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科医疗纠纷的常见原因及防范措施
[关键词] 妇科;医疗纠纷
[中图分类号]R197.32[文献标识码]C [文章编号]1673-7210(2007)11(c)-132-02
随着人们维权意识的增强和对医疗服务、医疗质量要求的提高,医疗纠纷的发生率越来越高。妇科是医疗纠纷的好发科室之一[1],倍受社会舆论与同行的关注。本文旨在探讨妇科医疗纠纷的常见原因及防范措施。
1 常见原因
造成妇科医疗纠纷的原因主要有医方原因、患方原因、社会原因三方面。本文主要就医方原因进行探讨。
1.1 孕期用药不合理
妊娠期用药直接关系到下一代的身心健康,一些药物在非孕期妇女使用是安全的,而在孕期使用可能会影响胚胎的发育,导致流产机会的增加以及胎儿畸形[2]。所以,临床医师在对妊娠患者进行药物治疗时,应尽可能地使用毒副作用小的药品,以保证孕妇和胎儿的安全和健康,避免因用药不合理所导致的医疗纠纷。另外一种情况是患者因其他疾病就诊,医生并未详细询问患者的月经史,就给患者使用孕期禁用药物,如果后来诊断患者在用药期间已怀孕,患者又有强烈的生育要求,就会引起医疗纠纷。
1.2 忽视循证医学
医生的临床经验很重要。因为经验丰富的医生可花费很少的时间、经费就能给患者诊断、治疗好疾病。但是,如果医生过分相信自己的经验,而不重视循证医学的证据,就有可能误诊、误治,引起医疗纠纷。这样一个典型的例子足以举证:一位老教授给一个手术前考虑为卵巢癌的年轻女性患者实施探查手术,手术中见腹腔中布满粟粒样种植灶,一个年轻的医生提议可能是盆腔结核,老教授凭临床经验坚信是卵巢癌,并为女性患者实施了卵巢癌根治术,而术后的病理证实是盆腔结核。假如老教授不过分相信自己的经验,手术中送冷冻病理检查,就能很快诊断出病情,年轻的患者也就不会被过度治疗而丧失了生育功能。
1.3 医生知识的陈旧
医学技术发展日新月异,一些疾病的诊断与治疗方案也发生了巨大变化。如果医生的医学知识未能及时更新,可能会给患者施以错误的治疗,给患者造成伤害,导致医疗纠纷。比如,卵巢内胚窦瘤是一种恶性程度很高的卵巢肿瘤,以前的治疗是手术切除子宫及双附件,由于化疗技术的发展,现在大多数的卵巢内胚窦瘤可以通过化疗治愈,而不必切除子宫,如果医生不了解这个治疗的变化,给患者切除了子宫,导致患者丧失生育功能,必然会造成医疗纠纷。
1.4 忽视患者知情同意权
患者知情同意权被忽视的主要原因是信息的不对称性。由于现代医学专业性极强,未知领域太多,而患者获取医学专业知识的途径和能力有限,不可能得到与医方完全对称的信息[3]。比如,对于子宫肌瘤的治疗,必须结合患者的年龄、生育状况、肌瘤的大小、肌瘤的部位、对月经影响的大小等因素综合考虑,治疗的方案可选择药物或手术治疗,手术治疗又可分为肌瘤剔除术或子宫切除术。对于同一个患者,治疗的方案并不是唯一的,而可能有几种选择。治疗前应向患者详细介绍各种治疗的适应证以及优、缺点,加强沟通,这样,医生与患者充分沟通后得出的治疗方案,患者比较容易接受。如果医生只介绍其中的一种治疗方法,而没有介绍其他的治疗方法,以后有可能导致医疗纠纷。
1.5 病案缺陷
病案是疾病诊断、治疗及转归全过程的客观记录。妇科病案缺陷主要表现在如下方面[4,5]:①病程记录不够及时、准确,尤其是在病情变化较快时;②更改治疗方案时,没有记录和(或)没有分析更改的依据;③对手术前检查中发现的一些异常情况未进行分析及相应处理;④手术记录不准确或有错误;⑤手术记录无主刀医生审核、签名;⑥三级医生查房记录不够完善;⑦医患交谈记录不完善,无患者签名;⑧缺失重要的辅助检查报告单。
2001年 12月 21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规定》第四条规定:“下列侵权诉讼,按照以下规定承担举证责任……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这一规定, 法学理论称之为举证责任倒置。举证责任倒置加重了医疗机构的举证责任,加大了医疗机构应对诉讼的难度。在这种情况下,规范、详细书写病历就显得极为重要,也是医生的基础工作。因为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病历记录, 是应对举证责任倒置最有力的证据之一[6]。
