旺发达具有重 要意义。未成年人成长受到社会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深入事实未成年人保护法,采用未成年人喜文见乐的, 多种多样的方式,对未成年人进行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引 导他们树立远大的理想。要对未成年人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帮助他们树立为人民的思想。要帮助 未成年人树立遵纪守法观念,促进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的形成。要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的文化环境。
目前一些地方未成年人成长的文化环境不容乐观,一些非法经营者利用网吧、电子游戏机房、录象厅、 非法盗版出版物散步涉黄、暴力、赌博、迷信等内容,危害未成年人身体健康,引诱毒害未成年人,家长、 社会对此反映强力。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的文化环境,要一手抓文化市场的管理,一手抓活动场所的建设。针 对互联网对未成年人的影响越来越大,而网吧经营次序混乱的现象,有关部门要对网吧加强管理。地方人大 可及时相应条例,以规范网吧经营次序。要建设好未成年人的活动阵地,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文化 馆、影剧院、体育场所、公园等场所,应当优先成为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教育是培养“四有”新人的主要途 径,要充分保证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权利,并提高教育水平。
10年来未成年人教育事业发展很快,求学机会空前增加,教育质量大大提高,但还有一些农村义务教育 率有所下降,贫困地区未成年人失学,特别是辍学现象还比较严重;中小学生有很多闲暇时间,但效外活动场 所设施严重不足,形式单调贫乏;有的家庭过分溺爱子女,有的家庭教育方法简单粗暴等,这些问题都需要有 关方面抓紧研究,采取措施逐步加以解决。要着力做好特殊未成年人群体保护工作。像离异家庭里的、残疾 的、失足的未成年人,尤其需要社会给予特别关注。要确保他们生活有保障,上学有着落。对立异家庭,要 减少家庭破裂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造成的负面影响;对残疾未成年人,要在人格上予以尊重,妥善安排他们的 生活和学习,引导他们自强不息;对失足未成年人,要立足于教育、感化、挽救。促使他们向好的方面转变。
此外,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事件时有发生,维权工作决不能放松。一方面要使未成年人投诉有门, 有符合未成年人特点的维权方式,另一方面要对未成年人进行自护教育,引导他们学会依法维权。未成年人 保护工作涉及面广,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齐抓共管。各及党委和政府要大力支持未成年人保护 工作,特别在农村、乡镇等一些薄弱地区和城市中的流动人口中,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司法机关要依法严 历打击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犯罪行为,对制黄等毒害青少年、绑架和拐卖未成年人等严重刑事犯罪,要 依法从严惩处。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要坚持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要发 挥桥梁纽带作用,继续开展好希望工程等群众性活动。家长要以健康的思想、品行熏陶未成年人,以科学的 方法教育未成年人,帮助未成年人形成良好的品德和行为方式。学校要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行素责 教育,以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全面发展。新闻媒体也要为营造人人爱护未成年人、个个帮助未成年的舆论环境 多做一些工作。
2022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心得体会2
通过认真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使我对有关未成年人保护的知识有了初步的了解,对未成年人有哪 些权益受到国家的保护、当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该怎么办有了一定的了解。
未成年人保护法是我国第一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专门法律,它具体规定了保护未成年人的指导思想、 保护内容、保护工作的原则,对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予以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的方法 与内容,以及各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法律责任,是一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利的基本法。它的颁 布和实施,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以及全社会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视和关怀,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优化少年儿童成长环境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五条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 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未成年人年龄虽小但同样享有人格尊 严,学校或教师不得对其人格进行侮辱或诽谤。特别是在未成年人发生违纪的情况时,少数教师会粗暴侮 辱、厉声训斥,甚至体罚或变相体罚,这些都是不尊重未成年人的行为。再联想我自己平日的班级管理与对
