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党课讲稿:新时代新征程全面从严治党任务要求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党课讲稿:新时代新征程全面从严治党任务要求,供大家参考。
党的二十大对党的自我革命和全面从严治党作出战略部署。我们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把握党的自我革命的本质要求,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一、把握党的自我革命的本质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以“十年磨一剑”的定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经过不懈努力,党找到了自我革命这一跳出治乱兴衰历史周期率的第二个答案”。那么,为什么要坚持自我革命?我们必须清醒看到,经过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解决了党内许多突出问题,但党面临的四大考验将长期存在,四大危险将长期存在,党的建设特别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不少顽固性、多发性问题。一些党员、干部缺乏担当精神,斗争本领不强,实干精神不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仍较突出,铲除腐败滋生土壤任务依然艰巨。由此可见,我们必须坚持自我革命。党的十九届xx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将“坚持自我革命”列为党百年奋斗的历史经验之一,并指出“勇于自我革命是中国共产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自我革命精神是党永葆青春活力的强大支撑”。
党的二十大报告第十五部分,对“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并指出“我们党作为世界上最大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要始终赢得人民拥护、巩固长期执政地位,必须时刻保持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清醒和坚定”。所以,全党必须牢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决不能有松劲歇脚、疲劳厌战的情绪。
党的二十大通过的党章修正案,共修改50处,其中总纲部分的修改37处,条文部分的修改13处。其中一项重点,就是调整充实党的建设总体要求的内容。比如,在总纲部分,增写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
在原第五项基本要求坚持从严管党治党中,增写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不断健全党内法规体系的内容等。
2022年10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同中外记者见面时指出:“新征程上,我们要始终推进党的自我革命。一个饱经沧桑而初心不改的党,才能基业常青;
一个铸就辉煌仍勇于自我革命的党,才能无坚不摧面对新征程上的新挑战新考验,我们必须高度警省,永远保持赶考的清醒和谨慎,驰而不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使百年大党在自我革命中不断焕发蓬勃生机,始终成为中国人民最可靠、最坚强的主心骨。”
2022年10月27日,习近平总书记带领新当选的二十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来到延安。在延安革命纪念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勇于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2022年12月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研究部署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指出:要时刻保持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清醒和坚定,时刻保持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进一步增强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定力,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把新时代党的伟大自我革命进行到底。
二、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任务
全面从严治党是新时代党的自我革命的伟大实践。我们要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就必须坚定不移、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2023年1月9日,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在北京开幕。会议对新一年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做好纪检监察工作作出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党的长期战略、永恒课题,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保持战略定力,发扬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永远吹冲锋号,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把党的伟大自我革命进行到底。
党的二十大报告要求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首次提出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2023年1月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构建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是一项具有全局性、开创性的工作。新时代十年,我们党不断深化对自我革命规律的认识,不断推进党的建设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初步构建起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应是一个内涵丰富、功能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动态系统。随后,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健全这个体系,需要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更加突出党的各方面建设有机衔接、联动集成、协同协调,更加突出体制机制的健全完善和法规制度的科学有效,更加突出运用治理的理念、系统的观念、辩证的思维管党治党建设党。同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内容上全涵盖、对象上全覆盖、责任上全链条、制度上全贯通,进一步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使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更好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总之,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要做到“三个更加突出”。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全面推进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并从七个方面对党的建设工作作出部署,内容涵盖政治建设、思想建设、制度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反腐败斗争等。从全面从严治党的角度,我把它概括为七个方面的重要任务。
(一)坚持和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党的领导是全面的、系统的、整体的,必须全面、系统、整体加以落实。同时,报告还提出了五个方面的要求。
第一,健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完善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机制,确保全党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党的团结统一。
第二,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提高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这里提到了“政治三力”。
习近平总书记在很多场合都强调,要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政治三力”。特别是2020年12月24日到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时,全面系统地讲到这个问题。依据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我们简要概括了“政治三力”的内涵。
所谓政治判断力,就是领导干部增强科学把握形势变化、精准识别现象本质、清醒明辨行为是非、有效抵御风险挑战的能力。
所谓政治领悟力,就是领导干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精神,并融会贯通、用以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
所谓政治执行力,就是领导干部响应党中央号召、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度、坚决执行中央决策部署的能力。
“政治三力”是领导干部应该具备的政治能力和应该担当的政治责任。所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必须要提高领导干部的“政治三力”。
第三,完善党中央决策议事协调机构,加强党中央对重大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等党中央决策议事协调机构,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委会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相关重大工作的顶层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
