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丽丝·门罗,还原加拿大人的自我想象
当地时间10月10日,2013年诺贝尔文学奖揭晓,加拿大作家艾丽丝·门罗(Alice Muo)获此殊荣,颁奖词为“当代短篇小说大师”,门罗成为诺贝尔文学奖历史上第13位女性获奖者。
82岁高龄的门罗是第一位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加拿大作家。她在加拿大和美国都享有很高的文学声望。门罗从1977年开始在《纽约客》杂志发表第一篇小说,之后30年,她成为在《纽约客》杂志上发表短篇小说最多的作家。《纽约时报》称,门罗的作品聚焦于“小镇的生存经验”,并且大部分是女性的故事。
在中国,门罗并不为大多数人所熟知,目前已出版的只有著名翻译家李文俊翻译的《逃离》小说集。今年11月,译林出版社将引进出版门罗的7本小说,包括她的第一本书《欢魂之舞》(Dance of the Happy Shades)。
本刊约请加拿大阿尔伯塔大学比较文学系副教授傅云博(Daniel Fried)撰文,解析门罗的作品与生活的渊源以及她在北美文化政治中的地位。
艾丽丝·门罗理应成为加拿大第一位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这一点没有疑问。并非因为她是加拿大第一位配得上这个奖项的作家,整个20世纪涌现了很多天才作家,包括用英语写作和法语写作的,其中加拿大女诗人、小说家玛格丽特·阿特伍德也经常被提及为最有可能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人选。然而,门罗却是现存小说家中最为“加拿大”的。从她的作品主题选取看,她是典型的加拿大人:她的作品基本围绕着20世纪前半叶,安大略省西南部农村的小镇生活展开。另外,就一个加拿大特色的范本作家来说,门罗也属于比较有趣的那一种。她的作品正像加拿大人头脑中所想象的自我特征:谦和而有才华、情感丰富却易被忽视,不奢求赢得全世界惊异的目光,但是希望得到有识之士的深度赏识。
门罗于1931年出生在安大略省温格姆镇,原名艾丽丝·莱德劳。她的父亲是当地农民,以饲养狐狸、貂和出口动物皮毛为生;母亲是当地学校的一名教师。她的家庭和她大部分小说中描绘的家庭一样,属于中下阶层。艾丽丝在安大略省西南部长大,位于休伦湖和伊利湖之间,同时她的那些故事也都发生在这里。相比多伦多,这片狭长地带离美国的底特律更近。但是在门罗描写的20世纪初期的作品里,这个地方和多伦多、底特律都没有太大关系,而是一片安静的非常适合居住的回水区,一头连着城市的舒适和文化,另一头连着加拿大西北部的寒冷和危险。
门罗从大学时期便开始写作,她就读于西安大略大学,并在19岁那年发表了第一个短篇小说。而她真正的第一本书《欢魂之舞》却是在1968年才正式出版,那年她已经37岁了。她在大学里遇到了她的第一任丈夫詹姆斯·门罗,大学毕业后,他和丈夫搬去了温哥华,然后去了维多利亚、不列颠哥伦比亚,在那他们开了一间书店,取名门罗书店(今年是第50年)。这段婚姻于1972年结束,之后门罗搬回了西安大略大学,做了该校的驻校作者。她在那里再婚,并和第二任丈夫杰拉尔德·弗雷林定居在柯林顿附近的农场。近几十年她都居住在安大略西南部,她在1980-1990年间逐渐获得文学声望,那期间她经常作为美国和英国大学的访问学者住在国外。她的第二任丈夫在今年4月去世,之后门罗开始在安大略农场、科莫克斯和不列颠哥伦比亚几个地方生活。
门罗的生活轨迹在她的小说中散落各处:其中一个角色的父亲以前有个水貂饲养场,另一个人物在她结婚以后从安大略西南部搬到了温哥华,还有一个作家她的母亲是学校的老师,诸如此类。门罗作品中几乎所有的主要角色都是女人,特别是故事的讲述者都是女性——这些女人在她早期的作品中大多很年轻,而到了后期的作品也都纷纷老去了。当然大部分小说家都会从生活中借用这些细节,他们从记忆中提取素材进行叙事和角色的编排。但是这并不意味着门罗的小说是一般意义上的自传,没有一个角色完全是门罗自己,即便读者可以从中读到和她生活相似的地方。