学生的教育方式与上文提到的现象相似之处,令我不禁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我这是在违法!要使未成年人的 人格尊严得到保护,必须把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的问题提高到法制的高度来认识,并自觉落实到自己的行 动中。我经过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之后,联系学过的教育心理学知识,我认为教师在尊重未成年人的人 格尊严方面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要提高教育者的法律意识,使教育者自觉遵守法律规定。了解法律并遵守法律,应落实到每一位教 师在日常教学的具体行动中。
二是要了解并尊重未成年人的客观需要,不以教师的主观意愿去要求孩子。未成年人正处在生长发育的 过程中,有其自身的需要和特点。比如孩子好动,不可能像成年人那样长时间安静地坐着不动。因此,教师 应充分认识和理解未成年人发展的客观规律,不能凭者自己的主观意愿去看待孩子、要求孩子。
三是要充分认识不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的危害性。不尊重为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会使学生未成熟的 心灵受到残害,形成不健康的心理。如受侮辱的幼儿会形成懦弱或强烈逆反的性格,将来可能成为对自己和 社会都不利的人;受体罚的孩子为了躲避受罚,可能会养成说谎的恶习。因此,教师对孩子人格尊严的侮辱, 可以说是残害儿童幼小心灵的无形杀手,必须坚决予以杜绝。
四是教师在对未成年人的教育、管理工作中,要讲求合理有效的方法,促进未成年人的健康发展。教师 既要严格管理,又要耐心教育,对学生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在师生之间建立一种互相尊重、信任、平等 的关系,以达到良好的教育效果。
五是对于存在缺点、错误的未成年人,教师更应对其进行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鼓励和帮助他们改 进。未成年人在受到尊重的集体中生活,才会体会到受人尊重和尊重他人的价值,长大以后,就容易成为自 立、自强、有道德、守纪律的人。
未成年人是人类的希望,国家、民族的未来。对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予以特殊保护,做好他们的培养教 育工作,是一项具有战略性的,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系统工程。我们每一个公民,都承担着保护未成年人 合法权益,培养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神圣义务。因此,我们教师要认真学习教育法制的基本知识,不断增强 教育法制观念,在教育教学中自觉地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法律、法规,正确的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保护 学生的合法权益,不断增强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的意识和能力,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2022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心得体会3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为他们的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不仅关系到每一个孩子、 每一个家庭、每一所学校,而且关系到整个民族的明天。教育最重要的任务是培养具有全面文明素养的人。
让孩子学会做人、学会做事、学会求知,让孩子懂得尊重和善待生命,懂得遵守规则和秩序,懂得对自己行 为的后果负责,这是家庭、学校、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
同时未成年人也是一个特殊群体,特殊之处即在于他们在社会中处于弱势地位。他们从心理上正处于从 无知到有知、从不成熟到成熟的转变时期,心理上比较脆弱,更容易受到外界的诱惑和外界的侵犯;另一方 面,我们这个社会还是一个以成年人为中心的社会,所制定的法律政策的主要参照物是成人。
因此我认真的学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对于本法中提到的五项权益和优先权感触颇深:
未成年人将被赋予五项权益。
原文: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和受教育权等权利。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 权益不受侵犯。
解读:现行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未成年人权利没有做专门规定,只有一款规定“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 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祝铭山解释,生存权是指未成年人享有 固有的生命权、健康权和基本生活保障的权利;发展权是指未成年人享有充分发展全部体能和智能的权利;参与 权是指参与家庭和社会生活,并就影响他们生活的事项发表意见的权利。
草案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障贫困、残疾、失去监护和暂住人口中的未成年人以及其他 有实际困难的未成年人接受义务教育。
发生突发事件优先照顾未成年人。