2 防范措施
为了避免、减少医疗纠纷,减少妇科医务人员在医疗纠纷中的损失,同时尽力保护患者的健康权益,使其损害和风险降到最低,从而获得医疗活动中的医患双赢,笔者认为应采取如下措施:
2.1 加强医疗安全教育
加强医疗安全教育,提高医务工作者防范医疗风险的意识。
2.2 孕期合理用药
1979年美国FDA根据药物对人体所具有的不同危险性将药物分为5类[7]:A级:最安全,在人类进行过病例对照实验研究,证明对胎儿无不良影响。B级:动物实验及人类实验未证实对胎儿有害;或动物实验有不良反应,但人类尚无对照实验研究。C级:尚无很好的动物实验及人类的实验研究;或已发现对动物有不良反应,但在人类尚无资料说明问题。D级:已证明对胎儿有危险,但对孕妇利大于弊又必须使用的。X级:已证明对胎儿有严重危险,禁止妊娠期使用的。妊娠期推荐使用A、B级,慎用C级,不用或尽量避免使用D级,禁用X级。医生应熟悉常用药物属于哪一级药物,对于不常用的药物,应仔细查阅药物说明书后再考虑是否选用。
2.3 重视循证医学
医生的临床经验固然重要,但绝不能完全凭经验实施医疗活动。医生在疾病的诊断和治疗过程中必须重视证据。妇科肿瘤仅依据病史、体格检查和影像学检查往往还不能确诊,需要术中或术后病理检查方能确诊。病理要等到手术后3~5 d才有结果,而手术范围在手术中就必须确定,因此,笔者认为,手术中应勤送冷冻病理检查,因为冷冻病理结果比医生的经验更可靠,法律诉讼上的举证效应更强。治疗方案的确定也必须有据可循,最好是参照权威机构的最新诊治指南。
2.4 及时更新专业知识
作为一名医生,必须有活到老学到老的思想准备。医生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更新自己的知识:①阅读专业杂志、新版的教科书、新版的专业参考书;②参加学术会议、学术讲座;③外出进修学习。医院应该督促并帮助医生不断更新知识,可采取下列措施:①定期进行专业知识考核;②定期进行专业知识竞赛; ③多开展院内学术讲座;④鼓励医生外出进修学习;⑤基层医疗单位可以聘请上级单位专家担任顾问,定期查房及进行学术讲座。
2.5 重视患者的知情权
医务人员必须增强服务意识,更新服务观念,重视患者的知情权,加强医患沟通。医务人员应该把自己的诊疗计划、治疗的进展、治疗过程中出现的一些并发症及时地告诉患者及其家属。对于费用较高的检查及药品,应征得患者及其家属的同意后方可应用。当疾病的诊治方案有多种选择时,医生应详细介绍各种方案的优缺点,然后提出合理的建议,与患者及时沟通,同意后方可实施。
2.6 提高病案质量
病案书写应规范,记录要完整、及时、客观、真实、符合逻辑。不能有缺漏,与患者的重要谈话应有患者或亲属的签字。加强科室病案质量控制,保证不合格的病案不出科。院级质控人员应随机抽查病案并进行详细的检查,对好的病案予以奖励,对于差的病案予以惩罚。提高病案质量,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而且可以在出现医疗纠纷时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参考文献]
[1]李寿森,王小万. 198起三甲综合医院发生医疗纠纷投诉的调查分析[J].实用预防医学, 2006,13(5):1372-1373.
[2]雷兵团.妊娠期的合理用药[J].江苏药学与临床研究, 2006,14(1):51-52.
[3]何韵, 江东华. 重视知情同意过程 防范医疗纠纷[J].现代医院,2006,6(10):96-97.
[4]陈雯桦,石穗梅.从病案质量缺陷谈医疗纠纷的防范[J].中国病案,2006,6(8):10-11.
[5]李佩琴.医疗辅助检查缺陷与医疗纠纷的关系[J].中国病案,2005,6(4):27-28.
[6]白莉.增强法律意识,规范书写病历[J].中国病案,2006,7(4):26-27.
[7]易晓玲,冉瑞群,尹华. 孕妇及抗感染药物[J].医药导报,2005,25(6):371-372.
(收稿日期:2007-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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