第四,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贯彻民主集中制,创新和改进领导方式,提高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能力,调动各方面积极性。
第五,增强党内政治生活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持续净化党内政治生态。
2022年10月25日,二十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会议强调,坚持和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是全党共同的政治责任,首先是中央领导层的政治责任。中共中央政治局要带头严格遵守党章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坚持和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带头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全党是党的思想建设的根本任务”,并提出了五项要求。
第一,全面加强党的思想建设,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组织实施党的创新理论学习教育计划,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
实践告诉我们,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归根到底是马克思主义行,是中国化时代化的马克思主义行。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就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成果,所以要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第二,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全党牢记党的宗旨,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自觉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
从中纪委的警示教育材料和一些领导干部的忏悔录中可以看出,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犯罪的主因,就是没有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理想信念就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没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必然导致政治上变质、经济上贪婪、道德上堕落、生活上腐化。因此,我们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
第三,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转化为坚定理想、锤炼党性和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力量。
第四,坚持理论武装同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相结合,引导党员、干部不断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
第五,以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为重点在全党深入开展主题教育。
(三)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以党章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并首次对“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进行专门部署,强调“增强党内法规权威性和执行力,形成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的机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有规可依的问题基本得到解决,下一步的重点是执规必严,使党内法规真正落地。
报告指出,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以党内监督为主导,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一方面,要加强党内监督。党的执政地位决定要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统筹衔接。另一方面,要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要促进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同时,要发挥党的各级纪委作为党内监督专责机关的作用。
党的二十大通过的党章修正案在第四十六条第一款中增写“推动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内容,使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由三项变为四项,即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推动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增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实效。也就是说,要防止政治监督笼而统之、大而化之。
2022年12月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要牢牢把握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这条主线,以强有力政治监督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及时发现、着力解决“七个有之”问题。那么,什么是“七个有之”?就是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10月23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提出的,“搞任人唯亲、排斥异己的有之,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的有之,搞匿名诬告、制造谣言的有之,搞收买人心、拉动选票的有之,搞封官许愿、弹冠相庆的有之,搞自行其是、阳奉阴违的有之,搞尾大不掉、妄议中央的也有之”。
2023年1月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指出,政治监督是督促全党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有力举措,要在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上下更大功夫。要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党中央决策部署同部门、行业、领域实际紧密结合,看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主动构建新发展格局等战略部署落实了没有、落实得好不好;
看党中央提出的重点任务、重点举措、重要政策、重要要求贯彻得怎么样;
看属于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职责有没有担当起来。要及时准确发现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不顾大局、搞部门和地方保护主义,照搬照抄、上下一般粗等突出问题,切实打通贯彻执行中的堵点淤点难点。要推动完善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机制,以有力有效日常监督促进各项政策落实落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明确了政治监督要在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上下更大功夫的要求和任务。
另外,增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实效。要持续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精准规范用好问责利器,督促各级“关键少数”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既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逐级传导压力,又当好示范表率。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发挥政治巡视利剑作用,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巡视是政治巡视,本质是政治监督。更好发挥政治巡视利剑作用,就是要深化政治巡视,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并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
2022年7月,十九届中央第九轮巡视反馈工作全部完成。中央、省、市、县四级全部建立了巡视巡察制度,179家中央单位开展了内部巡视。目前,我们要进一步完善巡视工作领导体制,加强对省区市巡视工作的指导督导,深化对中央单位内部巡视工作分类指导。要深化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着力推动市县巡察向基层延伸。同时,坚持政治巡视定位和中央巡视工作方针,认真研究谋划二十届中央巡视工作,把严的要求贯彻到政治巡视全过程各环节。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健全整改工作机制,推动党委(党组)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把巡视整改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改革发展结合起来。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用好问责利器。《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于2016年7月印发,2019年进行修订,并于9月1日起施行。根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第七条规定,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有规定情形的,应当予以问责,但要防止问责不力,又要防止问责泛化、简单化。
