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站医疗废物管理质量控制措施探讨
【关键词】 血站;医疗废物;管理质量
doi:10.3969/j.issn.1004-7484(x).2012.06.603文章编号:1004-7484(2012)-06-1718-02
随着《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对医疗废物进行规范化的管理已成为各级医疗机构感染管理中的重要部分[1]。血站医疗废物有效管理能够防止设施、环境受到污染和输血交叉感染的发生,确保采供血过程和输血安全。近年来,我站通过制定血站医疗废物管理文件并严格执行医疗废物处理的常态化、制度化、责任化管理,在实际运行中取得良好效果。现结合本站医疗废物质量控制措施作如下探讨:1 血站医疗废物的主要来源及其危害
1.1 结合我站实际情况,医疗废物主要来源于采血服务科、检验科、成分供血科、质量管理科等业务科室,采血护士、体检人员、实验室人员和医疗废物处理人员、供血、成分制备、包装及血液运输人员为医疗废物的直接接触者,其种类主要包括接触血液的采血器材、实验试剂与耗材、检测后废液、阳性血液、可疑血液、试管、被血液污染的物品(口罩、手套、鞋套等一次性医疗用品和医疗器械)、生活垃圾等。
1.2 对于无偿献血志愿者和用血患者而言,最为关注的和担忧的就是采血器材卫生状况和血液制品质量。医疗废物具有极强的传染性、生物毒性和腐蚀性,排放管理不严或处理不当,一旦发生流失、泄漏、扩散,必将造成对水体、大气、土壤的污染及对人体的直接危害,引起经血液传播疾病的发生,被血液等污染的穿刺针头不仅可造成工作人员割伤或刺伤,而且还可能同时引起感染,具有极强的风险性[2]。因此,血站医疗废物是否处理妥当直接关系到采供血服务人员安全及临床用血安全。2 医疗废物管理质量控制点
2.1 健全管理制度,做到“有章可循”
2.1.1 严格执行规章制度,施行规范化管理 我站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安全卫生管理程序》指定医疗废物管理规程,设立专门的管理委员会进行协调管理,将医疗废物从产生到最终处置的各个环节纳入质量管理体系,推行全过程质量管理与监控。加强对医疗废物的源头控制,减少废物产生量,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并对收集、分类、存放、处理处置后二次污染的排放标准做出明确规定。
2.1.2 细化责任,落实到位 实行站部-科室负责人-全员的分级管理模式,由血站安全与卫生负责人进行监督协调,采血服务科、成分供血科、检验科、质量管理科分别指定1-2名专职医疗废物处理负责人,明确岗位职责,确保各科室能够按照国家规定的要求,使用标准的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利器盒等盛放医疗废物,并与总务科负责人完成交接,总务科负责检查落实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暂时贮存、运送及医疗废物暂存地的日常管理和清洁消毒,全体员工积极配合履行血站医疗废物的日常归类处理工作,在全站内形成“专人负责,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2.2 紧抓采供血源头,做到“有规可矩”
2.2.1 采血过程中废弃的一次性耗材等感染性废物应当在工作结束后,按工作程序制定区域安全放置和弃置,用专用黄色包装袋存放,包装袋外壁必须有废物警示标识,确保避免复用、污染和差错。
2.2.2 损伤性废弃物用耐刺的利器盒存放,密闭后再放入专用黄色垃圾袋;一次性医疗器具(一次性采血针及采血结束后经热合处理的穿刺针头应用专用剪刀去除锐器,将上述锐器医用废物应放置在指定的锐器收集盒内并加盖,然后外套黄色包装袋,集中焚烧处置。
2.2.3 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须经血站废物管理负责人批准,由相关科室按有关法规或规定统一销毁或处置,少量的药物性废弃物可放入感染性废弃物袋内。
2.2.4 血液检测使用过的吸头、酶标板和剪取血液标本的剪刀应先放入含有效氯2000mg/L的消毒剂桶内,浸泡30min后放入专用黄色包装袋中并封口,阳性血液标本应盖上试管帽再装入纸盒中,并置入双层塑料袋扎好,确保内容物无渗漏后统一回收集中焚烧。此外,血液检测所涉及的所有样品及实验材料均视为存有传染性的物品进行处理。