2022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心得体会4
有人说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有人说教师是园丁,有人说教师是红烛,燃烧了自己照亮了别人…… 教师是一个不同于其他工作的工作,她神圣、伟大、高尚,世界一切赞美的词语都可以用在她身上。当我是 学生的时候,我学习的是《守则》《规范》;当我成为教师的时候,学习的是《教师法》。我国于1993年10 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今年6月29日,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2次会议修订新的教师法。教师作为一支具有高素质的社会队伍,学 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是我们教师必修的一门功课。
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 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以前的我认为教师就是为社会为学生服务的,吃点亏是可以吞
下去,那现在我不会再怎么认为了,因为,每个人都享有一定的权利,“平等”的口号不应是嘴上说说而已, 落实到实处才拥有意义,否则有法也等于无法了。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 义务,《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她们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习好它才能保证教师 享有自己的权利。
另外,教师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应履行一定的义务。近日,我又学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后,让我 更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 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 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不穿奇装异服,处处“身正为范”对于后进生,不拔 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
教学不再是简单的知识灌输、移植的过程,应当是学习主体(学生)和教育主体(教师,包括环境)交互作用 的过程。学生将不再是知识的容器,而是自主知识的习得者。面对知识更新周期日益缩短的时代,我意识 到:必须彻底改变过去那种把老师知识的储藏和传授给学生的知识比为“一桶水”与“一杯水”的陈旧观念,而要 努力使自己的大脑知识储量成为一条生生不息的河流,筛滤旧有,活化新知,积淀学养。有句话说的好:“一 个教师,不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年书,而在于他用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用心教、创新教与 重复教的效果有天渊之别。
教书和学习的生活,使我感悟到:教师的人生,还应该有创新精神。年年春草绿,年年草不同。而我们 的学生亦是如此,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
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发展。在组织 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 把锁。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因此便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 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用《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护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 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 发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2022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心得体会5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是1992年1月1日颁布施行的,2007年6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 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重新修订实施,新修订是从我国现阶段的国情出发,针对未成年人保护方面存 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明确了未成年人的权利和保护未成年人的原则,凸显了政府执法主体的地位,全面充 实了家庭、学校、社会和司法四大保护的内容,强化了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共有七章五十六条,分为总则,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 司法保护,法律责任,附则六章,对其中的家庭保护和学校保护,社会保护感受比较多。学习了这部法律我 的感触很深。我觉的我们作为一名教师,应该学习好《未成年人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章每十三条中提到:学校应当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 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岐视。