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我县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的现状、问题及对策
摘 要:本文对我县当前的林业行政执法状况进行了概述,并对其中存在的部分问题进行了分析,最后相应提出了有效的建议。
关键词:行政执法;林业;浦北縣
经济以及社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离不开林业的贡献,林业更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最大主体部分。在依法治林中,林业行政执法是其中的重要一环。多年来,我县林业局在保护森林资源方面付出了很大的努力,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是随着国家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视,保护森林资源越来越重要,对林业执法也有更高的要求。结合实际,本文通过概述分析我县当前的林业行政执法状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并相应提出针对性的建议。
一、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现状
浦北县位于广西南部,北部湾畔。全县辖16个镇260个村委会,2个县级国有林场,1个自治区级国有农场。土地总面积247494.5公顷,其中林业用地167740.9公顷。森林覆盖率67%,森林蓄积量864万立方米。
现在浦北县林业部门共有林业执法机构23个,其中森林公安局、执法大队、林政资源管理股、检查站1个和基层林业站16个,镇派出所2个,林场执法队1个,现有林业执法人员86名。林业执法工作主要由森林公安局统一管理。
二、林业行政执法存在问题
1.林业法制宣传深入不够,部分干部群众法律意识单薄。对林业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宣传是开展林业执法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多年来,我县林业局和各镇政府对现行的林业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采取不同形式的大力宣传,但多是贴标语、发资料、办专栏等,而深入农村讲法、以案释法的较少,没有达到宣传效果。
2.林业行政执法队伍整体素质不高。林业执法工作人员平时很少时间来系统的学习林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对行政执法方面的知识相对缺乏,往往在实际的林业执法过程中会表现出不懂法、执法尺度不一,甚至还会有执法违法的情况出现。有些执法人员无法正确制作有关的执法文书。归结其原因,大致有如下的几个方面:第一,相关的执法人员开展的岗前培训以及考试大多只是走过场,对于相关执法证件的发放过于随意;第二,执法人员的政治觉悟以及自身修养不够,在自己的平时生活中,忽略了“执法为民”的宗旨,随意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利,进行个人或者单位利益的获取;第三,没有足够重视相关的林业执法培训工作,使得许多的执法人员不能熟悉相关的法规,无法胜任自己当前的工作。
3.林业行政执法手段单一,装备落后。目前的林业执法经费的来源比较单一,缺乏有力的资金作为保障,导致执法的基础装备相对落后,物质手段相对欠缺,执法人员在实际的执法过程中困难重重,比如说在调查取证、执法检查以及相关处罚实施时无法正常进行,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实际行动是一个很大的限制,这也就严重制约了林业行政执法整体水平的提升。举个例子,当执法人员在对野生动物乱捕滥猎进行查处时,我们执法人员的装备是远不如那些偷猎犯罪分子的,以致于在实际的追捕行动中往往会比较被动,对于一些现场的证据获取也会相对困难。
4.基层执法人员较少。我县基层专职做执法的人员有10人,林地面积较大,人员少,而群众的法律意识单薄,违法案件时有发生,导致存在很多执法盲区。
三、林业行政执法建议对策
1.围绕基础抓基层,稳定执法队伍。生态与环境问题已经发展成为了当前世界上的一个热点问题。我县森林资源较多,监管范围大,经常会有森林资源遭到破坏的现象出现。林业工作的根本性工作就是对森林资源进行保护和发展。因此,加强执法队伍的建设尤为重要,对于乡镇一级的基层执法人员的数量要适当增加,确保林业执法全覆盖。
2.围绕普法抓宣传,增强法律意识。开展林业建设的首要任务就是要搞好普法宣传。《森林法》是一门专门管理林业的法律,这就要求我们的相关工作人员要尽最大努力坚持做好林业法规的宣传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比如说印发资料、标语口号以及广播电视等,切实让广大的群众干部真正意识到森林资源保护的重要意义,从行动中参与到生态环境的保护与建设中来,自觉形成护林的意识,增强自身的法律观念,在社会上努力形成一种良好的依法治林的社会风气,营造一种正确的法制环境。
3.围绕素质抓学习,提高执法水平。国家的法律法规正在逐步得到完善与健全,有助于林业资源的保护工作顺利展开与加强,这也给当前的行政执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想整体上提升林业执法的水平,那首先就要将法制学习放在重要位置,坚持学习与思考,熟练相关的法律,能够有效利用法律在实践中进行依法行政,提升整个执法队伍的人员素质,做到执法准确,依法执法。
4.围绕提高抓培训,增强执法能力。开展教育培训是一种有效的、重要的提升执法能力的一种手段。在培训的过程中,要努力结合执法的客观环境,根据实际情况提前计划好培训的时间,可以在部门内部进行培训,也可以适时地选派一些优秀的执法人员到外地进行学习培训,在培训过程中要对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有所侧重,并对他们的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整体上提升执法队伍的工作素养,切实维护好林区的正常秩序。
5.围绕管理抓监督,落实执法责任。在《行政处罚法》中,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工作已经有了具体严格的程序安排,一旦对违反了这些程序,那就会相应使得有关的出发无效。所以说,在实际的林业行政执法管理以及监督活动中,对各自的行政执法责任进行落实尤为重要。对于《行政处罚法》中的所有相关规定和要求,我们都应该严格遵守和执行,将执法的主体以及执法的责任认真明确,根据法规进行处罚,在处罚的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的执法程序来规范其行为。如果出现了履行职责过程中的违法行为,或者故意造成执法有误的行为,要严格按照相关的责任认定以及处罚程序来进行处罚。
6.围绕稳定抓查处,依法治林兴林。对森林破坏案件的侦破与查处,是切实维护林区资源的第一要务,同时也是林业执法工作的重要体现。针对这一点,我们要坚持用有关的法律法规作为执法的武器,比如说《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法》等,以生态环境建设为主要宗旨,积极高效地对林业案件进行查处,毫不犹豫地对那些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予以制止和打击,坚决杜绝像乱捕乱猎、乱砍乱伐、非法运输、乱收乱购等违法行为的出现,以实际行动将森林资源保护起来,建设好生态安全,创建一个林业的新气象,为我国的生态文明建设以及我县的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积极的力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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