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厂应急预案 污水处理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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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厂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确保单位、社会及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预防重大环保事故发生。对污水处理系统可能发生的异常情况,积极防范;在突发性污染事故的发生后,迅速、高效、有序地开展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最大限度的避免和控制污染的扩大;确定潜在的事故、事件或紧急情况,确保经过处理的污水中的污染物浓度符合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有关规定,并能在事故发生后迅速有效控制处理。根据本厂污水处理系统工艺特点,本着“预防第一,自救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的原则,制定本《污水处理系统应急预案》。
二、编制目的
本次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编制主要目的如下:
1、全面调查了解污水处理系统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类型、危险源以及所造成的环境危害,评估确定该部门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能力。
2、加强该部门对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管理能力,全面预防突发环境污染事故。
3、提高该部门对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能力,确保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处理事故源,控制事故扩大,减小事故损失。
4、降低突发环境污染事故所造成的环境危害,通过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理、环境应急监测、事故信息的及时发布、受影响人员迅速转移等措施,将事故所造成的危害降至最低。
三、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四、编制说明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本公司污水处理系统所有潜在的有毒有害泄漏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时采取的控制措施,主要由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宣布启动,但发生以下
情况,该预案自然启动:
1、发现出水水质超标时
2、污水水量超过处理设计标准能力
3、大面积、长时间停电或设备发生故障
五、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EHS部污水处理系统在运行工程中或相关活动发生的以下各类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响应。
1、特殊状况:EHS部污水处理系统是指有别于系统正常运行时,所发生的各类异常情况(水、电、设备泄漏等)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
2、EHS部污水处理系统在非正常工况或污染物处理装置非正常运转条件下向外环境排放污染物造成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
3、EHS部污水处理系统是指当系统处于异常情况时,所要紧急处理的污染物造成突发性污染事故;
4、由于自然条件(台风、暴雨、大潮水、地震等)造成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
六、名词术语定义
环境事故:是指由于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经济、社会活动与行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经济与人民群众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突发性事件。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对全国或者某一地区的经济社会稳定、政治安定构成重大威胁和损害,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涉及公共安全的环境事故。
环境应急:针对可能或已发生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需要立即采取某些超出正常工作程序的行动,以避免事件发生或减轻事件后果的状态,也称为紧急状态;同时也泛指立即采取超出正常工作程序的行动。
泄漏处理:泄漏处理是指对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放射性物质、有毒气体等污染源因事件发生泄漏时的所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泄漏处理要及时、得当,避免重大事件的发生。泄漏处理一般分为泄漏源控制和泄漏物处置两部分。
应急监测:环境应急情况下,为发现和查明环境污染情况和污染范围而进行的环境监测。包括定点监测和动态监测。
应急演习:为检验应急计划的有效性、应急准备的完善性、应急响应能力的适应性和应急人员的协同性而进行的一种模拟应急响应的实践活动,根据所涉及的内容和范围的不同,可分为单项演习(演练)、综合演习和指挥中心、现场应急组织联合进行的联合演习。
七、应急机构和职责
EHS部成立应急救援指挥小组,并设立物资保障组、应急消防组、应急抢修组等机构,同时增设应急监测组。
7.1指挥小组成员
7.1.1总指挥:ⅹⅹ
7.2副总指挥:ⅹⅹ
7.2.1指挥小组成员: ⅹⅹ、ⅹⅹ
7.3指挥小组主要职责
7.3.1指挥小组负责应急预案的制定和评审,负责异常情况发生时应急预案的组织指挥协调,对控制情况负责监督验证的实施工作。
7.3.2指挥小组负责组织对相关人员应急预案的演练及培训教育,负责人员、资源配置、应急队伍的调动。
7.3.3确定抢险现场指挥人员,协调事故现场有关工作。
7.3.4批准本预案的启动与终止。
7.3.5确定事故状态下各级人员的职责。