我觉得在这方面自己做得很不够。现在学习《未成年 人保护法》我想作为一名小学教师,就应该了解并尊重未成年人的客观需要,不以教师的主观意愿去要求孩 子。未成年人正处在生长发育的过程中,有其自身的需要和特点。比如孩子好动,不可能像成年人那样长时 间安静地坐着不动。小孩子接受知识有一个过程,每个人各有差异。因此,我们做教师的应充分认识和理解 未成年人发展的客观规律,不能凭者自己的主观意愿去看待孩子、要求孩子。我们教师要尊重自己的学生, 尊重学生的人格。要充分认识不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的危害性。不尊重为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会使学生 未成熟的心灵受到残害,形成不健康的心理。如受侮辱的幼儿会形成懦弱或强烈逆反的性格;受体罚的孩子为 了躲避受罚,可能会养成说谎的恶习。因此,教师对孩子人格尊严的侮辱,可以说是残害儿童幼小心灵的无 形杀手,必须坚决予以杜绝。要教育好学生这就要我们教师不断学习教学业务;学习新的教学理念,在对未成 年人的教育、管理工作中,要讲求合理有效的方法,促进未成年人的健康发展。教师既要严格管理,又要耐 心教育,对学生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在师生之间建立一种互相尊重、信任、平等的关系,以达到良好的 教育效果。对于存在缺点、错误的未成年人,教师更应对其进行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鼓励和帮助他们改 正自己错误。
学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后,我从思想上有了认识,我要在平时日常的教育教学工作中警示自己,作为一 名教师,我们要从各个方面,各个角度去发现每一位学生的闪光点,关心他们,爱护他们,帮助他们。
篇八:未成年保护心得体会
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心得体会(通用 5篇)
有了一些收获以后,就十分有必须要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就可以总结出具体的经验和想 法。那么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恰当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心得体会(通 用5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心得体会1
青少年是祖国的希望,是未来的栋梁,他们的成长教育,应当引起全社会共同关注。要真 正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就要从源头上抓起,需要家庭学校、社会各界做好教育工作,净化 社会环境,营造良好氛围,做好帮教引导工作,让我们大家都行动起来,为预防和减少青少年 犯罪贡献自己应有的一份力量
一、要加强素质教育,素质教育是为人生做准备,即为人生打基础的教育。加强素质教育 就是要让每个学生掌握“学会做人、学会学习、学会健体、学会劳动、学会审美”等基本技能。
二、要增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就目前来看,有些学生对法制教育存在模糊认 识。有的认为社会主义法律是对付敌人的,与自己无关,不必学;有的认为法制教育是用来吓 唬人的,是对有劣迹、表现不好的同学进行的教育,自己不属于这个“行列”;有的认为从将来职 业考虑,长大后既不当法官,也不想从事其它执法工作,学不学法律知识无关紧要;有的认为 反正自己不犯法,只要学好文化课,学不学法律没关系;还有的认为自己年龄小,即是有违法 犯罪行为,也不会被判刑坐牢。这些学生没有认识到接受法制教育,不仅是守法的需要,也是 用法的需要,没有认识到,不知法、不懂法,在市场经济社会中寸步难行。常言道:“没有规矩 不能成方园。”一个国家没有法律就无法可依,一个公民不懂法律就寸步难行,如走路开车有交 通法,买卖东西有合同法,读书有教育法等等。一个法肓是不能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每 个人都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这样就必须知法、懂法、守法。
三、要增强青少年明辨是非能力和审美观念,哪些该做、哪些不该做,好、坏有时就是一 念之差,一步之遥,作为青少年一定要有自我保护意识,要明辨是非、冷静地观察周围世界, 对是与非,对与错有自己正确的见解,一旦发生对自己直接或间接侵害,无论是来自于思想意 识的侵蚀,还是物质利益的诱惑,能自己辨别,主动回避。
四、要增强青少年的道德意识,要加强道德意识的培养,增强其自觉抵御外界不良诱因的 能力,使之在各种有害因素的引诱下,坚持自己的观点和立场,并能与不良现象作斗争。当学 生真好,学生有希望,有明天”。
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心得体会2
教师作为一支具有高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是我们教师必 修的一门功课。关注青少年儿童成长,维护青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已成为我们这个社会的共 识,但我们也不得不承认,在我们的社会中还存在着大量侵害青少年合法权益的现象,维护青 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还有许多需要我们的社会努力去做的事情,即使是在较发达地区,青少年 儿童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证的事也时有发生,这就要求我们全社会都来关注维护青少年儿童合 法权益,并对此常抓不懈,将维护青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作为一种经常性的工作来做。
