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讨发言:准确把握“全面从严”要求着力提高选人用人科学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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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通篇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吏的要求,充分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要求。这次修订,把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贯穿于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为提高选人用人质量提供了制度保证。一直以来,xx区坚持从严治吏,全面落实“好干部”标准,健全完善干部能上能下、容错纠错机制,持续强化干部队伍“管育教培监考”工作,突出加强年轻后备干部在“吃劲”岗位上的历练,选拔任用了一批德行好、路子正、能力强、悟性高、约束严的干部,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认真落实《干部任用条例》要求,严格按制度、按规则、按程序办事,着力提高选人用人科学化水平。
注重持续发力,抓好“薄弱环节”,进一步延伸管理“链条”。坚持问题导向,对照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找问题、查不足、补短板,全面推动从严治吏实现新加强。强化分析研判。坚持知事识人,按照日了解、月调度、季分析的方式,通过谈心家访、实地调查、定期分析、集中研判,真正把干部分析“透”、研判“清”。强化民主推荐。坚持谈话调研推荐和会议推荐相结合,代表性与广泛性相结合,群众公认与实绩考核相结合,使推荐结果和考核情况相互印证、相互补充,着力把好干部推荐出来。强化组织考察。坚持多方面征求意见,将档案任前审核结果、考察情况和纪委监委、检察院、法院、信访、审计、卫健等单位反馈的信息进行对比分析,切实提高干部考察评价精准度。
注重常态长效,抓好“建章立制”,进一步织密制度“笼子”。认真对照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找准选人用人的关键环节,着力形成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长效机制。严格干部预审把关。注重完善乡科级干部预审把关制度,按照《干部任用条例》明确的不宜提交会议讨论的x种情形,逐一分析、逐个研判,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实效。持续强化全程监督。严格落实《区管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动议实施办法》《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实施办法》,采取上级监督、部门监督、社会监督的形式,不断强化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监督。完善经济责任审计。按照分类管理原则,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对象数据库,有计划地安排审计项目,着力提高任中审计或离任前审计的比重,避免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打乱仗、走形式。
注重责任落实,抓好“压力传导”,进一步拧紧责任“螺丝”。强化责任意识,健全选人用人工作问责机制,对把关不严的严肃追责,推动用人主体规范用人、审慎用人。压实主体责任。凡存在用人失误造成严重后果、本部门用人上不正之风严重等情况,严肃追究党委(党组)及其主要领导责任。强化推荐责任。对民主推荐过程中的舞弊行为,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违反规定进行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其结果不予认定;
对已经认定的,要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予以纠正。落实具体责任。对考察组在考察过程中违规操作的,严肃追究干部考察组有关领导成员以及其他责任人责任,以强有力的责任追究真正把好干部选拔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