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的特点和建档原则
自从2005年12月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后,全国不少地区都积极申报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在此过程中形成了大量的档案资料,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申报、传承、创新研究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也给档案管理部门带来一定挑战,如何根据非物质文化档案的特点,顺利实现档案建设与管理,已成为研究的一个课题。
1 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的必要性
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是指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动有关的那部分档案,即所有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关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档案材料,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动的道具、实物等,以及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记录和保护过程中形成的文字记载、声像资料等。对于已经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遗产项目,其档案还应包括与“申遗”工作有关的一系列档案文件材料。
1.1 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是由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点决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一种“活态档案”,是特定集体、个人在政治、经济、宗教、艺术、教育、文化等活动中逐渐形成并传承后世的各种非物化形式的历史记录,其载体往往是人。作为档案的一部分,其基本功能是保存和再现文化的真实面貌。但人的记忆并不能忠实反映文化历史和社会生活,它会因记忆能力欠缺而丢失、因想象干扰而重塑、因载体生命消失而失传。因此,必须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以规避人的记忆失误或生命终结等造成的损失,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信息的准确性、形象的具体性和内容的真实性,通过档案建构社会记忆,积淀丰厚的历史文化营养,使得后人通过传递文化和后天的学习,借以吸纳和传承优秀的文化传统,进而创造新的文化。
1.2 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是国家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需要。《国务院关于公布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指出:“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我国历史的见证和中华文化的重要载体,蕴含着中华民族特有的精神价值、思维方式、想象力和文化意识,体现着中华民族的生命力和创造力。”但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种非物化的、活态的和无序存放的财富,容易流变丢失,因此,作为一种独特的档案,其价值显得非常珍贵。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工作,是保护和利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途径。
1.3 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是传承文化的需要。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既直接反映了文化活动项目的基本面貌、传承情况,也是文化发展、历史发展的间接见证。作为一种珍贵的、重要的档案文化资源,本身具有重要的文化价值,不仅有助于完善现有档案资源,建立特色档案馆藏,也有助于保护与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和历史文化,培育民族精神,推动人类文明不断进步。近几年,全国各地各级档案部门积极参与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行列中,正是基于此目的。
2 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的特点
2.1 文化特异性。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民族精神文明的标志,由于中国地域辽阔,不同民族、不同地方的生活方式、语言结构、风俗习惯、宗教信仰、文化传承等不同,使得非物质文化遗产富有独创性,带有鲜明的地域特色、民族特色和一定的文化指向,这导致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具有文化特异性。直接或间接地反映了某项文化活动的真实面貌,也如实地反映出不同地区或不同群体的地方历史、风土人情、民间文化与工艺等差异性的文化特征。从一定意义上说,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尽管是以有形的方式进行传承,但传承的内容却是一种无形的、与众不同的特色文化,文化特异性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最首要的特性,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最本质的特征。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成为一个民族、一个地方文化独特性的最有力证明。
2.2 内容丰富性。非物质文化遗产集中了几千年不同民族、不同地区优秀的文化传统和文明成果,涵盖领域较宽,种类繁多,内容广泛。其基本内容包括:①民间文学和作为文化载体的语言,如大禹治水的传说、嫦娥的传说等。②传统表演艺术,如民间艺术表演(鼓乐、舞龙、高跷等);民间戏曲(锣鼓杂戏、花鼓戏、梆子等);民间音乐(山歌、民歌等)。③民俗活动、礼仪、节庆,如端午节、泼水节、婚丧嫁娶等传统礼俗知识。④传统手工艺技能,如民间工艺美术制作(剪纸、泥塑、面塑、刺绣等);传统技艺制作工艺(古代铜铁冶炼技术、传统饮食制作工艺等);传统手工技艺(云雕、漆雕、澄泥砚制作和手工造纸等)。⑤文化空间,如具有以关公“忠义仁勇”精神为核心的关公文化、具有根祖文化特色的后土文化,等等。⑥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间传统知识和实践。⑦国家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中形成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及代表作等。⑧杰出的民间文化传承人形成和产生的各种资料等。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物化的反映,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体现了人类社会各民族、国家、地域丰富多彩的多元文化面貌和文化片段的全方位记录。资料非常翔实,档案种类较多,内容博大丰富。