《未成年人保护法》是我国第一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专门法律,它具体规定了保护未成 年人的指导思想、保护内容、保护工作的原则,对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予以家庭保护、学校保 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的方法与内容,以及各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法律责任,是 一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利的基本法。它的颁布和实施,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以及全社会对未 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视和关怀,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优化少年儿童成长环境提供了有力
的法律保障。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我认为应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要提高教育者的法律意识,使教育者自觉遵守法律规定。了解法律并遵守法律,应落 实到每一位教师在日常教学的具体行动中。
二是要了解并尊重未成年人的客观需要,不以教师的主观意愿去要求孩子。未成年人正处 在生长发育的过程中,有其自身的需要和特点。比如孩子好动,不可能像成年人那样长时间安 静地坐着不动。因此,教师应充分认识和理解未成年人发展的客观规律,不能凭者自己的主观 意愿去看待孩子、要求孩子。
三是要充分认识不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的危害性。不尊重为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会使 学生未成熟的心灵受到残害,形成不健康的心理。如受侮辱的幼儿会形成懦弱或强烈逆反的.性 格,将来可能成为对自己和社会都不利的人;受体罚的孩子为了躲避受罚,可能会养成说谎的 恶习。因此,教师对孩子人格尊严的侮辱,可以说是残害儿童幼小心灵的无形杀手,必须坚决 予以杜绝。
四是教师在对未成年人的教育、管理工作中,要讲求合理有效的方法,促进未成年人的健 康发展。教师既要严格管理,又要耐心教育,对学生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在师生之间建立 一种互相尊重、信任、平等的关系,以达到良好的教育效果。
五是对于存在缺点、错误的未成年人,教师更应对其进行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鼓励和 帮助他们改进。未成年人在受到尊重的集体中生活,才会体会到受人尊重和尊重他人的价值, 长大以后,就容易成为自立、自强、有道德、守纪律的人。
作为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充分考虑到学生的个性差异,用多样化的、积极的方法调动学 生学习的积极性,避免与学生发生冲突,多鼓励,少批评,多表扬,不讽刺、挖苦学生,不体 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使学生感受到家庭的关爱,从而迸发出学习的热情。同时根据《未成年人 保护法》的规定,加大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力度。对一些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要及时、 有力的打击、惩处。要在以人为本的理念下,根据未成年人的特殊心理、生理特点,因材施 教,因人而导,有的放矢;教育工作方式、方法要适应时代的发展的要求,不能用老套套,要 注意改进方式,不断创造一些新的工作方法;把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结合起来,把 社会上各方面的力量整合起来;将一些原来形成的工作机制、工作做法规范化,用规范化建设 来提高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工作的整体水平。
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心得体会3
通过认真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教师职业道德要求的条文及规定,我认识到教师作 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不仅要教好书,还要育好人,各个方面都要为人师表。要想成为一名合 格的教师,应当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树立事业心,增强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忠诚教育事业,献身教育事业。
教书是手段,育人是目的。因此,我们教师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忘记,自己不单单是为教书 而教书的“教书匠”,而应是一个教育家,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以情育人,热爱学生;以言导 行,诲人不倦;以才育人,亲切关心;以身示范,尊重信任”。热爱学生是教师职业道德的根 本。教师对学生的爱,即是敬业精神的核心,又是教师高尚品德的自我表现,既是育人的目 的,又是教师教书这个职业的具体表现。
二、培育教师人格魅力在教育中,一切师德要求都基于教师的人格。
师德的魅力主要从人格特征中显示出来,历代教育家提出的“为人师表”、“以身作则”、“循循 善诱”、“诲人不倦”、“躬行实践”等,既是师德的规范,又是教师良好人格的品格特征的体现。在 学生心目中,教师是社会的规范、道德的化身、人类的楷模。教师的人格魅力来源于对事业的
忠诚,他们不是紧紧把教书看成谋生的手段,而是毫无私心杂念地投身其中,以教书育人为崇 高的职责,并能从中享受到人生的乐趣。他们以自己的真诚去换取学生的真诚,以自己的纯洁 去塑造学生的纯洁,以自己人性的美好去描绘学生人性的美好,以自己高尚的品德去培养学生 高尚的品德。他们应是最能以身作则的人。教师时时处处要以大局为重,克服个人主义,自觉 遵守宪法和社会公德守则,遵守校纪校规,以模范行为为学生做出表率。俗话说:“教育无小 事,事事是教育;教育无小节,节节是楷模。”