即便如此,门罗的小说中仍有一种与众不同又格外重要的真实的历史在其中,不是真实的人名、地点或者日期,而是她所描述的社会阶层的真实的心理状态。门罗的小说通常围绕中下阶层的女性展开,她们栖息在对生活的舒适渴望和对滑落于贫困的恐惧之间,没有安全感,门罗在描写这些物质条件和对她们的重要性上毫不躲闪。然而,她终究不是一个政治作家,她的作品没有狄更斯那般充满戏剧性的悲苦和同情,也没有鲁迅对生活的尖刻讽刺。她只是乐于描述处于这个阶层的人的精神生活。对她来说,她真正在意的并不是她们生存的外在条件,而是这样的生存条件如何影响人物角色的自我评价、家庭关系、性欲,或者在父权社会独立自制的欲望。
关于阶级冲突内在性的一个典型例子在门罗1978年出版的小说《乞丐女》(The Beggar Maid)中有深入的体现。小说讲述了一个不幸的校园爱情故事,故事发生在百货公司巨头的儿子帕特里克和小镇便利店的女儿罗斯之间。小说开头便阐述了两家在财富和社会地位上的悬殊,但是门罗的重点不在客观的阶层冲突上,而是这种差距带给二人的主观想象和焦虑以及对两人亲密关系的影响。“她无法拒绝帕特里克。她不能这么做。不是因为那巨大的财富,而是因为他所付出的爱她不能无视;她以为自己是怜悯他的,她不能不帮他。就好像他穿过拥挤的人群来到她面前,怀抱着一个巨大、简单而又耀眼的东西——也许是一颗巨蛋,纯银的,但是不确定有什么用却出奇的沉——他把东西交给她,事实上是硬塞给她,求她拿走一些。如果她推回去,他怎么能够承受?”在这个坚持的男人和被动的女人之间存在着深深的不平等,这种不平等被描述成资本(没用的纯银的蛋),但仍有不平等的幻想存在。罗斯最终顺从了帕特里克,因为两人都把这种崇拜和责任当成了爱情,直到他们在几年的婚姻之后意识到这是个错误,最终选择了离婚。
门罗是写实派,而且她是现存的写实作家中最精于此道的。她在作品中编织的细节,精致细腻,娓娓道来,读她的作品如身临其境,仿佛进入了一个真实情境和真实情感的现实世界,但全然感受不到作者排兵布阵的痕迹,这一点几乎无人可及。初读她的文字,感觉门罗彷佛使尽浑身解数要回归19世纪的大师,比如她常常与之相比的契诃夫。读者在她的作品中找不到现代主义那些古怪的试验行文,后者的代表人物包括詹姆斯·乔伊斯和阿兰·罗布-格里耶,也找不到大卫·福斯特·华莱士或者村上春树那些后现代的并列句和自我嘲讽的碎片拼接。但是,门罗并不是简单的行走在文学历史之外——她是20世纪后期的写实派,对现代主义和后现代主义了然于胸。但她从不写那些与现代主义相伴的艰涩难懂的意识流,她的兴趣点无疑在精神层面。如同最好的意识流作家,门罗的思想列车也很难跟随,读者得集中精力否则会被她看似简单的文笔欺骗。同样的,门罗常常利用后现代的碎片化写作给读者提供主人公可能的多面视角,然后引导他们去发现哪个是真实的——或者在定义某一段生活的时候的“真实”。
另一个故事《迈尔斯城,蒙大拿》,原文刊载于1985年的一期《纽约客》杂志。这是一个简单的故事,讲述一家人从温哥华经由美国北部开车回安大略的故乡。故事从母亲回忆她儿时邻居家溺水而死的男孩开始,而这似乎是一个不祥的预兆。之后,当门罗写到一家人停车到迈尔斯城的一个泳池边休息时,我们作为读者便立即开始担心了。门罗从不讲温暖的故事,而当我们被告知她的小女儿不见了的时候,不可能不去联想开头的那个溺水的故事。然而,并不如人所料,虽然她的小孩确实掉进了泳池的一角,但是她会游泳,接下来一家人继续开车前行。之后这位母亲开始“挑逗”读者,她把这个小插曲重新想象为真正的悲剧,正如我们原先担心的,讲述如果她的孩子真淹死了接下来会怎样。门罗运用写实手法描述了事实上根本没发生的一切:填表、收拾尸体以备运走、清洗泳池然后重新开放以及哀痛的父母所服的安眠药。“这样的想象真是下流,不是吗?简直卑鄙。就像触摸一下电线,为了感受一下安全电振,体验一下就缩回来。”这种玩弄读者期待的安排,归根到底只是一种可以这样也可以那样的叙述方式——而这正是后现代小说的标志。