7.3.6污水处理站操作人员负责当污水处理站发生异常情况时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进行操作。
7.3.7化验室人员负责污水中的污染物浓度的检测及应急预案的相关配合工作。
7.4指挥部成员职责分工
7.4.1ⅹⅹ、ⅹⅹ
7.4.2全面负责应急救援工作。
7.4.3掌握、收集事故发生后的现场情况。
7.4.4组织人员作出各种救援工作决策并发布指令。
7.4.5指挥部位置的确定。
7.5负责事故信息的上报工作。
7.5.1应急监测组负责人:ⅹⅹ、ⅹⅹ
7.5.2事故现场水质的监测。
7.5.3事故现场有毒气体含量的监测。
7.5.4检查各堵截点情况。
7.5.5负责事故现场洗消水的收集、处理工作。
7.6应急抢修人员:ⅹⅹ、ⅹⅹ
7.6.1组织机修、电工人员排除设备、电气故障。
7.6.2负责应急电源的供应。
7.6.3负责设备抢修队的管理。
7.7应急救援队伍的组成及分工
7.7.1应急消防组
负责人:ⅹⅹ
成员:应急消防队员
分工:(1)合理布署消防力量;(2)现场灭火及抢险、洗消。
7.7.2物资运输组
组长:ⅹⅹ
成员:ⅹⅹ、ⅹⅹ
分工:担负事故抢险、抢修物资的运输任务。
7.7.3物资保障组
组长:ⅹⅹ
成员:ⅹⅹ、ⅹⅹ
分工:负责运送各种应急物资(灭火器、水带、消防沙包、防毒面具、手套等物资)至抢险现场。
7.7.4应急监测组
负责人:ⅹⅹ、ⅹⅹ
成员:ⅹⅹ、ⅹⅹ
分工:(1)废水、废气的应急监测;(2)接引、协助外部的环境监测。
八、事故应急措施及注意事项
8.1 环保事故的类型
8.1.1 废水处理系统在运行过程中在输送过程中管道破裂或设备损坏。
8.1.2系统运行过程中设备故障引起的泄漏或跑、冒、滴、漏现象等。
8.1.3 由于突发紧急事故造成的环境污染事故。
8.2 环保事故处理原则
8.2.1 当班员工对待环保事故处理的态度都必须积极对待,不准回避事实,不准临阵逃脱。
8.2.2 在环保事故处理的过程中,相关人员应该服从应急小组组长的命令、听从指挥。
8.2.3 采取正确方法、不盲目独自行动,将无关人员都撤到安全地带,并在周围设置隔离区,不允许无关人员进入现场。
8.2.4凡发生泄漏或突发污染事件,岗位工作人员都应以积极的态度采取措施处理,关阀、停泵、堵塞或停产等措施,决不允许置之不理,将事态扩大。
8.2.5 能回收的必须组织员工回收,不允许直接用水冲刷,以免增加污染程度和废水处理难度。
8.2.6安排检测人员检验污染部位的水质情况(色度、PH值、CODCr等污染指标),同时由环保主管及相关技术人员制定出措施,根据要求及时处理。
8.3 环保事故处理措施
8.3.1如突发泄漏造成污染对员工生命造成威胁时,应快速组织人员冲刷,并在上风地点设置消防阵地;不易用水处理的泄漏,采取其它有效处理措施如活性炭、沙土、煤渣等吸附,组织人员疏散,防止人员中毒事件的发生,严格执行《应急预案》相关要求。
8.3.2当环保事故发生后,环保站检测人员必须立即携带采样设备到事故发生地点采样并进行分析,得到准确数据后送达环保事故应急指挥中心,应急指挥中心立即组织各有关部门采取相应有效应急措施进行处理。
8.3.3 在处理泄漏事故中,操作的员工应佩戴防护用具,防止对人员造成中毒等二次伤害事故。
8.3.4泄漏物能回收的要组织回收,禁止盲目用水,实施正确冲刷,防止对环境造成更大的危害。
8.4紧急事故的处理流程
8.4.1发现事故发生的当班人员必须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汇报,并在事故处理过程中随时保持与领导小组的联系。
8.4.2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及时向公司领导和当地环保部门汇报,并在事故处理过程中随时保持与公司领导和当地环保部门的联系。
8.4.3当班人员排查造成事故的原因
a.立即向领导汇报,减少进水量。
b.立即组织检测人员对进水水质,工艺运行参数,出水水质数据进行分析,根据检测数据对相关工艺流程进行及时调整。
8.5应急工作程序:
8.5.1可能发生的异常情况
①突发暴雨
a.根据天气预报,组织机修班预先对各设备进行检查,确保完好,组织力量对污水处理区域的管线进行疏通,确保畅通。
b.安排员工将门窗关紧,防止雨水流入,影响设备运行。
c.安排当班班组增加水泵台数,降低集水井水位,直到设备满负荷运转为止。外出巡视,必须两人一组,注意防滑. 随时观察调节池的水位并向领导汇报。
d.安排变电值班人员及时检查避雷设施是否发挥作用。
e.应急抢修队员,车辆做到随叫随到,严阵以待,以处置突发事故的发生。
②设备故障导致生化系统处理能力降低
a.及时通知中途正在提升运行的水泵减少进水量。
b.及时与环保主管联系,并取水样化验。如进入污水处理池的污水中的污染物浓度大幅度提高,超出正常范围,致使一次污水处理后,仍然不能达到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有关规定的,马上向主管请示,采取相应的应急补救措施(如:进行二次处理、投加适宜的处理试剂进行水质调节等)使水质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排放。
③突然停电
a.将现场设备退出运行状态。
b.如无法送电,则通知上级主管部门,减少管线中污水的流入量。
c.来电后,按操作规程及时开启设备,恢复运行。
8.5.2发生异常情况时的应急措施
8.5.3发生异常情况时污水处理站的主管负责立即通知污水处理站当班操作人员按照本规定进行操作,并做好对接班操作人员的交接工作。
8.5.4发生异常情况时首先将出水口的废水放入集水池,当水量过大时,应放入备用池。
8.5.5化验人员应及时对污水处理站进、出水口水质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应及时通知部门经理和污水处理站操作人员,以随时掌握污水处理情况。
8.5.6当出水口污水中的污染物浓度超过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时,污水处理站操作人员,应将污水处理站出水口的污水再次放入处理系统的水池,进行二次处理。直至污水处理站出水口污水中的污染物浓度达到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时,才可以对外排放。
8.5.7污水处理站应组织设备维修人员,根据污水处理设备的实际运行情况,做好设备及时维修及常用维修备品、配件的准备工作。确保损坏的污水处理设备能在最短时间内修复,并恢复正常运行。在设备设施损坏期间的污水进入水池或备用水池,不得对外排放。
8.6应急预案的演习与评审
8.6.1环保站应至少每年组织两次污水处理系统应急预案的演习,安保科应做好应急预案演习的配合工作。应急预案演习应形成记录。
8.6.2 EHS部应组织总工程师、管理者代表和相关人员,根据应急预案的演习情况,对污水处理站应急预案进行评审,以便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
8.6.3根据应急预案的评审情况,当需要增加污水处理站的设施时,由公司经总经理批准后,工程部组织人员对新增设施进行安装调试。
8.6.4发生异常情况时各相关部门应及时做好记录。
8.7 环保事故处理应急指挥中心
8.7.1 为保证预案正常进行,环保事故发生后应立即组成处理应急指挥中心,组长由安环部经理担当,副组长由环保主管担任,成员由环保技术管理人员组成。