其中,对党的领导干部的问责,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第一,通报,进行严肃批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切实整改,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第二,诫勉,以谈话或者书面方式进行诫勉;
第三,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根据情况采取停职检查、调整职务、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措施;
第四,纪律处分,视情况采取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对党员的问责,就是采取党纪处分。若党员还担任公职,则还要给予政务处分。那么,党纪处分和政务处分有何区别?从主体看,党纪处分是各级党委和纪检机关作出的,政务处分是各级监察机关作出的。从种类看,党纪处分有五种,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政务处分有六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从对象看,党纪处分针对的是党员、领导干部和党组织,政务处分针对的是公职人员。
总的来说,处分包括三种,除了党纪处分和政务处分,还包括处分,就是由公职人员的任免机关和所在单位按照管理权限作出的处分。那么,对于问责,除了党纪处分,还包括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所以,在对党员、领导干部的问责中,我们要把党纪处分和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结合起来。
(四)建设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须有一支政治过硬、适应新时代要求、具备领导现代化建设能力的干部队伍。报告中这一部分与全面从严治党关系密切的内容,主要有四项。
第一,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把新时代好干部标准落到实处。
第二,树立选人用人正确导向,选拔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选优配强各级领导班子。
第三,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做深做实干部政治素质考察,突出把好政治关、廉洁关。
2019年,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这次条例修订,进一步强化和明确了干部选拔任用的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明确要求切实发挥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的“把关作用”,做到“凡提四必”,即讨论决定前,对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人选的干部档案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坚决防止“带病提拔”,以及党委(党组)书记和纪委书记(纪检监察组组长)在考察对象廉洁自律结论性意见上“双签字”等要求。
第四,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加强对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激励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
什么是“三个区分开来”?2016年1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指出,受成长经历、社会环境、政治生态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当前干部队伍也存在种种复杂情况,一个突出问题是部分干部思想困惑增多、积极性不高,存在一定程度的“为官不为”。因此,各级党组织要把握好“三个区分开来”。对于这个问题,我的理解就是要明辨“为公”还是“为私”、“无心”还是“有意”、“无禁”还是“严禁”。为此,2018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
2022年10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一中全会上指出,全面从严治党和鼓励担当作为是内在统一的,不是彼此对立的。严并不是要把大家管死,使人瞻前顾后、畏首畏尾,搞成暮气沉沉、无所作为的一潭死水,而是要通过明方向、立规矩、正风气、强免疫,形成风清气正的党内政治生态,营造有利于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进一步调动全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五)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
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发挥组织作用、落实组织责任。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严密的组织体系是党的优势所在、力量所在。同时,报告指出,各级党组织要履行党章赋予的各项职责,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好,把各领域广大群众组织凝聚好。要督促各级党组织切实担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督促党员领导干部严于律己、认真履职、勇于担当,充分发挥执政骨干示范带头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督促基层党组织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报告还指出,严肃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保持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
(六)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
党风问题关系执政党的生死存亡。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促进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深入调查研究,扑下身子干实事、谋实招、求实效。同时,报告对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出新部署,强调要抓住“关键少数”以上率下,持续深化纠治“四风”,重点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破除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
不正之风具有顽固性、复杂性,稍有松懈就会反弹回潮,甚至死灰复燃。当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取得显著成效,但从查处情况看,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吃喝等享乐奢靡问题仍然易发多发,快递送礼、借培训考察之名公款旅游等隐形变异现象尤其需要警惕。党的二十大报告要求,把握作风建设地区性、行业性、阶段性特点,抓住普遍发生、反复出现的问题深化整治,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2021年6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等党和国家领导同志来到中国共产党历史展览馆,参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中国共产党历史展览”,感悟党的百年奋斗之路。在中央八项规定展板前,习近平总书记停下脚步:“现在这里面的8条,精简会议活动、改进警卫工作、改进新闻报道、厉行勤俭节约,做得都不错,还是要反复讲、反复抓 ”并坚定地说,“八项规定要一以贯之。”
2022年10月25日,二十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从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开始立下规矩,到十九届、二十届中共中央政治局持续深化细化,作风建设在十年间一以贯之、落细落实。这说明中央八项规定不是管五年十年的,而是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
2022年12月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要持之以恒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对享乐奢靡之风露头就打,对顶风违纪行为从严查处,坚决防反弹回潮、防隐形变异、防疲劳厌战,重点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紧盯工作中层层加码、麻痹松懈、任性用权、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科学精准靶向整治。
2023年1月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指出:制定实施中央八项规定,是我们党在新时代的徙木立信之举,必须常抓不懈、久久为功,直至真正化风成俗,以优良党风引领社风民风。要继续纠治享乐主义、奢
靡之风,把握作风建设地区性、行业性、阶段性特点,抓住普遍发生、反复出现的问题深化整治,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要把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作为作风建设的重点任务,研究针对性举措,科学精准靶向整治,动真碰硬、务求实效。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督促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对违反党纪的问题,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
2022年12月6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要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把严的要求贯彻到党规制定、党纪教育、执纪监督全过程,既让铁纪“长牙”、发威,又让干部醒悟、知止。2023年1月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指出,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同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每一个共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牢固树立党章意识,更加自觉地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用党章党规党纪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进一步养成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的习惯。