即便是这部小说,也和门罗的其它小说一样,看上去是一种契诃夫会引以为傲的写实派手法,而实际上她不愿意肯定故事的任何一种可能,表明了门罗的作品是实实在在的当代的产物。以一种后现代的姿态,门罗甚至直接和《纽约客》的读者“对话”了。当这位母亲被她丈夫问及是否是她的直觉让她想到去泳池找她的孩子时,叙述者回答说,“我一边愿意欣赏我自己作为母亲的超自然的敏锐;但另一边我想警告他……警告大家……永远也不要依靠这个敏锐。”在美国最富盛名的文化杂志上做出如此冷傲并带着一种黑色幽默的公共安全的宣传,门罗的方式已经成为当代文化景观中自我表演的一部分。
像她的文笔一样,门罗本人安静且彬彬有礼。她身上没有太过耀眼的魅力,她也不是雄辩家。但是加拿大人看重安静和礼貌,她似乎体现了国家精神
《迈尔斯城,蒙大拿》中的自驾线路——从加拿大开始,到加拿大结束,途中经过美国——也是门罗在北美文化政治中的位置的隐喻。如前所述,门罗从各方面都是带着极强加拿大印记的小说家,她几乎所有的作品都带有可被识别的安大略背景,并且明显的将她和那些伟大的加拿大女性作家——从露西·莫德·蒙哥玛丽到安妮·赫伯特到玛格利特·劳伦斯——作品的主题、题材以及风格紧紧联系起来。当然,门罗已经受到加拿大读者多年的爱慕。这份爱慕一部分来自她的国际名声,另外一大部分来自她故事中的地理亲缘以及阅读的感觉。像她的文笔一样,她本人安静且彬彬有礼。她身上没有太过耀眼的魅力,她也不是雄辩家。但是加拿大人看重安静和礼貌,她似乎体现了国家精神。
但是自从宣布她获得今年的诺贝尔文学奖以来,不仅加拿大文学圈表示祝贺,美国文学界也为之欢呼。美国国内近年来一直抱怨不断,因为自从1993年托尼·莫里森被授予诺贝尔文学奖以来,美国人再无缘该奖。但美国文学评论家纷纷庆祝门罗获奖,彷佛她是“美国人的一员”(当然,加拿大人对门罗的国籍没有任何异议)。美国大肆庆祝的原因之一是她的作品在美国非常出名且令人钦佩:在写作课上她的小说经常被拿来当作精雕细琢的范本。也许还有另外一个原因,就是传统的美国人有一个不好的习惯,会把一切有价值的事物天真地视为己有。不过可能最关键的原因是美国和加拿大在文化上的相通性。就像好莱坞在国际电影产业的中心地位吸引加拿大的演员前往洛杉矶一样,美国出版业的中心化也吸引加拿大的作家到纽约来。或者,像门罗,她被《纽约客》杂志吸引:这30多年来,门罗在《纽约客》发表的短篇小说比其他作家都多。近年来,纽约大的出版公司与多伦多的合作越来越多,使得加拿大作家现在很容易在美国出名。玛格丽特·阿特伍德在美国比门罗的名声还大,而加拿大作家迈克尔·翁达杰的小说《英国病人》被拍成好莱坞电影之后,也受到了极大的瞩目。但是上一代那些伟大的加拿大小说家,包括罗伯逊·戴维斯、玛格丽特·劳伦斯和莫迪凯·里奇勒,都不为人所知,连最爱阅读的美国人都很少听说他们的名字。当然,离纽约很近的魁北克有自己奇妙的法文文学,但是却完全被排除在北美的主流之外,它们去到巴黎,然后再到其它的法语地区。
不论好与坏,经济资本与文化资本是不可分的,而诺贝尔奖的文化资本比其它奖项要大得多。希望美国新时代的读者,在读了门罗的作品之后会继续关注加拿大文学传统中的其它杰作。但是如果门罗要作为这样的国家传统文学标杆,会是相当讽刺的结果。她笔下的故事、人物以及汹涌的内在感情与平静的外表——这些都是小镇、乡村微不足道的生活,而非现代跨国资本洪流中的史诗。无论她获得诺贝尔奖在文学史上产生何种影响,每个个体的读者总会为读到她那精致、凝练的杰出短篇之作而感到幸运和欢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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