8.7.2 夜间小的环保事故由值班干部负责处理,对于较大的环保事故必须在第一时间上报环保事故处理应急指挥中心。
九、预防和预警
9.1预防工作
9.1.1对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产生、贮存、运输等泄露事故源进行调查,掌握本公司潜在的环境污染源的产生、种类及分布情况。针对污染物的污染因子、成分、性质特点提出相应的应急措施。
9.1.2建立污染物的快速检测方法,购置污染物的快速检测设备,建立污染物的处置技术。
9.2进入预警状态后,应当采取的措施
9.2.1按照突发事故严重性、紧急程度和可能波及的范围,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预警进行分级。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预警可以升级、降级或解除。
9.2.2收集到的相关信息证明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即将发生或者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时,应按照相应应急预案执行。
9.2.4进入预警状态后,应当采取的措施:
(1)立即启动相应应急预案。
(2)发布预警公告。
(3)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并进行妥善安置。
(4)指令各环境应急救援队伍进入应急状态,环保分析应立即开展应急监测,随时掌握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
(5)针对突发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行为和活动。
(6)调集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确保应急保障工作。
9.3应急响应
9.3.1应急响应程序
9.3.2信息报送与处理
9.3.3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报告时限和程序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以及负有监管责任的部门发现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后,应立即在1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报告,同时向上一级相关专业主管部门报告,并立即组织进行现场调查。紧急情况下,可以越级上报。
9.5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报告方式与内容
9.5.1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三类。初报从发现事件后立即上报;续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后随时上报;处理结果报告在事件处理完毕后立即上报。
9.5.2初报可用电话直接报告,主要内容包括:环境事故的类型、发生时间、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人员受害情况、事件潜在的危害程度、转化方式、趋向等初步情况。
9.5.3续报可通过网络或书面报告,在初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确切数据,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进展情况及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基本情况。
9.5.4处理结果报告采用书面报告,处理结果报告在初报和续报的基础上,报告处理事件的措施、过程和结果,事件潜在或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参加处理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工作内容。
9.5.5由事故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宣布应急状态结束,恢复到正常运行状态。开始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进行事故损失评估,组织力量进行污染区的清消,恢复。
十、指挥和协调主要内容
10.1指挥协调主要内容
10.1.2应急指挥部指挥协调的主要内容包括:
10.1.3提出现场应急行动原则要求。
10.1.4派出有资质的管理、运行技术工程师参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应急指挥工作。
10.1.5协调其他部门各专业应急力量实施应急支援行动。
10.1.6协调受威胁的周边地区污染危险源的监控工作。
10.1.7协调建立现场警戒区和交通管制区域,确定重点防护区域。
10.1.8根据现场监测结果,确定被转移、疏散群众返回时间。
10.1.9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应急行动的进展情况。
10.2应急监测
10.2.1污水处理系统必须第一时间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进行环境应急监测,掌握第一手监测资料,并配合地方环境监测机构进行应急监测工作。
10.2.2根据监测结果,综合分析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污染变化趋势,并通过专
家咨询和讨论的方式,预测并报告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发展情况和污染物的变化情况,作为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决策的依据。
10.3信息发布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后,要及时发布准确、权威的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10.4安全防护
10.4.1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现场处置人员应根据环境事故的特点,配备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人员出入事发现场程序。