2.2.5 一般生活垃圾用黑色垃圾袋固定存放,不得与感染性废物混放或随意丢弃,一旦放入包装袋后不得取出。告诫工作人员将医疗废物视为危险废物对待,勿直接将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混在一起,以免造成病原体借助生活垃圾中的有机质繁殖及病毒蔓延。
2.3 保证医疗废物安全转移,做到“有度可量”
2.3.1 医疗废物临时存放点应远离人员活动地和生活垃圾存放场所,易于清洁和消毒,方便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及运送工具、车辆的出入,设立明显的警示标识及禁止吸烟、饮食标识,指定专职人员管理,非工作人员不得擅自接触医疗废物。
2.3.2 各科室医疗废物及锐器回收盒收集装满后应及时封口,放在固定密闭区域,总务科专职人员按时收集各科室医疗废物后在2天内高压灭菌后暂存。
2.3.3 本站规定医疗废物由某环保公司处理,每天必须定时至医疗废物暂存点收集、运输并用医疗废物专送车进行集中化、规范化、无害化处理,做到日产日清。
2.4 务实完成交接记录,做到“有据可查”
2.4.1 各医疗废物产生科室与总务科之间及血站与医疗废弃物处理单位之间必须对医疗废物认真清点后做好各环节交接登记,使用统一制式的规范化、标准化表单,登记资料双方各存一份,记录每月交档案室,归档保存5年以上。
2.4.2 《医疗废物交接记录》应尽可能全面地反映医疗废弃物处理各环节交接的过程和结果,包括医疗废物来源、类别、数量(或重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经手人及需要的特殊说明等,既要从整体上反映处理过程的充分性,还要注意保持原始记录完整、准确,不得随意变更、涂改,有效地为医疗废弃物质量管理监控提供可靠的依据。
2.5 防患于未然,做到“有招可对”
2.5.1 高质量的人员队伍是实施医疗废物环境无害化管理的重要保障。我站注重加强工作人员医疗废弃物基本知识和防护知识、医疗废弃物安全管理法律法规解读以及安全监管业务知识、事故应急处置的基本知识的教育培训,树立员工安全理念,提高防护意识,保护工作人员的自身安全,防范职业危害,提高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自觉性,进一步保障临床采供血质量安全。
2.5.2 若有证据表明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的传染病传播或环境污染事故可能发生时,应立即报告医疗废物管理应急委员会,同时疏散人员,控制现场。
2.5.3 一旦发现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时,应立即启动医疗废物管理应急预案,第一发现人应当在2小时内报告血站医疗废物管理应急委员会,委员会成员要记录发生时间的时间、地点及范围,立即到现场查看,同时采取减少危害的紧急处理措施,同时应当在48小时内向市卫生局、环保局报告。3 讨 论
健全的质量管理监控是落实好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的关键,本站以“抓源头、定责任、明制度”为原则,通过对医疗废物处理各个环节的质量管理与监控,有效地控制了本血站医疗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产生的危害。尽管成效显著,但仍然存在个别问题:一是工作人员对医疗废物管理法律法规知识的认识依旧薄弱,二是落后的医疗废物处理技术严重制约着管理的有效性。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积极采取预防措施,进一步加强工作人员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教育培训,使工作人员明确医疗废物管理的责任与义务,把规范化操作变成血站人员日常工作的自觉行为,同时积极推进医疗废物集中处理设施建设,确保医疗废物全部合法处置,将危险性减少至最低限度。
参考文献
[1] 孙家志.血站感染管理存在问题及对策[J].中国医院感染学杂志,2011,21(17):3678-3679.
[2] 卢育芍.医疗废物的处理与管理[J].北方环境,2011,4: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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