三、热爱学生,尊重、理解学生,以人为本,关心爱护学生。
热爱学生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疼爱自己的孩子是本能,而热爱别人的孩子是神圣!这种 爱是教师教育学生的感情基础。教师是塑造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应具有十分强烈的质量意识, 要真正在培养学生高尚情操、塑造学生美好心灵方面下功夫。一个教师只有对自己的学生充满 执着的爱,才能激发出做好这一工作的高度责任感,才能坚定不移地辛勤耕耘,获得丰硕的育 人之果。热爱学生,是教师全部职业活动中最宝贵的一种情感,没有对学生的爱,也就不可能 有真正成功的教育,教师应当把它无私地奉献给全体学生。爱是打开心扉的钥匙。要把真挚的 爱融在整个班级之中,不仅要爱那些好学生,更要爱那些缺点较多的学生,要让每一个学生都 从教师这里得到一份爱的琼浆,从中汲取奋发向上的力量,更加自爱、自尊、自强和自信。然 而,教师只有“爱的教育”和“奉献的教育”还远远不够,了解学生、理解学生、尊重学生、引导学 生,才是教师在爱学生这一基础上的发展方向。
总之,一个合格的教师应该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健康的心理素质和为祖国教育事业无私奉 献的敬业精神,有新时代所推崇的新思想、新观念,有探索精神和创新精神。
每一位学生有他自己的人格,都渴望得到老师的关爱和理解,也希望得到老师的尊重和肯 定。只有让师爱扎根于育人的土壤,用心去和学生交流,用爱去和学生沟通,建立起师生间的 真挚情感,才会叩响学生心灵深处的琴弦,引起学生情感的共鸣,让学生接受你的教诲。因 此,我们对学生要真诚相待、真心关爱,用师爱的真情去感染他们、帮助他们,用师爱去换取 学生的尊重与理解;用师爱去激发学生学习知识的兴趣。让他们在师爱的氛围中学习知识,在 愉快的情感体验中接受教育。
教书不仅是传授知识,更重要的是育人。我们应平等的对待每一个学生,不歧视差生。爱 一个学生就等于塑造一个学生,而厌弃一个学生无异于毁掉一个学生。慈祥的笑容、亲切的言 语、文雅的举止,以及善解人意的目光,比声色俱厉的严格,更能贴近学生的心灵,更能取得 教育的实效。教师,应以虚怀若谷的胸怀,诲人不倦的精神,用严于律己、宽以待人的人格魅 力,去影响学生的言行举止,去照亮学生的心灵,去培养好每一个学生,让每一个学生适应时 代发展。
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心得体会4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党和政府十分关心 和高度重视青少年的成长,制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专门为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制订的一部法律, 主要分为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等几个方面。因为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能 力低,个人权益容易受到侵害。这部法律,可以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还有利于未成年人 的健康成长,也是中华民族兴旺发达的需要。
下面,我来给大家介绍几条:
1、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以健康的思想,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未年成人,引导未成年 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酗酒、流浪以及聚赌、吸毒等不良行 为。
2、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 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3、任何人不得在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的教室、寝室、活动室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 的室内吸烟。
4、在家里,孝敬父母,并且跟父母及时沟通,了解生活中的一些常识,正确使用家用电 器,防止漏电现象的发生;自己一个人在家时,不让陌生人进门,遇到特殊情况,不慌不乱, 及时打电话给父母亲戚或警察。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保护法》,对我们的成长有极大帮助,希望全社会都来学习它、 遵守它。
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心得体会5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为他们的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不仅关系到 每一个孩子、每一个家庭、每一所学校,而且关系到整个民族的明天。教育最重要的任务是培 养具有全面文明素养的人。让孩子学会做人、学会做事、学会求知,让孩子懂得尊重和善待生 命,懂得遵守规则和秩序,懂得对自己行为的后果负责,这是家庭、学校、社会义不容辞的责 任。
作为一名合格的教师,对待学生要以诚相见,以情换心,不过分攻击弱点。以诚相见,以 情换心,真心实意地教育,帮助他们,才能真正扣动学生的心弦。同时,要注意发现学生的闪 光点,及时表扬,切忌攻击学生的弱点,甚至把学生的弱点作为镇住他的法宝。当我们在处理 有缺点的学生时,有时应躬身自问:使用的方法是否妥当?他们承受得了吗?有时还应根据学 生的情绪作必要的说服解释,使之心悦诚服。用“爱”消除师生之间的情感障碍,用“信任”填补师 生的心理鸿沟,用“期待”激出学生的智慧和潜力,培养学生自信心,使他们迈好人生中关键的一 步。他们心灵深处美的东西是通过曲折的甚至是相反的形式表现出来的,只有尊重,关心才能 慢慢扭正其歪曲的心理,进而使其扬长避短,立志成才。
