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职业中毒鉴定打工妹状告卫生局
“我之所以起诉卫生局,不仅仅想解决自己的问题,而且希望借此推动修改法律,不再让更多职业病患者维权无门。”
“五年了,该给我一个说法了吧?希望在我生命最后的日子里,法律能够给我一个公道!”获悉自己状告深圳市卫生局的案子将于8月3日开庭,已接到数次病危通知书的胡旭容躺在深圳市宝安区人民医院的病床上,脸上露出了稍许欣慰的笑容。
打工五年被诊断为“再障”
在深圳市宝安区人民医院住院大楼807室,生命垂危的胡旭容躺在这里已经五年了。
今年32岁的胡旭容来自四川仁寿县,2000年3月入职宝安区飞×电业制品厂(以下简称飞×厂)工作。胡旭容说,她的噩梦就从飞×厂开始。她没有接受过任何安全培训,每天都要长时间接触洗板液(一种有机溶液),厂方没有告诉她这是有毒化学品。
“每天就在密闭的车间里工作,没有戴手套和口罩,直接用手接触,有机溶液经常会洒在手上和脸上,味道极其难闻。在后来的两年时间里,我总是感到心悸、畏寒、发热、恶心、头晕乏力,渐渐地,我感到手脚冰凉,像死人一样,我才开始恐惧……”
2007年9月25日,胡旭容在车间上夜班,第二天早上7时下班回家休息。2个小时后,她醒来发现自己高烧不退,随后出现咳血、乏力、恶心和呕吐症状。胡旭容随即来到宝安区人民医院检查,医生说系骨髓中的粒细胞中毒改变,诊断为再生障碍性贫血。
两地鉴定,结果迥异
胡旭容后来到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治疗,但病情还是不断恶化,说话变得有气无力,甚至下地走路都很困难。2007年底,她回到老家,在四川省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院进行门诊治疗。2008年9月,医生将其定性为“疑似苯中毒引起障碍性贫血”。
胡旭容回忆,当时医生误以为她在四川工厂上班,连称她是职业病,让她在那里赶紧进行检测。这时胡旭容才如梦初醒,赶到深圳为自己讨公道。
自2008年10月起,胡旭容向深圳市职业病防治院提出申请职业病诊断,未被受理。后在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的干预下,申请得到受理,但最后依据沙井卫生监督所开具的数份检测报告,作出了非职业病的诊断结论。
“2008年11月11日,深圳市职业病防治院依据一份工厂车间空气采样检测报告,认定我工作的车间不存在苯系物危害,这份2008年的检测报告有何法律意义?因为我在车间工作的时间是从2005年至2007年!”
2005年12月9日至2006年2月9日,胡旭容在飞×厂B栋4楼PCBA车间从事母检工作,接触胶水(白色)。2006年2月10日至2007年9月26日,她在该厂PCBA车间从事执锡工作,接触无铅锡线和产品上残留松香渣、白胶。
维权碰壁,两度起诉
在胡旭容看来,检测报告疑点重重。在解决问题无望的情况下,2011年4月,胡旭容将深圳市卫生局(注:2009年7月,深圳市政府机构改革,不再保留深圳市卫生局,原深圳市卫生局职责划入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告上法庭。分别起诉其深卫信函《56号》答复属于违法、行政不作为,均已被罗湖区人民法院受理。
胡旭容认为,她提供的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等各大医院的体检表都排除了她的疾病是由自身原因引起。而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规定,没有证据否定职业病危害因素与病人临床表现之间的必然联系的,在排除其他致病因素后,应当诊断为职业病。
胡旭容说,她之所以起诉卫生局,不仅仅想解决自己的问题,而且要推动修改法律,别让许多职业病患者维权太艰难。而深圳市卫生局法规处有关负责人坚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不存在行政不作为的情形。
如果无法鉴定为职业病,胡旭容将无法获得任何赔偿。如今,胡旭容为治病花去了20万元,已经负债累累。她的病情也进一步恶化,被医院下达了数次病危通知书。“我快要死了,希望在我生命最后的日子里,法律能够给我一个公正!我也好死得瞑目。”胡旭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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