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述责述廉报告 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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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述责述廉报告根据《XX市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考核办法(试行)》要求,现将2017年来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作述责述廉如下:
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一)牢牢把握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坚持“三责并举”压紧压实“两个责任”。根据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分别与班子成员、局属各基层党组织签订年度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明确班子及成员抓基层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就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问题,对3名班子成员进行约谈。认真把好机关党委换届关,配强机关党委、纪委两委班子。带头到联系的非公组织党组织学习传达《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班子成员到挂点联系基层党组织累计上党课15次,研究解决基层党建问题18个,整治撤销软弱涣散党组织1个,对落实巡察整改和绩效工作滞后问题,约谈相关负责人12人。
(二)抓好理论武装,筑牢思想根基。年内研究制定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党建工作要点,主持召开中心组集中学习7次,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重要讲话、“7.26”重要讲话和十九大报告精神,邀请市委宣讲团、党史专家作两部党内法规、党史辅导报告2次,召开班子会专题研究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12次,及时传达学习市纪委有关违纪问题的通报。积极参加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全市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学习十九大精神专题研讨班学习,带头学习党组中
心组学习规则、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切实增强政治坚定性和敏锐性。
(三)认真落实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支持驻局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聚焦中央第三巡视组巡视广西“回头看”和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中的突出问题,多次主持召开专题会,研究制定局党组及个人整改方案,梳理整改责任清单明确责任分工,主动认领了6个方面12类反馈问题,制定了31条个人整改措施,并召开全体干部动员会进行整改部署。突出整改落实建立长效机制,按时向市委巡察组和驻局纪检组报告整改落实情况,确保巡视巡察反馈意见落实整改到位不反弹。按要求落实好驻局纪检组办公场所,配备办公设备,整改期间协助驻局纪检组完成1项巡察整改,对驻局纪检组转交的6件信访事项全部办结。
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情况
主持召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会议,通过再动员再部署层层压实责任。研究制定查处“四风”和腐败问题等专项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工作方案,重点加强了运输服务对象回访调研和执法一线的明察暗访。对个别基层单位打非治违力度较差、对部分企业反映个别基层单位未能及时将上级的政策文件传达到位的问题进行了教育整改。同时按制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严格执行办公用房制度,杜绝公款吃喝、相互宴请、铺张浪费等现象。通过完善制度、严格管理和持续推进作风建设,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到实处。
三、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
一是认真履行脱贫攻坚基础设施建设专责小组组长工作职责,强化组织协调。年初主持召开全市基础设施专责小组工作会议,研究制订《钦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基础设施专责小组2017年脱贫攻坚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清单、政策措施、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限,谋划好全年工作;二是坚持建章立制,强化项目管理。针对脱贫攻坚基础设施建设涉及部门多,资金整合机制不完善,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规定标准不统一,职能部门间相互沟通协调不到位等问题,先后研究出台基础专责小组例会制度、督查制度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加强交通扶贫资金和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管,健全涉农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督查指导。针对市委巡察组发现的相关县区扶贫道路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开展了专项督查整改,约谈了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比如,对部分县区建设进度情况统计数据不准确,上报不及时的突出问题进行了整改,通过加强统计指导,明确专职统计人员,开展统计培训,具体指导各县区推进扶贫项目规范化系统化建设。
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制度情况
严格执行全面推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制度,研究制定了局党组届内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主体责任共性清单和岗位清单等4个清单,并在单位工作区域公开公示。编印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程纪实手册》,带头按要求如实定期记录履责情况。组织开展了第四季度党建考核和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督查,对“以单定责、照单履职、跟单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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