面对社会组织形式多样化,未成人保护工作的对象和依托发生了重要变化,未成年人保护 事业尚缺乏高效、畅通的反映渠道和及时有效的解决途径。一方面,在未成年人群体中,出现 了脱离稳定社会组织、游离于社会边缘的群体。即使是正常接受学校教育的未成年人,由于休 息日、节假日的增多,也有更多的时间脱离学校的管理;另一方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失去了 单位这一传统的依托,必须寻找新的组织形式。社区虽然日益成为代表和维护未成年人权益的 重要场所,但我国社区发展相对滞后,还不能有效承担从政府、企业中剥离出来的社会职能。
学校是对青少年传授文化科学知识的园地,也就是常言的智育教育。但是,学校还必须更 注重向青少年进行道德素质教育,既做学问也教做人,两者不可偏废。棍棒教育与言教身教的 关系。“棍棒底下出孝子”,这是中国传统的教子经典。现在有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家长若用棒 教,大打出手,是侵犯人权,子女可以将你告上法庭。棒教行不通,还是言教身教靠得住。言 教就是像对待朋友一样,平等对待子女,通过交流思想,讲明道理,以理服人,不要居高临 下,施以压服。身教比言教更显效果。如果做家长的成天围着麻将转,而要求子女安心写作 业;夫妻若成天为鸡毛蒜皮吵嘴打仗,能让子女不受干扰吗?家长如虐待父母,对父母不孝, 却要子女敬重自己,只能是上梁不正下梁歪。凡此种种不良的身教,都将影响子女的道德素质 培养。教师也是一样,教师若平时口出脏话,或衣衫不整、随意打骂学生,对学生的一生都影 响重大,不但对学生的认知产生了影响,更侵犯了学生的权利。
总之,通过学习使我认识到,要教育好孩子是建立在“爱”的基础上,教师对学生爱之深,求 之切,要求严格又要循循善诱。要使学生从心理上接受教育,就应尊重他们的自尊心,使他们 保持一种安定平静的。
篇九:未成年保护心得体会
未成年人保护法学习心得优秀范文 5 篇
未成年人保护法学习心得 1 有人说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有人说教师是园丁,有人 说教师是红烛,燃烧了自己照亮了别人,如此等等赞美之词,根 本没有对教师所从事的工作做全面的理解。其实,教师所从事的 工作是一个不同于其他的工作的工作,她神圣、伟大、高尚,世 界一切赞美的词语都可以用在她身上。当年我还是学生的时候, 我学习的是各种《守则》和《规范》;当我成为教师的时候,学习 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合法权益的事情不断发 生,例如殴打、辱骂、诽谤教师、拖欠工资等等的事情发生,而 我们的教师迫于时代与社会和实际生活的压力,能够主动利用这 件法律武器去捍卫自己的人却不多,这说明教师只知法、守法是 不够的,因为用法也是我们基本的权利。
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一是要提高教育者的法律意识,使教 育者自觉遵守法律规定。了解法律并遵守法律,应落实到每一位 教师在日常教学的具体行动中。二是要了解并尊重未成年人的客 观需要,不以教师的主观意愿去要求孩子。未成年人正处在生长 发育的过程中,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 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以前的我认为教师就是 为社会为学生服务的,吃点亏是可以吞下去,那现在我不会再怎 么认为了,因为,每个人都享有一定的权利,“平等”的口号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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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是嘴上说说而已,落实到实处才拥有意义,否则有法也等于无 法了。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 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我们的所 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习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 有自己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共分为七章五十六条。
第一章是总则、第二章是家庭保护、第三章是学校保护、第四章 是社会保护、第五章是司法保护、第六章是法律责任、第七章是
附则。除了家庭保护之外,重点是学校保护,在有关学校保 护方面,本法做出了如下规定:1.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 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注重培养未成年人独立思 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发展;2.学校应 当尊重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 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不得 违反法律和国家规定开除未成年学生;3.学校应当根据未成年学生 身心发展的特点,对他们进行社会生活指导、心理健康辅导和青 春期教育;4.学校应当与未成年学生的父母和其他法定监护人互相 配合,保证未成年学生的睡眠、娱乐和体育锻炼时间,不得加重 其学习负担;5.学校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 得对他们进行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6.学 校等其他教育机构不得在危及未成年人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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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设施、场所中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学校等其他教育机构安排 未成年人参加集会、文化娱乐、社会实践等集体活
