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党员管理办法2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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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党员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使流动党员能够在流动中及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始终保持先进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集团公司相关要求以及党内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流动党员是指在我公司季节性工作,为经济发展建设而无法长期固定居住或就业于某一固定居所和固定机构,在较长时间内无法正常参加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活动的党员。
第三条流动党员管理工作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双向管理,共同教育原则。树立流动党员管理工作“一盘棋”思想,按照“属地为主,原籍为辅,双边互动,共同负责”原则,密切配合,有机衔接,共同做好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
(二)坚持责任落实,动态管理原则。根据流动党员分布状况和工作岗位,各基层党组织应主动担负流动党员管理责任,随时掌握流动党员情况,强化跟踪管理,把为一名流动党员都纳入党组织经常性管理之中。
(三)坚持以为人本,强化服务原则。坚持教育,管理与服务并重,切实维护农民工党员的合法权益,搭建流动党员发挥作用的平台,寓教育,管理于服务之中,在服务之中加强教育,管理,增强流动党员的党性观念,组织观念,树立起光荣感,归属感和责任感。
第四条项目部党员(含预备党员)人数在3人以上的,须按照规定成立党小组,党员人数在3人以下,没有条件成立党小组的,党
员关系由公司党支部管理,根据实际情况参加组织生活。并在该项目设立流动党员管理联系人,用于传达相关管理方针及发展政策,向上级党组织反映党员思想动态等。
第五条根据流动党员实际情况,公司党群工作部要督促其在流出地办理《流动党员活动证》,并做好流动党员的身份确定工作,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同时收取流动党员的《流动党员活动证》,如实填写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缴纳党费等情况,并将其重要情况如实反馈给流出地党组织。
第六条流动党员离开前,向所在党组织报告外出事由,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转移临时党组织关系和领取《流动党员管理证》。流动党员凭党组织关系和《流动党员活动证》到流入地党组织报到,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
第七条流动党员有权利按规定参加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的选举,
行使表决权和被选举权。
第八条党组织要坚持以提高素质、增强党性、发挥作用、促进生产为目标,加强党员教育工作,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有效途径和方法,通过创新活动载体,强化教育手段,丰富教育内容,探索网络党建,提高党员教育成效。
第九条项目临建阶段,要通过召开动员会、形势报告会,上党课,举办技术标准、安全质量培训班等多种形式,抓好现场宣传、思想发动、形势任务教育和技术规范教育,为掀起施工生产高潮积蓄力量。
第十条施工高潮阶段,要通过开展“创先争优”、“创岗建区”、“党员身边三无三有”、“党员先锋工程”和社会主义劳动竞赛等切合项
目实际的主题实践活动,为党员在施工生产中发挥作用、展示作为、建功立业,创造条件,搭建平台。
第十一条施工结尾阶段,要通过组织开展总结、评比、表彰、奖励等活动,总结项目管理和项目党建的经验和教训,选树叫得响、过得硬,在项目工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典型,并进行大力宣传和表彰,激励广大党员学赶先进、争创一流,为优质高效完成项目任务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第十二条建立健全《流动党员活动证》管理制度。流动党员一般应当持《流动党员活动证》。《流动党员活动证》由有党员发展审批权限的党委(党工委)盖章后,由党支部登记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由流动党员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或组织生活所在党支部每年进行一次审核。
第十三条建立健全流动党员管理台帐制度。建立《流动党员管理台帐》,记录流动党员的基本情况,参加组织生活、交纳党费以及现实表现等情况,每半年将登记情况上报公司党群办公室。党群办公室每年对流动党员的数量、流向及表现进行分类分析、研究,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
第十四条建立健全流动党员定期联系制度。凡有流动党员的党小组,应确定党小组组长作为他们的联系员,采取电话、网络等形式与流动党员保持双向性、经常性的联络与沟通,协助党组织做好他们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他们外出表现并如实向党组织报告。
第十五条建立健全流动党员目标管理制度。基层党组织应根据实际情况,对流动党员流动期间参加组织生活、交纳党费、遵纪守法,
特别是发挥党员作用等提出明确的要求,制定可操作性的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对于表现突出的,要给予表彰。
第十六条建立健全走访慰问、关心流动党员制度。党员外出期间,党组织要定期、不定期地走访其家属,有条件的党组织可派人员去看望流动党员本人,必要时可派员到外出党员相对集中的地方进行考察,了解情况,积极为他们排忧解难;对外来党员,流入地党组织要热情走访,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使他们切身感受到党组织的关怀和温暖。
第十七条建立健全流动党员教育培训制度。在流动党员流动前、流动期间和返回均要加强教育,做到教育不脱节,管理不断线。接收流动党员的党组织,要结合流动党员的学习需求,抓住时机开展集中培训、专题教育和组织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培训,不断提高流动党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