2.3 载体多样性。随着档案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载体也呈现多样性的特征。现代的人们更多的是采用录音、影像记录、多媒体技术等手段,使非物质文化遗产由口述等相对单一的方式发展成图片、唱片、录像等形式,由静态的纸质载体演变成音、像、字相结合的动态载体,图文并茂,最大限度地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真实再现、准确传承。
2.4 动态发展性。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多为人们所称“口述档案”(“口碑资料”),它通过口耳相授、言传身教将民族历史文化承续后世。当其作为历史信息存在时,以静态形式贮藏于人脑;当其为现实服务时,则以动态形式(口语、动作、旋律等)再现于感官。随着岁月变迁,个人的情况会不断变化,加上历史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每个社会的文化都会面临着一次次的流动、变异、增减等情况,非物质文化遗产处在不断的动态发展中。
2.5 资源稀缺性。资源稀缺性是由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的当前困境决定的,主要表现在:①作为一种民间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更多的是保留在人们的口头之上、记忆当中。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使得这部分珍贵的口述语言、个人记忆没有及时转化为档案,随着这些人记忆的消退、生命的逝去,相应的民族共同的记忆也随之永久性丢失。事实上,大多数非物质文化遗产已日渐消亡,其中,缺乏的最重要的过程,就是把口头向书面化过渡的过程,一旦这些口述的史料不能转化为档案,非物质文化遗产将永久性丢失。②保护和收集档案措施不力,导致很多珍贵档案丢失或损毁。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多是民间文化,大量的一手档案资料流落民间。民间百姓保护意识淡薄,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的收集、整理和保护多是民间社会团体和个人所为,他们的行为或自觉或不自觉,缺乏必要的资金和规范的操作模式,大量珍贵实物与资料难以得到妥善保护甚至遭到毁弃,流失现象十分严重。③我国尚无相应的制度法规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的管理进行统一规定和约束,因而,存在多头管理、管理散乱等严重现象。④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依存于独特的时空,现代信息社会正运用强大的影响力实现文化的全球化和统一化,给特色文化的保持造成了一定的冲击。独特的语言、文字等传统文化的载体正在消亡,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失传和无法解读的问题。以上均造成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资源稀缺,弥足珍贵。
3 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的建档原则
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工作,应当根据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自身的特点,遵循一定的建档原则,以实现档案材料及时收集、分类建档、有效保护、便于检索等目的。
3.1 及时性原则。这是由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的动态发展性决定的,体现在抢救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全过程:及时了解文化遗产传承情况、文化脉络发展历程;及时准备第一手资料,采用多种方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全面翔实的记录;及时广泛地了解民间团体和个人收藏情况;及时将有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收集上来;及时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材料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档案展开鉴定、分类、整理、保护等工作。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建档保护工作应当做到信息灵通,及早发现,准确记录,不拖延、不遗漏,及时建档,保证材料的随时充实与完善。
3.2 真实性原则。真实性是档案的本质属性和根本特征。真实性原则主要体现在收集和整理档案之初,包括了档案与具象间的一致联系(即准确性)、档案对特定文化体系的辐射范围(即全面性)。但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丰富驳杂,文化特异性明显,地域辽阔,使得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较其他档案更加难以搜集完整齐全,加上由于传播者记忆能力的限制或者个人感情、语言风格等因素的影响,内容极易发生变异和偏差,在实际工作中,真实性很难保证。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是否真实准确,直接影响到档案的质量和对文化、历史记忆的传承。
3.3 系统性原则。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数量浩繁,真假难辨,如不进行科学系统的整理,不仅不能客观地反映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面貌,还影响到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的检索利用和进一步建档工作。系统性原则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整理与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也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管理、开发、利用及充分发挥其作用的重要前提。主要体现在对材料进行整理、分类、排列和编目的工作过程中。其目的是:通过采用科学的态度和方法,变混乱为有序,变零乱为有条理,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工作协调有序开展,通过固化了的档案维护文化的整体性和独特性,以实现保护和拯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目的。
3.4 保护性原则。保护性原则是由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的稀缺性所决定的,受到载体多样性的影响。我国地域辽阔、民族众多,非物质文化遗产非常丰富,但如果不及时进行抢救整理,会面临消亡的危险。当下,保护是第一位的,只有进行有效的保护,才能顺利实现特有文化的传承和发展。目前,国家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人文价值的大小,将其划分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和县级四个级别,并根据不同级别进行分级管理保护。根据遗产名录级别及其档案的价值科学划分档案级别,就是出于保护和抢救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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