党的二十大报告要求,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从思想上固本培元,提高党性觉悟,增强拒腐防变能力,涵养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浩然正气。
(七)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
腐败是党长期执政的最大威胁,反腐败是一场输不起也决不能输的重大政治斗争。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以“十年磨一剑”的定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得罪千百人,不负十四亿”的使命担当推进史无前例的反腐败斗争,打出一套自我革命的“组合拳”,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但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
2021年1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指出,我们党作为百年大党,要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永葆生机活力,必须一刻不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里,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一刻不停”。
2022年1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用“四个任重道远”概括了当前反腐败斗争新的阶段性特征,警示全党腐败和反腐败较量还在激烈进行,要求全党保持清醒头脑,永远吹冲锋号,继续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
习近平总书记提到的“四个任重道远”。第一,防范形形色色的利益集团成伙作势、“围猎”腐蚀还任重道远。比如在孙力军政治团伙案中,公安部原副部长孙力军大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培植个人势力,形成利益集团,严重危害政治安全。
第二,有效应对腐败手段隐形变异、翻新升级还任重道远。近年来,在高压震慑下,贪腐手段花样翻新,有的用“期权变现”规避监督,有的以“雅好”“雅贿”谋利,有的打着“借贷”“投资”“委托理财”的幌子大肆敛财。
第三,彻底铲除腐败滋生土壤、实现海晏河清还任重道远。从近年来查处的中管干部案件看,不少人在党的十八大乃至十九大之后仍然不收敛不收手,腐败存量还未清底、增量仍在发生。
第四,清理系统性腐败、化解风险隐患还任重道远。比如,有的地区、部门和单位仍在发生系统性、塌方式腐败,有的甚至衍生出了庞大的利益链、关系网。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腐败是危害党的生命力和战斗力的最大毒瘤,反腐败是最彻底的自我革命。只要存在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反腐败斗争就一刻不能停,必须永远吹冲锋号。
2022年12月6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全面从严治党十年磨一剑,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但还远未到大功告成的时候。因此,会议还强调,要以彻底自我革命精神打好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把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胆大妄为者作为重中之重,深挖细查、严惩不贷,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深化整治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的腐败,坚决惩治群众身边的“蝇贪”,进一步铲除腐败滋生土壤。
为打好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党的二十大报告要求,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同时发力、同向发力、综合发力。
那么,如何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也就是一体推进“三不腐”?2020年1月1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强调,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仅是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也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党的二十大党章修正案在总纲部分将“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修改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2022年6月1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进行第四十次集体学习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深对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认识,提高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能力和水平。
要知道,“三不腐”相互交融、相互促进。其中,“不敢腐”是前提,要以零容忍态度反腐惩恶,更加有力遏制增量,更加有效清除存量;
“不能腐”是关键,要扎紧防治腐败的制度笼子,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不想腐”是根本,要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用廉洁文化滋养身心。
另外,如何理解同时发力、同向发力、综合发力?2023年1月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指出,必须深化标本兼治、系统治理,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同时,习近平总书记还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在不敢腐上持续加压,始终保持零容忍震慑不变、高压惩治力量常在,坚决惩治不收敛不收手、胆大妄为者,同时要对比较突出的行业性、系统性、地域性腐败问题进行专项整治。二是要在不能腐上深化拓展,前移反腐关口,深化源头治理,加强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健全防治腐败滋生蔓延的体制机制。三是要在不想腐上巩固提升,更加注重正本清源、固本培元,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涵养求真务实、团结奋斗的时代新风。要把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有效贯通起来,三者同时发力、同向发力、综合发力,把不敢腐的震慑力、不能腐的约束力、不想腐的感召力结合起来。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以零容忍态度反腐惩恶,更加有力遏制增量,更加有效清除存量。这里注意,报告不仅将“遏制增量”提至“清除存量”之前,而且要求更加有力;
同时对待腐败存量,用“清除”替代了以往的“减少”,彰显了党中央对待腐败问题零容忍、把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的坚定决心。
党的二十大报告还提出了“三个坚决”,即坚决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坚决防止领导干部成为利益集团和权势团体的代言人、代理人,坚决治理政商勾连破坏政治生态和经济发展环境问题,决不姑息。2023年1月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对“三个坚决”也提出了明确要求。
党的二十大报告要求,深化整治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的腐败,坚决惩治群众身边的“蝇贪”。比如,我们要深入推进金融、政法、国企等领域腐败治理,着力查处资本无序扩张、平台垄断等背后的腐败行为。
党的二十大报告要求,严肃查处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影响力谋私贪腐问题。实际上,这里强调的是利用影响力受贿的问题。刑法第388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行为。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按照党的二十大的部署,要建设全国行贿人信息库,研究建立行贿人联合惩戒机制,加大对行贿人的惩治力度,着力斩断“围猎”与“被围猎”的利益链条;
要进一步提高打击行贿的精准性、有效性,既查清行贿问题,还要追缴行贿所获;
同时,保障企业的合法经营,保障涉案人和相关企业合法权益。
党的二十大报告还要求,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惩治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深化反腐败国际合作,一体构建追逃防逃追赃机制。深化标本兼治,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不想腐的自觉,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使严厉惩治、规范权力、教育引导紧密结合、协调联动,不断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效能。2022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对这项工作提出了要求。
以上是对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任务要求的学习探讨,希望大家通过这次讲座能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持之以恒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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