10.4.2受灾群众的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员工的安全防护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根据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性质、特点,告知员工应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
(2)根据事发时当地的气象、地理环境、人员密集度等,确定员工众疏散的方式,指定有关部门组织员工安全疏散撤离。
(3)在事发地安全边界以外,设立紧急避难场所。
10.5应急终止
10.5.1应急终止的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满足应急终止条件:
(1)事件现场得到控制,事件条件已经消除。
(2)污染源的泄漏或释放已降至规定限值以内。
(3)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经被彻底消除,无继发可能。
(4)事件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
(5)采取了必要的防护措施以保护公众免受再次危害,并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长期影响趋于合理且尽量低的水平。
10.6应急终止的程序
(1)现场救援指挥部确认终止时机,或事件责任单位提出,经现场救援指挥部批准。
(2)现场救援指挥部向所属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下达应急终止命令。
(3)应急状态终止后,应根据有关指示和实际情况,继续进行环境监测和评价工作。
10.7应急终止后的行动
(1)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应组织相关部门认真总结、分析、吸取事故教训,及时进行整改。
(2)组织各专业组对应急计划和实施程序的有效性、应急装备的可行性、应急人员的素质和反应速度等作出评价,并提出对应急预案的修改意见。
(3)参加应急行动的部门负责组织、指导环境应急队伍维护、保养应急仪器设备,使之始终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
10.8应急保障
10.8.1公司要建立和完善环境安全应急指挥系统、环境应急处置系统和环境安全科学预警系统。配备必要的有线、无线通信器材,确保本预案启动时各应急部门之间的联络畅通。
10.9人力资源保障
公司要建立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培训一支常备不懈,熟悉环境应急知识,充分掌握各类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处置措施的预备应急力量。保证在突发事故发生后,能迅速参与并完成抢救、排险、消毒、监测等现场处置工作。10.10技术保障
建立环境安全预警系统,组建专家组,确保在启动预警前、事件发生后相关有资质的环境管理人员能迅速到位,为指挥决策提供服务。
10.11宣传、培训与演练
9.11.1应加强环境保护科普宣传教育工作,普及环境污染事件预防常识,增强职工的防范意识和相关心理准备,提高公众的防范能力。
10.11.2加强环境事故专业技术人员日常培训和事故源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培养一批训练有素的环境应急处置、检验、监测等专门人才。
10.11.3定期组织环境应急实战演练,提高防范和处置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技能,增强实战能力。
10.12应急能力评价
为保障环境应急体系始终处于良好的战备状态,并实现持续改进,对各级环境应急机构的设置情况、制度和工作程序的建立与执行情况、队伍的建设和人员培训与考核情况、应急装备和经费管理与使用情况等,在环境应急能力评价体系中实
行自上而下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机制。
十一、指挥和协调机制
11.1根据需要,公司成立环境应急指挥部,负责指导、协调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应对工作。
11.2环境应急指挥部根据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情况通知有关部门及其应急机构、救援队伍和事故所在地人民政府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各应急机构接到事故信息通报后,应立即派出有关人员和队伍赶赴事发现场,在现场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下,按照各自的预案和处置规程,相互协同,密切配合,共同实施环境应急和紧急处置行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前,各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必须在当地政府和事发单位的协调指挥下坚决、迅速地实施先期处置,果断控制或切断污染源,全力控制事件态势,严防二次污染和次生、衍生事件发生。
11.3应急状态时,专家组组织有关专家迅速对事件信息进行分析、评估,提出应急处置方案和建议,供指挥部领导决策参考。根据事件进展情况和形势动态,提出相应的对策和意见;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危害范围、发展趋势作出科学预测,为环境应急领导机构的决策和指挥提供科学依据;参与污染程度、危害范围、事件等级的判定,对污染区域的隔离与解禁、人员撤离与返回等重大防护措施的决策提供技术依据;指导各应急分队进行应急处理与处置;指导环境应急工作的评价,进行事件的中长期环境影响评估。
11.4发生环境事故的有关部门要及时、主动向环境应急指挥部提供应急救援有关的基础资料。
十二、预案管理与更新
12.1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或者应急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和出现新的情况,应及时修订完善预案。
12.3地方沟通与协作
建立与地方环境应急机构的联系,组织参与地方救援活动,开展与相关的交流与合作。
12.4奖励与责任追究
12.4.1奖励
在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12.4.2 责任追究
在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工作中,按照有关法律和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追究相应的责任。
12.5预案实施时间从发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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