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加大对农村网吧的管理力度
随着互联网在城市的普及,网吧也逐渐走上县城、乡镇的街头,当中自然也有黑网吧乘隙而入。这些网吧的卫生、消防等关系人身安全的条件更差,尤其是这些网吧的“顾客”,大都是中小学生和无业青年。他们光顾网吧的目的并不是为了学知识,而是为了玩游戏,为了聊天,为了寻找“刺激”。相对于城市而言,乡村更加辽阔,政府监管的手段、措施乃至执法的意识也比较落后。而在很多地方,青壮年劳动力多远赴外地务工,留守的除了孩子就是妇女和老人,而这些人多数不会使用电脑,谈不上什么上网,对于孩子们沉湎其中的那个虚拟世界大多一无所知,同时,对于孩子的学习和生活,也相对管得不多。在这样“防护”脆弱的环境中,网吧一旦疏于管理,影响会特别恶劣。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自2002年施行以来,在治理网吧行业上取得了一定成果。但是,有相当一部分农村乡镇网吧并没有得到有效整治,依然我行我素,无证违规经营,隐蔽性极强,接纳未满18周岁的青少年上网,甚至通宵达旦营业。这些农村网吧卫生环境较差,没有必要的消防设施,安全存在隐患。
为此,建议相关部门制定并落实好切实可行的机制和措施,加强对农村网吧的监管。
一、进一步加大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宣传力度。要根据农村特点,发动学校、社会等各方面的力量,对青少年进行宣传,将《条例》张贴到各班级。各新闻媒体及各乡镇、村广播站,要定期进行宣传。要让广大农民熟悉《条例》,监督网吧守法经营,积极举报违法行为。要在农村网吧的入口显著位置张贴举报电话。学校要将举报电话和《条例》印发到家长手中。
二、加大对农村网吧的管理力度。要充分发挥乡镇文化站的作用,将农村网吧管理纳入到乡镇文化站的重要工作中来,并与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联系起来,与地方党委、政府工作联系起来。要建立社会监督网络,充分发挥党员、离退休干部、学生家长的作用,可在村一级聘请网吧监督员,分片对网吧进行监督,逐步形成社会监督网络。切实加强部门之间的配合,文化、公安、工商、电信等部门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互通情况,既各司其职,又互相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从源头上有效地管理农村网吧。与此同时,各职能部门要加强新技术和相关软件的推广应用,屏蔽色情、暴力等不良信息,科学确定上网者的真实身份,有效防范有害信息的传播。要严格执行网吧营业时间的规定,信号输出方在每天的零点至8点期间,应停止对网吧的信号接入,彻底解决超时经营问题。
三、加大疏导力度。全省网吧行业规范化、连锁化改革,要充分考虑农村的实际情况,将其连锁店延伸到农村。各乡镇联校要不断加大投入,逐步建设校园网,给农村青少年提供在网上学习的条件。
四、切实加强文化稽查部门,不断充实文化稽查部门的力量,县(市、区)要专门设立农村稽查队,设立举报电话。要加强文化稽查部门的业务培训,强化业务素质,不断提高执法水平。要不断改进其办公条件、交通工具,保证其办公经费,做到有效、及时地查处各种违规行为。
(作者系省人大代表、长春市欧亚商都鞋帽部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