1 动,应当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防止发生人身安全事 故;7.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根据需要,制定应 对各种灾害、传染性疾病、食物中毒、意外伤害等突发事件的预 案,配备相应设施并进行必要的演练,增强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 意识和能力;8.学校对未成年人在校内或者本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 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应当及时救护,妥善处理,并及时向有关 主管部门报告。
我坚信:有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正确领导,正确地运用国家 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和职责,通过我们每一位教师的努力,既要 用法律手段保护好我们自己,更要保护好我们的学生,只有这 样,我们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才能再上一个新台阶,我们学校的 明天才能更加美好! 未成年人保护法学习心得 2 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是《宪法》赋予每个公民的一项基本权 利,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同样受法律保护。我国《未成年人保护 法》第十五条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 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 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未成年人年龄虽小但同样享有人格 尊严,学校或教师不得对其人格进行侮辱或中伤。特别是在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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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人发生违纪的情况时,少数教师会粗暴侮辱、厉声训斥,甚至 体罚或变相体罚,这些都是不尊重未成年人的行为。要使未成年 人的人格尊严得到保护,必须把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的问题提 高到法制的高度来认识,并自觉落实到自己的行动中。同时未成 年人也是一个特殊群体,特殊之处即在于他们在社会中处于弱势 地位。他们从心理上正处于从无知到有知、从不成熟到成熟的转 变时期,心理上比较脆弱,更容易受到外界的诱惑和外界的侵犯; 另一方面,我们这个社会还是一个以成年人为中心的社会,所制 定的法律政策的主要参照物是成人,对未成年人考虑得不够。这 两方面原因导致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重视不够。我经过学习《未 成年人保护法》之后,联系学过的教育心理学知识,我认为教师 在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方面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一、要 提高教育者的法律意识,使教育者自觉遵守法律规定。了解法律 并遵守法律,应落实到每一位教师在日常教学的具体行动中。
二、要了解并尊重未成年人的客观需要,不以教师的主观意愿去 要求孩子。未成年人正处在生长发育的过程中,有其自身的需要 和特点。比如孩子好动,不可能像成年人那样长时间安静地坐着 不动。因此,教师应充分认识和理解未成年人发展的客观规律, 不能凭者自己的主观意愿去看待孩子、要求孩子。
三、要充 分认识不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的危害性。不尊重为未成年人的 人格尊严,会使学生未成熟的心灵受到残害,形成不健康的心 理。如受侮辱的幼儿会形成懦弱或强烈逆反的性格,将来可能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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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对自己和社会都不利的人;受体罚的孩子为了躲避受罚,可能会 养成说谎的恶习。因此,教师对孩子人格尊严的侮辱,可以说是 残害儿童幼小心灵的无形杀手,必须坚决予以杜绝。
四、教 师在对未成年人的教育、管理工作中,要讲求合理有效的方法, 促进未成年人的健康发展。教师既要严格管理,又要耐心教育, 对学生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在师生之间建立一种互相尊重、 信任、平等的关系,以达到良好的教育效果。
五是对于存在 缺点、错误的未成年人,教师更应对其进行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 作,鼓励和帮助他们改进。未成年人在受到尊重的集体中生活, 才会体会到受人尊重和尊重他人的价值,长大以后,就容易成为 自立、自强、有道德、守纪律的人。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 和希望,为他们的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不仅关系 到每一个孩子、每一个家庭、每一所学校,而且关系到整个民族 的明天。教育最重要的任务是培养具有全面文明素养的人。让孩 子学会做人、学会做事、学会求知,让孩子懂得尊重和善待生 命,懂得遵守规则和秩序,懂得对自己行为的后果负责,不仅仅 是家庭、学校、社会责任。更是我们教师义不容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